曹暉繼續說:“孫軍主要以送快遞為職業,每天工作時間超過12個小時,無力撫養女兒妞妞;且妞妞三歲,是女孩,顯然由母親撫養照顧更加合適;原告方巧玲訴稱自己沒有經濟來源,並不成立,方巧玲完全有勞動能力,不能構成不能撫養妞妞的抗辯理由。從有利於孩子的身心成長角度考慮,妞妞由原告撫養、被告支付撫養費更加合適。”
薑偉做法官這麽多年,見過為了爭孩子“割地賠款”甚至大打出手的,沒見過雙方都不要孩子的,薑偉感慨自己還是不夠見多識廣啊。
薑偉問原告:“原告方巧玲對被告孫軍的答辯有沒有補充?”
林自遙說:“有。審判長,原告請求婚生女妞妞由被告撫養,是有正當理由的。因為原告在本市沒有固定住所,與被告分居之後,已經搬出了原被告共同居住的房子,借助在同鄉家裏,而且原告已經四五年沒有工作,在家做全職主婦,想要短時間內找到一份工作比較困難,妞妞與原告生活在一起可能連正常的生活都沒有辦法保障。而被告不同,被告有穩定的工作收入,可以負擔地起房租和妞妞的生活開支。”
“我可以把現在住的房子讓給你啊。”孫軍對方巧玲說。
方巧玲冷哼一聲,轉過臉去。
林自遙溫和地說道:“被告,您願意讓給原告,可是原告也負擔不起房租。”
“孩子給我,我怎麽照顧,我不要上班啊,手停口停啊。”孫軍很生氣,怒氣衝衝地拍了拍桌子。
薑偉嗬斥孫軍說:“幹什麽!這裏是法庭,不是菜市場。”
孫軍立刻慫了。
方巧玲看到孫軍這個樣子,幸災樂禍地笑了,氣自己當初怎麽瞎了眼,怎麽找了個這麽窩囊的男人,笑孫軍出醜,自己也解氣。
方巧玲才不管孫軍什麽“手停口停”,這和她沒有關係,她隻知道自己的大好青春都在孫軍身上浪費了,現在她要及時止損。
“你們老孫家的閨女,自己想辦法去,再不然送迴老家去給你爸媽養。”孫軍說。
又不是男孩,送迴老家幹什麽,孫軍心裏想。
三歲的妞妞在外頭和法警姐姐玩的開心,她吃著從未吃過的美味酸奶溶豆,笑得很甜。法警隱隱約約聽到法庭內的聲音,再看看身邊的小妞妞,心疼的直搖頭,不是什麽人都配做父母的。
薑偉有些不耐煩,敲了敲法槌說:“原被告都注意一下法庭紀律,幹什麽,當這裏菜市場,隨你們吵架?要是能吵的贏,來法院幹什麽?”
薑偉接著說:“開始舉證質證吧。”
林自遙說:“原告向法庭提交兩份證據,第一份是原被告的結婚證,證明原被告的婚姻關係;二是婚生女妞妞的出生證明,證明妞妞不滿三周歲。”
薑偉:“被告質證。”
曹暉說:“對原告提交的兩份證據的真實性和證明對象均無異議。”
薑偉:“被告有無證據向法庭提交。”
“沒有,被告沒有證據向法庭提交。”
薑偉:“那進入法庭辯論階段吧。”
林自遙說:“尊敬的審判長,原被告就解除婚姻關係沒有異議,隻是對婚生女妞妞的撫養權問題有異議。誠然,在司法實踐中,學齡前兒童多由母親撫養、由父親支付撫養費,但是本案中,原告方巧玲沒有工作沒有固定住所,缺乏撫養照顧女兒的最基本條件,因此,從有利於兒童成長的角度出發,孩子應當由被告撫養;另外,鑒於原告並沒有固定收入,300元每月的撫養費已經是原告竭盡所能所能負擔的最高的撫養費了。綜上,請求法院判決原被告離婚,婚生女妞妞由被告撫養。”
曹暉說:“尊敬的審判長,被告同意與原告離婚,但認為婚生女應該由原告撫養,在司法實踐中,為什麽將學齡前兒童判由父親撫養為主,有父親撫養為例外呢,就是因為從性別特點上來說,母親對孩子的照顧更加周到細致,雖然原告沒有工作,但隻是暫時,原告年富力強,完全有工作能力,相反,被告作為男性,在女兒的成長過程中,必然會有一些不便參與的變化,如果是母親撫養,可以更好地對女兒進行引導,更有利於女兒的身心健康;另外,被告願意每月負擔500元的撫養費,直至妞妞18周歲為止。綜上,請求法院判決原被告離婚,婚生女妞妞由原告撫養。”
薑偉循例問道:“雙方是否同意調解?”
一直針鋒相對的孫軍和劉巧玲此刻意見倒是空前的一致,說:“不同意。”
“好,核對一下筆錄,簽字確認。休庭。”薑偉說。
“這都什麽事啊。”薑偉抱著案卷走出了法庭。
孫軍和劉巧玲走出法庭,都看到一直坐在法庭外長椅上等待他們的女兒妞妞。
妞妞見爸爸媽媽出來,笑嘻嘻地朝父母走去,妞妞走路還不是很穩,跌跌撞撞地,手上緊緊抓著剛才法警姐姐給的小零食,活像一隻可愛的小企鵝,讓人看了心生憐愛。
可孫軍和劉巧玲麵色皆是一變,兩人沒有任何一個人迎向妞妞,反而轉身離開,一個比一個走得快。
兩人心中都想著對方把妞妞接走。
妞妞卻不明白父母真的想要拋棄她,隻以為父母在與她遊戲,反而走的更快,笑得更歡,發出咯咯的笑聲。
林自遙和曹暉麵麵相覷,這都是什麽人,他們兩個怎麽這麽造孽接了這種案子。
曹暉畢竟是男人,忍不住罵了句:“他媽的。”
林自遙也在心裏罵了句“他媽的”,然後轉身迎向妞妞,將她摟在懷裏。
孩子長大了,應該不會再記得三歲前發生的事了吧,希望妞妞永遠都不要想起此刻自己被父母棄如敝屣的悲痛時刻。
“打電話叫孫軍迴來吧。”林自遙對曹暉說,畢竟妞妞是跟著孫軍來的。
曹暉也是有良心的人,他想,就算這個案子律師費收不到了,他也得打這個電話,叫這個狠心的父親迴來。
薑偉做法官這麽多年,見過為了爭孩子“割地賠款”甚至大打出手的,沒見過雙方都不要孩子的,薑偉感慨自己還是不夠見多識廣啊。
薑偉問原告:“原告方巧玲對被告孫軍的答辯有沒有補充?”
林自遙說:“有。審判長,原告請求婚生女妞妞由被告撫養,是有正當理由的。因為原告在本市沒有固定住所,與被告分居之後,已經搬出了原被告共同居住的房子,借助在同鄉家裏,而且原告已經四五年沒有工作,在家做全職主婦,想要短時間內找到一份工作比較困難,妞妞與原告生活在一起可能連正常的生活都沒有辦法保障。而被告不同,被告有穩定的工作收入,可以負擔地起房租和妞妞的生活開支。”
“我可以把現在住的房子讓給你啊。”孫軍對方巧玲說。
方巧玲冷哼一聲,轉過臉去。
林自遙溫和地說道:“被告,您願意讓給原告,可是原告也負擔不起房租。”
“孩子給我,我怎麽照顧,我不要上班啊,手停口停啊。”孫軍很生氣,怒氣衝衝地拍了拍桌子。
薑偉嗬斥孫軍說:“幹什麽!這裏是法庭,不是菜市場。”
孫軍立刻慫了。
方巧玲看到孫軍這個樣子,幸災樂禍地笑了,氣自己當初怎麽瞎了眼,怎麽找了個這麽窩囊的男人,笑孫軍出醜,自己也解氣。
方巧玲才不管孫軍什麽“手停口停”,這和她沒有關係,她隻知道自己的大好青春都在孫軍身上浪費了,現在她要及時止損。
“你們老孫家的閨女,自己想辦法去,再不然送迴老家去給你爸媽養。”孫軍說。
又不是男孩,送迴老家幹什麽,孫軍心裏想。
三歲的妞妞在外頭和法警姐姐玩的開心,她吃著從未吃過的美味酸奶溶豆,笑得很甜。法警隱隱約約聽到法庭內的聲音,再看看身邊的小妞妞,心疼的直搖頭,不是什麽人都配做父母的。
薑偉有些不耐煩,敲了敲法槌說:“原被告都注意一下法庭紀律,幹什麽,當這裏菜市場,隨你們吵架?要是能吵的贏,來法院幹什麽?”
薑偉接著說:“開始舉證質證吧。”
林自遙說:“原告向法庭提交兩份證據,第一份是原被告的結婚證,證明原被告的婚姻關係;二是婚生女妞妞的出生證明,證明妞妞不滿三周歲。”
薑偉:“被告質證。”
曹暉說:“對原告提交的兩份證據的真實性和證明對象均無異議。”
薑偉:“被告有無證據向法庭提交。”
“沒有,被告沒有證據向法庭提交。”
薑偉:“那進入法庭辯論階段吧。”
林自遙說:“尊敬的審判長,原被告就解除婚姻關係沒有異議,隻是對婚生女妞妞的撫養權問題有異議。誠然,在司法實踐中,學齡前兒童多由母親撫養、由父親支付撫養費,但是本案中,原告方巧玲沒有工作沒有固定住所,缺乏撫養照顧女兒的最基本條件,因此,從有利於兒童成長的角度出發,孩子應當由被告撫養;另外,鑒於原告並沒有固定收入,300元每月的撫養費已經是原告竭盡所能所能負擔的最高的撫養費了。綜上,請求法院判決原被告離婚,婚生女妞妞由被告撫養。”
曹暉說:“尊敬的審判長,被告同意與原告離婚,但認為婚生女應該由原告撫養,在司法實踐中,為什麽將學齡前兒童判由父親撫養為主,有父親撫養為例外呢,就是因為從性別特點上來說,母親對孩子的照顧更加周到細致,雖然原告沒有工作,但隻是暫時,原告年富力強,完全有工作能力,相反,被告作為男性,在女兒的成長過程中,必然會有一些不便參與的變化,如果是母親撫養,可以更好地對女兒進行引導,更有利於女兒的身心健康;另外,被告願意每月負擔500元的撫養費,直至妞妞18周歲為止。綜上,請求法院判決原被告離婚,婚生女妞妞由原告撫養。”
薑偉循例問道:“雙方是否同意調解?”
一直針鋒相對的孫軍和劉巧玲此刻意見倒是空前的一致,說:“不同意。”
“好,核對一下筆錄,簽字確認。休庭。”薑偉說。
“這都什麽事啊。”薑偉抱著案卷走出了法庭。
孫軍和劉巧玲走出法庭,都看到一直坐在法庭外長椅上等待他們的女兒妞妞。
妞妞見爸爸媽媽出來,笑嘻嘻地朝父母走去,妞妞走路還不是很穩,跌跌撞撞地,手上緊緊抓著剛才法警姐姐給的小零食,活像一隻可愛的小企鵝,讓人看了心生憐愛。
可孫軍和劉巧玲麵色皆是一變,兩人沒有任何一個人迎向妞妞,反而轉身離開,一個比一個走得快。
兩人心中都想著對方把妞妞接走。
妞妞卻不明白父母真的想要拋棄她,隻以為父母在與她遊戲,反而走的更快,笑得更歡,發出咯咯的笑聲。
林自遙和曹暉麵麵相覷,這都是什麽人,他們兩個怎麽這麽造孽接了這種案子。
曹暉畢竟是男人,忍不住罵了句:“他媽的。”
林自遙也在心裏罵了句“他媽的”,然後轉身迎向妞妞,將她摟在懷裏。
孩子長大了,應該不會再記得三歲前發生的事了吧,希望妞妞永遠都不要想起此刻自己被父母棄如敝屣的悲痛時刻。
“打電話叫孫軍迴來吧。”林自遙對曹暉說,畢竟妞妞是跟著孫軍來的。
曹暉也是有良心的人,他想,就算這個案子律師費收不到了,他也得打這個電話,叫這個狠心的父親迴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