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撒謊者交談時的觀察點
一本書讀懂微表情心理學 作者:張真慕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多數人相信,撒謊者暴露自己是因為他們做了什麽,而不是因為說了什麽,怎麽說的。其實情形與此截然相反。謊言的最佳提示,要從人們的言語而不是行動中尋找。英國樸次茅斯大學的阿爾德特·威瑞認為,人們在試著抓出撒謊者時,過多地注意身體語言的行為,不太注意言語。阿爾德特·威瑞指出,這表現在這樣一種傾向中:人們高估了通過觀察某人的行為來識別謊言的可能,低估通過傾聽他(她)說了什麽來抓住撒謊者的可能。
交談有幾個特征,給識別謊言提供了線索。有些特征涉及他們說話的內容,有些特征涉及他們說話的方式:
迂迴陳述 撒謊者往往拐彎抹角地說話。他們常常離題萬裏,提供冗長的解釋。但是當被提問的時候,他們可能提供簡短的迴答。
泛泛而論
撒謊者的解釋往往是粗枝大葉,很少注意到細節。他們幾乎不提時間、地點和人們的感受。比如說,一個撒謊者會告訴你,他(她)要去吃比薩,但是他(她)不會告訴你,他(她)去哪兒吃,或者他(她)要了什麽品種的比薩。即使撒謊者提供了細節,他們也幾乎不能詳細地說明這些細節。所以,如果你要求一個撒謊者做詳細說明,他(她)很可能隻是重複剛說過的話。一個說真話的人被問到同樣的問題時,通常能夠提供很多新的信息。
施放煙幕
撒謊者提供的答案往往故意把水攪混淆:它們聽起來好像一清二楚,實際一塌糊塗。說到沒有意義的言論,比爾·克林頓在保拉·瓊斯性騷擾一案中的著名迴應就是一例。當被問及克林頓和莫妮卡·萊溫斯基是什麽關係時,克林頓迴答說:“這取決於‘是’是什麽意思。”另一個例子是被控製逃稅的紐約市前長大衛·丁金斯的辯護詞:“我沒有犯法,我隻是沒能按照法律要求的去做。”
矢口否認
政治謊言往往以矢口否認的形式表現出來。想想比爾·克林頓那著名的矢口否認:“我沒有和那位女士——萊溫斯基小姐——發生性關係。”當政客否認他(她)要推出新措施(比如稅收)時,你通常會把這當成他(她)就要推出新措施的信號。正如奧托·馮·俾斯麥所言:“不要相信政治中任何事情,直到被正式否定。”撒謊者更可能使用否定性的陳述。比如說,在水門事件期間,尼克鬆總統說:“我不是個騙子。”尼克鬆總統並沒說:“我是個誠實的人。”
斟詞酌句
撒謊者很少提及自己。與講真話的人相比,他們使用諸如“i”(我)、“me”(我)、“mine”(我的)之類詞語的頻率低得多。撒謊者往往泛化,頻繁使用諸如“always”(總是)、“never”(從不)、“nobody”(沒人)、“everyone”(人人)等詞,借此在精神上使自己遠離謊言。
免責聲明
撒謊者更有可能使用諸如“你肯定不會相信這個”、“我知道這聽起來很怪異,但是”、“我向你保證”之類的免責聲明。類似於這樣的免責聲明,是專門用來認可別人的疑心的,目的在於減少別人的疑心。
措辭拘謹 當人們在非正式的場合說真話的時候,他們更可能使用省略方式。比如,他們不說“do not”而說“don’t”。在同樣的場合,撒謊的人卻可能說“do
not”而不是“don’t”。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人在撒謊時,變得更緊張也更正式。
時態
撒謊者沒有意識到,他(她)有一種傾向,就是加大他們與他們所描述的事件之間的心理距離。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他們這樣做的一種方式是斟詞酌句,另一方式是使用過去時,而不是現在時。
語速
撒謊需要大量的智力工作。因為除了評估自己謊言的可信程度外,撒謊者還要將真相和謊言分開。這對撒謊者的能力有很高的要求,使得他(她)把說話在速度放慢了。人們之所以在撒謊前要停頓一下,之所以撒謊的語速往往比講真話的語速慢,原因就在這裏。當然,如果謊言被小心翼翼地排演過,情形自然不同。在這種情形下,撒謊的語速與講真話的語速是沒有區別的。
停頓
撒謊者撒謊時多有停頓,某些停頓充滿了“嗯、嗯、啊、啊”的語言頓字符。編織自發的謊言時涉及的認知工作也會導致更多的語誤、口誤和開口錯。在“開口錯”中,人們剛說出一句話,然後再用另一句話取而代之。
音高
某人聲音的高低,通常是他們情緒狀態的指標。因為,一旦人們心煩意亂的時候,音高就會增加。情緒與音高緊密相關,當人變得情緒化的時候,音高就會改變。音高的改變是很難掩飾和隱藏的,盡管音高的增加相當穩定,有時候增加很少,但通常有必要在聽過某人在其他場合的發言後,再來確定他(她)的音高是否增加了。
雖然如今人們大量談及某些據說與撒謊相關的行動,但是並不存在能夠表明某人撒謊的特定行為。它們可能表明,某人處於衝突的狀態,受到強烈情緒的影響,或努力掩蓋自己的難堪,但不能由此得出結論說,他們在撒謊。正如保羅·艾克曼所言,欺詐沒有標誌可言。任何姿勢、麵部表情或肌肉抽搐,本身都不能證明某人在撒謊。另一個研究撒謊的權威貝拉·德保羅重複了這個觀點。貝拉·德保羅指出,行為標誌、語言標誌與欺詐之間的關係是很成立的。它們可能與欺詐相關,但並不完全相關。
雖然沒有絕對可靠的識別謊言的方法,但你還是可以做些事情,以增加識破撒謊者的可能:
1、要成功地識別一個謊言,你需要把你的標準定得既不高也不低。這樣你可以避免得出這樣的結論:要麽從來沒人撒謊,要麽人人始終撒謊。
2、隻要有可能,就要把下列兩者加以對比:其一是某人被認為是在撒謊時的行動,其二是他(她)在說真話時的行為。
3、為了成為一個優秀的謊言識破者,你還應該關注意識控製之外的行為,或者人們容易忽略的行為。
4、如果有機會,把你的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在他人說了什麽以及如何說上麵,而不是他們做了什麽。
5、搞清楚那個謊言可能是自發的還是經過預演的,是低賭注的還是高賭注的,這一點很重要。在賭注很低或那個謊言經過了預演時,完成識別謊言的任務要困難得多。
6、要想識破一個謊言,你應該始終注意更廣泛的行為線索和言論線索。如果你認為依靠單一線索就識破了一個撒謊者,那你是在自欺欺人。
交談有幾個特征,給識別謊言提供了線索。有些特征涉及他們說話的內容,有些特征涉及他們說話的方式:
迂迴陳述 撒謊者往往拐彎抹角地說話。他們常常離題萬裏,提供冗長的解釋。但是當被提問的時候,他們可能提供簡短的迴答。
泛泛而論
撒謊者的解釋往往是粗枝大葉,很少注意到細節。他們幾乎不提時間、地點和人們的感受。比如說,一個撒謊者會告訴你,他(她)要去吃比薩,但是他(她)不會告訴你,他(她)去哪兒吃,或者他(她)要了什麽品種的比薩。即使撒謊者提供了細節,他們也幾乎不能詳細地說明這些細節。所以,如果你要求一個撒謊者做詳細說明,他(她)很可能隻是重複剛說過的話。一個說真話的人被問到同樣的問題時,通常能夠提供很多新的信息。
施放煙幕
撒謊者提供的答案往往故意把水攪混淆:它們聽起來好像一清二楚,實際一塌糊塗。說到沒有意義的言論,比爾·克林頓在保拉·瓊斯性騷擾一案中的著名迴應就是一例。當被問及克林頓和莫妮卡·萊溫斯基是什麽關係時,克林頓迴答說:“這取決於‘是’是什麽意思。”另一個例子是被控製逃稅的紐約市前長大衛·丁金斯的辯護詞:“我沒有犯法,我隻是沒能按照法律要求的去做。”
矢口否認
政治謊言往往以矢口否認的形式表現出來。想想比爾·克林頓那著名的矢口否認:“我沒有和那位女士——萊溫斯基小姐——發生性關係。”當政客否認他(她)要推出新措施(比如稅收)時,你通常會把這當成他(她)就要推出新措施的信號。正如奧托·馮·俾斯麥所言:“不要相信政治中任何事情,直到被正式否定。”撒謊者更可能使用否定性的陳述。比如說,在水門事件期間,尼克鬆總統說:“我不是個騙子。”尼克鬆總統並沒說:“我是個誠實的人。”
斟詞酌句
撒謊者很少提及自己。與講真話的人相比,他們使用諸如“i”(我)、“me”(我)、“mine”(我的)之類詞語的頻率低得多。撒謊者往往泛化,頻繁使用諸如“always”(總是)、“never”(從不)、“nobody”(沒人)、“everyone”(人人)等詞,借此在精神上使自己遠離謊言。
免責聲明
撒謊者更有可能使用諸如“你肯定不會相信這個”、“我知道這聽起來很怪異,但是”、“我向你保證”之類的免責聲明。類似於這樣的免責聲明,是專門用來認可別人的疑心的,目的在於減少別人的疑心。
措辭拘謹 當人們在非正式的場合說真話的時候,他們更可能使用省略方式。比如,他們不說“do not”而說“don’t”。在同樣的場合,撒謊的人卻可能說“do
not”而不是“don’t”。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人在撒謊時,變得更緊張也更正式。
時態
撒謊者沒有意識到,他(她)有一種傾向,就是加大他們與他們所描述的事件之間的心理距離。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他們這樣做的一種方式是斟詞酌句,另一方式是使用過去時,而不是現在時。
語速
撒謊需要大量的智力工作。因為除了評估自己謊言的可信程度外,撒謊者還要將真相和謊言分開。這對撒謊者的能力有很高的要求,使得他(她)把說話在速度放慢了。人們之所以在撒謊前要停頓一下,之所以撒謊的語速往往比講真話的語速慢,原因就在這裏。當然,如果謊言被小心翼翼地排演過,情形自然不同。在這種情形下,撒謊的語速與講真話的語速是沒有區別的。
停頓
撒謊者撒謊時多有停頓,某些停頓充滿了“嗯、嗯、啊、啊”的語言頓字符。編織自發的謊言時涉及的認知工作也會導致更多的語誤、口誤和開口錯。在“開口錯”中,人們剛說出一句話,然後再用另一句話取而代之。
音高
某人聲音的高低,通常是他們情緒狀態的指標。因為,一旦人們心煩意亂的時候,音高就會增加。情緒與音高緊密相關,當人變得情緒化的時候,音高就會改變。音高的改變是很難掩飾和隱藏的,盡管音高的增加相當穩定,有時候增加很少,但通常有必要在聽過某人在其他場合的發言後,再來確定他(她)的音高是否增加了。
雖然如今人們大量談及某些據說與撒謊相關的行動,但是並不存在能夠表明某人撒謊的特定行為。它們可能表明,某人處於衝突的狀態,受到強烈情緒的影響,或努力掩蓋自己的難堪,但不能由此得出結論說,他們在撒謊。正如保羅·艾克曼所言,欺詐沒有標誌可言。任何姿勢、麵部表情或肌肉抽搐,本身都不能證明某人在撒謊。另一個研究撒謊的權威貝拉·德保羅重複了這個觀點。貝拉·德保羅指出,行為標誌、語言標誌與欺詐之間的關係是很成立的。它們可能與欺詐相關,但並不完全相關。
雖然沒有絕對可靠的識別謊言的方法,但你還是可以做些事情,以增加識破撒謊者的可能:
1、要成功地識別一個謊言,你需要把你的標準定得既不高也不低。這樣你可以避免得出這樣的結論:要麽從來沒人撒謊,要麽人人始終撒謊。
2、隻要有可能,就要把下列兩者加以對比:其一是某人被認為是在撒謊時的行動,其二是他(她)在說真話時的行為。
3、為了成為一個優秀的謊言識破者,你還應該關注意識控製之外的行為,或者人們容易忽略的行為。
4、如果有機會,把你的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在他人說了什麽以及如何說上麵,而不是他們做了什麽。
5、搞清楚那個謊言可能是自發的還是經過預演的,是低賭注的還是高賭注的,這一點很重要。在賭注很低或那個謊言經過了預演時,完成識別謊言的任務要困難得多。
6、要想識破一個謊言,你應該始終注意更廣泛的行為線索和言論線索。如果你認為依靠單一線索就識破了一個撒謊者,那你是在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