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


    從一條船上下來了一個人。


    另一個人上前迎接。


    “嘿,施特拉爾,好久不見了。”


    “貝恩斯,你也是。”


    這兩個男人,都是西極人。


    但不同的是,一個是德林人施特拉爾。


    另一個是擁有德林血統,但目前是美帝斯人的貝恩斯。


    有一個人曾經和施特拉爾說了很多貝恩斯的壞話。


    施特拉爾也的確是聽進去了。


    相比貝恩斯,他更信任那個朋友。


    不管怎麽說,也是老牌貴族出身。


    一個貴族出的人,隻要沒有太落魄,那麽他還是要點臉的。就是說他做事會守一些底線。


    不要嘲笑,能做到此點已經很不容易了。


    所以施特拉爾知道,這個貝恩斯——不像是個好人。


    可是不是好人,重要嗎?


    又不是做朋友,娶老婆。


    這隻是做生意而已。


    “說真的,貝恩斯,我真的沒有想到,你會給我介紹生意。”


    施特拉爾和貝恩斯認識,但坦白說,兩個人雖有來往,也隻是生意上的一些小來往,實則沒有太親近的接觸。


    因為他們是同行。


    同行是冤家。


    大家都是賣軍火的,自然尿不到一個壺裏去。平時沒什麽交情。


    這一次。


    如果不是貝恩斯主動放低身份,抬高價位,施特拉爾是不會來的。


    二人離了碼頭,坐上了車。


    車子開動。


    貝恩斯毫無痕跡的問了一句。


    “迪邦現在還好嗎?”


    施特拉爾心中一動,不著半絲痕跡的說。


    “還好吧,不過他不是在美帝斯嗎?他應該和你比較有話題吧,為什麽來問我?”


    當年。


    迪邦,施特拉爾,還有貝恩斯,都是在法斯特混過的,也是在那兒成了朋友。


    但意想不到的是,施特拉爾和迪邦成了不錯的朋友,貝恩斯主要卻是在利用迪邦,甚至還借了朋友這兩個字狠狠坑了他一把。


    如果不是龍根這個人。


    迪邦已經廢了。


    甚至可以說,他原本就廢了。


    有這麽一個過節,三人間的友情也就變了味了。


    毫無疑問。


    迪邦比較信施特拉爾一些。


    可他對施特拉爾,因為貝恩斯,多了一絲防範意識,這讓施特拉爾有些感慨。


    現在的迪邦,最信任的人是一個叫龍根的中土人。


    為此,他正在不遺餘力的幫助龍根在美帝斯站穩腳跟。


    眼見意圖落空,貝恩斯扭頭就來找上了施特拉爾。


    聽施特拉爾的話,貝恩斯歎了口氣:“抱歉,真的,可能是我的方法錯誤了,迪邦現在對我有很大的成見。所以我現在不大清楚他的情報,能分享一下嗎?”


    “啊,聽說,我也隻是聽說。”


    施特拉爾隨意的道:“我是聽迪邦和我說的,他說的不是太深入,聽說他是在這片土地上冒險,發現了一個寶藏,所以才重新有了翻身的資本,也許那個叫龍根的中土人幫了他很多,甚至可能是救命之恩,所以迪邦現在才如此的幫他,應該算是一種迴報,我就知道這麽多了。”


    貝恩斯嗯了一聲,道:“看來,神秘的中土可真是足夠神秘呢,隨隨便便就讓一個一無所有的男人重新發財。”


    說到這,他明顯言猶未止,卻硬生生停下了要說的話。


    直到。


    車子到了四海飯店。


    兩人進入到了包間。


    門口,站了四個高高大大的保鏢。


    即便是四海飯店的服務員,也要經保鏢的手,才能把美食送到房間裏麵。


    至於飯菜,都是約定好的菜單,不需要說話,直接按已經預定的菜單上菜就行了。


    等菜布完了,人都離開了,這間房,也就剩下他們兩個人了。


    施特拉爾也就問了。


    “你搞什麽鬼,為什麽這次的生意要便宜我?”


    貝恩斯笑了一下。


    苦笑。


    “施特拉爾,可能迪邦對我有些誤會,你知道現在打仗,迪邦向上麵說我把國家重要的軍火物資賣到了中土,導致了上麵在查我,諸神在上,我現在無法從國內調貨,並且你知道的。這次的貨,有些麻煩。”


    何止。


    施特拉爾心裏明白。


    這次的貨,不是簡簡單單的長短銃,過氣落後的舊銃炮,而是新武器,重火力。


    比如德林衝鋒銃,克勞伯速射狁,長型,短型,加裝型,甚至還有無後作用力炮和小型狙步炮等物。


    這是目前德林軍隊現役的武器。


    當然。


    施特拉爾能賣這個是極限了。


    因為這些武器對於德林來說隨隨便便也就生產出來了,產出過盛。


    所以需要把這多出來的處理掉。


    因此施特拉爾才能到處賣軍火。


    但若是坦克,重型大炮,直射銃炮,那就對不起了。這些德林人也缺少。


    “還好你不是要飛機坦克,我暫時還能辦到。”


    施特拉爾搖晃手上的單據。


    “但是啊,你要的這批貨太大了,恕我直言,中土這片土地上,大軍團作戰,你有了這批武器也沒用,小軍團戰鬥,又有些浪費,你是怎麽想的,為什麽要這麽一批軍火?”


    完全搞不明白啊。


    施特拉爾看得出來。


    這批軍火,就是貝恩斯給自己手下人準備的武器。


    他手上有一支鬣狗部隊。


    這裏麵有各國的人才,都是一幫人渣垃圾敗類。


    但不可否認的是,這些人比較能打仗。


    換個說法是,如果不打仗,這些人將隻能去討飯。除了開銃殺人,這些人別的都不會。


    他們最典型的就是,給錢就說話,錢足就開工。


    而貝恩斯則專門養了一支大約數百人的這麽一支部隊。


    貝恩斯笑了一下:“剛才不是說了麽,中土很神奇,莫名其妙的,就讓一個人站了起來。迪邦,你大約不知道我為什麽坑了他。”


    施特拉爾來了興趣,並且他真的很想知道。


    “對啊,為什麽,當年我們在法斯特,那時多好呀,為什麽你要這麽坑迪邦呢?”


    貝恩斯抽了一支煙,他仿佛想著過去的事,好一會才說:“我在迪邦家裏,看到了一張全家相,那是一張油畫,迪邦曾十分驕傲的對我說這是他的先祖,我記得這事你也知道吧!”


    施特拉爾點了一下頭。


    這事他有印象。


    “是的,當時我還有些好奇,不過是一幅畫而已,你似乎有些認真了。”


    迪邦是貴族。


    身為一個貴族,家裏掛幾幅先祖的畫像,是十分自然正常的事。你有興趣,就看幾眼,聊幾句,沒興趣就別理它就是了。


    而大多數人,應該是點到為止,看兩眼得了,別太認真了。


    可記憶中,貝恩斯當時是有一些失態。


    不過,那也不嚴重,沒什麽的。


    誰會把那麽久遠的事情當了真呢?


    施特拉爾有些好奇,他忍不住問:“那幅畫有什麽問題嗎?”


    貝恩斯笑了。


    依然是——苦笑。


    “畫上的男人,是我的祖先。”


    施特拉爾瞠目結舌。


    他愣了好一會兒才道:“哦,哦,諸神在上,貝恩斯,你說的這話,是我理解的意思嗎?”


    貝恩斯收了臉上的笑。


    “施特拉爾,我的朋友,你該知道,這不是什麽值得驕傲的事情,它讓我一直是羞於啟齒的,誰也不想有這樣的事。”


    說到這,他深吸了一口氣。


    “我的家族,很是不堪,被世人嘲笑,原因就是我的祖上有一段不光彩的過去。我的祖母,尹斯特.坦布爾在她十六歲時生下了我爺爺,她沒結婚沒戀愛,但那個男人就是迪邦的先祖,因為我祖母手上有同樣的一幅畫,畫上的男人,是同一個人。”


    施特拉爾不知該說什麽。


    他覺得這沒什麽吧。


    就聽貝恩斯道:“那個男人,他給迪邦留下了貴族身份,富貴榮華。但是我呢,我的祖母並沒有得到什麽,我的父親,甚至迫不得已離開家到美帝斯發展。我們一家子能有今天全靠自己……憑什麽!?”


    施特拉爾明白了。


    貝恩斯這是心理不平衡了。


    他調查過迪邦。


    他自己也知道。


    迪邦的家庭一直挺好。


    有各種產業支持。


    當年法斯特內亂頻頻,但迪邦的家族卻並沒有什麽事,整個法斯特打爛掉了,迪邦家族都是上流社會的貴族。


    直到迪邦這一代,才漸漸不行,又被貝恩斯狠狠的坑了一把,才跌落到了底層。


    而貝恩斯一家呢?


    祖上一連三代,基本上都是提腦袋在混飯吃,之所以往外國發展,就是因為貝恩斯的家族在德林名聲不好,很多人看不起他們家。


    “所以,這就是你坑了迪邦的原因?”


    貝恩斯搖了搖頭。


    “相信我,也許我坑了他,但我其實一直是在注意他的,一旦他徹底廢掉,我會像救世主一樣出現在他的麵前,保護他,幫助他,畢竟,我們擁有同一個先祖,實不相瞞,這些年我一直在做一件事,你知不知道是什麽?”


    說到了這裏,施特拉爾又有哪裏不明白的呢。


    “你在調查那個先祖,顯然,你對他身上的秘密感興趣了。”


    貝恩斯笑了起來。


    “對,先是和迪邦的先人,然後和我的祖母,那是一個長生者,他擁有常人意想不到的壽命,才可以跨越時間到處戀愛。”


    這一刻,貝恩斯笑得十分猙獰。


    長生,世上竟然有這樣的人。


    迪邦的先人是二百年前的人。


    貝恩斯的祖母是一百年前人。


    然而,在這間中一百年時間。


    那個在畫上的男人卻一絲一毫也沒有變化。


    長生不說了,還不老。


    貝恩斯發現這一點後心如百爪在撓癢。


    有些事,他沒和施特拉爾說。


    那個男人。


    不是人類。


    他是一個,傳說中的生物。


    是一個半精靈。


    精靈。


    一個古老的名字。


    雖然從一些秘本記錄上來說,隻是消失了幾百年,但在人類上層社會的封鎖下,已經成了傳說。


    普羅大眾已經把精靈一事當成了傳說中的神話故事。


    現在的時代。


    已經沒人會相信,古老的童話故事。


    那些故事,有的是假的,但也有一些是真的。


    比如說精靈。


    原本,在西極的大地上,真正控製西極,代表西極,擁有超過於人類文明的,是那些精靈。


    精靈們無論是在工藝,技術,還是別的什麽地方,都遠遠超過了人類。


    甚至,有一段時間,人類王國幾乎就是精靈的仆從國。


    但是。


    突然有一天。


    人類開始超過了精靈。


    無論是占領的地盤,還是人類的數字,都遠遠,超過了精靈。而且,工藝技術,經濟文明,也都在逼近,甚至超過。


    這樣的情況下。


    人類,覺得,他們該抬起頭了。


    他們一直覺得,精靈們太過驕傲。


    驕傲得精靈,不把人類瞧在眼裏。


    於是,有了摩擦,然後就是戰鬥。


    最後,變成了戰爭。


    原本,戰爭,是精靈占上風。


    但是有一點打敗了精靈族。


    精靈族。


    是長生種。


    長生種的精靈,基本上能活一到兩千歲,如果是比較稀有的高等精靈,活一萬年的都有。


    甚至,據說,有一種遠古精靈,打造了時光之舟,跑外邊去了,沒人知道這些人到哪兒去了。那些遠古精靈,據說隻要自己不想死,就能一直的存活下去。


    但長生種有一個毛病。


    那就是生育困難。


    遠古精靈就是受困於精靈的生育太低,才發明創造了生命古樹,利用母樹結果的理論製造後天精靈。


    扯太遠了。


    據貝恩斯的猜想。


    這個男人,應該就是一個精靈。


    也許不是純種。


    在精靈被人類打上門後,世間多了一種精靈,叫半精靈。正常基本沒有自由戀愛的半精靈,大多半精靈都是女性精靈被男性人類貴族所強迫的產物。


    因為是貴族的產物。


    總有心軟的沒舍得殺死自己的孩子。


    但很多貴族也不會收養這種混血孩子。


    於是世間的半精靈也就越來越多。


    根據貝恩斯的猜想。


    正常精靈,打死也不可能對人類女性有感覺,不可能在一起。


    想想也是。


    正常的精靈,起步就是一千年壽命。


    它們要多想不開才會給自己找一個區區百年不到的人類女朋友。更不要說,人類女性的花期短暫,也許不要一二十年,就會樣貌醜陋,身材走形。


    這還談個屍比的戀愛。


    但若是半精靈,就有可能了。


    半精靈一生下來,既不容於人類社會,也不容於精靈。


    相比較一下,找伴侶,還是找人類靠譜一些。


    很多半精靈都是找人類牧羊女當老婆的。


    不過,也不排除,有一個特別厲害的,找了人類社會的貴族,甚至生下了孩子。


    當然,說到長生。


    東方這邊也有不少傳說故事。


    一切,慢慢來。


    草坪。


    旁邊的草垛子上不知何時來了很多人。


    在草坪上,是於和。


    他麵容清淡,一襲布衣,卻有一種儒士風采。


    在他身前,是新近拜入清溪劍派的三個人。


    劉醒非和蛇妖二女。


    雖然是花錢進來的。


    但既然要打清溪劍派的名聲,至少也要學一手清溪劍派的劍法。


    這在清溪劍派的規矩裏,叫授劍。


    按正常的規矩。


    新人入門,指派一個大弟子也就可以了。


    但一來於和與師弟師小俠關係不大對付。


    二來師小俠雖然號稱是清溪劍派的長老,是於和的師弟,但在於和剛剛入門時,他才是大師兄,於和的基礎劍法就是跟他後麵學的。


    可這兩個人的天賦是一個在天上,一個在地下。


    於是沒出幾年。


    於和成了師兄。


    師小俠成了師弟。


    這讓師小俠一度沒了麵子。


    有了這麽一層過節,兩人關係怎麽可能真正好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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