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天傑一聽心裏暗哼一聲:“你繼續裝給老子裝!你知道趙巧蓮死了不能跟你對證,當然裝不認識了!但溫小茜隻跟你做三天的同事,還可以裝得過去,趙巧蓮跟你做同事,可遠不止三天哦!”
“你和趙巧蓮做了快兩個月的同事,可能不認識她麽?”
這下段文更心裏猜到了趙巧蓮是誰了!
他隻在酒店和朝暉公司工作過,酒店裏他隻認識溫小茜一個女孩,那這個問的趙巧蓮絕對是朝暉公司裏的那個前台了。
輕哦一聲,段文更恍然大悟狀道:“你問是朝暉公司那個前台小姐吧?她叫趙巧蓮麽?”
“是我在審問你!段文更,這一點你記住了!”
“是!如果趙巧蓮是朝暉公司那個前台小姐,我認識。如果不是,我不認識!”段文更答的是實情,他真的隻認識趙巧蓮的人,而不知道她叫趙巧蓮。
“段文更,別再狡辯了!你的狡辯,全天下人都不會相信的。”
段文更聽了心裏漸生惱怒,語氣很明顯地冷了起來,道:“我說的是實話,你認定我在狡辯是你的事情,全天下人都不會相信也不影響我說的是實話!”
解天傑嘴角噙著冷笑問:“朝暉公司員工並不多,段文更,你無法否認這一點吧?”
為了方便控製男司機,諸葛香對朝暉公司的男司機采取的是錯開方式來管理。
男司機沒接到她的電話,可以自由支配時間,隻在接到她的電話後,才會到公司向她報到,隨點召他的客戶出車去。
段文更還真不知道朝暉公司有多少男司機,有多少後台工作人員,便冷冷答道:“不知道實情,也就不存在有辦法否認或者無法否認這個問題!”
在解天傑眼裏,段文更完完全全是在狡辯。
“段文更,你給出一個不知道實情的理由來!”
段文更心想我說的是實話,你卻偏不信,那隨你的不信去好了。
“因為不知道實情,所以不知道實情!迴答完畢!”段文更以不合作的態度,抬眼望了望強燈光後麵,嘴角抿起不屑的冷笑,道。
解天傑還從來沒遇到過被審問的人,敢用這樣的句式來迴答他的問題。
“段文更,你太放肆了!”解天傑的嗓門有點大了起來。
段文更依舊保持不屑的神情,噙著冷笑道:“如果據實迴答就是放肆,我可以不據實迴答的!”
莫明仁在隔壁間盯著監控畫麵,微微皺起了眉頭,道:“也許段文更真的不知道實情,畢竟朝暉公司做的是男公關的生意,沒有客戶的男公關也許可以不在公司裏呆著。這一點,是我們沒有考慮到的。嶽俊輝,你去替換下解天傑,他有點動怒了!”
審問段文更的計劃,特別調查小組十個人一起擬定的,嶽俊輝自然心裏很清楚。
段文更聽到開門聲的腳步聲,意識到有人進來有人出去了。
但他在聽到嶽俊輝的發問時才知道,審問他的人已經換人了。
“段文更,你知道政府的政策,曆來是抗拒從嚴的。你得配合我們的審問,據實迴答我們的問題。”
“是!”段文更不準不熱地應道。
“趙巧蓮昨天傍晚被人殺死在她的出租屋內,你知道什麽人殺她的麽?”
“不知道。”
嶽俊輝用公事公辦的語氣,平淡地問:“昨天傍晚四點五十分左右,你人在哪裏?有誰可以證明?”
段文更不知道溫小茜和趙巧蓮已經死了,更不知道是誰要殺他們的。
但他意識到特別調查小組的這些人,肯定找過溫小茜和趙巧蓮了,她們肯定也說了些不該說的話了。
也許是魏久鳴得知這個情況,派人滅了她們的口。
也許是魏久鳴將這個情況告訴了嶽父肖天成,嶽父為保護他派人殺死了溫小茜和趙巧蓮。
但她們的死的確跟自已無關!
段文更轉動著眼球想了會兒,道:“昨天下午,我一點三時分從家裏開車去公司,在辦公室裏呆到六點下班就直接迴家了。”
這是實情,段文更有公司大門口的監控錄像為證,他相信這審問他的人,一定會問他如何證明的。
“如何證明你說的是實情?”
“公司監控錄像為證!”
“你公司的監控設備,不會剛好壞了吧?”
“應該不會。”
“好。我們會去調查證實的。段文更,七月二十八日淩晨二點到六點,你都在什麽地方?”
七月二十八日清晨,是段文更怒殺北郊趙一倫別墅裏的那些人,滅了施玉鳳、董曉峰、高小寧和艾敬薇四家的時間。
但這個問題他心裏早準備好了。
“星期二是吧?”段文更故意反問一句。
“是星期三。上半夜算星期二,下半夜算星期三。”嶽俊輝仍然不鹹不淡地糾正道。
“那天白天,我和老婆從老家迴來家裏時已經入夜了,我們澡都沒洗倒頭便睡。大約睡到下半夜一兩點鍾了吧,我老婆起床上衛生間,我心裏難受就下樓開著車子出去兜風去了,一直到六點多天放亮才迴家。”
“你還記著開車都經過什麽地方了麽?”
“從家裏出來就直接拐上南浦大道了。想想我嶽父發現我不見了,肯定會定位我的車子,就花三千塊錢跟一位的士司機換了車子。條件是他得向北開到二環路口向東折,然後沿著二環路一直開到天放亮時,迴到換車的地方再將車子換迴來。”段文更說到這,故意收口,等著嶽俊輝來問。
嶽俊輝明知段文更在吊他胃口,但他不得不問:“換車的地點在哪裏?換車後到六點鍾這段時間裏,你開著的士車去了哪裏?”
“就在從我家拐進南浦大道的路口往北沒多久,是個的士停靠點。換車後,我開著的士迴到我父親生前所住的房子裏,默默坐到天色露出魚肚白時,才下樓開著的士車迴換車地點。”
“有證據可以證明你說的話麽?”
段文更不解地問道:“現在不是無罪推定了麽?要證明一個人有罪,那警方就得找出這個人有罪的證明,而不是要這個人自證無罪。”
“你和趙巧蓮做了快兩個月的同事,可能不認識她麽?”
這下段文更心裏猜到了趙巧蓮是誰了!
他隻在酒店和朝暉公司工作過,酒店裏他隻認識溫小茜一個女孩,那這個問的趙巧蓮絕對是朝暉公司裏的那個前台了。
輕哦一聲,段文更恍然大悟狀道:“你問是朝暉公司那個前台小姐吧?她叫趙巧蓮麽?”
“是我在審問你!段文更,這一點你記住了!”
“是!如果趙巧蓮是朝暉公司那個前台小姐,我認識。如果不是,我不認識!”段文更答的是實情,他真的隻認識趙巧蓮的人,而不知道她叫趙巧蓮。
“段文更,別再狡辯了!你的狡辯,全天下人都不會相信的。”
段文更聽了心裏漸生惱怒,語氣很明顯地冷了起來,道:“我說的是實話,你認定我在狡辯是你的事情,全天下人都不會相信也不影響我說的是實話!”
解天傑嘴角噙著冷笑問:“朝暉公司員工並不多,段文更,你無法否認這一點吧?”
為了方便控製男司機,諸葛香對朝暉公司的男司機采取的是錯開方式來管理。
男司機沒接到她的電話,可以自由支配時間,隻在接到她的電話後,才會到公司向她報到,隨點召他的客戶出車去。
段文更還真不知道朝暉公司有多少男司機,有多少後台工作人員,便冷冷答道:“不知道實情,也就不存在有辦法否認或者無法否認這個問題!”
在解天傑眼裏,段文更完完全全是在狡辯。
“段文更,你給出一個不知道實情的理由來!”
段文更心想我說的是實話,你卻偏不信,那隨你的不信去好了。
“因為不知道實情,所以不知道實情!迴答完畢!”段文更以不合作的態度,抬眼望了望強燈光後麵,嘴角抿起不屑的冷笑,道。
解天傑還從來沒遇到過被審問的人,敢用這樣的句式來迴答他的問題。
“段文更,你太放肆了!”解天傑的嗓門有點大了起來。
段文更依舊保持不屑的神情,噙著冷笑道:“如果據實迴答就是放肆,我可以不據實迴答的!”
莫明仁在隔壁間盯著監控畫麵,微微皺起了眉頭,道:“也許段文更真的不知道實情,畢竟朝暉公司做的是男公關的生意,沒有客戶的男公關也許可以不在公司裏呆著。這一點,是我們沒有考慮到的。嶽俊輝,你去替換下解天傑,他有點動怒了!”
審問段文更的計劃,特別調查小組十個人一起擬定的,嶽俊輝自然心裏很清楚。
段文更聽到開門聲的腳步聲,意識到有人進來有人出去了。
但他在聽到嶽俊輝的發問時才知道,審問他的人已經換人了。
“段文更,你知道政府的政策,曆來是抗拒從嚴的。你得配合我們的審問,據實迴答我們的問題。”
“是!”段文更不準不熱地應道。
“趙巧蓮昨天傍晚被人殺死在她的出租屋內,你知道什麽人殺她的麽?”
“不知道。”
嶽俊輝用公事公辦的語氣,平淡地問:“昨天傍晚四點五十分左右,你人在哪裏?有誰可以證明?”
段文更不知道溫小茜和趙巧蓮已經死了,更不知道是誰要殺他們的。
但他意識到特別調查小組的這些人,肯定找過溫小茜和趙巧蓮了,她們肯定也說了些不該說的話了。
也許是魏久鳴得知這個情況,派人滅了她們的口。
也許是魏久鳴將這個情況告訴了嶽父肖天成,嶽父為保護他派人殺死了溫小茜和趙巧蓮。
但她們的死的確跟自已無關!
段文更轉動著眼球想了會兒,道:“昨天下午,我一點三時分從家裏開車去公司,在辦公室裏呆到六點下班就直接迴家了。”
這是實情,段文更有公司大門口的監控錄像為證,他相信這審問他的人,一定會問他如何證明的。
“如何證明你說的是實情?”
“公司監控錄像為證!”
“你公司的監控設備,不會剛好壞了吧?”
“應該不會。”
“好。我們會去調查證實的。段文更,七月二十八日淩晨二點到六點,你都在什麽地方?”
七月二十八日清晨,是段文更怒殺北郊趙一倫別墅裏的那些人,滅了施玉鳳、董曉峰、高小寧和艾敬薇四家的時間。
但這個問題他心裏早準備好了。
“星期二是吧?”段文更故意反問一句。
“是星期三。上半夜算星期二,下半夜算星期三。”嶽俊輝仍然不鹹不淡地糾正道。
“那天白天,我和老婆從老家迴來家裏時已經入夜了,我們澡都沒洗倒頭便睡。大約睡到下半夜一兩點鍾了吧,我老婆起床上衛生間,我心裏難受就下樓開著車子出去兜風去了,一直到六點多天放亮才迴家。”
“你還記著開車都經過什麽地方了麽?”
“從家裏出來就直接拐上南浦大道了。想想我嶽父發現我不見了,肯定會定位我的車子,就花三千塊錢跟一位的士司機換了車子。條件是他得向北開到二環路口向東折,然後沿著二環路一直開到天放亮時,迴到換車的地方再將車子換迴來。”段文更說到這,故意收口,等著嶽俊輝來問。
嶽俊輝明知段文更在吊他胃口,但他不得不問:“換車的地點在哪裏?換車後到六點鍾這段時間裏,你開著的士車去了哪裏?”
“就在從我家拐進南浦大道的路口往北沒多久,是個的士停靠點。換車後,我開著的士迴到我父親生前所住的房子裏,默默坐到天色露出魚肚白時,才下樓開著的士車迴換車地點。”
“有證據可以證明你說的話麽?”
段文更不解地問道:“現在不是無罪推定了麽?要證明一個人有罪,那警方就得找出這個人有罪的證明,而不是要這個人自證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