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兩個人尋找著迴去的道路,沿著山坡一直走,天漸漸黑了下來。
直到深夜,兩個人也沒有找到出去的路。
最後實在累了,溫良就找一個適合的地方開始生火。
坐在火旁,何雪兒突然對他道:“你給我的感覺,和之前不一樣了。”
“是嗎?我之前給你什麽感覺?”
“很無賴,很煩人,讓人討厭,而且說話很衝。”
“那是因為你自己說話都很衝,我隻是配合你罷了。”
溫良反駁了一句。
何雪兒也沒生氣,笑了笑道:“我承認第一次和你見麵的時候,是比較衝,因為那個時候...我心情不好。”
“心情不好?你可真會輕描淡寫,你那時候都破釜沉舟了吧?恨不得同歸於盡!”
說到這,溫良故意壞笑問了一句:“我破壞了你的婚禮,你現在還和我坐著聊天,不怪罪了?”
“那算是什麽婚禮?”
何雪兒皺眉道:“我從來沒喜歡過陳涼,更不用說嫁給他。”
“那你想嫁給誰啊?”
溫良隨口問了一句,道:“記得你之前還說什麽英雄,怎麽,你心裏還有一個英雄?”
“這就不關你的事了。”
何雪兒笑了笑,道:“不過還是很感謝你,你今天騎車帶著我,讓我意識到,人生是不同的。”
“你這麽說其實挺可悲的,連摩托車都沒坐過,你以前人生要慘到什麽樣?”
說到這裏,她似乎迴想了自己的過去。
“我雖然...曾經是何家的千金,但實際上很多事情我都沒有坐過,也沒有嚐試過,像摩托車這種更不可能,我父親從始至終都隻是把我當成攀附上層的工具而已,他不讓我隨意出門,害怕我會逃走。”
“雖然我從來不缺什麽東西,但如果不是今天,我並不知道,人生可以有多種選擇。”
“明白了,你是深居簡出的大小姐。”
溫良總結了一句。
“你可以這麽說。”
何雪兒沒有否認,平靜道:“所以這次,我想為自己活著,多去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
“騎摩托車你覺得很有意義?”
溫良忍不住反問了一句。
“可能對你來說比較普通,但至少我覺得有。”
“那你下一步準備嚐試什麽?”
“不知道,或許你可以為我推薦一下?”
她語氣很誠懇,是真的在尋求推薦。
溫良想了想,道:“如果你覺得摩托車有意思,那我建議你也可以試試玩搖滾。”
“搖滾?”
何雪兒聽到這兩個字愣了一下。
溫良認真道:“搖滾最配摩托車,記得一定要穿一身黑色皮夾克,戴上墨鏡,還要嚼著口香糖,唱歌的時候,嘴巴要貼在麥克風上,哦對了還有,唱歌時一定要記得甩頭!”
“甩頭?為什麽?”
“因為這樣才夠搖滾!”
“好像很有趣的樣子。”
何雪兒笑了起來,想象著那種場麵:“我會考慮你的建議的。”
溫良沒想到她還真接受了!
一想到這麽一個模樣美麗到了極點的千金大小姐,抱著電吉他在舞台上穿著帶釘的黑色皮夾克,嚼著口香糖,瘋狂甩動著自己的頭發...
場麵一定十分具有衝擊力!
兩個人聊了很久,最後都累了,才依靠著樹木昏沉沉的睡去。
第二天,終於找到了出去的路,分開時,溫良再三提醒,三天之後自己會去何家!
不要忘記約定!
何雪兒一臉認真的點頭:“我是個信守承諾的人,不會忘記的,三天後我會在何家等你。”
溫良提著的心終於放了下來。
他一路迴到了宅子,到了門前,才猛然一拍大腿想起來:“臥槽...忘了幫李駝寄信了!”
又拉著臉返迴了2區。
....
東區,於禮終於在漫長的送外賣日子裏,晉升到了管理的崗位。
他對這片地下城已經熟悉到了極點。
每一家一戶的名字都記得,他隱隱約約的意識到,召集人手的日子就快要來了。
而西區,張安安成了蘇家公子的假妻子。
她憑借著這個身份,進入到了上流社會,開始接觸更多的人,也打開了更大的局麵,也因為這個身份,慧慧和雨雨得到了很好的照顧。
這也讓她省心不少。
接觸上層社會的人,唯一的好處就是能夠更快的擁有號召力。
這一點她在那蘇家公子的身上已經看到了。
雖然這公子哥不喜歡女人,喜歡的是男人,但做起事情來,當真有一副派頭。
尤其是蘇家現如今在西區的名聲,可以說是具有強大的號召力。
在和蘇家公子相處的這段日子裏,每天晚上,她都看著蘇公子帶著一個男人迴了自己屋子。
每一次,兩個人都在你一言我一語,深情望著彼此,說一些海誓山盟的話語。
時間長了,張安安開始忽然開始羨慕。
倒不是羨慕他們的愛情,而是羨慕這種生活。
羨慕有一個人能陪著自己,說一些海誓山盟的話。
不去管這些話能不能實現,哪怕是假的,但有人說給自己聽,也會讓自己開心。
事到如今,張安安才恍恍惚惚察覺到,自己似乎始終是一個人。
她在這裏,第一次感到了孤單。
孤單像是毒藥,會侵蝕人的靈魂。
所以在一段日子裏,她十分渴望能找到一個和自己相處的人,隻可惜,這南花雖大,卻找不到那個人。
而遠在南區的白王。
還在玉峰村的寡婦彩靈家裏待著...
最近似乎還吃胖了幾斤。
臉圓了不少。
白王望著鏡子裏自己的臉,少年感在一天天的褪去,他開始意識到,自己不能再這樣下去了。
彩靈對他很好,就差夜裏爬到床上了。
可白王隻是將她當成姐姐一樣看待,畢竟自己是來辦正事的,不是來找老婆的!
所以在最後一周,他下定決心,無論如何也要離開這裏,前往別的地方,必須要趕快想辦法召集對付惡魔的人手。
在幾次艱難的告別之後,彩靈似乎終於意識到,自己留不住他了。
便決定跟他一起走,卻被白王拒絕了。
最後,在一個黃昏下,白王轉身離開了這裏。
彩靈站在門前,看著他遠走,兩行淚不斷的流下來。
她從後麵用力抱住了他,哭著道:“姐姐會一直在這裏等你,等你迴來。”
“我可能不會迴來了。”
“沒事,我等得起!”
之後他沒有再說什麽,便迎著黃昏的餘暉,離開了村子。
隻留下彩靈無聲的哭泣著。
從黃昏,哭到天黑。
白王可能永遠都無法理解彩靈對他的好和愛是哪一種。
倒不是年齡和經曆的差距。
而他的心裏缺了一塊,很難彌補。
也許有彌補的機會,隻是彩靈,並不是來彌補這塊空缺的那個人。
....
三天之後,到了時間,溫良一早便直接前往何家,畢竟現在宅子裏的糧食已經見底了,從昨天開始有人餓著了。
何況還要每天訓練,耗費大量的精力,這些都需要食物來補充。
他沒有敢耽擱,準備直接去找何雪兒。
然而剛出宅子,就看到門前的屋簷上,站著一個信鴿。
而信鴿的腳上,綁著一封信。
看到這封信,溫良心頭陡然一顫,急忙將信件拿下來打開。
直到深夜,兩個人也沒有找到出去的路。
最後實在累了,溫良就找一個適合的地方開始生火。
坐在火旁,何雪兒突然對他道:“你給我的感覺,和之前不一樣了。”
“是嗎?我之前給你什麽感覺?”
“很無賴,很煩人,讓人討厭,而且說話很衝。”
“那是因為你自己說話都很衝,我隻是配合你罷了。”
溫良反駁了一句。
何雪兒也沒生氣,笑了笑道:“我承認第一次和你見麵的時候,是比較衝,因為那個時候...我心情不好。”
“心情不好?你可真會輕描淡寫,你那時候都破釜沉舟了吧?恨不得同歸於盡!”
說到這,溫良故意壞笑問了一句:“我破壞了你的婚禮,你現在還和我坐著聊天,不怪罪了?”
“那算是什麽婚禮?”
何雪兒皺眉道:“我從來沒喜歡過陳涼,更不用說嫁給他。”
“那你想嫁給誰啊?”
溫良隨口問了一句,道:“記得你之前還說什麽英雄,怎麽,你心裏還有一個英雄?”
“這就不關你的事了。”
何雪兒笑了笑,道:“不過還是很感謝你,你今天騎車帶著我,讓我意識到,人生是不同的。”
“你這麽說其實挺可悲的,連摩托車都沒坐過,你以前人生要慘到什麽樣?”
說到這裏,她似乎迴想了自己的過去。
“我雖然...曾經是何家的千金,但實際上很多事情我都沒有坐過,也沒有嚐試過,像摩托車這種更不可能,我父親從始至終都隻是把我當成攀附上層的工具而已,他不讓我隨意出門,害怕我會逃走。”
“雖然我從來不缺什麽東西,但如果不是今天,我並不知道,人生可以有多種選擇。”
“明白了,你是深居簡出的大小姐。”
溫良總結了一句。
“你可以這麽說。”
何雪兒沒有否認,平靜道:“所以這次,我想為自己活著,多去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
“騎摩托車你覺得很有意義?”
溫良忍不住反問了一句。
“可能對你來說比較普通,但至少我覺得有。”
“那你下一步準備嚐試什麽?”
“不知道,或許你可以為我推薦一下?”
她語氣很誠懇,是真的在尋求推薦。
溫良想了想,道:“如果你覺得摩托車有意思,那我建議你也可以試試玩搖滾。”
“搖滾?”
何雪兒聽到這兩個字愣了一下。
溫良認真道:“搖滾最配摩托車,記得一定要穿一身黑色皮夾克,戴上墨鏡,還要嚼著口香糖,唱歌的時候,嘴巴要貼在麥克風上,哦對了還有,唱歌時一定要記得甩頭!”
“甩頭?為什麽?”
“因為這樣才夠搖滾!”
“好像很有趣的樣子。”
何雪兒笑了起來,想象著那種場麵:“我會考慮你的建議的。”
溫良沒想到她還真接受了!
一想到這麽一個模樣美麗到了極點的千金大小姐,抱著電吉他在舞台上穿著帶釘的黑色皮夾克,嚼著口香糖,瘋狂甩動著自己的頭發...
場麵一定十分具有衝擊力!
兩個人聊了很久,最後都累了,才依靠著樹木昏沉沉的睡去。
第二天,終於找到了出去的路,分開時,溫良再三提醒,三天之後自己會去何家!
不要忘記約定!
何雪兒一臉認真的點頭:“我是個信守承諾的人,不會忘記的,三天後我會在何家等你。”
溫良提著的心終於放了下來。
他一路迴到了宅子,到了門前,才猛然一拍大腿想起來:“臥槽...忘了幫李駝寄信了!”
又拉著臉返迴了2區。
....
東區,於禮終於在漫長的送外賣日子裏,晉升到了管理的崗位。
他對這片地下城已經熟悉到了極點。
每一家一戶的名字都記得,他隱隱約約的意識到,召集人手的日子就快要來了。
而西區,張安安成了蘇家公子的假妻子。
她憑借著這個身份,進入到了上流社會,開始接觸更多的人,也打開了更大的局麵,也因為這個身份,慧慧和雨雨得到了很好的照顧。
這也讓她省心不少。
接觸上層社會的人,唯一的好處就是能夠更快的擁有號召力。
這一點她在那蘇家公子的身上已經看到了。
雖然這公子哥不喜歡女人,喜歡的是男人,但做起事情來,當真有一副派頭。
尤其是蘇家現如今在西區的名聲,可以說是具有強大的號召力。
在和蘇家公子相處的這段日子裏,每天晚上,她都看著蘇公子帶著一個男人迴了自己屋子。
每一次,兩個人都在你一言我一語,深情望著彼此,說一些海誓山盟的話語。
時間長了,張安安開始忽然開始羨慕。
倒不是羨慕他們的愛情,而是羨慕這種生活。
羨慕有一個人能陪著自己,說一些海誓山盟的話。
不去管這些話能不能實現,哪怕是假的,但有人說給自己聽,也會讓自己開心。
事到如今,張安安才恍恍惚惚察覺到,自己似乎始終是一個人。
她在這裏,第一次感到了孤單。
孤單像是毒藥,會侵蝕人的靈魂。
所以在一段日子裏,她十分渴望能找到一個和自己相處的人,隻可惜,這南花雖大,卻找不到那個人。
而遠在南區的白王。
還在玉峰村的寡婦彩靈家裏待著...
最近似乎還吃胖了幾斤。
臉圓了不少。
白王望著鏡子裏自己的臉,少年感在一天天的褪去,他開始意識到,自己不能再這樣下去了。
彩靈對他很好,就差夜裏爬到床上了。
可白王隻是將她當成姐姐一樣看待,畢竟自己是來辦正事的,不是來找老婆的!
所以在最後一周,他下定決心,無論如何也要離開這裏,前往別的地方,必須要趕快想辦法召集對付惡魔的人手。
在幾次艱難的告別之後,彩靈似乎終於意識到,自己留不住他了。
便決定跟他一起走,卻被白王拒絕了。
最後,在一個黃昏下,白王轉身離開了這裏。
彩靈站在門前,看著他遠走,兩行淚不斷的流下來。
她從後麵用力抱住了他,哭著道:“姐姐會一直在這裏等你,等你迴來。”
“我可能不會迴來了。”
“沒事,我等得起!”
之後他沒有再說什麽,便迎著黃昏的餘暉,離開了村子。
隻留下彩靈無聲的哭泣著。
從黃昏,哭到天黑。
白王可能永遠都無法理解彩靈對他的好和愛是哪一種。
倒不是年齡和經曆的差距。
而他的心裏缺了一塊,很難彌補。
也許有彌補的機會,隻是彩靈,並不是來彌補這塊空缺的那個人。
....
三天之後,到了時間,溫良一早便直接前往何家,畢竟現在宅子裏的糧食已經見底了,從昨天開始有人餓著了。
何況還要每天訓練,耗費大量的精力,這些都需要食物來補充。
他沒有敢耽擱,準備直接去找何雪兒。
然而剛出宅子,就看到門前的屋簷上,站著一個信鴿。
而信鴿的腳上,綁著一封信。
看到這封信,溫良心頭陡然一顫,急忙將信件拿下來打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