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著走著,就從口袋裏掏出那頂獵人帽,戴到頭上。我知道不會遇到什麽熟人,再說外麵的天氣又潮濕得那麽厲害。我一邊走,一邊想著老菲芘怎樣在每星期六象我一樣上博物館。我想著她怎樣觀看我過去常常看的同一些玩藝兒,怎樣每次看的時候她這個人總會有所不同。我這樣想著,心裏雖然說不上沮喪,卻也不會快活得要命。有些事物應該老保持著老樣子。你應該把它們擱進那種大玻璃櫃裏,別去動它們。我知道這是不可能辦到的,不過這照樣是件很糟糕的事。嗯,我一邊走,一邊就想著這一類事。
我經過體育場,就停住腳步看兩個很小的小孩子玩蹺蹺板。有一個孩子比較胖,我就把手擱在瘦孩子那一頭,幫他們平衡,可你看得出他們不喜歡我在他們旁邊,我也隻好走了。
接著發生了一件很好笑的事。我走到博物館門口,忽然不想進去了,哪怕白給我一百萬塊錢我也不想進去。我這會兒就是沒那個心情——可我剛才還眼巴巴地穿過整個混帳公園來到博物館,恨不得盡快進去呢。要是菲芘在裏麵,我或許會進去,可她不在裏麵。因此我就在博物館門口叫了輛出租汽車上比爾特摩了。我心裏並不怎麽想去,可我已他媽的跟薩麗約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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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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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那兒的時候還很早,所以我就在休息室鍾旁的皮椅上坐下,看那些姑娘。許多學校都已放假,這兒總有一百萬個姑娘或坐或立,在等她們的男朋友。有的姑娘交叉著腿,有的姑娘並不交叉著腿,有的姑娘大腿好看得要命,有的姑娘大腿難看得要命,有的姑娘看去為人很不錯,有的姑娘看去很可能是隻母狗,如果你對她有進一步了解的話。
這委實是一片絕好的景色,你要是懂得我意思的話。可是說起來,這景色看了也有點叫人泄氣,因為你老會嘀咕著所有這些姑娘將來會有他媽的什麽遭遇。我是說在她們離開中學或大學以後。你可以料到她們絕大多數都會嫁給無聊的男人。這類男人有的老是談著他們的混帳汽車一加侖汽油可以行駛多少英裏。有的要是打高爾夫球輸了,或者甚至在桌球之類的無聊球賽中輸了,就會難過得要命,變得非常孩子氣。有的非常卑鄙。有的從來不看書。
有的很討人厭——不過在這一點上,我得小心一些。我是說在說別人討人厭這一點上。我不了解討人厭的傢夥。我真的不了解。我在愛爾克敦。希爾斯的時候,跟一個叫哈裏斯。梅克林的傢夥同屋住了兩個月。他這人非常聰明,可又是我所遇到的最最討人厭的傢夥。他說話的聲音極其刺耳,可又一天到晚講個不停,簡直沒完沒了。更可怕的是,他從來不講任何你聽得入耳的話。可他有一個長處。
這個婊子養的吹起口哨來,可比誰都好。他一邊鋪床,或是一邊往壁櫥裏掛著什麽——他老是往壁櫥裏掛著什麽——真叫我受不了——他一邊幹著這類玩藝兒,一邊就吹著口哨,隻要他不是在用刺耳的聲音講話。他連古典歌曲都能吹,可他絕大部分時間隻吹著爵士歌曲。他都能吹最地道的爵士歌曲,象《白鐵屋頂憂傷曲》之類,而且吹得那麽好聽,那麽輕鬆愉快——就在他往壁櫥裏掛什麽東西的時候——你聽了都會靈魂兒出竅。自然啦,我從來沒告訴他我認為他的口哨吹的好得了不得。我是說你決不會走到什麽人身邊直截了當地說:“你的口哨吹的好得了不得。”可我還是跟他同屋住了差不多整整兩個月,盡管我把他討厭得要命,原因是,他的口哨吹得真是好極了,是我聽到過的最最好的。所以說我不了解討人厭的傢夥。也許你瞧見哪個挺不錯的姑娘嫁給他們的時候心裏不應該太難受。他們中間絕大多數並不害人,再說他們私下裏也許都是了不得的口哨家什麽的。他媽的誰知道?至少我不知道。
最後,老薩麗上樓來了,我就立刻下樓迎接她,她看去真是漂亮極了。一點不假。她身穿一件黑大衣,頭戴一頂黑色法國帽。她平時很少戴帽子,可這頂法國帽戴在她頭上的確漂亮。好笑的是,我一看見她,簡直想跟她結婚了。我真是瘋了。我甚至都不怎麽喜歡她,可突然間我竟覺得自己愛上了她,想跟她結婚了。我可以對天發誓我的確瘋了。我承認這一點。
“霍爾頓!”她說。“見到你真是高興!咱們好象有幾世紀沒見麵啦!”你跟她在外麵相見,她說話的聲音總是那麽響,很叫人不好意思。她因為長得他媽的實在漂亮,所以誰都會原諒她,可我心裏總有點兒作嘔。
“見到你也真高興,”我說。我說的也是心裏話。“你好嗎?”
“好得不能再好啦。我來遲了沒有?”
我對她說沒有,可事實上她來遲了約莫十分鍾。我倒是一點也不介意。《星期六晚報》上所登的那些漫畫,一些在街頭等著的男人因為女朋友來起了,都氣得要命——這是騙人的玩藝兒。要是一個姑娘跟你見麵的時候看去極漂亮,誰還他媽的在乎她來得是不是遲了?誰也不會在乎。“咱們最好快走,”我說。“戲在二點四十開演。”我們於是下樓向停出租汽車的地方走去。
“咱們今天看什麽戲?”她說。
“我不知道。倫特夫婦演的。我隻買到這個票。”
“倫特夫婦!哦,真太好了!”
我已經跟你說過,她隻要聽見是倫特夫婦演的,就會高興得連命都不要。
在去戲院的路上,我們在汽車裏胡搞了一會兒。最初她不肯,因為她搽著口紅什麽的,可我真是他媽的猴急得要命,她簡直拿我沒辦法。有兩次,汽車在紅燈前突然停住,我都他媽的差點兒從座上摔了下來。這些混帳司機從來不注意自己的汽車在往哪兒開,我敢發誓他們從來不注意。現在,我再來告訴你我究竟瘋狂到了什麽地步,當我們在這次熱烈的擁抱中清醒過來的時候,我競對她說我愛她。
這當然是撤謊,不過問題是,我說的時候,倒真是說的心裏話。我真是瘋了。我可以對天發誓我真是瘋了。
“哦,親愛的,我也愛你,”她說。接著她還一口氣往下說:“答應我把你的頭髮留起來。水手式的平頭已經不時興了。再說你的頭髮又那麽可愛。”
可愛個屁。
這戲倒不象我過去看過的某些戲那麽糟。可也不怎麽好。故事講的是一對夫婦一生中約莫五十萬年裏的事。開始時候他們都很年輕,姑娘的父母不答應她跟那個小夥子結婚,可她最後還是跟他結婚了。接著他們的年紀越來越大。丈夫出征了,妻子有個弟弟是個醉鬼。我看了實在不感興趣。我是說我對他們家裏有人死了什麽的毫不關心。他們不過是一嘟嚕演員罷了。那丈夫和妻子倒是一對挺不錯的夫婦——很有點兒鬼聰明——可我對他們並不太感興趣。特別是,他們在整場戲裏老是在喝著茶或者其他混帳玩藝兒。你每次看見他們,總有個傭人拿茶端到他們麵前,或是那妻子在倒茶給什麽人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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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經過體育場,就停住腳步看兩個很小的小孩子玩蹺蹺板。有一個孩子比較胖,我就把手擱在瘦孩子那一頭,幫他們平衡,可你看得出他們不喜歡我在他們旁邊,我也隻好走了。
接著發生了一件很好笑的事。我走到博物館門口,忽然不想進去了,哪怕白給我一百萬塊錢我也不想進去。我這會兒就是沒那個心情——可我剛才還眼巴巴地穿過整個混帳公園來到博物館,恨不得盡快進去呢。要是菲芘在裏麵,我或許會進去,可她不在裏麵。因此我就在博物館門口叫了輛出租汽車上比爾特摩了。我心裏並不怎麽想去,可我已他媽的跟薩麗約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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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那兒的時候還很早,所以我就在休息室鍾旁的皮椅上坐下,看那些姑娘。許多學校都已放假,這兒總有一百萬個姑娘或坐或立,在等她們的男朋友。有的姑娘交叉著腿,有的姑娘並不交叉著腿,有的姑娘大腿好看得要命,有的姑娘大腿難看得要命,有的姑娘看去為人很不錯,有的姑娘看去很可能是隻母狗,如果你對她有進一步了解的話。
這委實是一片絕好的景色,你要是懂得我意思的話。可是說起來,這景色看了也有點叫人泄氣,因為你老會嘀咕著所有這些姑娘將來會有他媽的什麽遭遇。我是說在她們離開中學或大學以後。你可以料到她們絕大多數都會嫁給無聊的男人。這類男人有的老是談著他們的混帳汽車一加侖汽油可以行駛多少英裏。有的要是打高爾夫球輸了,或者甚至在桌球之類的無聊球賽中輸了,就會難過得要命,變得非常孩子氣。有的非常卑鄙。有的從來不看書。
有的很討人厭——不過在這一點上,我得小心一些。我是說在說別人討人厭這一點上。我不了解討人厭的傢夥。我真的不了解。我在愛爾克敦。希爾斯的時候,跟一個叫哈裏斯。梅克林的傢夥同屋住了兩個月。他這人非常聰明,可又是我所遇到的最最討人厭的傢夥。他說話的聲音極其刺耳,可又一天到晚講個不停,簡直沒完沒了。更可怕的是,他從來不講任何你聽得入耳的話。可他有一個長處。
這個婊子養的吹起口哨來,可比誰都好。他一邊鋪床,或是一邊往壁櫥裏掛著什麽——他老是往壁櫥裏掛著什麽——真叫我受不了——他一邊幹著這類玩藝兒,一邊就吹著口哨,隻要他不是在用刺耳的聲音講話。他連古典歌曲都能吹,可他絕大部分時間隻吹著爵士歌曲。他都能吹最地道的爵士歌曲,象《白鐵屋頂憂傷曲》之類,而且吹得那麽好聽,那麽輕鬆愉快——就在他往壁櫥裏掛什麽東西的時候——你聽了都會靈魂兒出竅。自然啦,我從來沒告訴他我認為他的口哨吹的好得了不得。我是說你決不會走到什麽人身邊直截了當地說:“你的口哨吹的好得了不得。”可我還是跟他同屋住了差不多整整兩個月,盡管我把他討厭得要命,原因是,他的口哨吹得真是好極了,是我聽到過的最最好的。所以說我不了解討人厭的傢夥。也許你瞧見哪個挺不錯的姑娘嫁給他們的時候心裏不應該太難受。他們中間絕大多數並不害人,再說他們私下裏也許都是了不得的口哨家什麽的。他媽的誰知道?至少我不知道。
最後,老薩麗上樓來了,我就立刻下樓迎接她,她看去真是漂亮極了。一點不假。她身穿一件黑大衣,頭戴一頂黑色法國帽。她平時很少戴帽子,可這頂法國帽戴在她頭上的確漂亮。好笑的是,我一看見她,簡直想跟她結婚了。我真是瘋了。我甚至都不怎麽喜歡她,可突然間我竟覺得自己愛上了她,想跟她結婚了。我可以對天發誓我的確瘋了。我承認這一點。
“霍爾頓!”她說。“見到你真是高興!咱們好象有幾世紀沒見麵啦!”你跟她在外麵相見,她說話的聲音總是那麽響,很叫人不好意思。她因為長得他媽的實在漂亮,所以誰都會原諒她,可我心裏總有點兒作嘔。
“見到你也真高興,”我說。我說的也是心裏話。“你好嗎?”
“好得不能再好啦。我來遲了沒有?”
我對她說沒有,可事實上她來遲了約莫十分鍾。我倒是一點也不介意。《星期六晚報》上所登的那些漫畫,一些在街頭等著的男人因為女朋友來起了,都氣得要命——這是騙人的玩藝兒。要是一個姑娘跟你見麵的時候看去極漂亮,誰還他媽的在乎她來得是不是遲了?誰也不會在乎。“咱們最好快走,”我說。“戲在二點四十開演。”我們於是下樓向停出租汽車的地方走去。
“咱們今天看什麽戲?”她說。
“我不知道。倫特夫婦演的。我隻買到這個票。”
“倫特夫婦!哦,真太好了!”
我已經跟你說過,她隻要聽見是倫特夫婦演的,就會高興得連命都不要。
在去戲院的路上,我們在汽車裏胡搞了一會兒。最初她不肯,因為她搽著口紅什麽的,可我真是他媽的猴急得要命,她簡直拿我沒辦法。有兩次,汽車在紅燈前突然停住,我都他媽的差點兒從座上摔了下來。這些混帳司機從來不注意自己的汽車在往哪兒開,我敢發誓他們從來不注意。現在,我再來告訴你我究竟瘋狂到了什麽地步,當我們在這次熱烈的擁抱中清醒過來的時候,我競對她說我愛她。
這當然是撤謊,不過問題是,我說的時候,倒真是說的心裏話。我真是瘋了。我可以對天發誓我真是瘋了。
“哦,親愛的,我也愛你,”她說。接著她還一口氣往下說:“答應我把你的頭髮留起來。水手式的平頭已經不時興了。再說你的頭髮又那麽可愛。”
可愛個屁。
這戲倒不象我過去看過的某些戲那麽糟。可也不怎麽好。故事講的是一對夫婦一生中約莫五十萬年裏的事。開始時候他們都很年輕,姑娘的父母不答應她跟那個小夥子結婚,可她最後還是跟他結婚了。接著他們的年紀越來越大。丈夫出征了,妻子有個弟弟是個醉鬼。我看了實在不感興趣。我是說我對他們家裏有人死了什麽的毫不關心。他們不過是一嘟嚕演員罷了。那丈夫和妻子倒是一對挺不錯的夫婦——很有點兒鬼聰明——可我對他們並不太感興趣。特別是,他們在整場戲裏老是在喝著茶或者其他混帳玩藝兒。你每次看見他們,總有個傭人拿茶端到他們麵前,或是那妻子在倒茶給什麽人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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