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層關係雖然是想通了,但我還沒出賣過自己的朋友,也沒做過虧待朋友的事,隻是小心翼翼防護著。雖然我被人從背後捅過刀子,我也不惱怒人家,沒想過還報複,這全是因為想通了的好處,保持了最後一點真誠。

    我現在能達到這層境界,與小時候倒沒多少關係了。雖然我時常還是流露出些許暴戾,但這都不足為患,小時候我不能很好控製,現在我已學會自製了。

    小時候,我媽媽先說,男子漢能屈能伸。於是我被我們那的小朋友打青了臉迴家。我媽媽隻得改口說,男子漢得頂天立地。於是第二天我還報複,將幾個小朋友的鼻子毆出濃黑鼻血。那幾個小朋友的家長找上門來,不依不饒,惹我爸爸將我痛打一頓。我媽媽於是再次思索許久,再後說,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於是每逢打架前我實施詭計先用言語激那幾個小朋友先動手,待他們打我鼻子後,他們理虧了。我才攢勁揮動拳頭一頓亂打,好不得意,隻想不停的打下去;最後我倒下去的時候,有三四個小朋友和我躺一塊,甚至還有幾個墊我身子下麵,軟綿綿的,好不舒服,當時隻想這麽躺著不起來,實在是太累了;大家灰噴噴的麵孔一齊朝天,胸口起伏,喘息不止,鼻子流著濃黑的鼻血一致朝旁邊歪。

    對我的這種種行為我媽媽沒有多少好法子,除了當人家長麵前把我狠狠揍一頓外,解釋純屬多餘,但我媽媽每打我一次,我便把這些全記在那些小朋友頭上,找時機便痛下殺手,於是我們那一塊的小朋友一致恨透我了。不和我一塊玩還是小事,影響卻是深刻和長遠的,直到今天我迴到鄉下,那時的夥伴碰頭,談小時候的往事,仍心有餘悸地撅起嘴唇,滿腹牢騷地說:“當年,你打我們真打的高興啦,一個擺平了我們三個,還高聲大叫‘不算,不算,重來,重來,不然明天還得來’,打完了還壓我們身上躺著,真是橫著呢。”

    還解釋一點,至於打架我自有一套看法:一旦打上場了,一定求打贏,但不能用磚頭和木棍,那樣很違理,重則傷殘,我負擔不起,用拳頭和腳就對了。這是因為我看到了,沒打贏不但自己要吃痛還可能得倒貼錢,打壞別人了,最多隻出錢罷,不過,下手輕點,看別人往打了,你再往裏打也不遲。我當時雖然隻有六七歲,但已有了許多人生哲學,人小而鬼大。

    有“哲學”信念支持的人生境界注定了與其他人不同,或者使其更加睿智或者使其更加乖張。比如說後來我上小學大班那會兒,經過一家圍牆,那戶人家栽了一棵桃樹,每當桃花盛開的時候,我都想極力想從上麵采幾朵桃花下來。我現在身子矮小,尚不敢確定以我之海拔能否采到這樹上的花朵,當時更加不能采到。因此每次為了泄憤,過一次便朝其樹幹上踢去一腳,這樣桃花繽紛。然後我便極無恥和殘忍的感受這種瘋狂破壞後的竊喜。

    天長日久,春天過去,桃花雖然沒了,我卻養成了該習慣,不管是不是有意,每過一次,仍是朝其踢一腳,惹那主人家的花狗隔著鐵門柵欄對我狂吠,看那眼神恨不能為主人效力咬我肉、喝我血、磨我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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