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幫忙聯繫到廣州東山區148法律服務中心,一位頗有正義感的陳律師當即決定為陳良琴提供法律援助,並以“解除非法同居關係和支付兒子的有關撫養費”為訴訟請求,將鄧起訴到白雲區人民法院;與此同時,陳良琴親筆寫給廣東省委有關領導同誌的血淚控訴,馬上引起領導的高度重視,並很快作出了親筆批示。1999年8月底,鄧第二次被《南方日報》和《南方都市報》開除。此時距鄧世祥接手省公安廳、廣州市公安局的採訪線路不到一個月時間。


    本來,對於這樣一宗極有新聞性的事件,我這個時候完全可以采寫一篇稿子,公開在新聞媒體上,但我當時隻想幫助走投無路的陳良琴母子討迴一個應得的公道,隻是想讓可憐的小鄧軻能拿到有關撫養費,從而能像其他學齡前孩子一樣享受到他的受教育權利。所以,我這個時候根本沒有想到要在新聞媒體上給他曝光,更不忍使他身敗名裂。


    但我沒有想到,我的援助招來的卻是無窮無盡的麻煩和災難。我做夢也沒想到的是,從此以後,鄧開始對我進行了長達五年的誹謗和誣陷……


    第十章 中國首宗新聞記者刑事自訴案第73節 記者刑事自訴案(4)


    1999年9月初,我懷著受傷的心情,抱著重新尋夢的奢望,抱著對文學的狂熱追求,背著簡單的行李,進入了北京魯迅文學院青年作家進修班。也就是此時,我獲悉,第二次被《南方都市報》開除的鄧世祥,居然手持時任報社副主編的任天陽親筆出具、並蓋有《南方都市報》大紅印章的證明,大搖大擺地也來到了京城,進入了中國人民大學進修新聞。


    然而,陳良琴的訴訟卻不順利。就是這個9月底,我從陳律師那兒獲知,鄧世祥害怕在廣州打這場官司,正在四處投訴他。原來,向法院遞交訴訟狀時,粗心的小陳用的是一張隨身攜帶的臨時身份證,雖然上麵是她本人的頭相,但上麵用的名字由於筆誤寫成了她的二姐陳良華的名字,而且這個臨時身份證的截止日期剛好過期。於是,精明的鄧世祥抓住這一誤差,如如獲至寶,馬上趕迴河南光山縣,從當地派出所出具了一份有關陳良華已婚且已有三個子女的證明,同時他又精心泡製了一份假材料,要求白雲區法院撤訴。法院當即要求陳良琴提供能證明她本人身份的證明。誰知,當陳良琴趕迴老家,手持她戶口所在地的村委會為她出具了有關證明,前往當地派出所辦理臨時身份證時,可派出所有關人員卻說她的戶口不在這兒,沒辦法辦理;當她要求對方為她出具一份能證明她本人身份的書麵證明時,派出所也拒絕了。令陳良琴當時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她一個大活人,怎麽會變成沒有戶口了呢?


    到了法定時間,白雲區法院見作為原告的陳良琴遲遲拿不來能證明她身份的合法證明,隻能根據有關規定讓她撤訴了。


    後來,我通過多種渠道了解到:原來駕著那輛剛購買的小車的鄧世祥迴到了家鄉,緊緊抓住那張身份證大做文章,四處活動,不惜花錢,不但弄到了那張陳良華是已婚婦女的證明,還想方設法的讓地方派出所不給陳良琴出具身份證明。不僅如此,為了打擊報復這個已為他生了兒子的女人,1999年9月6日,鄧世祥還來了個惡人告惡狀,以請求“判決確認被告陳良琴(芹)之子陳軻與原告的親子關係”為由,竟然跑到河南省光山縣人民法院遞交了一份起訴書,上稱——


    ……原告在1994年元月份在北京經朋友介紹認識被告陳良琴,建立了戀愛關係,但由於雙方不適合,1994年4月25日,原告離職到廣州工作後,雙方也就停止了戀愛關係。大約1994年5月中旬,被告打電話給原告,說已懷了原告的孩子,原告感到很突然,堅決不同意要這個孩子,並極力勸她去做人工流產,不要違反計劃生育,但她執意要生下來,到1994年10月上旬,被告又電話告訴原告,她是跑到陝西與河南交界的地方生下了孩子。之後,陳以孩子名義經常不斷地向原告要錢,原告雖然不知被告所生的孩子(名叫陳軻)是否是原告的孩子,但考慮到雙方曾有過一段戀愛關係,因此,被告向原告要錢,原告都想盡辦法滿足她,幾年來,累計大約已有數萬元,由於被告貪得無厭,原告不得不起訴被告,又由於原告從被告當地了解到,被告與原告戀愛的同時,先後有多個男朋友,因此原告請求貴院對陳良琴之子陳軻進行親子鑑定,以確認陳軻是否原告親生的非婚子。


    如果鑑定結果是原告所親生,原告願意承擔撫養費,或者由原告撫養,如果不是,也可


    製止被告無休止的糾纏。(後麵為鄧世祥的親筆簽名)


    我看到鄧的這份顛倒黑白的起訴書後,不由義憤填膺!這位新聞記者不但完全否認了與陳良琴同居且生了一個未婚兒子的事實,還一口咬定他當初親筆取名的兒子成為“陳軻”了;他不但指責陳“貪得無厭”,還汙辱與他共同生活了多年的陳良琴“與其談戀愛時,有多個男朋友”,而早在那次陳良琴向我控訴鄧的惡行時,她曾交給我幾份鄧世祥親筆寫給她的情書,其中有兩封是妊娠期的陳良琴住在鄭州市大姐家等候分娩時,鄧世祥從廣州寄出的。


    為了更好地讓讀者們了解真相,現不妨將這兩封信摘錄如下——


    芹:


    你好!並向大姐全家問好!


    近日甚忙,讀你的來信很認真仔細,隻是迴函遲了兩天。


    廣州很熱,本地的水土令人不服,肥胖的變成精瘦,我也瘦了一點。


    這兩天祈盼著好運的到來,包括事業、家庭,如若上天恩賜,過一段時間我會有更好的工作。那時令你既驚又喜。我深信,有一種神的力量在助我。


    孩子的名我已取好,叫鄧軻。“軻”音kě,古代哲學家孟軻,“軻”又有另一種意義即“憾軻”同“坎坷”。此乃新穎。當地絕無雷同。古有“孟軻”,今有“鄧軻”。女孩的名留你取,在此提請注意。你別一味想過把取名的癮。竟一心一意想生個女兒。那可不合算。


    如果你打電話太麻煩,可經常寫信,寫信也是很好的交流方式。你該多煆煉身體,多吃


    蔬菜,否則會長黑斑影。這星期上夜班,從6月27日—7月4日至,晚12∶00以前早晨8∶10以後我都在家。


    家裏到現在沒給我來信,可能做大生意的父母太忙了。你現在是不是很孤單?經常和大


    姐聊天會(或)許好點的,當地飯菜吃不慣,可上市場購點。這個時候,千萬別苛刻自己的夥食,否則會影響“鄧軻”的身體!


    我現在想家,鄧軻可能長得稍醜陋,因為他發揮不了我們的傳統特點,沒有什麽好看的美麗讓他繼承,實在難為他了。但是,他絕對是聰明的,這是我抱以信心的。“矮子”是“一肚子眼”的前提具備條件。


    我給你郵的錢收到了吧!每月我都會考慮的,在廣州,我也好辛苦,除了成天想你,就是想錢。


    ……留在北京。我該多慘啊!當然,今後為了事業,我倆的意見仍有很多分歧,請你以我為重,這是你愛我的表現。


    我想混出個人樣,剛起步,任大而道遠啊!做人難矣!今年是轉折點,我努力幹出樣兒。


    順附信封、郵票,留你迴信用。


    順祝


    禮


    祺


    第十章 中國首宗新聞記者刑事自訴案第74節 記者刑事自訴案(5)


    鄧世祥於廣州


    1994年6月27日


    芹:


    你好,代向大姐全家問好!


    來信收到。你的處境我都有所領悟。收到這封信的同時,我將給你郵200元錢,錢居然少,因為剛領10多天的工資。在大姐家,諸多麻煩,我不知怎樣感謝她一家人,今年是你我難熬之秋,也是沒得辦法。既然地方有禁忌風俗習慣,我想那最好易風移俗,你可提前租房子,一定要租個環境、條件好的。你有個生活沒規矩的壞習慣,吃飯、休息應科學安排。不能將就,到頭來,坑及後代。


    你該注意營養了,女性妊娠期間最易起雀斑,那對你是可怕的,務必保養,因為你的外表形象對我很重要。


    我根本沒有迴家的打算,將在你算計好的日子來鄭,假期不可能太長,香港管理,關係好的話,還要有假期規定可言。請你算好日子,便於充分利用時間,當然,若能請動假,我盡量請半個月的了。


    我一直明白自己活著的意義,懇(肯)定一是為別人活著,特別是你。現在的一生基本就如此了。註定平淡,缺少心跳的感覺,但我不能後悔,因為有你如此癡心的愛我,也很可貴。正因如此,也讓我現實的多了。


    我認識你後,變得自己似是而非了。相當沒勁,愛情對我來說是精神食糧,而我卻在年


    紀尚輕的時候死要把它結束,這是多麽的嚴酷啊。我雖祈盼著你會將給我新的語言,幽默、思想、愛撫。而你會(或)許將變成一個現實十足的村婦,我會突然想到,我剛長大,怎麽就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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