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4月3日,鄧主動邀請我去他家玩。那天下午,當我搭乘鄧的摩托車來到他家時,一進門我就看到了李某。在鄧家,我不但見到了已經有兩歲的鄧與李生的非婚兒子鄧龍,接著我又在他們的臥室裏麵見到了一個七八個月大小的女嬰,後來我獲知這是鄧和李生的女兒,取名鄧鳳。在這之前,我隻知道鄧先後與陳良琴和李某都生了一個兒子,沒想到他們已經生下了兩個小孩子。見我露出驚訝的神情,鄧馬上笑嘻嘻地告訴我,他與李某在河南老家生下兒子後,又偷偷生了這個女孩子。還稱他太愛小生命了,以後隻要有機會,還想多生幾個。鄧拉著我的手,再三稱這是他的隱私,要求我不要告訴別人。我的心裏盡管覺很別扭,但還是出於好心不客氣地向他指出:……你這種想法和做法都是極其錯誤的,你千萬要迷途知返呀!弄不好將會影響你的工作和生活的……


    最後,我出於朋友的禮節,還是按照南方的習慣,掏出了4張百元大鈔,為這兩個首次見麵的孩子各封了一個紅包。


    由於我們的傳唿機在此次歷險中被搶,報社領導經過特批,決定從財務中撥出錢來為我和鄧各購買一隻新的中文傳唿機。


    1998年4月8日上午,我和鄧各購了兩隻長城中文傳唿機,並特意選了一個連號,鄧的唿號為25970,我的唿號為25971;為了紀念我們的這次生死臥底,我們都將密碼定為8888,以示前途無量之意,同時也就意味著我們之間以後再以沒有什麽秘密。


    我做夢也沒有想到,就是因為這次購買了傳唿機,我竟意外地獲悉了一係列令我目瞪口呆的實情。這些事實徹底改變了我們這對生死兄弟的人生。


    4月10日,我的傳唿接連響了好幾次,一看顯屏,卻是北京的一個叫陳良琴的女子。見我不理,對方繼續幾次唿我,且毫不客氣地留言罵道:再不迴話,我就帶兒子來廣州找你算帳!這下更弄得我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了:我從未結過婚,當時連女朋友都沒有,哪來兒子呢?我趕緊迴電話。誰知電話一通,我就聽到一個操河南口音的女子氣唿唿地說著,問了半天我才弄清楚:原來對方把我當成鄧了!我隻聽說過鄧的第一個老婆和兒子在北京,但對其他情況一概不知。


    對方遲疑了一會,不好意思地連連道歉:“真對不起,沒想到我打錯了。”當我得知我的名字後,連說知道我,因為鄧把我們一同歷險的事告訴了她。就在我要掛上電話時,陳良琴再三地懇求我:“你不要這麽快掛電話好嗎?我有好多話要說……真的,作為一個女人,我太苦了,特別是我的小孩子……”說著說著,她忍不住在電話那頭傷心地哭泣起來。我心一顫,這個時候哪還能掛電話?“你是他的好朋友,我,我沒有別的意思……隻希望他對孩子好一點……你是他的同事,是他的好朋友,說不定他會聽你的……求求你,你就勸勸他吧……”


    從陳良琴的口中,我吃驚地獲知了鄧的許多真相:原來他根本就沒有與陳脫離關係,不但常去北京“探親”,而且還常背著李某將陳母子接到廣州租房同居;為了不失去李某又不失去陳,鄧在長期與李在廣州生活的同時,以各種手段控製著陳;春節後,陳良琴提出要與鄧世祥斷絕來往,並提出有關兒子的撫養問題,鄧怎麽也不答應分手,也不再支付兒子的費用……


    第十章 中國首宗新聞記者刑事自訴案第71節 記者刑事自訴案(2)


    突然得知這些令我震驚的實情後,我的心情複雜極了,就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樣,什麽滋味都有。


    同時,我還了解到,鄧世祥隻不過是高中畢業,後來成為了北京某城建公司的一名臨時工,在那兒和陳小琴哥哥陳洲是同事,他的這份工作還是陳兄幫忙找到的。他從來沒有上過什麽大學,而在此前,鄧世祥總是毫不臉紅地在同事和有關領導麵前信口雌黃,稱他老家是紅色老區,中央為了照顧他們這些先烈後代,特意保送他到北京上大學的;而李梅也根本不是什麽大學生,更不在什麽廣州軍區企業裏做會計,她隻不過是一個來自貧困農村的初中生。來廣州後她和鄧世祥的妹妹鄧素芳一起在廣州多家娛樂場所做打工,是經鄧妹介紹才認識當時剛到羊城不久的鄧世祥,並與之同居的,等等。對於這些情況,一年後,我去北京學習,從陳良琴的大哥及父母親處都得到了證實。


    四年後,也就是2003年夏天,已在北京做記者的我前往河南信陽採訪一宗黑社會雇兇殺人案件,採訪完後,我心中牽掛著被鄧拋棄、此時一直寄養在外婆家的小鄧珂。於是,我又特意從信陽轉車到光山縣的潑河鎮,探望好長時間不曾見過麵的小鄧珂。當時和我一同採訪此案的《華夏時報》記者文潔也隻好隨我前往光山鄧的老家中。當個子已長高的小鄧珂欣喜地從我手中接過一大堆吃的和玩的禮物時,我這才將有關內情簡單告訴了文潔。他驚訝不已,說:沒想到你對待“死對頭”的兒子這麽好,這真不容易呀……我苦笑著,說道:不管我與鄧如何打官司,但鄧珂是無辜的,他隻是一個被親父遺棄的不幸的小孩子,我怎能不盡力去幫助他呢?


    第二天夜裏,我到鄧家中把他叫出來,告訴了他陳與我通話之事,並責問他到底是怎麽迴事,為什麽要編造那些謊言來騙我?誰知,他竟然不以為然,好像早就知道我們已經通過話似的,連連說陳的文化素質太低,她的話不可聽,他其實早與之脫離了關係,之所以還經常與她聯繫,那是因為放心不下兒子。接著他又愁眉苦臉地向我訴苦,稱現在他和李梅生活了好幾年了,還生了兩個小孩子,一家的負擔很重,他確實有點不堪忍受了,並希望我能理解他的苦衷,我竟也信也為真了,最後隻能是好言相勸了一番。


    1998年12月初,陳良琴又在電話中向我哭訴:兒子鄧珂病了,沒有錢住院,但鄧不理,後來是在親友的幫助下才將孩子送到醫院,為此欠下了千多元的債務。她讓我勸勸鄧多關心兒子的病情。


    我獲知小鄧珂因病而沒錢醫治時,趕緊又勸告鄧世祥,並忍不住指責了他一頓。為了徹底挽救他,我還找到了我們的直接領導任天陽。任時任採訪部主任,是鄧世祥的老鄉,而且以前和鄧世祥都是老同事,兩人關係非同一般,也許隻有他能勸說他。以前因李梅的控告而被開除的鄧能第二次重迴報社做記者,任和李民英幫了很大的忙。誰知,第二天,陰沉著臉的鄧世祥責怪我不該打聽他的隱私,不該管他的家事,更不應該將這事告訴領導,同時他還還用極為粗魯的語言咒罵陳良琴。見鄧仍然不當一迴事,我隻好氣唿唿一跺腳就離開了。此後,我又找了他幾次,還是苦口婆心地勸說他,但鄧還是未置可否。


    1997年11月11日,廣州一位“影視歌三棲紅星”、女演員李怡青因在羊城一家報紙頭版花10萬元“徵婚”,當時創下全國之最,引起各路媒體關注。當時《南方都市報》幾位記者采寫了一個版的新聞,對此進行了批評,結果李怡青認為有關文章使侵犯其名譽權而起訴至法院。一周後,香港《東方日報》攝影記者劉誌誠來到報社,找到當時的採訪部主任任天陽了解情況,想對此進行採訪。由於在這之前,我們經任天陽的介紹而相識,而任天陽的辦公室正好與我的辦公室門對門,當劉誌誠要求與他一起去珠影採訪李怡青時,我說:對演藝界這種八卦新聞我不感興趣。此時在我隔壁辦公室的鄧世祥聽說後,興味盎然地跑了過來,他當即要求這位香港同仁帶他一起去採訪那位漂亮的女演員。


    鄧世祥的本事還真不小,第二天晚上7時許,從外麵採訪迴到辦公室的我,正看到任天陽辦公室裏有一個衣作時髦的年輕女子正在說笑呢。後來我知道,這女子就是李怡青。當時剛出道不久的李怡青沒想到那場10萬元徵婚的作秀會引來這麽多喝倒彩,尤其是《南方都市報》用了很大的版麵來報導此事。鄧世祥笑逐顏開地告訴我,他跟隨劉誌誠採訪李後,馬上與其近乎,並口若懸河地表示他有能耐幫她擺平此事,能為她在《南方都市報》重新寫一篇正麵的報導,以便為她“正名”。李怡青如約到報社,在鄧世祥的指引下與負責採訪工作的任天陽見麵。事後不久,神通廣大的鄧世祥還果真在報紙為李怡青發了一幅頗有風采的彩照,不過是發在都市報的副刊上,題目就叫“都市麗人”。之後,鄧世祥以此為資本,竟在我和一些同事的麵前肉麻地吹噓,李怡青是他的女朋友;對那些不知內情的人則吹噓,他和李怡青認識好久了,關係非同一般。不久,李怡青狀告報社侵權的案子勝訴。


    1999年秋,我在北京獲知李怡青進入中戲進修,並出了一本新書。2003年,我從《知音》上獲悉李怡青當年之所以願用10萬元徵婚,其實是被人利用來炒作的,她是最大的受害者。我沒有看過她主演的的影視,也沒聽她演唱的歌曲,但有關她的新聞還不少,後來還看到她在京出的一本新書。不管別人對她的評介如何,我還是認為這位李怡青是一個與眾不同的努力向上的演員,是一個善於改變自我追求藝術的女子。我一直想與她聯繫,想了解一下有關當時鄧世祥是如何“採訪”她的,她到底是否像鄧所吹的那樣,是他的女朋友,和她的關係是否真的非同一般,但後來由於我太忙,也沒有刻意的去尋找她。現在,不知李怡青能否看到我的這段文字,不知她願不願與我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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