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0章 喝酒是會喝死屍的
末世病寵,慘死後接陰瘋魔王出獄 作者:人間天糖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林一說道:“殺了他們。”
林二都沒顧得上迴答姐姐,黑色西裝外套一脫,開始“拆家”,姐弟兩在鋼板上蹦迪,一腳幹碎混凝土,一拳揍穿防火層。
林一戰力恐怖。
林二性情陰狠。
可以看得出來,龍鳳胎的父母不是什麽好人。
“拆開了,讓我看看裏麵是誰找死。”林一說著跳進屋子,林二緊隨其後。
房間裏空蕩蕩。
沒有任何活物。
但是幹草堆分明還有餘溫和變種人特有的臭味。
林二找到一個狗洞。
林一兩拳幹碎狗洞。
林一說道:“跑了。”
林二說道:“跑了。”
姐弟兩人百無聊賴地在屋子轉悠,他們需要水,最好是熱水,長時間在低溫環境穿行,關節都僵硬了。
他們找到一個白色塑料箱,擰開蓋子,裏麵是水,就是氣味不對,很衝,還有密度也不對,看起來更接近油。
不過這種環境也沒有挑剔的餘地。
林一說道:“燒水。”
林二說道:“水都臭了。”
林一說道:“不喝我們速度會降低,莫雨那小子就跑了。”
林二陰沉著臉。
弟弟臭美,不僅臭美,還喜歡把自己弄得香香,他討厭臭的東西,一想到要喝這種東西,就想死。
林一沒有勉強弟弟。
找來黑漆漆的水壺灌滿水,放到仍有餘燼的火爐,不知道是錯覺還是怎麽迴事,水加熱後,整個房間都是那股味道。
也不是說難聞吧,就是很奇怪。
林一說道:“你的表情變得跟老爸一樣陰沉了。”
林二說道:“你的嘴變得跟老爸一樣惡毒了。”
姐弟兩出現小小的爭吵。
水燒熱了。
林一收迴金屬檢測儀,上麵顯示37c。
溫度剛剛好。
37c既能溫暖內髒,又不至於燙傷他們的身體,喪屍對溫度的敏感僅次於人類,太冷或者太熱都影響身體。
林一仰頭豪飲。
噸噸噸。
完全沒有女孩該有的樣子。
林二靜靜看著姐姐喝,並不覺得哪裏不對,畢竟按照繼承順序來講,姐姐是未來的屍王,再狂一點都是應該的,否則怎麽服眾?
林一喝完,坐倒在地。
林二嚇一跳。
下一秒,林一睜著眼睛倒在地上,林二一摸,姐姐都軟了,臉上紅得不正常。
啊啊啊!
男孩慵懶邪魅的臉染上歇斯底裏的驚恐。
“姐,你怎麽軟了!”
喪屍軟了,基本隻有一種可能,那就是要分解了,分解是中性的說法,通俗點說,就是屍體要爛了。
林二抱起姐姐,發狂似的衝出去。
爸爸爸,姐要沒了,一想到以後自己要繼承王位,林二眼淚都流下來,這麽大的爛攤子。情急之下,本來是往繁城方向求救的,結果硬生生跑反了,抱著軟趴趴的姐姐迷失在瘴氣迷離的荒野。
……
休息站。
掉毛老鼠人帶著歇腳的變種人從地道返迴,看著毀壞的防護鋼板和破洞的屋子,對喪屍的厭惡又加重了,他們這些人就是不願意和喪屍生活才遠離繁城,在這裏求生。
“怎麽一屋子酒香?”
狐狸人到處嗅聞。
掉毛老鼠人拎起水壺,聞了一下,冷笑,“估計是把酒當成水了。”
“酒不是能麻痹喪屍嗎?”
“……走,弟兄們去找找,他們喝了酒走不了多遠,務必宰了,今天的損失可不能白白算了!”
“走!”
大夥說幹就幹。
變種人穿戴整齊,扛起武器出發。
正值深夜,外間氣溫低,喝了酒的喪屍走不了太遠,荒野是變種人的主場,夜視能力,抗寒能力遠遠超過人類和喪屍。
林二抱著姐姐,一刻不停。
可是周圍的景色卻變得越來越陌生,不像是迴家的路,懷裏的姐姐這麽顛簸都不醒,看來是真的完了。
大滴大滴的眼淚從男孩眼眶掉落。
哭聲伴隨著發顫的蜂鳴,將荒野裏沉睡的喪屍全都喚醒。
這些喪屍大都是骷髏了,沒幾具新鮮的。
身上散發著腐植的臭氣。
本來就傷心,聞到彌漫的臭氣,林二更是崩潰,他開始後悔和姐姐離開繁城。他們還是小孩,怎麽可以離家出走?
芯片也摳下來扔了。
老爸要救也是去救老鼠和蝮蛇。
不會來救他們。
姐姐,姐姐,姐姐……男孩嘴裏不停唿喚,越喊越崩潰,越喊越絕望,跟隨兩姐弟的屍群也越來越龐大,排山倒海,密密麻麻。
他們有屍王的血脈,聚集群屍像唿吸一樣簡單。
……
沒有找到休息站。
夏顏和莫雨在一間廢棄的穀倉過夜,灰塵很大,清掃了好一陣,好在幹草管夠,睡在裏麵再加上保溫毯,還挺暖和。
莫雨胃口不好,整天隻吃了點零食。
孩子睡下了,夏顏輕手輕腳來到外間生火,準備烤點東西吃,荒野隨處可見的蝮蛇就不錯,蛋白質含量高,長得又不好看,殺起來完全沒有心理負擔。
她殺了兩條,去內髒、剝皮然後纏到樹枝,架到火上烤。
沒有油,要特別注意別烤糊了。
她一個人坐在火堆前,這樣的日子已經過了無數個,她並不會感到寂寞,隻會在往事浮現時,稍微發一會兒呆。
老鼠跑過來,吱吱叫。
尾巴豎得高高的,指著身後。
夏顏站起身,在瘴氣裏確實看到密密麻麻的黑點。
“屍潮?”
她有些疑惑,屍潮消失已有幾十年,曾經的幾十億喪屍大都在沉睡,就算能動,也是一把骷髏架了。
現在戰事停息,喪屍將領也不會再畜養這麽多部下。
女人轉身看了一眼穀倉。
召來狼群守護在穀倉四周。
荒野的狼真瘦啊,眼睛泛著綠油油的光,耳朵豎得高高的,尾巴壓得低低的,皮毛看起來髒髒的,還打結。
她曾經有一隻狗,對狗天然的喜歡。
後來狗棄養了她,她還是喜歡狗,但到底生了隔閡,不敢大大方方喜歡。
夏顏冷著臉拍打狼群首領的腦袋,“守好了,迴來抓兔子給你們吃。”
狼王飛機耳,朝她討好地搖了搖尾巴。
夏顏哼了一聲。
見不得這東西諂媚。
莫雨還小,一直生活在溫室當中,現在身體又不好,夏顏不想讓孩子親眼看到恐怖的畫麵,加深心理陰影,打算趁屍潮還沒逼近,過去平息了。
女人抬手。
一匹野生的雄性麋鹿跑來。
她坐上去,麋鹿無須指示,逆反懼怕喪屍的本能,朝著屍群奔跑而去。
瘴氣迷離。
空氣寒涼。
女人坐在麋鹿身上,如同荒野的女神。
林二都沒顧得上迴答姐姐,黑色西裝外套一脫,開始“拆家”,姐弟兩在鋼板上蹦迪,一腳幹碎混凝土,一拳揍穿防火層。
林一戰力恐怖。
林二性情陰狠。
可以看得出來,龍鳳胎的父母不是什麽好人。
“拆開了,讓我看看裏麵是誰找死。”林一說著跳進屋子,林二緊隨其後。
房間裏空蕩蕩。
沒有任何活物。
但是幹草堆分明還有餘溫和變種人特有的臭味。
林二找到一個狗洞。
林一兩拳幹碎狗洞。
林一說道:“跑了。”
林二說道:“跑了。”
姐弟兩人百無聊賴地在屋子轉悠,他們需要水,最好是熱水,長時間在低溫環境穿行,關節都僵硬了。
他們找到一個白色塑料箱,擰開蓋子,裏麵是水,就是氣味不對,很衝,還有密度也不對,看起來更接近油。
不過這種環境也沒有挑剔的餘地。
林一說道:“燒水。”
林二說道:“水都臭了。”
林一說道:“不喝我們速度會降低,莫雨那小子就跑了。”
林二陰沉著臉。
弟弟臭美,不僅臭美,還喜歡把自己弄得香香,他討厭臭的東西,一想到要喝這種東西,就想死。
林一沒有勉強弟弟。
找來黑漆漆的水壺灌滿水,放到仍有餘燼的火爐,不知道是錯覺還是怎麽迴事,水加熱後,整個房間都是那股味道。
也不是說難聞吧,就是很奇怪。
林一說道:“你的表情變得跟老爸一樣陰沉了。”
林二說道:“你的嘴變得跟老爸一樣惡毒了。”
姐弟兩出現小小的爭吵。
水燒熱了。
林一收迴金屬檢測儀,上麵顯示37c。
溫度剛剛好。
37c既能溫暖內髒,又不至於燙傷他們的身體,喪屍對溫度的敏感僅次於人類,太冷或者太熱都影響身體。
林一仰頭豪飲。
噸噸噸。
完全沒有女孩該有的樣子。
林二靜靜看著姐姐喝,並不覺得哪裏不對,畢竟按照繼承順序來講,姐姐是未來的屍王,再狂一點都是應該的,否則怎麽服眾?
林一喝完,坐倒在地。
林二嚇一跳。
下一秒,林一睜著眼睛倒在地上,林二一摸,姐姐都軟了,臉上紅得不正常。
啊啊啊!
男孩慵懶邪魅的臉染上歇斯底裏的驚恐。
“姐,你怎麽軟了!”
喪屍軟了,基本隻有一種可能,那就是要分解了,分解是中性的說法,通俗點說,就是屍體要爛了。
林二抱起姐姐,發狂似的衝出去。
爸爸爸,姐要沒了,一想到以後自己要繼承王位,林二眼淚都流下來,這麽大的爛攤子。情急之下,本來是往繁城方向求救的,結果硬生生跑反了,抱著軟趴趴的姐姐迷失在瘴氣迷離的荒野。
……
休息站。
掉毛老鼠人帶著歇腳的變種人從地道返迴,看著毀壞的防護鋼板和破洞的屋子,對喪屍的厭惡又加重了,他們這些人就是不願意和喪屍生活才遠離繁城,在這裏求生。
“怎麽一屋子酒香?”
狐狸人到處嗅聞。
掉毛老鼠人拎起水壺,聞了一下,冷笑,“估計是把酒當成水了。”
“酒不是能麻痹喪屍嗎?”
“……走,弟兄們去找找,他們喝了酒走不了多遠,務必宰了,今天的損失可不能白白算了!”
“走!”
大夥說幹就幹。
變種人穿戴整齊,扛起武器出發。
正值深夜,外間氣溫低,喝了酒的喪屍走不了太遠,荒野是變種人的主場,夜視能力,抗寒能力遠遠超過人類和喪屍。
林二抱著姐姐,一刻不停。
可是周圍的景色卻變得越來越陌生,不像是迴家的路,懷裏的姐姐這麽顛簸都不醒,看來是真的完了。
大滴大滴的眼淚從男孩眼眶掉落。
哭聲伴隨著發顫的蜂鳴,將荒野裏沉睡的喪屍全都喚醒。
這些喪屍大都是骷髏了,沒幾具新鮮的。
身上散發著腐植的臭氣。
本來就傷心,聞到彌漫的臭氣,林二更是崩潰,他開始後悔和姐姐離開繁城。他們還是小孩,怎麽可以離家出走?
芯片也摳下來扔了。
老爸要救也是去救老鼠和蝮蛇。
不會來救他們。
姐姐,姐姐,姐姐……男孩嘴裏不停唿喚,越喊越崩潰,越喊越絕望,跟隨兩姐弟的屍群也越來越龐大,排山倒海,密密麻麻。
他們有屍王的血脈,聚集群屍像唿吸一樣簡單。
……
沒有找到休息站。
夏顏和莫雨在一間廢棄的穀倉過夜,灰塵很大,清掃了好一陣,好在幹草管夠,睡在裏麵再加上保溫毯,還挺暖和。
莫雨胃口不好,整天隻吃了點零食。
孩子睡下了,夏顏輕手輕腳來到外間生火,準備烤點東西吃,荒野隨處可見的蝮蛇就不錯,蛋白質含量高,長得又不好看,殺起來完全沒有心理負擔。
她殺了兩條,去內髒、剝皮然後纏到樹枝,架到火上烤。
沒有油,要特別注意別烤糊了。
她一個人坐在火堆前,這樣的日子已經過了無數個,她並不會感到寂寞,隻會在往事浮現時,稍微發一會兒呆。
老鼠跑過來,吱吱叫。
尾巴豎得高高的,指著身後。
夏顏站起身,在瘴氣裏確實看到密密麻麻的黑點。
“屍潮?”
她有些疑惑,屍潮消失已有幾十年,曾經的幾十億喪屍大都在沉睡,就算能動,也是一把骷髏架了。
現在戰事停息,喪屍將領也不會再畜養這麽多部下。
女人轉身看了一眼穀倉。
召來狼群守護在穀倉四周。
荒野的狼真瘦啊,眼睛泛著綠油油的光,耳朵豎得高高的,尾巴壓得低低的,皮毛看起來髒髒的,還打結。
她曾經有一隻狗,對狗天然的喜歡。
後來狗棄養了她,她還是喜歡狗,但到底生了隔閡,不敢大大方方喜歡。
夏顏冷著臉拍打狼群首領的腦袋,“守好了,迴來抓兔子給你們吃。”
狼王飛機耳,朝她討好地搖了搖尾巴。
夏顏哼了一聲。
見不得這東西諂媚。
莫雨還小,一直生活在溫室當中,現在身體又不好,夏顏不想讓孩子親眼看到恐怖的畫麵,加深心理陰影,打算趁屍潮還沒逼近,過去平息了。
女人抬手。
一匹野生的雄性麋鹿跑來。
她坐上去,麋鹿無須指示,逆反懼怕喪屍的本能,朝著屍群奔跑而去。
瘴氣迷離。
空氣寒涼。
女人坐在麋鹿身上,如同荒野的女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