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雲天當然不知道李山就是山口惠子的兒子,他甚至不清楚山口惠子成為了母親,因為送到他手邊的那些與倭國有關的情報根本就沒有提及這件事情。


    崔輝與陳光宗會麵的時候,李雲天已經啟程離開福州港,趕赴他的下一個目的地――廣州港。


    廣州港也是軍民兩用港口,與福州港不同的是,廣州的軍港屬於明軍水師三大艦隊之一的海狼艦隊,是海狼艦隊的一個分基地。


    海狼艦隊的基地在交趾的多海港,負責從廣州到多海港海域的海上治安,並且還時常到南洋航道上巡航,是大明水師三大艦隊中管轄水域最大的一個。


    除了廣州港外,李雲天還要去瓊州島看看島上的移民安置事宜,在他看來瓊州島與小琉球島一樣,對大明有著重要的海防價值。


    由於廣東布政使司與廣西布政使司相鄰,所以受到李雲天在交趾推行的新政影響很大,每年報考武舉的人數都位居大明各地前列,商業更是蓬勃發展。


    李雲天對此感到非常欣慰,這意味著他的那些新政完全可以在大明得以推廣,隻不過這需要時間。


    本來,李雲天並不打算在廣州城久留,不過他被一件案子給吸引了,因此就推遲了動身的時間。


    案子的本身並不複雜,但李雲天卻覺得非常有代表性,這件案子發生在廣州城附近的一個縣裏,縣城裏的一家布料廠被當地一個大戶人家派人給砸了,打傷了布料廠的老板。


    當地的縣衙審理此案後認為布料廠的老板用高薪誘惑強壯年勞力去打工,進而荒廢了當地的莊稼,而民以食為天,農事是大明的第一等要事,故而判決布料廠解除與招來的夥計合約,那個大戶人家隻是賠了布料廠老板一點醫藥費而已。


    所謂民不與官鬥,如果擱在以往那個布料廠的老板肯定自認倒黴,不過現在的情形不同了,大明有了專管商事的商局。


    因此,那個布料廠老板就找到了縣衙的商房,讓商房的人給他們做主,畢竟他既守法經營又按時足額納稅,應該受到商房的保護。


    值得一提的是,商房是受上層商局和當地縣衙的雙重領導,確切來說是受上層商局領導,但有配合當地縣衙的義務。


    縣衙的商房接到了布料廠老板的訴苦後找到了知縣,認為知縣的判決有些不妥,因為那個大戶人家之所以派人砸了布料廠,是因為原本租種他們土地的佃戶跑去了布料廠裏做工,使得大戶人家的土地無人耕種,為此率人給了布料廠老板一個教訓。


    按照縣衙商房的意思,大戶人家土地的荒廢應該歸罪於大戶人家,不應該歸罪於布料廠老板,佃戶們在不違背大明律例的前提下有選擇所從事喜歡事業的權力。


    縣衙的知縣也覺得有道理,畢竟布料廠給的工錢遠多於佃戶們種一年地的收益,故而自然要選擇給布料廠做工,隻有這樣他們才能交朝廷的丁銀和維持生計。


    不過,知縣清楚那個大戶人家在當地的勢力關西盤根錯節不好對付,而商房的背景也很硬,為了兩邊都不得罪上報給了府衙。


    府衙的人自然要偏向大戶人家了,府衙收的地稅需要大戶人家來繳納,如果田地沒人種了肯定會影響他們的稅收,故而認定知縣的判決合情合理,畢竟確保糧食產量才是大明的頭等大事,如果人人都跑去做工的話那麽也就沒有糧食收成了。


    府衙的商房肯定不幹了,認為田地的荒廢是大戶人家的責任,他們應該想辦法招募人員耕種土地,而不是破壞布料廠的生產。


    由於雙方的利益不同,故而府衙和府衙商房爭鋒相對誰也不肯退讓,事情也就順理成章地鬧到了廣州布政使司和廣州商局那裏。


    廣州布政使司支持府衙的判決,認為民以食為天,故而農業事務大於商業事務,布料廠老板的行為破壞了農業生產。


    廣州商局則據理力爭,認為破壞農業事務的人是那個大戶人家才對,他們是天地的主人,理應為天地的荒廢負責。


    由於廣州布政使司對廣州商局並沒有行政管理權,故而沒有辦法讓廣州商局屈服,雙方唯有僵持在了那裏。


    這件案子使得廣州的商人們非常關注,因為他們現在或多或少地都遇到了招工的麻煩,隨著社會的繁榮,商業得到了極大的發展,商人們需要人手來擴大生產,就與當地的大地主階層發生了矛盾。


    說實話,商人們招工給出的工錢遠比那些佃戶辛辛苦苦勞累一年賺得多,自然受到百姓們的歡迎,可如此一來就損害了地主階層的利益,雙方的矛盾日趨激烈。


    其實不僅廣州城,除了實行“攤丁入畝”的交趾,以及李雲天擔任總督的廣西外,像廣東、福建和江南等商業發展迅速的地方都或多或少地出現了商人與地主階層之間的利益糾葛。


    廣西之所以沒有鬧出這種事情,是由於李雲天一直擔任廣西、交趾總督,故而在他的引導下這種矛盾得以化解,大地主階層紛紛開始開辦實業,以彌補農業上的不足。


    朝廷派下來的巡按禦史抵達廣州城後,廣州布政使司把布料廠被砸的案子交給了巡按禦史,畢竟這起案子涉及到了農稅和商稅,已經超出了廣州布政使司的能力範疇。


    巡按禦史接到這個案子後也傻了眼,這並不是貪腐殺人的案子,涉案雙方代表了朝廷的農稅和商稅,這就使得他也很難審理。


    幸運的是,李雲天來到廣州港巡查,故而他自然就把這個案子上報給了李雲天,想看看李雲天有何指示。


    其實,在李雲天看來這起案子非常正常,商業在發展自然會吸引大量的勞動力,這個時候就需要土地的擁有者作出改變,而不是想要強行把那些勞動力留著。


    說實話,那些大地主才不在意荒廢田地對朝廷造成的影響,他們隻是關心自己的利益而已。


    而地方上的各級衙門也不是是非不分,隻不過那些大地主與他們的切身利益休戚相關罷了,他們自然要支持那些大地主,以此來穩定衙門的農稅稅收。


    歸根結底,大明地方衙門擁有著很大的稅收權力,稅收除了一小部分上交戶部的國庫外,其他的都留在了地方上,以支付地方衙門運作的花費,這就給了官員們上下其手的機會。


    作為地方上最重要的農稅,不僅關係著地方衙門的運作,同時也是各級官員主要的油水來源,自然要拚死捍衛。


    所以,李雲天很清楚引發農稅和商稅對立的根源是大明自太祖皇帝起就實行的地方和中央分別收稅的稅收製度,如果這種製度不改變的話,代表著地方利益的農稅和代表著中央利益的商稅之間的矛盾將不可調和。


    李雲天本來還想著如何向朝廷提出對大明的稅製進行改革,如今廣州城的這個案子正好給了他這個機會,於是他就在廣州城多留了兩天,把這件案子的資料收集了一下,作為他手中的一個例子,屆時可以在朝廷上舉證。


    由於案子捅到了李雲天這裏,李雲天就要表明他的態度,為了使得當事雙方和解,他采用了一個折中的方式,那就是讓那個大戶人家出資入股了布料廠,這樣一來當事雙方就成為了合作者。


    與此同時,那個布料廠的老板出資購買大戶人家的一部分土地,等於雙方交換了手中所掌握的資源。


    布料廠的盈利遠超田租,再加上李雲天從中主持了公道,故而那個大戶人家就按照李雲天的提議與布料廠的老板互相購買了對方手中的資源,既保證了布料廠有足夠的人手,同時大戶人家也能用更低的田租來招募新的租客,雙方可謂皆大歡喜。


    雖然這種辦法看似有效緩和涉事雙方的矛盾,但在李雲天看來這是治標不治本的辦法,農稅和商稅爭端源頭不解決的話這種矛盾指揮越演越烈。


    因此,對大明稅製的改革已經迫在眉睫,李雲天知道這將觸動既得利益階層的利益,但就如衛所製一樣,已經阻礙了大明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必須被廢除。


    明太祖當初製定稅法時候把有些問題想得實在是太簡單了,正如衛所製的自給自足一樣,明太祖總想著讓下麵的衙門把事情給解決了,殊不知他下放的權力越大那麽裏麵的問題就越嚴重。


    李雲天離開瓊州島的時候已經是七月底,下令明揚號全速返航,準備趕在八月十五前迴到揚州,這樣就能趕上在揚州舉行的江南花魁大會,與民同樂。


    與小琉球島一樣,李雲天對於瓊州島的移民安置事宜也非常滿意,講武堂的武官們任勞任怨,盡職盡責地完成了各自的任務,使得瓊州島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百姓們生活安逸,如此一來他也就能放心了。


    溫都對於大明擁有兩個如此大的島嶼感到非常驚訝,在了解了小琉球島和瓊州島的曆史後對李雲天也非常佩服,能在短短五六年的時間裏使得兩個島上的居民生活步入正規非常不簡單。


    尤其是那些曬得黑黝黝的講武堂武官,溫都多麽希望他也能有如此好的部下,有著把兩個荒蠻的島嶼治理得井井有條的能力,這樣的話帖木兒帝國境內也不會叛亂四起了。


    溫都知道李雲天帶他來江南是為了給他展現大明的實力,開始的時候心裏存在著抵觸的情緒,不過當目睹了大明的繁華後他覺得他應該感謝李雲天,使得他獲益匪淺,學到了許許多多的東西。


    等迴到了帖木兒帝國後,溫都將會推動帖木兒帝國和大明之間的交流,與其成為敵人,他更喜歡跟大明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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