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春,我出差路過家,原居住地的老鄰居家的大女兒聞訊專程來看我,並從我母親手中“搶”過來邦我織毛襪,我心裏當然很明白,我把她列為與我接觸交友的第八位,但論與我家的關係應該更往前行,因為1947年起,一直到我1951年參軍,我們是隔壁對隔壁的老鄰居,相識最早,為何到此時才來找,可能是想等讀了大學,條件充實一些再來提親。而這一位,正是我前麵提到的,被我拒絕後,使其終身陷入令人難以想像的特殊痛苦的那一名。我承認,在她為我織毛襪的整個過程中,我對她比較冷淡,隻是一般的應酬,談的內容也隻是分別後這幾年的一般情況,從不涉及敏感話題,我對她全無多談的興趣,來家坐了3-4天也未主動約她出去玩玩。

    毛襪織好了,穿在腳上很合適,但也隻得到我謝謝二字的迴報,實際上,她應看出我對她毫無感情,但她還是不死心,迴去後幹脆托她姑媽正式來提親。此時的我,隻好攤牌表態,托詞婉拒了這份情。

    我為何對她如此絕情,是她長得不漂亮,不是,她五官端正能對得起觀眾,年齡,她比我大半歲,可年度跨了一年,其實這也不算大的問題,我對她無好感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兒時種下的印象太深,從1947年我們就是鄰居,我們基本同齡,但讀書卻比我低三個年級,我認為她學習不行,這是第一,其次是她太嬌生慣養,一個女兒家,從不邦媽媽做事情,在學校住讀,連個小手絹也等到星期六帶迴家中,而我從小艱苦鍛練,一切的一切都由我自己處理,因此,我倆性格反差太大,所以我瞧不起她,也就很少在一起玩耍,更無青梅竹馬那份情,因而長大了也就難以產生感情……

    後來家人告訴我:“這位姑娘遭我婉拒後,對其打擊很大,因為她原本想很有把握與你交朋友,沒想到遭你拒絕,不久,她即將愛獻給了比她大好多歲的老師,”其實,這也很正常,無可非議,但到1957年,又未婚先孕,若現今看來,則斯空見慣,然而在那個年代,是件非常丟人顯眼的事情,那麽墜胎吧!,已不可能,那就趕快結婚吧!更不可能,因為趕上“反右”,那位老師被打成右派,現今的人們可不知反右的利害,每個單位都定有指標,百分之幾,,非要抓出那麽幾個不可,其實所謂右派,過去都還是比較有知識''有能力的人,現在則敬而遠之,像避瘟神似的,就是夫妻也要劃清界線,部隊裏的多數送北大荒勞改,地方上的可能就下農村,這樣結了婚的有的都離了婚,現在這未婚的鄰居姑娘那還敢與那右派老師結婚,隻好休學半年,迴自家鄉下生下她那私生子,而一個學生又如何來帶一私生子上學生活呢!同時也為了她以後的婚姻和前程,她隻好將她的私生子交她姑媽撫養,長大與她姐弟相稱,一直到這位女性去世也未更改過來。

    這是多麽殘皓的一件事情,誰也想不到她會是這樣悲慘的命運,我想她的親生兒子每叫她一聲姐姐,都會令她的心似針紮一般刺痛,她與我基本同齡,但她不到六十歲即去世,不能說與這刺激不無關係。我妹妹戲稱,是我害了她一生,要是我當時答應了這樁婚事,就不會有這些事情發生,我則否認,我說愛情這東西是要雙方都愛才行,隻是一方想愛,那叫單相思,由單相思產生的一切後果,其對方無任何法律和道義上的責任,造成這位女性如此特殊的悲劇,是那特定曆史時期的特殊產物,究競是誰之過,讓大家去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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