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濤決定經營一家中小規模的快餐店,主要經營各類飯食和麵食,輔以各種炒菜和小吃。這些都是方便快捷的食品,顧客到後能夠快速製作,這樣既可使顧客快速就餐而不致久等,同時也能提高快餐店的餐桌利用率,從客觀上增加餐館的營業額。

    為了節省開支,李濤決定整體盤租店麵,租一家麵積約40平方米的飯店,能夠容納50個座位。這樣一來,廚房大約需要2個人,前堂大約需要3名服務員。另外,最好還需配一個廚房的機動人員,專門負責洗盤子、洗碗,以保證營業時間內碗盤的需求。經過一番調查,李濤得出:店麵的轉讓費6萬元,房租每月5000元,人工費用8400元,快餐店每月的水電氣費500元。另外,為了應付餐具的損壞,還需要100元的維修費。

    成本怎麽算呢?拿麵來說,根據測算,做一碗麵需花費麵粉:2元;料:1元;其他(筷子,茶水,調味料等):1元。也就是說,一碗麵條的成本是4元,同樣,一份蓋飯的成本約是6元。賣多少錢合適呢?初步確定小店每份飯或麵的平均價格為10元,這樣一來,每賣一碗麵就能賺6元,每賣一份飯就能賺4元,這不就是大家常說的毛利嘛,原來就是這麽簡單呀!

    雖然忙了幾天,但李濤仍然充滿激情。一迴到家中,他就迫不及待把快餐店的收支情況向媽媽進行了展示。

    “你不用吃飯嗎?”媽媽問。

    “我不餓”李濤順口而出。

    “我是說你開店不用養活自己啊?”

    “店是我的,店的利潤就是我的報酬啊?”李濤不解地問。

    “當然不行,你這樣的想法可以說是本末倒置。你自己得和快餐店獨立開來進行核算,不然就是‘政企不分’。你要是不開店,去工作的話,你不就能拿到工資嗎?你放棄了工作的機會來經營快餐店,你原本的工資不就是你的成本嗎?這就是機會成本。至於快餐店的利潤,那是對你投入的資本和付出勞動的迴報。”

    媽媽的一番話讓李濤茅塞頓開,他重新整理了快餐店的費用支出和店麵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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