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憐天下父母心,老媽是為我好的心情能理解,但這做法我卻不認同。阿妹隻要有一線希望能醒來,我都要爭取。
沒有原因,不需要理由,我就是要她重新活過來。
我不懂醫學,隻是憑腦袋笨想,兒子的聲音對她起作用,那我的聲音是不是也起作用?我開始跟她說話,跟她聊天。
聊以前剛認識時候的情景,聊鬧別扭時候的情節,聊我被抓包但死不承認。
當說到小妹這塊時,我講道:其實吧,我早就對小丫頭有壞心思了,但大家關係太熟,一個屋子裏住著的,我不好意思下手啊。
話音剛落,她的眼皮子猛地跳了下,瞬間讓我激動,連忙改口,“話是這麽說,但我僅僅隻是在心裏想,沒有發展到實際中。”
她的眼皮子恢複平靜。
我愣住,琢磨了番,悟出點門道,猜測阿妹不能受刺激,受刺激就會醒來,當下就來勁了,帶著激動在她耳邊輕語:“嘿,其實吧,我跟小妹有過。”
她不動。
“而且是好幾次!”我加大了感情,加深了語氣,透著激動。
“小妹的身子很軟和哩!”說完她的眼皮子又動了下,我越發激動,欣喜若狂,連珠炮一樣地說道:“而且小妹也喜歡我,她跟我很受活哩,叫喚的不要不要。”
正說的癲狂,後麵有人一巴掌拍我耳朵上,給我嚇的跳起來。
迴頭看,小妹一臉怒容,手裏還提著飯盒。
是來給我送宵夜的。
這她娘的就尷尬了!
轉念一想,小妹來了才更好,兩人一起刺激她,說不定就能坐起來!於是對小妹好好解釋,說了自己先前的見解,“真的,我講別的不管用,一提到你啊,她就激動的不行,先是小手指抖,後麵是眼皮子抖,馬上就要醒來。”
我說,“這叫精神刺激療法。”
小妹放了飯盒,表情轉好了些,而後道:“你知道阿姐現在是什麽狀態嗎?”
“植物人啊。”我說,“有什麽不對?”
小妹低頭,平靜道:“植物人又分好幾種,你知道嗎?”
這個我就不懂了,我隻以為,凡是躺在哪裏不能動的都是植物人。
小妹道:“她現在能活著,就是依靠皮下中樞神經引導,能維持唿吸心跳,卻不能自主運動,人已經是假死狀態,換句話說,她是無意識的,根本不可能聽到你講什麽。”
根本不可能聽到我說話?
“不對。”我說,“剛才念恩喊她,她就動了。”
小妹道:“她經常這樣動,這是神經反射,她要是沒有神經反射,流進胃裏的食物就不能自己消化,也不會自己排尿,這個意思你懂了嗎?”
“不不,不是神經反射,我覺得是她的眼珠在眼皮下麵轉動。”
“那是幻覺!”小妹篤定地說,“你太累了,出現幻覺。”
我呆住了,腦子轉不過彎,心裏在琢磨,是幻覺嗎?
小妹道:“人暈倒,並不是立即能確認植物人的,需要一年的臨床醫生才會出結果,你根本就沒有照顧她超過一年。”
言下之意,我不知道的事情,還多著呢。
心中剛升起的希望小火苗,就這樣熄滅了。
我不甘心,也不願意相信。
小妹說:“聽說你坐了十幾個小時的飛機,今晚就別在這了,迴去休息吧。”
我搖頭,“我要陪著她,哪也不去。”
小妹不語,最後將飯盒推來,“宵夜,晚上困了,那邊有活動床。”
我點頭應承,她轉身走,至門口,又折迴來,鼓起勇氣,問:“你跟我……”後麵的話卻是沒說,扭頭走了,這次走的很快,鞋跟噠噠。
後麵的話不用說,我也懶得猜,伸手抓住阿妹的手,心裏有個聲音在說,可以的,你可以的。
我走去外麵跟護士聊,問護士一些基本常識,比如說植物人究竟是個什麽狀態,有意識無意識,痊愈的幾率有多高,等等。
護士一一解答,植物人就是腦細胞受損,而關於大腦,當前的醫學水平非常有限,大腦是非常複雜的構造,比當今世界上最好的電腦都要複雜上萬倍,人們的了解不足以解決植物人的問題。
當然,醫學史上也有植物人複蘇的案例,都會被人稱為奇跡,所用的方法無非就是記憶喚醒,也就是我說的精神刺激。
像阿妹這種,還真不好說,隻能說是盡人事,聽天命。
記憶喚醒,我學了個新名詞,我感覺阿妹需要記憶喚醒,肯定行的。
我迴到病房,並關上門,想著小妹肯定不會再來了,坐在床邊,抓著阿妹的手,開始迴憶,滔滔不絕,大談特談,談我和小妹之間的過程,說的內容越發露骨離譜,說到我自己都快要把持不住,但是無用,阿妹依然是靜靜躺著,毫無反應。
是不是記憶喚醒的方法不對?還是說,記憶喚醒的刺激不夠?
我有些困了,就趴在阿妹床邊,抓著她的手,想起初見的時光,那時是我躺在床上,她趴在床邊。
人生就是一個圓,兜兜轉轉,又迴到起點。
我好累,但是睡不著,看看阿妹,她不但能睡著,還睡的很香,睡的夠久。
我想起童話裏的睡美人,睡美人就是一直在睡的,後來王子過來親了她。還有白雪公主,也是躺在床上不能動,後來有個王子過來親了她。
我覺得我就是阿妹的王子,於是湊上去,輕輕的親。
她的唇是溫的,是軟的,我有種錯覺,她在迴應我。
或許,親親還真的能醒來?
我幹脆也躺上去,將她身子推著反側,從後麵抱著她,想要溫暖她全身。輾轉挪動間,皮帶扣子碰到床,發出叮當的響。
我覺得皮帶扣子肯定會硌疼阿妹,就把皮帶解開抽了。
我還覺得襯衫紐扣會硌疼阿妹,就把襯衫也脫了。
幹脆隻留一條底褲,就這樣抱著她,給她溫暖,然後在她耳邊念叨,醒過來吧。
迷迷糊糊,似乎是阿妹醒了,她偏過頭來,看著我微笑。
我好想你!我說。
阿妹就笑,無聲的笑,和已往所見的笑容一樣。
哐當一聲巨響,我睜開眼睛,病房門外衝進來一班人,有保安有護士,他們都是氣勢洶洶。
我一個翻身下來,要把阿妹保護在後方,同時質問對方,“你們做什麽?”
qb17
當先的保安最是高大威猛,衝著我就是一句怒罵:“打死你個變態佬王八蛋!”跟著手裏橡膠棍就砸下來,我連忙側身躲閃,已經明白了事情原委,慌忙辯解道:“我不是變態,你們誤會了。”
話沒說完,有白衣護士拿著瓶滅害靈噴到我臉上,立時眼睛就睜不開,灼燒疼痛,跟著有棍子砸在我頭上。
……
……
我被關了七十二小時,是好幾個病人家屬聯合證明,才讓我幸免於難。
關我的罪名也很簡單,涉嫌猥瑣病人。盡管病人幾個家屬一致給我作證,說我是病人的實際丈夫,但法官依然認為我犯了罪,並且是很不好聽的罪名。
法律上,任何違背婦女意願的某行為都是犯罪。很明顯,我沒經過阿妹同意就赤身擁抱,這超出了正常人的行為良知。
盡管我再三解釋,我沒有任何不良企圖,隻是單純的想擁抱,想給她溫暖,想用記憶喚醒的方法治療她。
但法官就是不信,擁抱不用解褲帶吧?也不用脫褲子吧?並且,他們從病人嘴唇上提取到了某些證據。
是,我承認,我是一時衝動,親了她。
但隻是很正常的夫妻交流,我在表達我的愛意。
這就是問題的關鍵,法官說,如果你穿著衣服親她,親多少次也沒關係,但是你赤身果體,這樣就惡劣了。
萬幸的是,他們並沒有發現其他證據,再加上幾個病人家屬的聯合聲明,法官決定給我一次機會,可以不將我收監,但流氓猥褻的案底卻是有了,並且,我還得經過精神鑒定,用以評估我不會再有下次“衝動”。
真心嗶了狗。
期間他們聯係了何若男,主要是想了解我的日常行為是否有異常,換句話說,他們懷疑我有某方麵的嗜好,比如問何若男,有沒有趁她睡熟的時候突然間……嗯?
何若男不想迴答,並狠狠地掛了電話。
萬幸,經過精神評定,我是正常人,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都很正常,但是有性格缺陷,容易暴怒,易衝動,有嚴重暴力傾向。
所以精神科給出的結果是,不適宜繼續照看病人,否則很難保證他會做出超出正常人類道德範疇的事。
這個檢驗報告是在侮辱我,害的我差點原地暴怒和對醫生產生暴力傾向。
最終我還是被放出來,身心疲憊。
醫院不讓我單獨看阿妹,每次看的時候身邊必須要有人陪伴,肢體接觸也僅限於握手,不允許我給阿妹洗腳,他們說前幾天還抓了個戀足癖,躲在病床前麵狂舔病人腳。
莎莎當著我的麵跟小妹和張靈彥說,“對不起,這事都怪我,我不知道他會那麽饑渴,要不然那天見麵我就給他了,也不至於出這檔子事。”
這話說得好沒誠意,反倒是像某種炫耀?
沒有原因,不需要理由,我就是要她重新活過來。
我不懂醫學,隻是憑腦袋笨想,兒子的聲音對她起作用,那我的聲音是不是也起作用?我開始跟她說話,跟她聊天。
聊以前剛認識時候的情景,聊鬧別扭時候的情節,聊我被抓包但死不承認。
當說到小妹這塊時,我講道:其實吧,我早就對小丫頭有壞心思了,但大家關係太熟,一個屋子裏住著的,我不好意思下手啊。
話音剛落,她的眼皮子猛地跳了下,瞬間讓我激動,連忙改口,“話是這麽說,但我僅僅隻是在心裏想,沒有發展到實際中。”
她的眼皮子恢複平靜。
我愣住,琢磨了番,悟出點門道,猜測阿妹不能受刺激,受刺激就會醒來,當下就來勁了,帶著激動在她耳邊輕語:“嘿,其實吧,我跟小妹有過。”
她不動。
“而且是好幾次!”我加大了感情,加深了語氣,透著激動。
“小妹的身子很軟和哩!”說完她的眼皮子又動了下,我越發激動,欣喜若狂,連珠炮一樣地說道:“而且小妹也喜歡我,她跟我很受活哩,叫喚的不要不要。”
正說的癲狂,後麵有人一巴掌拍我耳朵上,給我嚇的跳起來。
迴頭看,小妹一臉怒容,手裏還提著飯盒。
是來給我送宵夜的。
這她娘的就尷尬了!
轉念一想,小妹來了才更好,兩人一起刺激她,說不定就能坐起來!於是對小妹好好解釋,說了自己先前的見解,“真的,我講別的不管用,一提到你啊,她就激動的不行,先是小手指抖,後麵是眼皮子抖,馬上就要醒來。”
我說,“這叫精神刺激療法。”
小妹放了飯盒,表情轉好了些,而後道:“你知道阿姐現在是什麽狀態嗎?”
“植物人啊。”我說,“有什麽不對?”
小妹低頭,平靜道:“植物人又分好幾種,你知道嗎?”
這個我就不懂了,我隻以為,凡是躺在哪裏不能動的都是植物人。
小妹道:“她現在能活著,就是依靠皮下中樞神經引導,能維持唿吸心跳,卻不能自主運動,人已經是假死狀態,換句話說,她是無意識的,根本不可能聽到你講什麽。”
根本不可能聽到我說話?
“不對。”我說,“剛才念恩喊她,她就動了。”
小妹道:“她經常這樣動,這是神經反射,她要是沒有神經反射,流進胃裏的食物就不能自己消化,也不會自己排尿,這個意思你懂了嗎?”
“不不,不是神經反射,我覺得是她的眼珠在眼皮下麵轉動。”
“那是幻覺!”小妹篤定地說,“你太累了,出現幻覺。”
我呆住了,腦子轉不過彎,心裏在琢磨,是幻覺嗎?
小妹道:“人暈倒,並不是立即能確認植物人的,需要一年的臨床醫生才會出結果,你根本就沒有照顧她超過一年。”
言下之意,我不知道的事情,還多著呢。
心中剛升起的希望小火苗,就這樣熄滅了。
我不甘心,也不願意相信。
小妹說:“聽說你坐了十幾個小時的飛機,今晚就別在這了,迴去休息吧。”
我搖頭,“我要陪著她,哪也不去。”
小妹不語,最後將飯盒推來,“宵夜,晚上困了,那邊有活動床。”
我點頭應承,她轉身走,至門口,又折迴來,鼓起勇氣,問:“你跟我……”後麵的話卻是沒說,扭頭走了,這次走的很快,鞋跟噠噠。
後麵的話不用說,我也懶得猜,伸手抓住阿妹的手,心裏有個聲音在說,可以的,你可以的。
我走去外麵跟護士聊,問護士一些基本常識,比如說植物人究竟是個什麽狀態,有意識無意識,痊愈的幾率有多高,等等。
護士一一解答,植物人就是腦細胞受損,而關於大腦,當前的醫學水平非常有限,大腦是非常複雜的構造,比當今世界上最好的電腦都要複雜上萬倍,人們的了解不足以解決植物人的問題。
當然,醫學史上也有植物人複蘇的案例,都會被人稱為奇跡,所用的方法無非就是記憶喚醒,也就是我說的精神刺激。
像阿妹這種,還真不好說,隻能說是盡人事,聽天命。
記憶喚醒,我學了個新名詞,我感覺阿妹需要記憶喚醒,肯定行的。
我迴到病房,並關上門,想著小妹肯定不會再來了,坐在床邊,抓著阿妹的手,開始迴憶,滔滔不絕,大談特談,談我和小妹之間的過程,說的內容越發露骨離譜,說到我自己都快要把持不住,但是無用,阿妹依然是靜靜躺著,毫無反應。
是不是記憶喚醒的方法不對?還是說,記憶喚醒的刺激不夠?
我有些困了,就趴在阿妹床邊,抓著她的手,想起初見的時光,那時是我躺在床上,她趴在床邊。
人生就是一個圓,兜兜轉轉,又迴到起點。
我好累,但是睡不著,看看阿妹,她不但能睡著,還睡的很香,睡的夠久。
我想起童話裏的睡美人,睡美人就是一直在睡的,後來王子過來親了她。還有白雪公主,也是躺在床上不能動,後來有個王子過來親了她。
我覺得我就是阿妹的王子,於是湊上去,輕輕的親。
她的唇是溫的,是軟的,我有種錯覺,她在迴應我。
或許,親親還真的能醒來?
我幹脆也躺上去,將她身子推著反側,從後麵抱著她,想要溫暖她全身。輾轉挪動間,皮帶扣子碰到床,發出叮當的響。
我覺得皮帶扣子肯定會硌疼阿妹,就把皮帶解開抽了。
我還覺得襯衫紐扣會硌疼阿妹,就把襯衫也脫了。
幹脆隻留一條底褲,就這樣抱著她,給她溫暖,然後在她耳邊念叨,醒過來吧。
迷迷糊糊,似乎是阿妹醒了,她偏過頭來,看著我微笑。
我好想你!我說。
阿妹就笑,無聲的笑,和已往所見的笑容一樣。
哐當一聲巨響,我睜開眼睛,病房門外衝進來一班人,有保安有護士,他們都是氣勢洶洶。
我一個翻身下來,要把阿妹保護在後方,同時質問對方,“你們做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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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先的保安最是高大威猛,衝著我就是一句怒罵:“打死你個變態佬王八蛋!”跟著手裏橡膠棍就砸下來,我連忙側身躲閃,已經明白了事情原委,慌忙辯解道:“我不是變態,你們誤會了。”
話沒說完,有白衣護士拿著瓶滅害靈噴到我臉上,立時眼睛就睜不開,灼燒疼痛,跟著有棍子砸在我頭上。
……
……
我被關了七十二小時,是好幾個病人家屬聯合證明,才讓我幸免於難。
關我的罪名也很簡單,涉嫌猥瑣病人。盡管病人幾個家屬一致給我作證,說我是病人的實際丈夫,但法官依然認為我犯了罪,並且是很不好聽的罪名。
法律上,任何違背婦女意願的某行為都是犯罪。很明顯,我沒經過阿妹同意就赤身擁抱,這超出了正常人的行為良知。
盡管我再三解釋,我沒有任何不良企圖,隻是單純的想擁抱,想給她溫暖,想用記憶喚醒的方法治療她。
但法官就是不信,擁抱不用解褲帶吧?也不用脫褲子吧?並且,他們從病人嘴唇上提取到了某些證據。
是,我承認,我是一時衝動,親了她。
但隻是很正常的夫妻交流,我在表達我的愛意。
這就是問題的關鍵,法官說,如果你穿著衣服親她,親多少次也沒關係,但是你赤身果體,這樣就惡劣了。
萬幸的是,他們並沒有發現其他證據,再加上幾個病人家屬的聯合聲明,法官決定給我一次機會,可以不將我收監,但流氓猥褻的案底卻是有了,並且,我還得經過精神鑒定,用以評估我不會再有下次“衝動”。
真心嗶了狗。
期間他們聯係了何若男,主要是想了解我的日常行為是否有異常,換句話說,他們懷疑我有某方麵的嗜好,比如問何若男,有沒有趁她睡熟的時候突然間……嗯?
何若男不想迴答,並狠狠地掛了電話。
萬幸,經過精神評定,我是正常人,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都很正常,但是有性格缺陷,容易暴怒,易衝動,有嚴重暴力傾向。
所以精神科給出的結果是,不適宜繼續照看病人,否則很難保證他會做出超出正常人類道德範疇的事。
這個檢驗報告是在侮辱我,害的我差點原地暴怒和對醫生產生暴力傾向。
最終我還是被放出來,身心疲憊。
醫院不讓我單獨看阿妹,每次看的時候身邊必須要有人陪伴,肢體接觸也僅限於握手,不允許我給阿妹洗腳,他們說前幾天還抓了個戀足癖,躲在病床前麵狂舔病人腳。
莎莎當著我的麵跟小妹和張靈彥說,“對不起,這事都怪我,我不知道他會那麽饑渴,要不然那天見麵我就給他了,也不至於出這檔子事。”
這話說得好沒誠意,反倒是像某種炫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