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銀河村治安員打人事件已於《南方都市報》上持續刊載了十幾天,銀河村治保會也迫於壓力終於承認錯誤並道歉,有關主管部門也表明態度採取了行動,但那幾名打人兇手還是沒有落入法網,而且受害人的損失也未得到相應賠償。就在這個時候,報社的幾位領導認為《南方都市報》有關此事的報導已持續了這麽多天,社會反響極為強烈,各地讀者的強烈的反映更是大振人心。李民英、關健、程益中及任天陽等有關領導經過研究,決定再作一次集中的報導,以對此事做個總結。同時,對於一家剛走上市場的都市類報紙來說,抓住這樣一宗獨家的而又能引人注目的好新聞,不但能在社會公眾和各地讀者麵前擴大社會影響,而且更能大大提高報紙的良好形象,說得通俗一點,那就是能趁機對自己的報紙進行一番炒作。
1998年1月4日下午,經過商量,編輯部整理出社會各界讀者關於銀河村治安員打人事件的大量來信和情況反映,決定盡快做成一個專題。
這天晚上,我又接到幾個恐嚇電話,忍無可忍之餘,我當即向主編關健提出建議:在發專題的同時,請把我的照片也刊登出來?現在不是總有人要買我的人頭嗎?他們不是老在報社門口向保安打聽我的長相嗎?那麽這次,就幹脆把我的人頭懸掛在咱們的報紙上吧,誰敢要,就讓他們盡管來取吧!當時,有領導認為這樣做太冒險了,稱本來對方不認識你,如果這個節骨眼兒上你卻把照片亮相讓所有仇家看清楚,豈不是給他們提供便利?
我主意已定,坦然地向關心我的領導表示:如果真的有人要來報復我,我是很難躲開的。與其這樣躲躲閃閃,還不如我表明立場,通過自己的報紙,正式向天下所有不法之徒宣戰!
第二天,即1月5日,《南方都市報》在頭版的顯著位置刊發了同事曾華鋒以“本報記者”之名、題為《本報一則報導引發僑胞設立基金》的報導。編輯部同時在此文的後麵對第六版的相關專題報導作了導讀。在當日的第六版,編輯部用整版作了此次新聞專題報導,以《保安員違法事件備受百姓關注》為總標題,以“本報《吃霸王飯打無辜人》追蹤報導反映強烈”為副題,就銀河村治安員打人之事,發表了七封各地讀者對此事的強烈反響的來信,分別以《媒介要敢於向邪惡勢力開火》、《清理保安敗類刻不容緩》、《何人無法無天證人提供姓名》、《官兵支持本報激濁揚清》等小標題,發表了駐穗部隊官兵、沙河街保安員顏學東、銀河村村民向記者的舉報打人兇手的來信以及署名為“佛山全體正義律師”等有關讀者的來函來信。
第五章 槍口下的政法記者生涯第37節 向黑惡勢力“叫賣”人頭!(4)
更引人注目的是,在這一整版報紙的右麵,不但刊發了我在這一晚臨時花了半個多小時趕寫出來的一篇有關此事的採訪後記,同時刊登了我的一幅照片。
眾多讀者早已從相關報導了解到我當時身處受人威脅追殺之境,現在又見我將自己的照片如此赫然刊登在報紙上,不由紛紛來電錶示驚訝與慰問:早就有人在找你麻煩想讓你消失了,你現在卻讓自己在全社會曝光,難道真的不怕他們對你下毒手嗎?我的這種冒險做法,更使那些一直關心我的朋友們為我大捏一把汗,心懸到嗓子眼兒,責備我不該如此冒險。我的鬥膽之舉,在社會上又一次激起了強烈的反響。熱心的同事們更為我的行為捏了一把汗。在報紙上市的第二天,攝影記者王景春(現已調入《南方周末》)特意來到我辦公室,用手指著我的腦袋驚嘆道:“我說石野呀,現在四處有人找你的麻煩,你居然還把自己的照片刊登在報紙上,你真是一個不怕死的記者!”
其實,說句心裏話,不是我不怕死,我也是血肉之身,我其實並不是一個不怕死之人。但不是任何時候我都會想到怕死而畏手畏尾。我想世界上還沒有真正不怕死的人,主要是看他如何麵對死亡。話說迴來,“怕”又有什麽用?除了嚇唬自己,難道恨我入骨的對方會因我的示弱而網開一麵,放你一馬嗎?
作為一名行使輿論監督的新聞記者,當你聽到僅僅因為一句公道話即招來一夥人暴打,並打至遍體鱗傷仍被迫跪地爬行的悽慘情形時,你能無動於衷嗎?你的良心能安靜下來嗎?如果不敢對那些知法犯的法頑劣之徒予以曝光,那麽還能叫做輿論監督嗎?
歸根結底,一個新聞記者平時手中的筆應該怎麽寫,寫什麽,平時敢不敢為弱勢群體執言仗義,自己敢不敢為老百姓說真話,不僅僅局限於其敢闖敢幹,不僅表現於其怕不怕死,而主要取決於他身上是否有一股浩然正氣。一句話,這個記者是否具有正義感。
關於記者的正義感,在同一天,我以《記者的正義感》為題,在1998年1月5日的《南方都市報》的第六版,附在照片後寫了一篇採訪後記,全文如下——
記得去年11月29日,福州一位叫顧偉的青年記者因連續披露了該市一種叫“老虎機”的賭博電子遊戲機事宜後,使當地有關部門及時對之整頓取締,從而斷絕了“老虎們”的財路,結果作者遭受以黑槍警告,使具有正義感的顧偉成為眾所稱道的“打虎記者”。與此相隔不足一月時間,我經深入採訪,連續跟蹤報導了廣州天河區銀河村一夥治安員吃霸王飯毒打無辜市民黎世東及其兩名同事的文章後,在廣大讀者中激起了強烈反響,我深深地感受到來自各界讀者們的厚愛和支持的同時,亦如顧偉一樣,幾次遭受到“有關人士”的辱罵、恐嚇和威脅。
其實,類似此樣的事,對於我來說,早已不是第一次。去年9月初,我因連續披露廣州華才職校以虛假廣告欺騙眾多學員學費後,不但受到來自有關方麵的壓力和阻力,且在現場採訪時竟遭受到校方攝影、錄像的“禮遇”,對方還氣急敗壞地列舉了我的“罪狀”欲將我推上法庭,但終因他們理虧而悄然隱退。9月底,我與本報同仁魏東“鬥膽”同日在《南方日報》和《南方都市報》同時披露了天河獵德村治安員因收取停車費竟然持槍捅人,並使用手銬非法銬人的事端後,次日亦即遭受匿名電話的辱罵和威脅。對這些躲藏在陰暗角落裏叫囂的小醜,我早已習以為常,總是一笑了之。
是的,記者不是手握大權的政府官員,我無權懲罰社會邪惡,亦無權處理百姓間的糾紛矛盾,但作為一名新聞記者,尤其是一名政法線上的記者,我認為在具備良知的同時,自己身上首先就得有一股強烈的正義感,有一腔獨特的浩然正氣,這樣我才能夠更好履行一名新聞工作者的職責,才能更真實地、公正地、客觀地及時反映老百姓的唿聲,以媒體的力量維護讀者們的正當權益。我相信,一家報社的記者如果能及時關注百姓疾苦,勇於反映百姓心聲,敢於揭露生活中的弊端和陰暗麵,那麽,這家報紙一定會受到社會各界的歡迎和喜愛。
如果把記者手中的筆當作一桿槍,那麽,我的每一個文字便是一粒粒子彈,作為一名特殊的持槍者,隻要見到生活中的真善美,我會為之朝天鳴槍叫好;對社會中的假醜惡,無論條件多麽惡劣,處境多麽危險,我也會毫不猶豫地勇往直前,衝鋒陷陣,將正義的子彈,射向他們罪惡的心髒。
與顧偉遭受黑槍威脅一樣,銀河村治安員打人案情仍沒有突破性進展,但我們相信,在有關部門的監督下,在社會有一個圓滿的結果。
新年伊始,借著虎年的春風,我向關心我的各位領導,向支持我的各界同仁們致以衷心的感謝!
隨後,廣東省有關部門出台了《廣東省保安管理條例》。
1998年4月,天河區公安分局將銀河村9名行兇打人的治安員悉數抓獲歸案了。隨後,廣東省有關部門出台了《廣東省保安管理條例》。
1998年4月7日,就有關治安員打人賠償一事,銀河村治保會與黎世東在醫院簽訂了一份協議書,經雙方協商由銀河村一次性賠償黎世冬9萬元醫療費用,(其中已付1萬元),另8萬元於簽字後3天內一次支付,今後雙方互不追究任何責任及醫療費用。5天後,也就是1998年4月13日,銀河村治保會終於將8萬元賠償金送到了病床上的黎世東手上。
我跟蹤了大半年時間的廣州銀河村治安員打人一案,至此,終於塵埃落定。
第五章 槍口下的政法記者生涯第38節 向黑惡勢力“叫賣”人頭!(5)
銀河村治安員打人事件的跟蹤報導,在羊城新聞界的影響是巨大的,在廣州社會各界的影響更是空前的。我這位平日名不見經傳的小記者,不但以敢為老百姓執言仗義而受到各界讀者的好評,以寫別人不敢寫的新聞而備受新聞界同行們的刮目相看,更受到了《南方都市報》同行們的讚嘆。同時也得到了《南方日報》報業集團領導的好評。1997年底,時任《南方日報》社長的李孟煜在報社年終的表彰大會上曾當眾表揚了我,令我備受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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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月4日下午,經過商量,編輯部整理出社會各界讀者關於銀河村治安員打人事件的大量來信和情況反映,決定盡快做成一個專題。
這天晚上,我又接到幾個恐嚇電話,忍無可忍之餘,我當即向主編關健提出建議:在發專題的同時,請把我的照片也刊登出來?現在不是總有人要買我的人頭嗎?他們不是老在報社門口向保安打聽我的長相嗎?那麽這次,就幹脆把我的人頭懸掛在咱們的報紙上吧,誰敢要,就讓他們盡管來取吧!當時,有領導認為這樣做太冒險了,稱本來對方不認識你,如果這個節骨眼兒上你卻把照片亮相讓所有仇家看清楚,豈不是給他們提供便利?
我主意已定,坦然地向關心我的領導表示:如果真的有人要來報復我,我是很難躲開的。與其這樣躲躲閃閃,還不如我表明立場,通過自己的報紙,正式向天下所有不法之徒宣戰!
第二天,即1月5日,《南方都市報》在頭版的顯著位置刊發了同事曾華鋒以“本報記者”之名、題為《本報一則報導引發僑胞設立基金》的報導。編輯部同時在此文的後麵對第六版的相關專題報導作了導讀。在當日的第六版,編輯部用整版作了此次新聞專題報導,以《保安員違法事件備受百姓關注》為總標題,以“本報《吃霸王飯打無辜人》追蹤報導反映強烈”為副題,就銀河村治安員打人之事,發表了七封各地讀者對此事的強烈反響的來信,分別以《媒介要敢於向邪惡勢力開火》、《清理保安敗類刻不容緩》、《何人無法無天證人提供姓名》、《官兵支持本報激濁揚清》等小標題,發表了駐穗部隊官兵、沙河街保安員顏學東、銀河村村民向記者的舉報打人兇手的來信以及署名為“佛山全體正義律師”等有關讀者的來函來信。
第五章 槍口下的政法記者生涯第37節 向黑惡勢力“叫賣”人頭!(4)
更引人注目的是,在這一整版報紙的右麵,不但刊發了我在這一晚臨時花了半個多小時趕寫出來的一篇有關此事的採訪後記,同時刊登了我的一幅照片。
眾多讀者早已從相關報導了解到我當時身處受人威脅追殺之境,現在又見我將自己的照片如此赫然刊登在報紙上,不由紛紛來電錶示驚訝與慰問:早就有人在找你麻煩想讓你消失了,你現在卻讓自己在全社會曝光,難道真的不怕他們對你下毒手嗎?我的這種冒險做法,更使那些一直關心我的朋友們為我大捏一把汗,心懸到嗓子眼兒,責備我不該如此冒險。我的鬥膽之舉,在社會上又一次激起了強烈的反響。熱心的同事們更為我的行為捏了一把汗。在報紙上市的第二天,攝影記者王景春(現已調入《南方周末》)特意來到我辦公室,用手指著我的腦袋驚嘆道:“我說石野呀,現在四處有人找你的麻煩,你居然還把自己的照片刊登在報紙上,你真是一個不怕死的記者!”
其實,說句心裏話,不是我不怕死,我也是血肉之身,我其實並不是一個不怕死之人。但不是任何時候我都會想到怕死而畏手畏尾。我想世界上還沒有真正不怕死的人,主要是看他如何麵對死亡。話說迴來,“怕”又有什麽用?除了嚇唬自己,難道恨我入骨的對方會因我的示弱而網開一麵,放你一馬嗎?
作為一名行使輿論監督的新聞記者,當你聽到僅僅因為一句公道話即招來一夥人暴打,並打至遍體鱗傷仍被迫跪地爬行的悽慘情形時,你能無動於衷嗎?你的良心能安靜下來嗎?如果不敢對那些知法犯的法頑劣之徒予以曝光,那麽還能叫做輿論監督嗎?
歸根結底,一個新聞記者平時手中的筆應該怎麽寫,寫什麽,平時敢不敢為弱勢群體執言仗義,自己敢不敢為老百姓說真話,不僅僅局限於其敢闖敢幹,不僅表現於其怕不怕死,而主要取決於他身上是否有一股浩然正氣。一句話,這個記者是否具有正義感。
關於記者的正義感,在同一天,我以《記者的正義感》為題,在1998年1月5日的《南方都市報》的第六版,附在照片後寫了一篇採訪後記,全文如下——
記得去年11月29日,福州一位叫顧偉的青年記者因連續披露了該市一種叫“老虎機”的賭博電子遊戲機事宜後,使當地有關部門及時對之整頓取締,從而斷絕了“老虎們”的財路,結果作者遭受以黑槍警告,使具有正義感的顧偉成為眾所稱道的“打虎記者”。與此相隔不足一月時間,我經深入採訪,連續跟蹤報導了廣州天河區銀河村一夥治安員吃霸王飯毒打無辜市民黎世東及其兩名同事的文章後,在廣大讀者中激起了強烈反響,我深深地感受到來自各界讀者們的厚愛和支持的同時,亦如顧偉一樣,幾次遭受到“有關人士”的辱罵、恐嚇和威脅。
其實,類似此樣的事,對於我來說,早已不是第一次。去年9月初,我因連續披露廣州華才職校以虛假廣告欺騙眾多學員學費後,不但受到來自有關方麵的壓力和阻力,且在現場採訪時竟遭受到校方攝影、錄像的“禮遇”,對方還氣急敗壞地列舉了我的“罪狀”欲將我推上法庭,但終因他們理虧而悄然隱退。9月底,我與本報同仁魏東“鬥膽”同日在《南方日報》和《南方都市報》同時披露了天河獵德村治安員因收取停車費竟然持槍捅人,並使用手銬非法銬人的事端後,次日亦即遭受匿名電話的辱罵和威脅。對這些躲藏在陰暗角落裏叫囂的小醜,我早已習以為常,總是一笑了之。
是的,記者不是手握大權的政府官員,我無權懲罰社會邪惡,亦無權處理百姓間的糾紛矛盾,但作為一名新聞記者,尤其是一名政法線上的記者,我認為在具備良知的同時,自己身上首先就得有一股強烈的正義感,有一腔獨特的浩然正氣,這樣我才能夠更好履行一名新聞工作者的職責,才能更真實地、公正地、客觀地及時反映老百姓的唿聲,以媒體的力量維護讀者們的正當權益。我相信,一家報社的記者如果能及時關注百姓疾苦,勇於反映百姓心聲,敢於揭露生活中的弊端和陰暗麵,那麽,這家報紙一定會受到社會各界的歡迎和喜愛。
如果把記者手中的筆當作一桿槍,那麽,我的每一個文字便是一粒粒子彈,作為一名特殊的持槍者,隻要見到生活中的真善美,我會為之朝天鳴槍叫好;對社會中的假醜惡,無論條件多麽惡劣,處境多麽危險,我也會毫不猶豫地勇往直前,衝鋒陷陣,將正義的子彈,射向他們罪惡的心髒。
與顧偉遭受黑槍威脅一樣,銀河村治安員打人案情仍沒有突破性進展,但我們相信,在有關部門的監督下,在社會有一個圓滿的結果。
新年伊始,借著虎年的春風,我向關心我的各位領導,向支持我的各界同仁們致以衷心的感謝!
隨後,廣東省有關部門出台了《廣東省保安管理條例》。
1998年4月,天河區公安分局將銀河村9名行兇打人的治安員悉數抓獲歸案了。隨後,廣東省有關部門出台了《廣東省保安管理條例》。
1998年4月7日,就有關治安員打人賠償一事,銀河村治保會與黎世東在醫院簽訂了一份協議書,經雙方協商由銀河村一次性賠償黎世冬9萬元醫療費用,(其中已付1萬元),另8萬元於簽字後3天內一次支付,今後雙方互不追究任何責任及醫療費用。5天後,也就是1998年4月13日,銀河村治保會終於將8萬元賠償金送到了病床上的黎世東手上。
我跟蹤了大半年時間的廣州銀河村治安員打人一案,至此,終於塵埃落定。
第五章 槍口下的政法記者生涯第38節 向黑惡勢力“叫賣”人頭!(5)
銀河村治安員打人事件的跟蹤報導,在羊城新聞界的影響是巨大的,在廣州社會各界的影響更是空前的。我這位平日名不見經傳的小記者,不但以敢為老百姓執言仗義而受到各界讀者的好評,以寫別人不敢寫的新聞而備受新聞界同行們的刮目相看,更受到了《南方都市報》同行們的讚嘆。同時也得到了《南方日報》報業集團領導的好評。1997年底,時任《南方日報》社長的李孟煜在報社年終的表彰大會上曾當眾表揚了我,令我備受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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