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章在接受1874年在抵禦日本侵台中因無電報,信息不通以致誤事的教訓後對清廷說:“設有緊急,誠恐緩不及事,故臣嚐謂辦洋務製洋兵,若不變法,而徒騖空文,絕無實際,臣不敢明知而不言也。”李鴻章是從軍事需要的目的出發,而具體負責架線的盛宣懷卻把電線電報為商業服務的目的放在很重要的地位。他在建議李鴻章創辦津滬電報之初,雖在親筆起草的《電報局招股章程》底稿中說過“中國興造電線,以通軍報為第一要務,便商民為其次”的話,但在其所擬並基本定稿的《電報局招商章程》中則說:“中國興造電線,固以傳遞軍報為第一要務,而其本則尤在厚利商民,力圖久計。”“其本則尤在厚利商民”一語,是很可貴的思想。但李鴻章在設津滬電線時則仍把軍務置於第一位。他說:“用兵之道,必以神速為貴,……數萬裏海洋,欲通軍信,則又有電報之法。……倘遇用兵之際,彼等外國軍信速於中國,利害己判若戶庭,且其鐵甲等項兵船,在海洋日行千餘裏,勢必聲東擊西,莫可測度,全賴軍報神速,相機調援,是電報實為防務必須之物。”電報為防務所必須是對的,但從根本上說,電報的發展應是經濟發展的產物,反過去又為經濟服務,在促使經濟加速發展中起著作用。隻有這樣,電報業才有生命力,才能做到“力圖久計”。電報與鐵路、輪船一樣,同為近代工業生產在流通領域中的延續。電報尤為資本周轉、商品流轉等商務信息的重要一環,它對經濟發展起著重要作用。電報既從根本上是為商而設(專為軍務者例外),就應該由“商”來投資,由“商”按經營近代企業的原則來經營電報業。經商的根本原則是追逐盡可能高的利潤。這個追逐高利潤的原則,規定了它必然要同一切與之競爭的對手較量。這個對手,當然首先是資本帝國主義侵略者。這裏以電線電報承辦者盛宣懷的經營指導思想和行動措施為主,結合其他電報經營者綜述於下。
(一)辦電報是為了與洋商在經濟上競勝以便利商戰。盛宣懷辦電報的目的將便利商民置於重要位置是明確的。對此,盛氏好友和經營電線的得力幫手鄭觀應等人則又將此意圖發揮得更加明確。鄭觀應等為取得李鴻章對辦電報的支持,指出了電報對挽迴利權的重要性,他說:
“各口通商碼頭,自洋人設立電報以來,華商日困,市情朝暮反覆,洋商操縱自如,此在西學算家謂之速力敵平力。雖間國有電之處彼此同速,仍歸平力;而無電之處,利鈍終判天淵。是誠今日商務致病之由,而我國家利權之重輕亦隱受其製也。”
鄭觀應等在呈請左宗棠辦長江電線時又說:
洋商自上海販運至外國,其數萬裏消息通於頃刻;華商自內地販運至上海,則數百裏消息反遲於彼族,以致商賈日困。”(因此,電線)“似於利權頗有關係。倘能即日興舉,不獨有裨軍國,下便商民,即將來逐漸推行,亦得循幹達枝,次第擴充……。衝要之地先通,而邊陲之區亦可漸及。”
這兩段話,代表了電報舉辦者要利用電報這個工具,挽迴利權發展民族經濟,以與洋商角勝的強烈的愛國心情。
(二)保護電報主權。電報在國民經濟發展中既有如此重要作用,那就必須保護中國的電報主權。以盛宣懷為代表的一些電報經營者充分認識到這一點。保權之方針主要有三:一是不許列強在中國沿海新設海線;二是已設之海線既不能撤去乃用南北早線以事抵消;三是洋人海線堅決不許上岸。關於不準設海線事可以英、美、法、德四國在上海設立萬國電報公司請添設自香港至上海海線為例。當1882年該公司提出上述添設海線時,盛宣懷堅決不同意而稟告李鴻章說:“伏查自蘇至粵,海口甚多,前此大北海線僅通香港、廈門、上海三處。若準各國援同治九年奏案另設沿海水線,則海口皆通,駸駸乎有入江之勢。從此我有機要,彼盡先知,我有官書,轉須假手,反客為主,關係匪輕。”關於第二、第三兩點,浙江巡撫陳士傑在1883年設蘇浙至閩粵電線時說過下述一段話,他說:外商引線上岸事,“總須堅持前議,離口三四十裏或百裏,方準停泊線船,萬不可許其引線上岸;……至華商接辦沿海陸線,權自我操,藉以阻外人之謀,守內地之險,此著尤為不禁自禁之良法。”那就是用“不可許其引線上岸”和用南北旱線抵製外商海線,也即李鴻章所說的“華商獨造早線”“海線必衰”的道理。
(三)先人一著,自己設線。如果說福建於1876年的設線是向大北公司購買後在洋人設線基礎上的繼續,因而不算是自己主動設線的話,那麽1880年津沽線成立天津電報總局,並隨即於1881年以津滬線為起始的大規模設線,則是主動的、“先人一著”以事抵製的設線。這種“先人一著”的設線,據盛宣懷說是李鴻章採納了他的建議。盛氏迴憶說:架設電線舉辦電報“係光緒六年宣懷稟請李中堂奏明試辦”。這確是事實。盛宣懷在1882年主持架設津滬電線之後,又架設江蘇至廣東的電線時曾說:“伏念各國交涉常情,凡欲保我全權,隻爭先人一著。是非先人一著,是非中國先自設電線,無以遏其機而杜其漸。”李鴻章據此上奏清廷說:“擬自蘇州、浙江、福建通商各海口以達廣東,與現在粵商所辦陸線相接,招集眾商合力籌辦,係為因時製宜,預杜外人覬覦起見。”這種“先人一著”設線,盡管遲了一些,但還是很可取的。因為在當對情況下隻有這樣做才能比較有效地“杜外人覬覦”電線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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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電報是為了與洋商在經濟上競勝以便利商戰。盛宣懷辦電報的目的將便利商民置於重要位置是明確的。對此,盛氏好友和經營電線的得力幫手鄭觀應等人則又將此意圖發揮得更加明確。鄭觀應等為取得李鴻章對辦電報的支持,指出了電報對挽迴利權的重要性,他說:
“各口通商碼頭,自洋人設立電報以來,華商日困,市情朝暮反覆,洋商操縱自如,此在西學算家謂之速力敵平力。雖間國有電之處彼此同速,仍歸平力;而無電之處,利鈍終判天淵。是誠今日商務致病之由,而我國家利權之重輕亦隱受其製也。”
鄭觀應等在呈請左宗棠辦長江電線時又說:
洋商自上海販運至外國,其數萬裏消息通於頃刻;華商自內地販運至上海,則數百裏消息反遲於彼族,以致商賈日困。”(因此,電線)“似於利權頗有關係。倘能即日興舉,不獨有裨軍國,下便商民,即將來逐漸推行,亦得循幹達枝,次第擴充……。衝要之地先通,而邊陲之區亦可漸及。”
這兩段話,代表了電報舉辦者要利用電報這個工具,挽迴利權發展民族經濟,以與洋商角勝的強烈的愛國心情。
(二)保護電報主權。電報在國民經濟發展中既有如此重要作用,那就必須保護中國的電報主權。以盛宣懷為代表的一些電報經營者充分認識到這一點。保權之方針主要有三:一是不許列強在中國沿海新設海線;二是已設之海線既不能撤去乃用南北早線以事抵消;三是洋人海線堅決不許上岸。關於不準設海線事可以英、美、法、德四國在上海設立萬國電報公司請添設自香港至上海海線為例。當1882年該公司提出上述添設海線時,盛宣懷堅決不同意而稟告李鴻章說:“伏查自蘇至粵,海口甚多,前此大北海線僅通香港、廈門、上海三處。若準各國援同治九年奏案另設沿海水線,則海口皆通,駸駸乎有入江之勢。從此我有機要,彼盡先知,我有官書,轉須假手,反客為主,關係匪輕。”關於第二、第三兩點,浙江巡撫陳士傑在1883年設蘇浙至閩粵電線時說過下述一段話,他說:外商引線上岸事,“總須堅持前議,離口三四十裏或百裏,方準停泊線船,萬不可許其引線上岸;……至華商接辦沿海陸線,權自我操,藉以阻外人之謀,守內地之險,此著尤為不禁自禁之良法。”那就是用“不可許其引線上岸”和用南北旱線抵製外商海線,也即李鴻章所說的“華商獨造早線”“海線必衰”的道理。
(三)先人一著,自己設線。如果說福建於1876年的設線是向大北公司購買後在洋人設線基礎上的繼續,因而不算是自己主動設線的話,那麽1880年津沽線成立天津電報總局,並隨即於1881年以津滬線為起始的大規模設線,則是主動的、“先人一著”以事抵製的設線。這種“先人一著”的設線,據盛宣懷說是李鴻章採納了他的建議。盛氏迴憶說:架設電線舉辦電報“係光緒六年宣懷稟請李中堂奏明試辦”。這確是事實。盛宣懷在1882年主持架設津滬電線之後,又架設江蘇至廣東的電線時曾說:“伏念各國交涉常情,凡欲保我全權,隻爭先人一著。是非先人一著,是非中國先自設電線,無以遏其機而杜其漸。”李鴻章據此上奏清廷說:“擬自蘇州、浙江、福建通商各海口以達廣東,與現在粵商所辦陸線相接,招集眾商合力籌辦,係為因時製宜,預杜外人覬覦起見。”這種“先人一著”設線,盡管遲了一些,但還是很可取的。因為在當對情況下隻有這樣做才能比較有效地“杜外人覬覦”電線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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