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靜。


    昏沉。


    陰風吹拂。


    與之前相比,看起來沒有明顯的變化。隻是在對麵的居民樓下的出入口,多出了一根招魂幡,一支紅蠟燭。


    “沒有見到人,也沒有見到鬼。”


    “就像自己出現的。”


    江橋扔掉手裏的紙屑殘渣,走出了快遞門店。


    沒有停留。


    徑直走到了招魂幡旁邊。


    很簡陋的玩意。


    一根發黴的竹竿,掛著一張長條狀的白紙。上麵用黑色濃墨寫著“接魂登仙”四個大字。在大字兩側則是“金童拉幡引路,玉女掌燈送行”十二個小字。


    “登仙?”


    “又是這個仙字。”


    招魂幡很陳舊,上麵的黑字有些輕微褪色,插在路邊給人一種進入死人家鄉的錯覺。


    旁邊的蠟燭已經燃燒了一小節。


    燭光很亮。


    亮得有些不正常。


    看起來就像200w的白熾燈,在昏暗的大街上顯得尤為刺眼。


    而且燭光很穩。


    四周陰風蕩漾,卻無一絲飄搖。


    “表麵看不出問題。”


    “靈異圈的蠟燭通常有三種功效。其一是引路,照亮黑暗,破除迷霧,或者作為燈塔指引方向,讓人不會迷路,能夠看清腳下的路。”


    “其二,隔絕。”


    “用燭光隔絕掉一些不祥的東西,驅散一些邪門的異常。”


    “其三,燭光隻是一種形式。”


    “它實質上是通往某個靈異空間的入口。當光芒亮起之時,門戶也就打開了。而當光源熄滅之後,大門關閉,一切恢複正常。”


    “這根蠟燭擺在這裏。”


    “絕非無緣無故。”


    江橋仔細觀察一番後,想到了某種可能。於是一改站立姿勢,慢慢蹲下身子,讓自己的視野盡量與燭光平行。


    自古民間傳聞。


    氣血虛弱之人,盡量不要前往一些陰森無人的地帶。


    若是旅途經過。


    也要昂首挺胸,快步穿行。


    不要停留。


    更不要嚐試在中途蹲下身子,壓低胸口到地麵,或者彎腰從襠下看向身後。


    此三者。


    皆易見到不幹淨的邪物。


    人鬼殊途。


    陰陽兩路。


    無緣無故,最好不要互相打擾。


    以前吧。


    有個十七歲,正上高二的小姑娘。那幾天生病了,恰好又來了例假,身子骨比較虛。


    晚自習放學。


    迴家途中需要穿過一條小巷子。


    巷子也不陰森。


    白天人來人往,周圍也都是居民樓。夜裏雖少有人走,但兩側皆有住戶,透過窗邊還能見到屋內燈光。


    並無任何危險。


    但是這天晚上,女生走進巷口以後,老覺得很冷。


    她沒太在意。


    發著低燒呢,感覺冷那不是很正常?


    走了大概一半。


    她發現鞋帶鬆了。


    心裏正想著學校裏的事兒呢,下意識彎腰係鞋帶。結果剛剛蹲下去,旁邊就有一個人經過。


    其實也沒看到人。


    她低著頭,目光瞅著鞋,隻是眼角餘光看到一雙腳過去。


    也沒啥走路聲音。


    係鞋帶要多久?前後五秒鍾而已。


    等她站起身時。


    隻感覺腦袋暈了一下。


    隨後。


    在她下意識轉動脖子對抗眩暈時,看見左邊居民樓三樓陽台的欄杆上站了個小孩。


    以前的老房子。


    陽台柵欄是水泥做的,上麵大概有十幾厘米寬。


    也比較平整。


    能夠容納人在上麵走來走去。


    於是就有膽大的小孩,趁著家長不注意趴在上麵玩耍。


    有些甚至站在上麵。


    當然。


    被發現後往往也免不了一頓竹筍炒肉絲。


    不過大晚上小孩兒不睡覺,還在陽台上瞎胡鬧倒是不多見,那時候小孩子晚上八點多就得睡覺。


    這都快十點了。


    女生正打算開口提醒一下,讓孩子趕緊下去。


    卻發現。


    陽台上啥也沒有了。


    誒?


    女生愣了一下。


    眼花了?


    再轉頭看了一眼前方。


    剛剛從旁邊經過的那人也不見了,不知是拐進了居民樓還是咋的。


    這女生膽子不算大。


    雖然知道自己可能是看花了眼,出了幻覺,但一個人站在巷子裏,難免會想到神神鬼鬼的事。不敢再待,趕緊三步兩步的穿過巷子。


    幸好。


    這段路也不長。


    總共就百來米而已,走出去後就是馬路。


    馬路對麵。


    就是她居住的小區。


    這事兒也就這樣了。迴家後就忘了,洗澡上床睡覺。


    一夜無事。


    第二天醒來病情緩解。


    可喜可賀。


    然而。


    當她背著書包出門上學時,剛走出小區門口,就看見一輛救護車和一輛警車停在了對麵巷口。帽子叔叔和抬著擔架的醫務人員急匆匆走了進去。


    現場還有不少人在圍觀。


    咋迴事?


    她好奇湊過去。


    結果看見地上躺了個頭破血流的小孩,以及一名昏迷不醒的老大娘。


    聽周圍講。


    這孩子家住三樓。


    性格頑皮。


    今天早上不知哪根筋不對,竟然站在陽台欄杆上撒尿!


    老大娘就住樓下。


    恰好出門。


    頓時享受了一波童子尿沐浴。


    氣的破口大罵。


    小孩見惹了禍。


    頓時一慌。


    想要轉身跑路,結果腳踢到了自家擺放在陽台欄杆上的花盆。


    摔了下來。


    說巧不巧。


    老大娘反應慢,沒躲閃,給砸了個正著。


    雙雙倒地不起。


    女生要上學,看了幾分鍾就趕緊離開了。但是走在路上,她越看那老大娘越眼熟。不是老大娘長相眼熟,而是那雙鞋子……


    跟昨晚她彎腰係鞋帶時,旁邊路過那雙腳穿的鞋子似乎很像?


    不太確定。


    畢竟她昨晚也隻是餘光一瞥而已。


    但是。


    這未免有些巧合啊!


    她昨晚眼花。


    看見那家陽台站了個小孩,今天早上他家孩子就摔了下來。


    看見有人經過。


    起身啥也沒有。


    今天就有一個穿著疑似相同鞋子的老大娘躺在地上。


    臥槽!


    細思恐極!


    當天晚上放學她都不敢走那條巷子了。


    選擇繞路。


    遠一點,但人多。


    不害怕。


    後來她聽說,那小孩子隻是有些骨折,沒有什麽太大的問題。


    但是老大娘……


    去世了。


    為此。


    老大娘的家屬天天到樓上去吵鬧。


    要求賠償。


    小孩兒的爹媽也不是省油的燈,聽說老大娘搶救的費用都不願意出,嚷嚷著自己孩子也受了傷,也是受害者。


    並且還反過來怪老大娘。


    聲稱要不是老大娘在下麵罵,小孩怎麽會失足墜樓?也就看著是鄰居,老大娘也去世了,沒有追究你家責任而已。


    一把年紀了。


    跟個小孩子一般見識,也不知羞。


    這話一出。


    老大娘的家人們瞬間紅溫。


    從謾罵爭吵。


    到對簿公堂。


    最終小孩爹媽作為監護人,承擔了主要責任,賠償了一些錢。


    就此了結。


    再後來,這片地區劃入拆遷範圍。


    各自搬家。


    而當初在這裏遇到怪事的女生,也考上了大學,有了屬於自己的人生。


    時過境遷。


    高樓平地起。


    當年悲歡事,如今誰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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