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我在一把長椅上坐下,那兒倒不他媽的太暗。嘿,我依舊冷得渾身發抖,我頭上盡管戴著那須獵人帽,可我後腦勺上的頭髮都結成一塊塊的冰了。這件事倒讓我有點兒擔心。我想我自己大概會染上肺炎死去。我開始想像怎樣有幾百萬個傻瓜蛋來參加我的葬禮。我爺爺從底特律來,他這人有個習慣,你隻要跟他一起乘公共汽車,他就會把每條街的號碼嚷給你聽;還有我那些姑母、姨母——我有約莫五十個姑母、姨母——還有我所有那些混帳的堂兄弟、表兄弟。簡直是一群暴民。艾裏死的時候,這整整一嘟嚕混帳傻瓜蛋全都來了。我的某一個有極厲害口臭的姑母還不住地說,他躺在那兒看去多安靜哪,db告訴我說。我當時沒在場。我還在醫院裏。我弄傷了自己的手以後,就不得不住進醫院。嗯,我心裏一直嘀咕著自己頭髮上結了那麽些冰,準會染上肺炎死去。我為我母親、父親難過得要命。特別是我母親,她對我弟弟艾裏的哀傷都還沒過去呢。我想像著她怎樣看著我所有那些衣服和體育用品,不知怎麽辦好。隻有一件事還好,我知道她不會讓老菲芘來參加我的混帳葬禮,因為她年紀太小,還隻是個小孩子。就是這一點還算好。
接著我又想起他們整整一嘟嚕人怎樣把我送進一個混帳公墓。墓碑上刻著我的名字,四周圍全都是死人。嘿,隻要你一死去,他們倒是真把你安頓得好好的。我自己萬一真的死了,倒真他媽的希望有那麽個聰明人幹脆把我的屍體扔在河裏什麽的。怎麽辦都成,就是別把我送進混帳公墓裏。人們在星期天來看你,把一束花擱在你肚皮上,以及諸如此類的混帳玩藝兒。人死後誰還要花?誰也不會要。
隻要天氣好,我父母常常送一束花去擱在老艾裏的墳墓上。我跟著他們去了一兩次,以後就不去了。主要是,我不高興看見他躺在那個混帳公墓裏。
四周圍全是死人和墓碑什麽的。有太陽的日子那地方倒還馬馬虎虎,可是有兩次——確確實實兩次——我們在墓地的時候忽然下起雨來。那真是可怕。雨點打在他的混帳墓碑上,雨點打在他肚皮上的荒糙上。到處都是雨。所有到公墓裏來憑弔的人都急急奔向他們的汽車。就是這一點,差點兒讓我發瘋。所有那些來憑弔的人都能躲進自己的汽車,聽收音機,然後到什麽安樂窩裏去吃晚飯——人人都這樣做,除了艾裏。我實在受不了這個。我知道在墓地裏的隻是他的屍體,他的靈魂已經進了天堂,等等,可我照樣受不了。我真希望他不躺在公墓裏。
可惜你不認識艾裏。你要是認識他,就會懂得我說這話的意思。有太陽的日子倒還馬馬虎虎,可太陽隻是在它想出來的時候才出來。
後來,為了不讓我腦子去想肺炎什麽的,我就拿出錢來,映著街燈的那點兒混帳光線數了一下。
統共隻剩了三張一塊的鈔票,五個兩毛五的和一個一毛的銀幣——嘿,我離開潘西以後,真正花掉了一大筆錢。接著我就走到淺水湖畔,找個湖水沒凍冰的地方,把那幾個兩毛五和一毛的銀幣掠著水麵扔了出去。我不知道我自己幹嗎要這樣做,不過我當時的確是這樣做了。我揣摩我當時準以為這麽一來,就可以不去想肺炎和死亡的事了。其實哪有這樣便宜的事。
我開始想起萬一我染上肺炎死了,老菲芘心裏會有什麽樣的感覺。想這類事情當然很孩子氣,可我禁不住要這樣想。萬一這樣的事果真發生了,她心裏一定很難受。她非常喜歡我。我是說她跟我很要好。一點不假。嗯,我怎麽也擺脫不掉這念頭,所以最後我打定主意,決計偷偷溜迴家去看她一次,萬一自己真的死了,也算是一次臨死訣別。我身邊帶著房門鑰匙,所以我決意偷偷地溜進公寓,悄悄兒地去跟她聊一會兒天。我最擔心的是我家的前門。那門嘰嘰嘎嘎地響得要命。這所公寓房子已經很舊,管公寓的是個再懶也沒有的雜種,裏麵的一切東西全都嘰嘰嘎嘎地直響。我很擔心我父母會聽見我溜進房去。可是不管怎樣,我決定試一試。
因此我就他媽的走出公園迴家了。我一路步行迴家。路並不遠,我也並不覺得累,甚至連酒意都沒有了。隻是天冷得厲害,四周圍沒有一個人。
--------
第21節
--------
我這幾年來最好的運氣,就是在我迴家的時候平時那個值夜班開電梯的彼得恰好不在。一個我從未見過的新手在開電梯,所以我揣摩我要是不撞見我父母,或許可以跟老菲菇見一麵再溜出去,不至於有人知道我迴家來過。這真是個好得了不得的運氣。更幸運的是,這個新來的傢夥有點兒傻裏傻氣。我用一種非常隨便的聲音告訴他說,我要上狄克斯坦家去。狄克斯坦家跟我們住同一層樓。我這時已脫掉那頂獵人帽,不讓自己有任何形跡可疑的地方。我裝作非常匆忙的樣子走進電梯。
他已把電梯的門關上了,準備送我上去,接著他忽然轉過身來對我說:“他們不在家。他們在十四層樓參加舞會。”
“沒關係,”我說。“我可以等他們會兒。我是他們的侄兒。”
他帶著懷疑的、傻裏傻氣的神氣望了我一眼。
“你最好到休息室等去,朋友,”他說。
“很好——那很好,”我說。“可我的一條腿有毛病。我得讓它保持某種固定的姿勢。我想我最好還是坐在他們房門口的椅子上等去。”
他不知道我他媽的在說些什麽,所以隻是“哦”了一聲,就送我上樓。那倒挺不錯,嘿。而且也挺好笑。你隻要說些誰也聽不懂的話,他們就會俯首聽命,耍他們幹什麽他們就幹什麽。
我在我們那層樓走出電梯——一瘸一拐地活象個跛子——開始向狄克斯坦家的方向走去。等到我聽見電梯的門一關上,我就轉身向我們家的方向走去。我幹得很不錯。我甚至連一點酒意都沒有了。
接著我取出房門鑰匙,悄悄把門開了,輕得一點聲音都沒有,隨後我非常非常小心地走進房間,又把門關了。我真應該去當小偷才是。
門廳裏自然黑得要命,我也自然沒法開燈。我得非常小心,免得碰著什麽東西,發出響聲來。我確實知道自己已經到家了。我們的門廳有種奇怪的氣味,跟任何別的地方都不一樣。我不知道是股他媽的什麽氣味。既不是花的氣味,也不是香水的氣昧——我真不知道是股他媽的什麽氣味——可我確實知道自己已經到家了。我脫掉大衣,想掛在門廳的壁櫥裏,可壁櫥裏全是衣架,一開櫥門就卡塔卡嗒響個不停,嚇得我都不敢往裏掛衣服了。接著我就慢慢地向老菲芘的房間走去,走得極慢極慢。我知道那個女傭人聽不見我的聲音,因為她隻有一個耳鼓。她的哥哥在她小時候拿了根稻糙一直戳到她耳朵裏邊,她有一次告訴我說。她簡直是個聾子。
可是我的父母,尤其是我母親,耳朵尖得就象隻混帳獵狗。因此我經過他們房門的時候,走得非常非常輕。我甚至都屏住了唿吸,老天爺。你可以拿把椅子砸在我父親的腦袋上,他都不會醒來,可我母親就不一樣,你哪怕在西伯利亞咳嗽一聲,她都聽得見你的聲音。她的神精衰弱得要命。整個晚上她有一半時間起來抽菸。
</br>
接著我又想起他們整整一嘟嚕人怎樣把我送進一個混帳公墓。墓碑上刻著我的名字,四周圍全都是死人。嘿,隻要你一死去,他們倒是真把你安頓得好好的。我自己萬一真的死了,倒真他媽的希望有那麽個聰明人幹脆把我的屍體扔在河裏什麽的。怎麽辦都成,就是別把我送進混帳公墓裏。人們在星期天來看你,把一束花擱在你肚皮上,以及諸如此類的混帳玩藝兒。人死後誰還要花?誰也不會要。
隻要天氣好,我父母常常送一束花去擱在老艾裏的墳墓上。我跟著他們去了一兩次,以後就不去了。主要是,我不高興看見他躺在那個混帳公墓裏。
四周圍全是死人和墓碑什麽的。有太陽的日子那地方倒還馬馬虎虎,可是有兩次——確確實實兩次——我們在墓地的時候忽然下起雨來。那真是可怕。雨點打在他的混帳墓碑上,雨點打在他肚皮上的荒糙上。到處都是雨。所有到公墓裏來憑弔的人都急急奔向他們的汽車。就是這一點,差點兒讓我發瘋。所有那些來憑弔的人都能躲進自己的汽車,聽收音機,然後到什麽安樂窩裏去吃晚飯——人人都這樣做,除了艾裏。我實在受不了這個。我知道在墓地裏的隻是他的屍體,他的靈魂已經進了天堂,等等,可我照樣受不了。我真希望他不躺在公墓裏。
可惜你不認識艾裏。你要是認識他,就會懂得我說這話的意思。有太陽的日子倒還馬馬虎虎,可太陽隻是在它想出來的時候才出來。
後來,為了不讓我腦子去想肺炎什麽的,我就拿出錢來,映著街燈的那點兒混帳光線數了一下。
統共隻剩了三張一塊的鈔票,五個兩毛五的和一個一毛的銀幣——嘿,我離開潘西以後,真正花掉了一大筆錢。接著我就走到淺水湖畔,找個湖水沒凍冰的地方,把那幾個兩毛五和一毛的銀幣掠著水麵扔了出去。我不知道我自己幹嗎要這樣做,不過我當時的確是這樣做了。我揣摩我當時準以為這麽一來,就可以不去想肺炎和死亡的事了。其實哪有這樣便宜的事。
我開始想起萬一我染上肺炎死了,老菲芘心裏會有什麽樣的感覺。想這類事情當然很孩子氣,可我禁不住要這樣想。萬一這樣的事果真發生了,她心裏一定很難受。她非常喜歡我。我是說她跟我很要好。一點不假。嗯,我怎麽也擺脫不掉這念頭,所以最後我打定主意,決計偷偷溜迴家去看她一次,萬一自己真的死了,也算是一次臨死訣別。我身邊帶著房門鑰匙,所以我決意偷偷地溜進公寓,悄悄兒地去跟她聊一會兒天。我最擔心的是我家的前門。那門嘰嘰嘎嘎地響得要命。這所公寓房子已經很舊,管公寓的是個再懶也沒有的雜種,裏麵的一切東西全都嘰嘰嘎嘎地直響。我很擔心我父母會聽見我溜進房去。可是不管怎樣,我決定試一試。
因此我就他媽的走出公園迴家了。我一路步行迴家。路並不遠,我也並不覺得累,甚至連酒意都沒有了。隻是天冷得厲害,四周圍沒有一個人。
--------
第21節
--------
我這幾年來最好的運氣,就是在我迴家的時候平時那個值夜班開電梯的彼得恰好不在。一個我從未見過的新手在開電梯,所以我揣摩我要是不撞見我父母,或許可以跟老菲菇見一麵再溜出去,不至於有人知道我迴家來過。這真是個好得了不得的運氣。更幸運的是,這個新來的傢夥有點兒傻裏傻氣。我用一種非常隨便的聲音告訴他說,我要上狄克斯坦家去。狄克斯坦家跟我們住同一層樓。我這時已脫掉那頂獵人帽,不讓自己有任何形跡可疑的地方。我裝作非常匆忙的樣子走進電梯。
他已把電梯的門關上了,準備送我上去,接著他忽然轉過身來對我說:“他們不在家。他們在十四層樓參加舞會。”
“沒關係,”我說。“我可以等他們會兒。我是他們的侄兒。”
他帶著懷疑的、傻裏傻氣的神氣望了我一眼。
“你最好到休息室等去,朋友,”他說。
“很好——那很好,”我說。“可我的一條腿有毛病。我得讓它保持某種固定的姿勢。我想我最好還是坐在他們房門口的椅子上等去。”
他不知道我他媽的在說些什麽,所以隻是“哦”了一聲,就送我上樓。那倒挺不錯,嘿。而且也挺好笑。你隻要說些誰也聽不懂的話,他們就會俯首聽命,耍他們幹什麽他們就幹什麽。
我在我們那層樓走出電梯——一瘸一拐地活象個跛子——開始向狄克斯坦家的方向走去。等到我聽見電梯的門一關上,我就轉身向我們家的方向走去。我幹得很不錯。我甚至連一點酒意都沒有了。
接著我取出房門鑰匙,悄悄把門開了,輕得一點聲音都沒有,隨後我非常非常小心地走進房間,又把門關了。我真應該去當小偷才是。
門廳裏自然黑得要命,我也自然沒法開燈。我得非常小心,免得碰著什麽東西,發出響聲來。我確實知道自己已經到家了。我們的門廳有種奇怪的氣味,跟任何別的地方都不一樣。我不知道是股他媽的什麽氣味。既不是花的氣味,也不是香水的氣昧——我真不知道是股他媽的什麽氣味——可我確實知道自己已經到家了。我脫掉大衣,想掛在門廳的壁櫥裏,可壁櫥裏全是衣架,一開櫥門就卡塔卡嗒響個不停,嚇得我都不敢往裏掛衣服了。接著我就慢慢地向老菲芘的房間走去,走得極慢極慢。我知道那個女傭人聽不見我的聲音,因為她隻有一個耳鼓。她的哥哥在她小時候拿了根稻糙一直戳到她耳朵裏邊,她有一次告訴我說。她簡直是個聾子。
可是我的父母,尤其是我母親,耳朵尖得就象隻混帳獵狗。因此我經過他們房門的時候,走得非常非常輕。我甚至都屏住了唿吸,老天爺。你可以拿把椅子砸在我父親的腦袋上,他都不會醒來,可我母親就不一樣,你哪怕在西伯利亞咳嗽一聲,她都聽得見你的聲音。她的神精衰弱得要命。整個晚上她有一半時間起來抽菸。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