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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發現了石磬。
說明古蜀人的祭祀活動也完全按照禮樂禮儀進行。
雖然文字依舊還是沒有找到,但是石磬的發現,說明了古蜀人一定有一套我們現在還不知道的禮樂製度。
禮樂,在商周時代是一個很重要的工具。
不僅用來約束君王,而且還能用來規範百姓的行為,進而維持社會秩序的安定。
可以想象一下,一件碩大的石磬懸掛在宗廟門口,每當祭祀的時候祭師會用力敲打石磬發出清脆悠長的聲響,既能震撼人心,又能安慰人心,將所有的古蜀人都團結在一起,凝聚成一股堅不可摧的力量。
音樂的誕生,本來就是為了豐富人類精神世界,帶有撫慰人心,團結人心的作用。
每個人小時候,都曾經聽過媽媽唱的“搖籃曲”,而這種搖籃曲、童謠,其實就是人類音樂最早誕生的作用。
撫慰人心,安慰人心。
這是人類自發的一種行為,同樣是刻在人dna身上的東西。
人類從遠古時代一步步進化到現代人。
也許文字不一定是必定會演化出來的東西。
比如至今在非洲和亞馬遜叢林裏,依舊有一大堆刀耕火種,沒有文字的原始部落存在,他們沒有文字,也依舊活到了現在。
但是,哪怕是這些原始部落,卻也有“音樂”這種文化。
他們會圍在篝火邊上一起唱歌,會用一些骨頭製作原始的打擊樂器。
非洲的文化並不燦爛,但是非洲土著們的樂器卻一點都不少。
音樂這種東西,是人類與生俱來的天賦。
隻要是現代智人,是肯定會發展出自己的音樂和樂器的。
這點全球都一樣。
不管是遠在英倫半島上的昂撒人,還是南北美洲的印第安人,又或者華夏人,在文明發展的過程中,都會發展出自己的樂器。
隻是華夏人將“音樂”從原本單純的一種娛樂方式,發展成了禮製的一環。
可以說,音樂是人類的必需品,但是文字不一定。
三星堆祭祀坑發現了樂器,隻能說是一件符合人類演化規律的事情。
但是發現的是石磬,那就不一樣了。
石磬這玩意是華夏文明最早的禮樂器,比編鍾之類的誕生的還要早。
磬起源於某種片狀石製勞動工具,甲古文中磬字左半像懸石,右半像手執槌敲擊。
其形在後來有多種變化,質地也從原始的石製進一步有了玉製、銅製的磬。
由勞動工具演變而來,最初用於先民的樂舞活動。
磬的名稱,見於《世本·作篇》,傳說為堯、舜時人無句所作。
或傳:“磬,叔所造。”
可見,至新石器時代晚期,相當於堯或舜做部落聯盟酋長時,磬已在使用。
《呂氏春秋·古樂篇》載:堯命夔擊磬“以象上帝”、“以致舞百獸”,描繪出一幅古老的原始社會的樂舞生活場景。
20世紀70年代在山西夏縣東下馮遺址出土了一件大石磬,長60厘米,上部有一穿孔,擊之聲音悅耳。
經測定,此磬距今約4000年,這是迄今發現最早的磬的實物。
距今4000年到4500年的龍山文化,也曾經出土過一個石磬的實物。
基本上可以確定,石磬這一種樂器,與絲織品出現的時間其實也差不多的。
到了商代的時候,磬製樂器已經較為完備了,商代時磬已廣泛流傳,為王室宮廷樂隊所用。
而到了周代,那磬就更重要了,已經是周禮中一件重要的禮樂器,也是以打擊樂為主體的雅樂重要組成部分。
之後一直到春秋戰國時期,磬都是宮廷禮樂文化最重要的一部分。
直到秦末亂世,一切周禮中的禮樂都在戰亂中徹底消失,磬這種華夏傳統的樂器,才漸漸消失於曆史上。
漢代是磬最後存在的時期,漢代之後這種樂器就再沒有出現在“禮樂”之中了。
值得一提的是。
石磬在龍山時代在許多地方同時出現,蘊含了特殊的社會功能和政治色彩。
石磬主要是作為部落酋長召集族人和指揮征戰的特殊工具及舞樂的樂器。
作為隨葬品,它的出現是很有意義的。
在華夏遠古時期,石磬為氏族聯監酋長禮教和指揮族人的禮樂器。
據《尚書·舜典》載:“帝(舜)曰,夔,命汝典樂,教胃子,……神人以和,夔曰,於予擊石拊石,百獸率舞。”
可以確定,在三皇五帝一直到商周時期,石磬都不是統治者晏享的樂器,而是一種用於祭祀場合的禮器。
《詩經·商頌·那》中說到在“衍我烈祖”的祭祀中,既有“奏鼓簡簡”,又有“嚖嚖管聲”,最後在“依依磬聲”中才達到“既和且平”。
這說明,磬樂是祭祀、大鄉食等大型典儀不可或缺的聲音,且有極強的等級意義。
而《商頌》中記載的,就是商人們曾經生活的樣子,是商人的民俗民風。
在商代的時候,磬就已經是十分重要的一種禮樂器了。
而到了周代,由於磬在祭祀活動中日漸顯出其突出的地位,統治階級也漸漸地加入這一樂器的研製中,並將這一樂器視為自己身份、地位的象征。
眾所周知,周是一個處處都有禮儀規定的王朝,衣食住行無一不講究禮。
周人也對當時石磬的懸架,有明確的等級區分。
如:國君――四門都懸掛鍾磬,名為宮懸。
諸侯――去其南麵的鍾,名為軒懸。
卿大夫――隻掛於東西麵,名為判懸。
士――隻許懸磬,而沒有鍾,名為特懸。
懸磬方向不同名稱亦有差異,在東方曰笙磬,列西方曰頌磬。
這一切都為“磬”這種樂器,帶來了非常厚重的“身份”。
和後世的鋼琴、吉他之類的樂器,地位完全是不一樣的。
而且,在龍山文化出土石磬的墓葬中,還出土了同時期的用於祭祀占卜的牛肩胛骨。
卜骨是史前宗教祭禮常用之物,以占卜為主的宗教祭祀活動在這一時期應該是客觀存在較為盛行的。
而石磬與卜骨埋葬在一起,這也說明了在龍山文化中,隨葬的石磬除了具有打擊樂器功能外,還有一種祀神供物的禮樂器性質。
巧合的是,三星堆人也將石磬與祭司物品,一起放在了祭祀坑中。
三星堆人的禮樂製度,似乎也能和中原的遠古文化,聯係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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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發現了石磬。
說明古蜀人的祭祀活動也完全按照禮樂禮儀進行。
雖然文字依舊還是沒有找到,但是石磬的發現,說明了古蜀人一定有一套我們現在還不知道的禮樂製度。
禮樂,在商周時代是一個很重要的工具。
不僅用來約束君王,而且還能用來規範百姓的行為,進而維持社會秩序的安定。
可以想象一下,一件碩大的石磬懸掛在宗廟門口,每當祭祀的時候祭師會用力敲打石磬發出清脆悠長的聲響,既能震撼人心,又能安慰人心,將所有的古蜀人都團結在一起,凝聚成一股堅不可摧的力量。
音樂的誕生,本來就是為了豐富人類精神世界,帶有撫慰人心,團結人心的作用。
每個人小時候,都曾經聽過媽媽唱的“搖籃曲”,而這種搖籃曲、童謠,其實就是人類音樂最早誕生的作用。
撫慰人心,安慰人心。
這是人類自發的一種行為,同樣是刻在人dna身上的東西。
人類從遠古時代一步步進化到現代人。
也許文字不一定是必定會演化出來的東西。
比如至今在非洲和亞馬遜叢林裏,依舊有一大堆刀耕火種,沒有文字的原始部落存在,他們沒有文字,也依舊活到了現在。
但是,哪怕是這些原始部落,卻也有“音樂”這種文化。
他們會圍在篝火邊上一起唱歌,會用一些骨頭製作原始的打擊樂器。
非洲的文化並不燦爛,但是非洲土著們的樂器卻一點都不少。
音樂這種東西,是人類與生俱來的天賦。
隻要是現代智人,是肯定會發展出自己的音樂和樂器的。
這點全球都一樣。
不管是遠在英倫半島上的昂撒人,還是南北美洲的印第安人,又或者華夏人,在文明發展的過程中,都會發展出自己的樂器。
隻是華夏人將“音樂”從原本單純的一種娛樂方式,發展成了禮製的一環。
可以說,音樂是人類的必需品,但是文字不一定。
三星堆祭祀坑發現了樂器,隻能說是一件符合人類演化規律的事情。
但是發現的是石磬,那就不一樣了。
石磬這玩意是華夏文明最早的禮樂器,比編鍾之類的誕生的還要早。
磬起源於某種片狀石製勞動工具,甲古文中磬字左半像懸石,右半像手執槌敲擊。
其形在後來有多種變化,質地也從原始的石製進一步有了玉製、銅製的磬。
由勞動工具演變而來,最初用於先民的樂舞活動。
磬的名稱,見於《世本·作篇》,傳說為堯、舜時人無句所作。
或傳:“磬,叔所造。”
可見,至新石器時代晚期,相當於堯或舜做部落聯盟酋長時,磬已在使用。
《呂氏春秋·古樂篇》載:堯命夔擊磬“以象上帝”、“以致舞百獸”,描繪出一幅古老的原始社會的樂舞生活場景。
20世紀70年代在山西夏縣東下馮遺址出土了一件大石磬,長60厘米,上部有一穿孔,擊之聲音悅耳。
經測定,此磬距今約4000年,這是迄今發現最早的磬的實物。
距今4000年到4500年的龍山文化,也曾經出土過一個石磬的實物。
基本上可以確定,石磬這一種樂器,與絲織品出現的時間其實也差不多的。
到了商代的時候,磬製樂器已經較為完備了,商代時磬已廣泛流傳,為王室宮廷樂隊所用。
而到了周代,那磬就更重要了,已經是周禮中一件重要的禮樂器,也是以打擊樂為主體的雅樂重要組成部分。
之後一直到春秋戰國時期,磬都是宮廷禮樂文化最重要的一部分。
直到秦末亂世,一切周禮中的禮樂都在戰亂中徹底消失,磬這種華夏傳統的樂器,才漸漸消失於曆史上。
漢代是磬最後存在的時期,漢代之後這種樂器就再沒有出現在“禮樂”之中了。
值得一提的是。
石磬在龍山時代在許多地方同時出現,蘊含了特殊的社會功能和政治色彩。
石磬主要是作為部落酋長召集族人和指揮征戰的特殊工具及舞樂的樂器。
作為隨葬品,它的出現是很有意義的。
在華夏遠古時期,石磬為氏族聯監酋長禮教和指揮族人的禮樂器。
據《尚書·舜典》載:“帝(舜)曰,夔,命汝典樂,教胃子,……神人以和,夔曰,於予擊石拊石,百獸率舞。”
可以確定,在三皇五帝一直到商周時期,石磬都不是統治者晏享的樂器,而是一種用於祭祀場合的禮器。
《詩經·商頌·那》中說到在“衍我烈祖”的祭祀中,既有“奏鼓簡簡”,又有“嚖嚖管聲”,最後在“依依磬聲”中才達到“既和且平”。
這說明,磬樂是祭祀、大鄉食等大型典儀不可或缺的聲音,且有極強的等級意義。
而《商頌》中記載的,就是商人們曾經生活的樣子,是商人的民俗民風。
在商代的時候,磬就已經是十分重要的一種禮樂器了。
而到了周代,由於磬在祭祀活動中日漸顯出其突出的地位,統治階級也漸漸地加入這一樂器的研製中,並將這一樂器視為自己身份、地位的象征。
眾所周知,周是一個處處都有禮儀規定的王朝,衣食住行無一不講究禮。
周人也對當時石磬的懸架,有明確的等級區分。
如:國君――四門都懸掛鍾磬,名為宮懸。
諸侯――去其南麵的鍾,名為軒懸。
卿大夫――隻掛於東西麵,名為判懸。
士――隻許懸磬,而沒有鍾,名為特懸。
懸磬方向不同名稱亦有差異,在東方曰笙磬,列西方曰頌磬。
這一切都為“磬”這種樂器,帶來了非常厚重的“身份”。
和後世的鋼琴、吉他之類的樂器,地位完全是不一樣的。
而且,在龍山文化出土石磬的墓葬中,還出土了同時期的用於祭祀占卜的牛肩胛骨。
卜骨是史前宗教祭禮常用之物,以占卜為主的宗教祭祀活動在這一時期應該是客觀存在較為盛行的。
而石磬與卜骨埋葬在一起,這也說明了在龍山文化中,隨葬的石磬除了具有打擊樂器功能外,還有一種祀神供物的禮樂器性質。
巧合的是,三星堆人也將石磬與祭司物品,一起放在了祭祀坑中。
三星堆人的禮樂製度,似乎也能和中原的遠古文化,聯係到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