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極富正義感的檢察官無奈地說:他們的後台太大了,我們明知他們是在犯罪,但也隻能眼睜睜地看著對方逍遙法外……至今,有關孫恆俊和廖某涉嫌濫用職權案就這樣被人為擱置了起來,再也沒有人對此過問。
他憂心如焚地告訴我:石記者,我真擔心炸藥庫哪天又會突然出事呀,如果不將孫恆俊他們繩之以法,我們的良心一日不得安寧呀……
他說,誰都明白,非法批準從事經營爆炸物品的後果是極為嚴重的。在根本沒有任何合法手續、沒有經營權的情況,孫、廖即使是以縣公安局名義特批他們經營的,這種行為也是違法的。他們明知這是違法,還這麽狂妄!我真想不通的是,是誰在為他們作後台呢?他還特別指出,要不是我們的檢察長堅持辦案,就連孫恆俊的非法搜查罪一案現在都恐怕立不了……領導不讓我查,我們又有什麽辦法呢?他們的行為已造成了一死一重傷多人輕傷的悲劇,社會危害難道還不夠大麽?有關那個案子的材料我都按領導的要求交上去了,還有人指責我不聽話,老是給領導添麻煩;後來連孫恆俊和郝明軍明軍非法搜查案也不讓我管了。
他用低沉的聲音,無奈地對我說:這些案子阻力太大了。剛開始時,孫恆俊和郝明軍明軍還隻是企圖對我們行賄;不成後又四處找關係對我們施加壓力,更多次威脅、恐嚇和誣陷。他還獲知,由於有關專案組人員一直認真調查孫恆俊和廖某等人的濫用職權、非法搜查等多種違法犯罪行為,激怒了一貫擅長告黑狀的孫恆俊,從開始至今,孫恆俊、郝明軍明軍及在李紅案中做假證的民警孫恆俊等人,現在居然以受冤者的身份四處到中央及省市有關部門控告他,說他辦假案哩。他還真希望上麵有人來查他,那樣真相不就大白了?
這位義憤填膺的檢察官大義凜然對我說:你放心,石記者,我早看出你是非常有正義感的記者,我相信正義是一定能戰勝邪惡的。我相信我們的黨。他們的得意和狂妄隻不過是暫時的。我隻是堅持一個共產黨員的原則,我隻是依法辦案!
第十二章 我與灌雲治安教導員的較量教導員即將法庭受審(3)
2004年2月7日,江蘇省南京市公安局出台六項責任追究免職規定,在整治警風方麵下猛藥從嚴治警。其中有:隊伍發生民警違法違紀問題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所在單位領導或分管政工的領導一律就地免職,主要領導異地交流;發生刑訊逼供致人傷殘、濫用強製措施、侵犯公民合法權益問題,政委或分管政工的領導一律就地免職;發生刑訊逼供致人死亡,傷天害理,激起民憤的,處、分局長、支隊長一律就地免職;隊伍發生違法違紀問題,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所在單位紀委書記、監察室主任一律就地免職。
2004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做出決定,從今年5月到明年6月,全國檢察機關在全國開展嚴肅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犯罪的專項活動。查辦的重點對準五類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犯罪案件,其中有:瀆職造成人民生命財產重大損失的案件;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案件;刑訊逼供,暴力取證案件。
我想,如果灌雲公安局有了這個規定,不知還會不會發生那麽多社會影響巨大、性質惡劣的案件?不知那些麻木不仁的官員們是否還能安如磐石穩如泰山呢?特別是,像劣跡斑斑的孫恆俊、郝明軍明軍之流,他還能如此狂妄嗎?他們還能逍遙法外嗎?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這個曾受過處分、被人多次投過的孫恆俊在不久前竟然還被任命為一派出所的教導員,後來是在多位群眾的控告下,才沒有走成;那個郝明軍還競爭著去應試派出所的所長……
現在,孫恆俊即將上庭受審了。他真的會受到法律的處罰嗎?
我們將拭目以待……
第十三章 中國首例醫務人員狀告任職醫院案第95節 女護士長怒告任職醫院(1)
在前麵,我曾多次提及到一位來自北戴河醫院的女護士長沈淑萍大姐,那麽這位沈姐又為何經常來京城找我呢?說起來,這裏麵還有一起引人注目的由醫療糾紛引發出的民事索賠案。這不是一宗平常的醫療糾紛案,說它不平常,是因為在此宗案子背後有著獨特的特殊性。作為一般的消費者,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見多了病人因各式各樣的原因與醫院打醫療官司的新聞,但是,對於患者是一位親自參與創建醫院、並長期擔任該院老領導,最後卻被自己醫院的有關人員給治死了的事恐怕不多見;此案另一個特殊性是,事後質疑醫院存在著多種醫療過錯而導致老父死亡的,不是別人,而是在該醫院工作了長達32年、並擔任了13年護士長的死者女兒沈淑萍。醫務人員因為自己任職的醫院存在諸多過錯,並最終將之告上法庭的,這在全國尚為首宗。正因為此案的特殊性,所以一開始不但引起了當地老百姓的高度關注,同時也引起了全國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1999年9月13日上午,北戴河區人民醫院的老領導、創始人之一、時年76歲的沈明因支氣管哮喘和肺氣腫等病住進了北戴河區人民醫院內科治療。入院後為一級護理,15日0:30分,老人的哮喘發作,正在看護的家屬趕緊找到值班醫生,但對方稱藥已經都用過了,我們也沒辦法,你們在家都吃的什麽藥?家屬說,在家犯病時就複方茶鹼。醫生即說:“那我們就給病人吃這種藥吧。”隻給了2片口服藥後再無人監護過問。在此期間,值班人員並未按規定視察護理病人,致使患者哮喘狀態持續長達6小時之久。當沈明年已七旬的老伴王桂梅多次找值班醫生陳某和護士張某等人,要求對病人採取緊急措施時,但陳漫不經心地看了一下說,“剛才都用過藥了,你還要我們怎麽樣?”隨後就離開了。當患者家屬幾次找她們時,對方不是在值班室睡覺,就是根本找不到人影。由於沈明的病情沒有及時得到控製,導致病情加重,早上6點起,病人解大量柏油便,並很快處於昏迷休克狀態。所有這些值班醫生護士全然不知,還說:我們以為病人睡了一夜呢……在家屬的再三催促下,值班醫生這才慌忙趕來。15日早上6時許,病人病情出現惡化;由於沒有得到及時的搶救,當夜22:30分,病人又出現抽搐,麵色青紫,生命垂危。16日上午,院方這才決定給予以氣管插管,上唿吸機。誰知,唿吸機安好後,幾個人根本就不知從何下手,隻聽到報警器一直響個不停。家屬奇怪地問及原因時,對方均答道:“這機器就這個樣子,你們就長時間按著吧……”直到第二天下午,當唿吸機停下時,報警器響聲才消失。更令家屬不解和氣憤的是,院方在使用唿吸機期間,從主管副院長到內科正副主任、主治醫師、護士長及在場所有護士,竟然沒有一個人會正確使用!但由於他們不懂操作,使氣管插管堵塞,致病人病情出現進一步惡化,最終令病人死亡。就是後來,也不是院方主動撤掉唿吸機的,而是患者家屬發現患者病情危急,特意找來麻醉師緊急處理的。就是在患者處於極為危險的狀態中,有關值班醫生根本就沒有觀察和記錄患者的病情,當時到底是誰值班到至今還不知,更沒有採取任何有效的措施。
住院僅11天,老父親就這樣死在自己一手創建起來的醫院中!曾任過北戴河區人民醫院的護士長的沈明女兒沈淑萍,在距離總院十多公裏的分院上班,父親住院時她正好在分院值班,當時她認為父親是醫院的老領導,又是一級護理,而且在她離開時還特意囑咐護士和醫生要按規定對病人進行巡視,小心看護。她以為院領導一定會重視父親的病情,沒想到,病情本來就不重的父親居然會死在自己的醫院裏!
老父親的突然去世,使沈家陷入巨大的悲痛之中。此時遭受最大打擊的是與丈夫相依相伴了五十餘年的老人王桂梅,從老伴生病住院後,她一直守在他的病床前,如果老伴是自然死亡倒也罷,但老人卻是親眼看到老伴是怎麽死的。老母曾問沈淑萍是不是醫院給用錯了藥?如果不是醫院有關人員的冷漠和一係列過失,憑老伴硬朗的身體,他是不可能這麽快就離她而去的。老伴一死,年已七旬的她馬上就病倒在床上,整日以淚洗麵悲傷過度患上了心肌梗死至今未愈!父親死了,老母親又病倒,作為雙親惟一的女兒,沈淑萍隻好請假在家照顧母親。時年47歲,在該院工作了長達32年的沈淑萍非常明白,父親的死與醫院救治過程中存在著的一係列過失不無關係。
為了徹底了解父親當時接受治療的真實情況,沈淑萍利用自己在醫院工作的方便,在事發後很快設法弄到了當時的原始記錄,並進行了複印。當他們與院方矛盾激化後想重新查看特護記錄時,沈卻發現了一個令她目瞪口呆的殘酷事實:院方竟然將原來那份特護記錄完全更改了!據沈稱,“當時北戴河醫院內科在為其父親治療過程中,最基本的病程記錄都嚴重殘缺不全,給病人用藥有時連醫囑都沒有,護士擅自給老人用強心利劑、鎮靜劑……極為嚴重地違反了國家衛生部所製定的有關規章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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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憂心如焚地告訴我:石記者,我真擔心炸藥庫哪天又會突然出事呀,如果不將孫恆俊他們繩之以法,我們的良心一日不得安寧呀……
他說,誰都明白,非法批準從事經營爆炸物品的後果是極為嚴重的。在根本沒有任何合法手續、沒有經營權的情況,孫、廖即使是以縣公安局名義特批他們經營的,這種行為也是違法的。他們明知這是違法,還這麽狂妄!我真想不通的是,是誰在為他們作後台呢?他還特別指出,要不是我們的檢察長堅持辦案,就連孫恆俊的非法搜查罪一案現在都恐怕立不了……領導不讓我查,我們又有什麽辦法呢?他們的行為已造成了一死一重傷多人輕傷的悲劇,社會危害難道還不夠大麽?有關那個案子的材料我都按領導的要求交上去了,還有人指責我不聽話,老是給領導添麻煩;後來連孫恆俊和郝明軍明軍非法搜查案也不讓我管了。
他用低沉的聲音,無奈地對我說:這些案子阻力太大了。剛開始時,孫恆俊和郝明軍明軍還隻是企圖對我們行賄;不成後又四處找關係對我們施加壓力,更多次威脅、恐嚇和誣陷。他還獲知,由於有關專案組人員一直認真調查孫恆俊和廖某等人的濫用職權、非法搜查等多種違法犯罪行為,激怒了一貫擅長告黑狀的孫恆俊,從開始至今,孫恆俊、郝明軍明軍及在李紅案中做假證的民警孫恆俊等人,現在居然以受冤者的身份四處到中央及省市有關部門控告他,說他辦假案哩。他還真希望上麵有人來查他,那樣真相不就大白了?
這位義憤填膺的檢察官大義凜然對我說:你放心,石記者,我早看出你是非常有正義感的記者,我相信正義是一定能戰勝邪惡的。我相信我們的黨。他們的得意和狂妄隻不過是暫時的。我隻是堅持一個共產黨員的原則,我隻是依法辦案!
第十二章 我與灌雲治安教導員的較量教導員即將法庭受審(3)
2004年2月7日,江蘇省南京市公安局出台六項責任追究免職規定,在整治警風方麵下猛藥從嚴治警。其中有:隊伍發生民警違法違紀問題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所在單位領導或分管政工的領導一律就地免職,主要領導異地交流;發生刑訊逼供致人傷殘、濫用強製措施、侵犯公民合法權益問題,政委或分管政工的領導一律就地免職;發生刑訊逼供致人死亡,傷天害理,激起民憤的,處、分局長、支隊長一律就地免職;隊伍發生違法違紀問題,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所在單位紀委書記、監察室主任一律就地免職。
2004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做出決定,從今年5月到明年6月,全國檢察機關在全國開展嚴肅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犯罪的專項活動。查辦的重點對準五類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犯罪案件,其中有:瀆職造成人民生命財產重大損失的案件;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案件;刑訊逼供,暴力取證案件。
我想,如果灌雲公安局有了這個規定,不知還會不會發生那麽多社會影響巨大、性質惡劣的案件?不知那些麻木不仁的官員們是否還能安如磐石穩如泰山呢?特別是,像劣跡斑斑的孫恆俊、郝明軍明軍之流,他還能如此狂妄嗎?他們還能逍遙法外嗎?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這個曾受過處分、被人多次投過的孫恆俊在不久前竟然還被任命為一派出所的教導員,後來是在多位群眾的控告下,才沒有走成;那個郝明軍還競爭著去應試派出所的所長……
現在,孫恆俊即將上庭受審了。他真的會受到法律的處罰嗎?
我們將拭目以待……
第十三章 中國首例醫務人員狀告任職醫院案第95節 女護士長怒告任職醫院(1)
在前麵,我曾多次提及到一位來自北戴河醫院的女護士長沈淑萍大姐,那麽這位沈姐又為何經常來京城找我呢?說起來,這裏麵還有一起引人注目的由醫療糾紛引發出的民事索賠案。這不是一宗平常的醫療糾紛案,說它不平常,是因為在此宗案子背後有著獨特的特殊性。作為一般的消費者,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見多了病人因各式各樣的原因與醫院打醫療官司的新聞,但是,對於患者是一位親自參與創建醫院、並長期擔任該院老領導,最後卻被自己醫院的有關人員給治死了的事恐怕不多見;此案另一個特殊性是,事後質疑醫院存在著多種醫療過錯而導致老父死亡的,不是別人,而是在該醫院工作了長達32年、並擔任了13年護士長的死者女兒沈淑萍。醫務人員因為自己任職的醫院存在諸多過錯,並最終將之告上法庭的,這在全國尚為首宗。正因為此案的特殊性,所以一開始不但引起了當地老百姓的高度關注,同時也引起了全國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1999年9月13日上午,北戴河區人民醫院的老領導、創始人之一、時年76歲的沈明因支氣管哮喘和肺氣腫等病住進了北戴河區人民醫院內科治療。入院後為一級護理,15日0:30分,老人的哮喘發作,正在看護的家屬趕緊找到值班醫生,但對方稱藥已經都用過了,我們也沒辦法,你們在家都吃的什麽藥?家屬說,在家犯病時就複方茶鹼。醫生即說:“那我們就給病人吃這種藥吧。”隻給了2片口服藥後再無人監護過問。在此期間,值班人員並未按規定視察護理病人,致使患者哮喘狀態持續長達6小時之久。當沈明年已七旬的老伴王桂梅多次找值班醫生陳某和護士張某等人,要求對病人採取緊急措施時,但陳漫不經心地看了一下說,“剛才都用過藥了,你還要我們怎麽樣?”隨後就離開了。當患者家屬幾次找她們時,對方不是在值班室睡覺,就是根本找不到人影。由於沈明的病情沒有及時得到控製,導致病情加重,早上6點起,病人解大量柏油便,並很快處於昏迷休克狀態。所有這些值班醫生護士全然不知,還說:我們以為病人睡了一夜呢……在家屬的再三催促下,值班醫生這才慌忙趕來。15日早上6時許,病人病情出現惡化;由於沒有得到及時的搶救,當夜22:30分,病人又出現抽搐,麵色青紫,生命垂危。16日上午,院方這才決定給予以氣管插管,上唿吸機。誰知,唿吸機安好後,幾個人根本就不知從何下手,隻聽到報警器一直響個不停。家屬奇怪地問及原因時,對方均答道:“這機器就這個樣子,你們就長時間按著吧……”直到第二天下午,當唿吸機停下時,報警器響聲才消失。更令家屬不解和氣憤的是,院方在使用唿吸機期間,從主管副院長到內科正副主任、主治醫師、護士長及在場所有護士,竟然沒有一個人會正確使用!但由於他們不懂操作,使氣管插管堵塞,致病人病情出現進一步惡化,最終令病人死亡。就是後來,也不是院方主動撤掉唿吸機的,而是患者家屬發現患者病情危急,特意找來麻醉師緊急處理的。就是在患者處於極為危險的狀態中,有關值班醫生根本就沒有觀察和記錄患者的病情,當時到底是誰值班到至今還不知,更沒有採取任何有效的措施。
住院僅11天,老父親就這樣死在自己一手創建起來的醫院中!曾任過北戴河區人民醫院的護士長的沈明女兒沈淑萍,在距離總院十多公裏的分院上班,父親住院時她正好在分院值班,當時她認為父親是醫院的老領導,又是一級護理,而且在她離開時還特意囑咐護士和醫生要按規定對病人進行巡視,小心看護。她以為院領導一定會重視父親的病情,沒想到,病情本來就不重的父親居然會死在自己的醫院裏!
老父親的突然去世,使沈家陷入巨大的悲痛之中。此時遭受最大打擊的是與丈夫相依相伴了五十餘年的老人王桂梅,從老伴生病住院後,她一直守在他的病床前,如果老伴是自然死亡倒也罷,但老人卻是親眼看到老伴是怎麽死的。老母曾問沈淑萍是不是醫院給用錯了藥?如果不是醫院有關人員的冷漠和一係列過失,憑老伴硬朗的身體,他是不可能這麽快就離她而去的。老伴一死,年已七旬的她馬上就病倒在床上,整日以淚洗麵悲傷過度患上了心肌梗死至今未愈!父親死了,老母親又病倒,作為雙親惟一的女兒,沈淑萍隻好請假在家照顧母親。時年47歲,在該院工作了長達32年的沈淑萍非常明白,父親的死與醫院救治過程中存在著的一係列過失不無關係。
為了徹底了解父親當時接受治療的真實情況,沈淑萍利用自己在醫院工作的方便,在事發後很快設法弄到了當時的原始記錄,並進行了複印。當他們與院方矛盾激化後想重新查看特護記錄時,沈卻發現了一個令她目瞪口呆的殘酷事實:院方竟然將原來那份特護記錄完全更改了!據沈稱,“當時北戴河醫院內科在為其父親治療過程中,最基本的病程記錄都嚴重殘缺不全,給病人用藥有時連醫囑都沒有,護士擅自給老人用強心利劑、鎮靜劑……極為嚴重地違反了國家衛生部所製定的有關規章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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