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再次勃然大怒,又是謾罵“這些豬玀”,又是高喊他不需要任何證據就可
相信,共產黨“用在德國的守護神身上縱火的拙劣技倆,作為他們聲嘶力竭
地宣布要搞的群眾行動的信號。”
暴風雨般的會議於晚上11時結束。接著又在普魯士內務部長家開了
另一個會議,研究了保安措施。之後,希特勒便出發前往《人民觀察家報》
設在當地的辦公室,看看他們是如何報導這次大火的。“等了整整半個鍾頭
才讓我進去。有幾個編輯坐在裏邊。某個助理編輯終於出來了。他好像困得
很。”希特勒立刻把戈培爾找來。為了準備下一起的稿子,兩人幹到拂曉。
他們準備指責赤色分子陰謀趁“眾人驚慌失措”之機,奪取政權。
與此同時,戈林也在對為普魯士之官方報紙寫報導的人大發雷霆。草
稿隻有20行,隻提到一個縱火者。戈林草草地看上一眼便喊道:“全是胡
說八道!作為警事報告,這也許是不錯的,但它不是我心目中的公報,一點
也不是!”他抓起一支藍鉛筆,把100磅引火材料改成1000磅。作者
反駁說,一個人是扛不動這麽重的。戈林反唇相譏道:“沒有不可能的。為
什麽要說隻有一個人?有10個甚至20個人呢!你難道不明白正在發生的
事情嗎?這是共產黨起義的信號!”戈林重寫了公報,指出範·德·盧勃的
同謀是國會議員裏的兩個共產黨。原作者要求他簽字,因為這不是一份正式
報告而是一份政治文件。“隻有你正式簽字”,他說,“由我交給新聞社,他
們才肯接受。”戈林勉強在上麵畫了個大寫g.(”戈林”之第一個字母——
譯註)。此時,所有警方電台都在唿叫,要抓國會裏的共產黨議員,以及省
議會和市議會裏的共產黨議員。對共產黨官員也要捉拿,所有赤色報紙一律
封閉。
在那晚事件的刺激下,希特勒的膽子大了,竟把自己最後發的禁令全
部拋到九霄雲外。
次日快到中午時,他公開投身軍權的鬥爭。在內閣會議開始前,希特
勒總理依各內閣部長的級別高低次序,一一向他們致意(這是開會前的傳統
規矩)。之後,他便以獨斷專橫的方式主持會議。他說,目前的危機迫使我
們“要毫不留情地”與共產黨“算帳”,“且不要依靠法律”。所以,他便建
議,通過一項保護國家使之不遭“紅”害的緊急法令,但必須使它聽來純屬
防禦性質的,且不能太惹人注目。它隻能輕描淡寫地提一提,“這是個特殊
措施,目的在於保護德國人民的文獻資料。”然而,弗蘭克將草稿宣讀後,
人們明顯地發現這道法令已將一個民主社會所能給予人們的權利大部分取消
了。首先,它取消了魏瑪憲法所賦予的公民自由權——言論自由,出版自由,
家庭的神聖不可侵犯,通信和電話談話秘密,集會結社自由,以及私人財產
不可侵犯等等。接著,它又授權帝國內政部長可暫時控製那些無力維持秩序
的州政府。沒有一個部長反對剝奪公民權;唯有巴本提出,幹預各州的事務,
將會種下深仇大恨,尤其是在巴伐利亞州。巴本的異議也是一瞬即逝。他同
樣隻作了一點小小修改——有名無實的修改。當晚,希特勒與他一同晉見興
登堡。元首辯解說,為了鎮壓紅色革命,這道法令是有必要製定的。巴本和
梅斯納未發表意見,總統於是便簽字畫押,沒說什麽。
於是,《國家緊急法》便代替了保守派所夢寐以求的軍事措施,由內閣
掌握在軍事專政情形下一般隻授給總司令的權力。表麵上,這些權力並不可
怕,因為內閣裏占壓倒優勢的並不是國社黨。法令是通過了,但時間之倉促
以及感情之強烈,竟使人們誰也搞不清取消公民權,而不是像先前的總理一
樣減少公民權的主意究竟是誰出的。這也許不是立誌要取得獨裁政權的希特
勒之卑鄙陰謀,而是歷史的偶然性吧。很明顯,這次大火已使希特勒到了歇
斯底裏的邊沿,而他也確實害怕共產革命。肯定的,希特勒的古怪行為,以
及戈林和其他接近他的人的行為,並不是明智的陰謀家的有計劃的行動。希
特勒的反應,更多的是對其任務之信仰,而不是驚慌。就其而言,這次大火
證明了他多年來對赤色分子和猶太人的說法之正確。
爾後所採取的旨在鎮壓一次不存在的叛亂的緊急措施,結果卻成了希
特勒取得一切權力的道路上的一次躍進。一車又一車的衝鋒隊和黨衛軍匆忙
宣誓,成了警察的輔助力量,協助他們維護緊急法令的實施。他們突如起來,
衝進早已掌握的共產黨的房間和酒館,一車車地將他們投進監獄或地下審問
室。被正規警察拘留的共產黨人和社會民主黨就有300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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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共產黨“用在德國的守護神身上縱火的拙劣技倆,作為他們聲嘶力竭
地宣布要搞的群眾行動的信號。”
暴風雨般的會議於晚上11時結束。接著又在普魯士內務部長家開了
另一個會議,研究了保安措施。之後,希特勒便出發前往《人民觀察家報》
設在當地的辦公室,看看他們是如何報導這次大火的。“等了整整半個鍾頭
才讓我進去。有幾個編輯坐在裏邊。某個助理編輯終於出來了。他好像困得
很。”希特勒立刻把戈培爾找來。為了準備下一起的稿子,兩人幹到拂曉。
他們準備指責赤色分子陰謀趁“眾人驚慌失措”之機,奪取政權。
與此同時,戈林也在對為普魯士之官方報紙寫報導的人大發雷霆。草
稿隻有20行,隻提到一個縱火者。戈林草草地看上一眼便喊道:“全是胡
說八道!作為警事報告,這也許是不錯的,但它不是我心目中的公報,一點
也不是!”他抓起一支藍鉛筆,把100磅引火材料改成1000磅。作者
反駁說,一個人是扛不動這麽重的。戈林反唇相譏道:“沒有不可能的。為
什麽要說隻有一個人?有10個甚至20個人呢!你難道不明白正在發生的
事情嗎?這是共產黨起義的信號!”戈林重寫了公報,指出範·德·盧勃的
同謀是國會議員裏的兩個共產黨。原作者要求他簽字,因為這不是一份正式
報告而是一份政治文件。“隻有你正式簽字”,他說,“由我交給新聞社,他
們才肯接受。”戈林勉強在上麵畫了個大寫g.(”戈林”之第一個字母——
譯註)。此時,所有警方電台都在唿叫,要抓國會裏的共產黨議員,以及省
議會和市議會裏的共產黨議員。對共產黨官員也要捉拿,所有赤色報紙一律
封閉。
在那晚事件的刺激下,希特勒的膽子大了,竟把自己最後發的禁令全
部拋到九霄雲外。
次日快到中午時,他公開投身軍權的鬥爭。在內閣會議開始前,希特
勒總理依各內閣部長的級別高低次序,一一向他們致意(這是開會前的傳統
規矩)。之後,他便以獨斷專橫的方式主持會議。他說,目前的危機迫使我
們“要毫不留情地”與共產黨“算帳”,“且不要依靠法律”。所以,他便建
議,通過一項保護國家使之不遭“紅”害的緊急法令,但必須使它聽來純屬
防禦性質的,且不能太惹人注目。它隻能輕描淡寫地提一提,“這是個特殊
措施,目的在於保護德國人民的文獻資料。”然而,弗蘭克將草稿宣讀後,
人們明顯地發現這道法令已將一個民主社會所能給予人們的權利大部分取消
了。首先,它取消了魏瑪憲法所賦予的公民自由權——言論自由,出版自由,
家庭的神聖不可侵犯,通信和電話談話秘密,集會結社自由,以及私人財產
不可侵犯等等。接著,它又授權帝國內政部長可暫時控製那些無力維持秩序
的州政府。沒有一個部長反對剝奪公民權;唯有巴本提出,幹預各州的事務,
將會種下深仇大恨,尤其是在巴伐利亞州。巴本的異議也是一瞬即逝。他同
樣隻作了一點小小修改——有名無實的修改。當晚,希特勒與他一同晉見興
登堡。元首辯解說,為了鎮壓紅色革命,這道法令是有必要製定的。巴本和
梅斯納未發表意見,總統於是便簽字畫押,沒說什麽。
於是,《國家緊急法》便代替了保守派所夢寐以求的軍事措施,由內閣
掌握在軍事專政情形下一般隻授給總司令的權力。表麵上,這些權力並不可
怕,因為內閣裏占壓倒優勢的並不是國社黨。法令是通過了,但時間之倉促
以及感情之強烈,竟使人們誰也搞不清取消公民權,而不是像先前的總理一
樣減少公民權的主意究竟是誰出的。這也許不是立誌要取得獨裁政權的希特
勒之卑鄙陰謀,而是歷史的偶然性吧。很明顯,這次大火已使希特勒到了歇
斯底裏的邊沿,而他也確實害怕共產革命。肯定的,希特勒的古怪行為,以
及戈林和其他接近他的人的行為,並不是明智的陰謀家的有計劃的行動。希
特勒的反應,更多的是對其任務之信仰,而不是驚慌。就其而言,這次大火
證明了他多年來對赤色分子和猶太人的說法之正確。
爾後所採取的旨在鎮壓一次不存在的叛亂的緊急措施,結果卻成了希
特勒取得一切權力的道路上的一次躍進。一車又一車的衝鋒隊和黨衛軍匆忙
宣誓,成了警察的輔助力量,協助他們維護緊急法令的實施。他們突如起來,
衝進早已掌握的共產黨的房間和酒館,一車車地將他們投進監獄或地下審問
室。被正規警察拘留的共產黨人和社會民主黨就有300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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