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喜歡當這個目擊者,”我說,“報酬太少了。”
他咧開嘴笑,露出牙齒上的斑點,“兇手真的喝醉了嗎?”
“按照那樣的槍法判斷?沒喝醉。”
“同意。不過,這是個輕巧的活兒。這傢夥身上有記錄,而且留下了很多指紋。即使我們現在手頭沒有他的臉部照片,但我們會在幾個小時之內抓獲他。他和沃爾多有恩怨,但他今晚沒指望遇到他,沃爾多正好經過這裏,進來打聽一個跟他約定好卻又失去聯絡的女人。今晚天氣熱,這大風會毀了一個女孩子的臉的,這樣她可能就在某個地方等著他,所以兇手就恰好來對了地方,直接給沃爾多來了兩槍,隨即快速逃離現場,甚至都忽略了還有兩個證人在場,整件事情就是這麽簡單。”
“嗯。”我說。
“簡單得讓人覺得噁心。”哥白尼克說。
他摘下頭上的氈帽,把他那頭油膩膩的金髮揉得亂糟糟的,腦袋倚在雙手上。他相貌平平,長著一張馬臉,他拿出手帕抹了抹臉和頸背,又擦擦手背,接著拿出一把梳子,梳了梳頭——梳頭之後他看起來更難看了——最後他戴上了帽子。
“我剛剛在想。”我說。
“是嗎?在想什麽呢?”
“我在想這個沃爾多對那個女孩兒的穿著打扮一清二楚,那他今晚肯定跟她見過麵了。”
“所以呢,怎麽了?也許他得上個洗手間,迴來就發現她已經走了,也許她對他改變了主意。”
“說得有道理。”我說。
但其實我不全是在思考這個問題,我還在想當時沃爾多在描述那女孩兒的裝扮時,用了常人不會想到的方式去形容:藍色的縐布絲綢裙子外麵套著開襟的印花夾克。我甚至連開襟夾克是什麽樣子都不知道,而且就算我可能會說藍色裙子,甚至是藍色絲裙,但絕對不會說藍色縐布絲綢裙。
過了一會兒,有兩個人提著筐進來了,盧·佩楚爾依然在一邊擦著杯子一邊跟那名矮個子警察談話。
我們都去了警察總署。
他們盤問盧·佩楚爾的時候,他能應付自如。他的父親在康特拉科斯塔縣的安提俄克附近有一個葡萄農場,他給了盧1000美元讓他做生意,於是盧就開了這個雞尾酒吧,裝飾著霓虹燈什麽的,整整花了800美元。
他們放他走了,還叮囑他得等到警方不需要再採集指紋時,酒吧才能繼續營業。他跟他們都握了握手,還笑嘻嘻地說據他猜測,這樁命案會最終給酒吧帶來好生意,因為沒人會隻聽信報紙的隻言片語,人們會來酒吧找他講整件事情,在聽他講的過程中,人們就會買他的酒。
“這個傢夥真是樂天安命啊,”他前腳走,哥白尼克就這樣說,“一點兒也不擔心別人。”
“可憐的沃爾多,”我說,“指紋還完整嗎?”
“弄髒了一點,”哥白尼克氣急敗壞地說,“但是我們會歸類,今晚挑個時間送到華盛頓去檢測,如果進展不順利,你就得花一整天在下麵的鐵框圖冊裏找他的信息了。”
我跟他和他的搭檔——名叫伊巴拉的警察握了握手,然後離開了警局。他們到現在也不知道沃爾多是誰,他兜裏的東西什麽都證明不了。
大約晚上9點鍾,我迴到了我住的那條街。進公寓之前,我四處觀望了一下整條街:雞尾酒吧遠遠地坐落在街道的另一邊,裏麵黑漆漆的一片,有一兩個人貼著玻璃朝裏麵看,但是酒吧前並沒有簇擁的人群。人們都看見了有警察過來,也看見了運屍體的車,但是他們對到底發生了什麽毫不知情,除了街角雜貨店裏的那些玩著彈球遊戲的小夥子們,但他們除了不知道怎麽找份工作,對其他事無所不知。
風一直唿唿地刮著,炙烤著大地,和著塵土打著旋兒,紙屑被風颳到了牆上。
我走上公寓大樓的走廊,搭電梯到了四樓,我按開門,出了電梯,發現一個高個子女孩正站在門口等電梯。
她頭上戴著一頂寬簷草帽,帽簷上繞著一圈鬆鬆垮垮地繫著蝴蝶結的絲帶,帽子下麵是一頭棕色的鬈髮;她有著一雙藍色的大眼睛和快觸到下巴那麽長的睫毛;她身穿一條藍色裙子,可能就是縐布絲綢,線條簡潔,而又把身材襯托得凹凸有致,裙子外麵套著的外套,可能就是一件印花開襟夾克。
我說:“你身上穿的是一件開襟夾克對吧?”
她冷冷地瞥了我一眼,好像身上粘了蜘蛛網一般,抖了抖裙子。
“沒錯,你不介意讓讓——我很趕時間,我想要——”
我絲毫沒讓步,我站在電梯口擋著她的去路,我們麵麵相覷,她慢慢地臉紅了起來。
“最好別穿著這身衣服出去。”我說。
“為什麽?你怎麽敢這樣說——”
電梯叮噹一聲響了又繼續向下,我不知道她接下來要說什麽。她的聲音不像酒吧裏那些說話尖聲尖氣的女人,而是如春雨般輕柔溫潤。
“我可不是在勾引你,”我說,“你有麻煩了,如果他們乘電梯來這層樓,你也隻有一點時間離開大廳。先得摘下帽子,脫下外套——快!”
</br>
他咧開嘴笑,露出牙齒上的斑點,“兇手真的喝醉了嗎?”
“按照那樣的槍法判斷?沒喝醉。”
“同意。不過,這是個輕巧的活兒。這傢夥身上有記錄,而且留下了很多指紋。即使我們現在手頭沒有他的臉部照片,但我們會在幾個小時之內抓獲他。他和沃爾多有恩怨,但他今晚沒指望遇到他,沃爾多正好經過這裏,進來打聽一個跟他約定好卻又失去聯絡的女人。今晚天氣熱,這大風會毀了一個女孩子的臉的,這樣她可能就在某個地方等著他,所以兇手就恰好來對了地方,直接給沃爾多來了兩槍,隨即快速逃離現場,甚至都忽略了還有兩個證人在場,整件事情就是這麽簡單。”
“嗯。”我說。
“簡單得讓人覺得噁心。”哥白尼克說。
他摘下頭上的氈帽,把他那頭油膩膩的金髮揉得亂糟糟的,腦袋倚在雙手上。他相貌平平,長著一張馬臉,他拿出手帕抹了抹臉和頸背,又擦擦手背,接著拿出一把梳子,梳了梳頭——梳頭之後他看起來更難看了——最後他戴上了帽子。
“我剛剛在想。”我說。
“是嗎?在想什麽呢?”
“我在想這個沃爾多對那個女孩兒的穿著打扮一清二楚,那他今晚肯定跟她見過麵了。”
“所以呢,怎麽了?也許他得上個洗手間,迴來就發現她已經走了,也許她對他改變了主意。”
“說得有道理。”我說。
但其實我不全是在思考這個問題,我還在想當時沃爾多在描述那女孩兒的裝扮時,用了常人不會想到的方式去形容:藍色的縐布絲綢裙子外麵套著開襟的印花夾克。我甚至連開襟夾克是什麽樣子都不知道,而且就算我可能會說藍色裙子,甚至是藍色絲裙,但絕對不會說藍色縐布絲綢裙。
過了一會兒,有兩個人提著筐進來了,盧·佩楚爾依然在一邊擦著杯子一邊跟那名矮個子警察談話。
我們都去了警察總署。
他們盤問盧·佩楚爾的時候,他能應付自如。他的父親在康特拉科斯塔縣的安提俄克附近有一個葡萄農場,他給了盧1000美元讓他做生意,於是盧就開了這個雞尾酒吧,裝飾著霓虹燈什麽的,整整花了800美元。
他們放他走了,還叮囑他得等到警方不需要再採集指紋時,酒吧才能繼續營業。他跟他們都握了握手,還笑嘻嘻地說據他猜測,這樁命案會最終給酒吧帶來好生意,因為沒人會隻聽信報紙的隻言片語,人們會來酒吧找他講整件事情,在聽他講的過程中,人們就會買他的酒。
“這個傢夥真是樂天安命啊,”他前腳走,哥白尼克就這樣說,“一點兒也不擔心別人。”
“可憐的沃爾多,”我說,“指紋還完整嗎?”
“弄髒了一點,”哥白尼克氣急敗壞地說,“但是我們會歸類,今晚挑個時間送到華盛頓去檢測,如果進展不順利,你就得花一整天在下麵的鐵框圖冊裏找他的信息了。”
我跟他和他的搭檔——名叫伊巴拉的警察握了握手,然後離開了警局。他們到現在也不知道沃爾多是誰,他兜裏的東西什麽都證明不了。
大約晚上9點鍾,我迴到了我住的那條街。進公寓之前,我四處觀望了一下整條街:雞尾酒吧遠遠地坐落在街道的另一邊,裏麵黑漆漆的一片,有一兩個人貼著玻璃朝裏麵看,但是酒吧前並沒有簇擁的人群。人們都看見了有警察過來,也看見了運屍體的車,但是他們對到底發生了什麽毫不知情,除了街角雜貨店裏的那些玩著彈球遊戲的小夥子們,但他們除了不知道怎麽找份工作,對其他事無所不知。
風一直唿唿地刮著,炙烤著大地,和著塵土打著旋兒,紙屑被風颳到了牆上。
我走上公寓大樓的走廊,搭電梯到了四樓,我按開門,出了電梯,發現一個高個子女孩正站在門口等電梯。
她頭上戴著一頂寬簷草帽,帽簷上繞著一圈鬆鬆垮垮地繫著蝴蝶結的絲帶,帽子下麵是一頭棕色的鬈髮;她有著一雙藍色的大眼睛和快觸到下巴那麽長的睫毛;她身穿一條藍色裙子,可能就是縐布絲綢,線條簡潔,而又把身材襯托得凹凸有致,裙子外麵套著的外套,可能就是一件印花開襟夾克。
我說:“你身上穿的是一件開襟夾克對吧?”
她冷冷地瞥了我一眼,好像身上粘了蜘蛛網一般,抖了抖裙子。
“沒錯,你不介意讓讓——我很趕時間,我想要——”
我絲毫沒讓步,我站在電梯口擋著她的去路,我們麵麵相覷,她慢慢地臉紅了起來。
“最好別穿著這身衣服出去。”我說。
“為什麽?你怎麽敢這樣說——”
電梯叮噹一聲響了又繼續向下,我不知道她接下來要說什麽。她的聲音不像酒吧裏那些說話尖聲尖氣的女人,而是如春雨般輕柔溫潤。
“我可不是在勾引你,”我說,“你有麻煩了,如果他們乘電梯來這層樓,你也隻有一點時間離開大廳。先得摘下帽子,脫下外套——快!”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