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利奧六世的法令中重新宣布古代庫裏亞公民大會和元老院的權利無效。[91]無論如何,庫裏亞公民大會這個等級早就衰落消亡了,而元老院的行政管理權和立法權也名存實亡,隻停留在紙麵上。但是,以法令的形式最終宣布廢除它們具有重要的意義,特別是每3條法令就有一條明確論證這種廢除的合法性,理由是全部權力歸君主。利奧六世的立法標誌著一個重要歷史進程發展到了頂點,即國家的全部權利均統一由君主控製,國家的所有事務都被置於帝國官僚機構的管理下。皇帝的無限權力和至高權威、國家向官僚機構的轉化在馬其頓王朝時期都得到了最充分的發展。元老院這個由帝國高級官吏組成的機構,此時已經完全喪失了其以前具有的立法和管理作用,失去了其在6~7世紀獲得的重要性(參見第90頁),苟延殘喘,可有可無。國家已經完全與皇帝及其軍事和管理機構統一起來。皇帝是上帝選派的,是在天意的保護下。他是整個帝國政府的主宰、軍隊總司令、最高法官和惟一的立法者、教會的保護人和正確信仰的捍衛者。他掌控戰爭與媾和的決定權,其做出的司法裁決就是最終判決,不可更改,其製訂的法令被認為是上帝的意旨。他的確也要服從現存的法律,但是頒布新法律廢除舊法律本身就在其權力之內。為了做到這一點,他隻需要服從司法的一般要求就可以了。[92]皇帝作為國家的主宰實際上擁有無限權力,隻受道德準則和傳統的限製。皇帝專製統治權力隻是在宗教事務中真正受到約束。皇帝強大的影響力雖然可能直接幹預教會組織的形式,但是他仍然隻是個普通信徒的俗人。因此,也隻能是教會的保護人,而不能成為教會的首腦。教會有自己的領袖,即君士坦丁堡大教長,他的權力和威望一直處於優勢地位。但是事實上,隻有皇帝才能決定誰將被任命為大教長一職,他作為立法者在教會管理上也發揮作用。與皇帝任命和罷免世俗官員形成鮮明對照的是,隻有皇帝才擁有任命教會首腦的特權,也隻有他才擁有罷免教會首腦的特權,當然在做這類決定的時候要徵得教士們的同意。盡管他可以改變其前任皇帝的法律,但他卻不能廢除或修改教會會議的決定。教會會議是教會內部的最高法庭,因此,決定信仰事務的權利屬於教會會議,皇帝的任務隻是保護現行法律。當一度作為限製君主專製權力的世俗力量在這個時期喪失了它們先前的重要性時,教會的權力則與皇帝的權力並肩發展起來。[93]
馬其頓王朝時期還標誌著拜占廷帝國管理和官僚製度發展的決定性階段。[94]7世紀以來已經展現出來的發展方向如今繼續發展,其最終的結果呈現出與古代羅馬政治製度完全不同的局麵,而古代羅馬政治製度是整個發展最初的出發點。
軍區製的組建到10世紀初就徹底完成了。通過將以前的大軍區逐漸分劃為更小的軍區單位,落實了省區行政管理的精簡這一重要措施。由於9世紀的軍區幾乎都沒有以前的省區大,因此軍區首腦官職就逐漸與省區總督職位合併。在9世紀下半葉,軍區首腦官職也被廢棄了,與之一同消失的還有戴克裏先和君士坦丁改革最後殘餘的製度。軍區的新首腦“首府長官”(),即以前軍區將軍府的主管,取代了“總管”()成為行政管理機構的首腦。[95]結果,控製最高軍事權力的將軍權力就變得更大。在前此幾個世紀軍區組織出現的多種變化的地方此時形成了更加高度統一的製度。恰當說來,一直與軍區同時存在而級別較低的不同軍事區也逐漸被授予軍區級別。[96]這樣,10世紀初軍區劃分的版圖就表現為如下情況:在亞洲有奧普西金、布西拉隆、奧普提馬頓、帕弗拉格尼亞、亞美尼亞、查爾迪亞、克羅尼亞、查爾西安農、阿納多利亞、色雷斯鬆、卡帕多西亞、美索不達米亞、塞巴斯提亞、利堪杜斯、利奧托克米斯、塞琉西亞16個軍區;[97]在愛琴海有撒莫斯和愛琴海(即聖配拉格斯海)2個軍區;在歐洲有色雷斯、馬其頓、斯特利蒙、塞薩洛尼基、希臘、伯羅奔尼撒、凱發羅尼亞、尼科伯利斯、第拉修姆、達爾馬提亞、西西裏、郎格巴迪亞和車繩13個軍區。[98]軍區組織後來繼續發生新的變化,特別是由於在帝國通過征服吞併的新領土上建立一些新軍區帶來的變化,而在原有軍區領土內此時很少再建立新軍區。11世紀末以後,由於拜占廷政治秩序的混亂,軍區組織進一步劃分為更小的單位。[99]
在考察拜占廷官僚機構時,我們研究這個時期情況的史料主要有非羅塞烏斯提供的信息和密切涉及9~10世紀官職的名單,[100]我們還要對真正的官職和名譽頭銜做出清楚的區分。表麵上,這一區分表現為,任命官員通過起草任命狀(),而頒授名譽頭銜通過授予勳章()方式進行。在大部分情況下,頭銜沒有什麽實際意義,隻是以前的官職隨著時間流逝而失去其重要性,僅保留了它們的名譽特點。與此相關,我們還必須牢記9~10世紀的官職名錄為我們展示的拜占廷官僚組織結構隻適用於一個確定的時期,也就是說隻適合它們所在這個階段而不能當作同一時代的史料,盡管我們所涉及的這個時期恰好就是拜占廷帝國作為一個國家發展的偉大時代。與人們通常認為的拜占廷國家極為僵化呆板的看法不同,帝國及其政府機構經歷了持續不斷的重組過程。
</br>
馬其頓王朝時期還標誌著拜占廷帝國管理和官僚製度發展的決定性階段。[94]7世紀以來已經展現出來的發展方向如今繼續發展,其最終的結果呈現出與古代羅馬政治製度完全不同的局麵,而古代羅馬政治製度是整個發展最初的出發點。
軍區製的組建到10世紀初就徹底完成了。通過將以前的大軍區逐漸分劃為更小的軍區單位,落實了省區行政管理的精簡這一重要措施。由於9世紀的軍區幾乎都沒有以前的省區大,因此軍區首腦官職就逐漸與省區總督職位合併。在9世紀下半葉,軍區首腦官職也被廢棄了,與之一同消失的還有戴克裏先和君士坦丁改革最後殘餘的製度。軍區的新首腦“首府長官”(),即以前軍區將軍府的主管,取代了“總管”()成為行政管理機構的首腦。[95]結果,控製最高軍事權力的將軍權力就變得更大。在前此幾個世紀軍區組織出現的多種變化的地方此時形成了更加高度統一的製度。恰當說來,一直與軍區同時存在而級別較低的不同軍事區也逐漸被授予軍區級別。[96]這樣,10世紀初軍區劃分的版圖就表現為如下情況:在亞洲有奧普西金、布西拉隆、奧普提馬頓、帕弗拉格尼亞、亞美尼亞、查爾迪亞、克羅尼亞、查爾西安農、阿納多利亞、色雷斯鬆、卡帕多西亞、美索不達米亞、塞巴斯提亞、利堪杜斯、利奧托克米斯、塞琉西亞16個軍區;[97]在愛琴海有撒莫斯和愛琴海(即聖配拉格斯海)2個軍區;在歐洲有色雷斯、馬其頓、斯特利蒙、塞薩洛尼基、希臘、伯羅奔尼撒、凱發羅尼亞、尼科伯利斯、第拉修姆、達爾馬提亞、西西裏、郎格巴迪亞和車繩13個軍區。[98]軍區組織後來繼續發生新的變化,特別是由於在帝國通過征服吞併的新領土上建立一些新軍區帶來的變化,而在原有軍區領土內此時很少再建立新軍區。11世紀末以後,由於拜占廷政治秩序的混亂,軍區組織進一步劃分為更小的單位。[99]
在考察拜占廷官僚機構時,我們研究這個時期情況的史料主要有非羅塞烏斯提供的信息和密切涉及9~10世紀官職的名單,[100]我們還要對真正的官職和名譽頭銜做出清楚的區分。表麵上,這一區分表現為,任命官員通過起草任命狀(),而頒授名譽頭銜通過授予勳章()方式進行。在大部分情況下,頭銜沒有什麽實際意義,隻是以前的官職隨著時間流逝而失去其重要性,僅保留了它們的名譽特點。與此相關,我們還必須牢記9~10世紀的官職名錄為我們展示的拜占廷官僚組織結構隻適用於一個確定的時期,也就是說隻適合它們所在這個階段而不能當作同一時代的史料,盡管我們所涉及的這個時期恰好就是拜占廷帝國作為一個國家發展的偉大時代。與人們通常認為的拜占廷國家極為僵化呆板的看法不同,帝國及其政府機構經歷了持續不斷的重組過程。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