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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枚西漢時期的天平衡杆出現,其實最重要的影響,並不是證明了華夏人在公元前就已經使用天平了。


    這個已經不需要證明了,之前早就有戰國時期和秦漢時期的天平出土了。


    重要的是,這個天平衡杆上刻下的文字!


    前麵那些介紹其實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背麵最後那句“敢擇輕重衡及弗用,劾論罰繇,裏家十日。”


    以及在衡杆側麵的那已經看不清的“x黃律”!


    很顯然,這是一項律法!


    而且不是記載於存世漢律中的一道律法!


    “這道律法,很可能是漢文帝時稱錢衡的法律規定。”孔建文指了指圖片上的篆書,耐心的和陳翰解釋道:


    “《史記·漢興以來將相名臣年表》文帝五年條雲:“除錢律,民得鑄錢。”


    “《漢書·文帝紀》雲:“除盜鑄錢令,更鑄四銖錢。”


    “由此,可以看出在文帝五年以前,國家對鑄錢業是有法律規定的。”


    “但是呢,自文帝五年廢除了盜鑄錢律,使民放鑄以來,根據史書記載,“農事棄捐而采銅者日蕃,釋其未耨,冶熔炊炭,奸錢日多。”


    “放開私人鑄錢後,不管是農民、商賈、手工業者,還是官方都在鑄造貨幣,結果就造成了郡縣幣製不同,或輕或重,或含銅量不同,導致貨幣混亂,同時有各種各樣的四銖錢和三銖錢滿天飛。”


    “貨幣的輕重和含銅量無法統一,引起了市場與幣製的紊亂,這都是《錢律》廢除而造成的症結。”


    “麵臨這種情況,賈誼曾上書文帝,要求中央專鑄貨幣,或規定民鑄貨幣的合金成份。”


    “文帝當時雖然沒有即時地采納賈誼的建議,但在文帝在位的後期肯定是采取了一些管理貨幣及市場的措施。”


    “這次鳳凰山168號墓出土的稱錢衡杆,就是一證。”


    “這根“稱錢衡杆”上,就清晰紀錄了一道,關於用法錢來作為衡量標準的法律規定。”


    陳翰聽的非常認真。


    對於大部分沒有深入研究曆史的人,可能覺得漢朝使用的律法都有保存下來。


    畢竟漢朝的曆史很完善,名臣將相,王公貴族們的生平記錄的也很完全。


    那行使了四百年的兩漢律法,肯定是有完整傳承下來的。


    但是實際上,並沒有。


    西漢的律法是承的秦法,後來一直不斷在刪改。


    雖然兩漢確實有很多的法律條文被紀錄在了史書上,但是要說整個《漢律》都被傳了下來,那是不現實的。


    實際上現存的漢律記載,可能還不到當時的一半吧。


    畢竟史書上記載的律法,大多都是一些常用的,以及紀錄一些觸犯漢律獲罪的大人物時,順帶寫下所犯何罪。


    更別提,作為一個封建國家,皇權至高無下的情況下,每代帝王都還會頒布一些臨時律法,更是沒有流傳下來。


    有大量不怎麽被用到的律法,早就已經遺失在曆史長河中了。


    像這次出土的“天平衡杆”上記載的“x黃律”,就是一道文帝時期為了維持貨幣正常流動的律法。


    “敢擇輕重衡及弗用,劾論罰繇,裏家十日。”


    “劾”是告發檢舉的意思。


    整句話翻譯過來的意思就是:如果敢任意選擇不合乎規定的稱錢衡,或者不用官方規定的稱錢衡,立馬告發!犯法者需要到裏正官家裏服十天勞役出發!


    很顯然,這是一條為了維護漢文帝新規定的四銖半兩錢的標準重量,亦即維護當時幣製的鑄造和通行的律法。


    應該是漢文帝在推行四銖半兩後,補充發布的一條律法。


    這也是《史記》和《漢書》等漢代史書裏沒有記載的一條律法。


    這是一件研究西漢初期的政治、經濟政策的,極為重要的實物資料!


    比如這條法律規定中,犯法後的處罰是讓犯人去裏正家服勞役十天!


    這就是一個研究漢代裏正官職權,非常有用的線索。


    裏正基本相當於現在的村長,管理一裏幾十戶人。


    以前史學界普遍認為作為漢代官僚體係中最基層的官,裏正的權利不大。


    主要負責掌管戶口和納稅,配合上官每季度收稅的,日常其實沒啥特權。


    但是現在不一樣了。


    民人犯法後,處罰方式居然是去給裏正家做勞工!


    那裏正的小日子可舒服了。


    “小陳,還記得和這個天平衡杆一起出土的那些圓形鐵環嗎?”


    孔建文笑眯眯的說道:“之前我們一直都弄不清楚,那些圓形鐵環是用來幹什麽的。”


    “不過這根天平衡杆出現後,一切都清晰了。”


    “那些圓環每個重量10.75克,約合漢製的16銖。”


    “這應該就是當時用來稱錢重的砝碼,也就是法錢。”


    “但是為何這些法錢並不是標準錢幣的形狀,更不是用銅做的,和之前出土的法錢完全不一樣,就實在沒辦法解答了。”


    陳翰皺了皺眉頭,同樣陷入了困惑。


    法錢,顧名思義,就是法定錢幣,是一種合於法定標準的鑄幣,類似於錢幣範本。


    既然墓中出土的這個天平是一個稱錢衡,那肯定是有標準法錢配套的。


    隻是這些重16銖的圓環,顯然和“錢”沒啥關係啊。


    “或許這個稱錢衡,在遂先生的手上,並不是拿來稱錢的,而是拿來稱別的東西?”陳翰不確定的問道。


    雖然這個天平叫稱錢衡,但是又不是隻能用來稱錢,隻要有砝碼,用來稱啥都可以。


    孔建文聳了聳肩:“那就不清楚了,考古也不是萬能的,啥都能解釋清楚。”


    “至少這個稱錢衡記載的律法是真的,至於到底當時墓主人拿它來幹什麽,恐怕隻有躺在荊州生物所裏的遂先生自己知道了。”


    孔建文搖了搖頭,放下手機,語重心長的對陳翰說道:“小陳,這次我們所負責的文峰塔墓葬群。”


    “sz市考古隊已經進行過先期勘探了,可以確定這是一片西周時期的貴族墓葬群。”


    “你的讀博方向正好是夏商周時期,這次的發掘工作可得打起精神來。”


    “不出意外的話,你的博士論文,就要靠這個發掘項目了。”


    陳翰是直博的,也就是本科畢業後繼續深造4-5年,成功畢業的話直接拿博士學位,跳過了碩士。


    當然,如果實在讀的不順利,也可以轉為碩士研究生培養。


    不過孔建文還是很看好陳翰的,不覺得他會無法博士畢業。


    一般來說,直博的第一年需要尋找自己博士研究的方向。


    之後的博二博三就要開始圍繞著確定的課題進行研究和論文擬定了。


    想要博士畢業,肯定是需要一個大論文,再加上多篇細分論文,才能夠通過論文答辯的。


    恰好,現在出現了文峰塔墓葬群這個大型項目。


    陳翰非常適合以這個項目作為自己的博士課題!


    文峰塔墓葬群的墓葬大多集中在春秋到戰國時期,屬於夏商周時期考古領域。


    再加上這個墓葬群的墓葬很多,現在已經探明的就有66座了。


    雖然不一定會全部發掘,但是社科院考古所估計怎麽也需要花個一兩年時間,發掘個六七座墓坑。


    陳翰隻要積極參與發掘工作,整理出一篇關於文峰塔墓葬群的總綱大論文,多篇不同墓葬的細分論文,應該還是沒問題的。


    孔建文的這個指點,自然是很適合陳翰的。


    他自己其實也有這個想法。


    “老師,我明白!”


    陳翰笑著點點頭:“這次文峰塔墓葬群的發掘項目,我會全力以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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