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官把一個人的周邊空間稱為“個人空間”,其範圍從8至18英寸的“親密距離”過渡到10英尺甚至更遠的“公共距離”。丹斯喜歡的審訊距離在居中的“個人”區域範圍內,大約是兩英尺。
沃特斯好奇地看著丹斯的舉動,但他什麽也沒有說。丹斯也沒作出解釋。
“嗯,托尼。有些情況我還想再核對一下。”
“當然可以,盡管問吧。”他蹺起二郎腿,將腳踝擱在另一條腿的膝蓋上——這個舉動似乎顯得很放鬆,但實際上卻是一種明顯的自我防禦姿態。
她重新談起一個曾經在沃特斯身上產生高度壓力感的話題,她已經意識到了這一點。“把凱匹透拉監獄的電腦使用情況再向我介紹一下。”
“電腦?”
用反問的方式作為答覆,這是典型的欺騙特徵;這說明審訊對象在為自己贏取時間,以便判斷審訊官有何意圖,同時思考該如何設計答案。
“是的,你們用的是什麽型號的電腦?”
“哦,我可不懂技術。我不知道。”他的腳在敲打著地麵。“我想應該是戴爾電腦。”
“筆記本電腦還是桌上型電腦?”
“兩種都有。大部分是台式機。你知道的,我們並沒有好幾百台電腦。”他狡黠地微笑了一下。“州裏的預算有限,還有其他各種原因。”他談到了最近勞教部門的資金削減問題,丹斯覺得這個故事很有趣,因為對方竟然能用如此大膽的手段來分散她的注意力。
丹斯把他拉迴正題。“好吧,現在談談凱匹透拉監獄的電腦使用權限問題。再給我介紹一遍。”
“我已經說過了,囚犯不允許使用電腦。”
從技術角度來說,這種說法是正確的。但他並沒有說囚犯們果真就沒有用過電腦。欺騙行為既包括直接的謊言,也包括知而不答的現象。
“他們有可能用過電腦嗎?”
“不大可能。”
這種說法既耐人尋味,又貌似拒絕。
“你這話什麽意思,托尼?”
“我應該這樣迴答:不,他們不可能用過電腦。”
“但你說警衛和文職人員有權用電腦。”
“是的。”
“那麽,囚犯為什麽不能用電腦呢?”
沃特斯先前曾說過,因為電腦被放置在“控製區域”。丹斯迴想起當時,就在他講到這個詞的時候,他有些反常的行為,並且音調也有些許改變。
此刻沃特斯停頓了一會兒,丹斯認為他這是在試圖迴想自己剛才是怎麽說的。“電腦被放置在限製進入的區域。隻有那些沒有暴力威脅的犯人才能入內。他們中有些人在辦公區幫忙,當然是在我們的監管之下。都是些行政管理的事務。但他們不得使用電腦。”
“佩爾不能進入這個區域嗎?”
“他被列為1a級囚犯。”
丹斯注意到這種說法其實並沒有迴答她的提問,沃特斯在說話的同時還擺出了阻撓性的姿態——撓了一下眼皮。
“這就是說不允許他進入任何……那些地方叫什麽來著?”
“限製進入區域。閑人莫入。”他終於記起自己早先的說法了。“或者叫控製區域。”
“到底是受控區域還是控製區域?”
他又頓了一下。“控製區域。”
“受控——這個詞應該用被動語態——這樣可能使意義更貼切。你確信那不叫受控區域嗎?”
他有些慌張。“呃,我不知道。這又有什麽區別呢?這兩種說法我們都用。”
“其他區域也是這麽稱唿的嗎?例如典獄長辦公室和警衛的寄存室——這些也是控製區域嗎?”
“當然了……我的意思是,有些人更喜歡用這種叫法。我也是從別的監獄裏學來的。”
“哪所監獄?”
他停頓了一會兒說:“哦,我想不起來了。瞧,我都把它變成某種正式名稱了。這隻是我們口頭說說而已。裏麵的人都用縮略語。我指的是各處的監獄。獄警叫‘差人’,囚犯叫‘犯人’。這可不是什麽正式說法。你們加州調查局也是如此,是不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叫法。”
這是一種對攻方式:說謊的審訊對象經常試圖和審訊官套近乎(他們會說“你們也一樣”),並使用總結性或抽象性的詞彙(例如“每個人”、“各處”等)。
丹斯用低沉而平穩的聲音問:“無論是否有授權,無論在哪個區域,丹尼爾·佩爾是否曾呆在凱匹透拉監獄裏某個有電腦的地方?”
“我從未見過他用電腦,我發誓。我說的是實話。”
人們在撒謊時所感受到的壓力會迫使他們進入四種情緒狀態之一:憤怒、壓抑、抵賴,或討價還價企圖擺脫困境。沃特斯剛才所用的那些字眼——“我發誓”以及“我說的是實話”——連同他激動的身體語言,都是迥異於其基準反應模式的表現,這讓丹斯意識到,這名獄警正處於撒謊的抵賴階段。他不願承認自己在監獄的真實的所作所為,並且在躲避因此而產生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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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特斯好奇地看著丹斯的舉動,但他什麽也沒有說。丹斯也沒作出解釋。
“嗯,托尼。有些情況我還想再核對一下。”
“當然可以,盡管問吧。”他蹺起二郎腿,將腳踝擱在另一條腿的膝蓋上——這個舉動似乎顯得很放鬆,但實際上卻是一種明顯的自我防禦姿態。
她重新談起一個曾經在沃特斯身上產生高度壓力感的話題,她已經意識到了這一點。“把凱匹透拉監獄的電腦使用情況再向我介紹一下。”
“電腦?”
用反問的方式作為答覆,這是典型的欺騙特徵;這說明審訊對象在為自己贏取時間,以便判斷審訊官有何意圖,同時思考該如何設計答案。
“是的,你們用的是什麽型號的電腦?”
“哦,我可不懂技術。我不知道。”他的腳在敲打著地麵。“我想應該是戴爾電腦。”
“筆記本電腦還是桌上型電腦?”
“兩種都有。大部分是台式機。你知道的,我們並沒有好幾百台電腦。”他狡黠地微笑了一下。“州裏的預算有限,還有其他各種原因。”他談到了最近勞教部門的資金削減問題,丹斯覺得這個故事很有趣,因為對方竟然能用如此大膽的手段來分散她的注意力。
丹斯把他拉迴正題。“好吧,現在談談凱匹透拉監獄的電腦使用權限問題。再給我介紹一遍。”
“我已經說過了,囚犯不允許使用電腦。”
從技術角度來說,這種說法是正確的。但他並沒有說囚犯們果真就沒有用過電腦。欺騙行為既包括直接的謊言,也包括知而不答的現象。
“他們有可能用過電腦嗎?”
“不大可能。”
這種說法既耐人尋味,又貌似拒絕。
“你這話什麽意思,托尼?”
“我應該這樣迴答:不,他們不可能用過電腦。”
“但你說警衛和文職人員有權用電腦。”
“是的。”
“那麽,囚犯為什麽不能用電腦呢?”
沃特斯先前曾說過,因為電腦被放置在“控製區域”。丹斯迴想起當時,就在他講到這個詞的時候,他有些反常的行為,並且音調也有些許改變。
此刻沃特斯停頓了一會兒,丹斯認為他這是在試圖迴想自己剛才是怎麽說的。“電腦被放置在限製進入的區域。隻有那些沒有暴力威脅的犯人才能入內。他們中有些人在辦公區幫忙,當然是在我們的監管之下。都是些行政管理的事務。但他們不得使用電腦。”
“佩爾不能進入這個區域嗎?”
“他被列為1a級囚犯。”
丹斯注意到這種說法其實並沒有迴答她的提問,沃特斯在說話的同時還擺出了阻撓性的姿態——撓了一下眼皮。
“這就是說不允許他進入任何……那些地方叫什麽來著?”
“限製進入區域。閑人莫入。”他終於記起自己早先的說法了。“或者叫控製區域。”
“到底是受控區域還是控製區域?”
他又頓了一下。“控製區域。”
“受控——這個詞應該用被動語態——這樣可能使意義更貼切。你確信那不叫受控區域嗎?”
他有些慌張。“呃,我不知道。這又有什麽區別呢?這兩種說法我們都用。”
“其他區域也是這麽稱唿的嗎?例如典獄長辦公室和警衛的寄存室——這些也是控製區域嗎?”
“當然了……我的意思是,有些人更喜歡用這種叫法。我也是從別的監獄裏學來的。”
“哪所監獄?”
他停頓了一會兒說:“哦,我想不起來了。瞧,我都把它變成某種正式名稱了。這隻是我們口頭說說而已。裏麵的人都用縮略語。我指的是各處的監獄。獄警叫‘差人’,囚犯叫‘犯人’。這可不是什麽正式說法。你們加州調查局也是如此,是不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叫法。”
這是一種對攻方式:說謊的審訊對象經常試圖和審訊官套近乎(他們會說“你們也一樣”),並使用總結性或抽象性的詞彙(例如“每個人”、“各處”等)。
丹斯用低沉而平穩的聲音問:“無論是否有授權,無論在哪個區域,丹尼爾·佩爾是否曾呆在凱匹透拉監獄裏某個有電腦的地方?”
“我從未見過他用電腦,我發誓。我說的是實話。”
人們在撒謊時所感受到的壓力會迫使他們進入四種情緒狀態之一:憤怒、壓抑、抵賴,或討價還價企圖擺脫困境。沃特斯剛才所用的那些字眼——“我發誓”以及“我說的是實話”——連同他激動的身體語言,都是迥異於其基準反應模式的表現,這讓丹斯意識到,這名獄警正處於撒謊的抵賴階段。他不願承認自己在監獄的真實的所作所為,並且在躲避因此而產生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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