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節 名人之死
黑社會之花狼迴憶錄(孽海沉浮) 作者:花狼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在我當號長的時候,我們號子突然進來一個掛著輸液瓶的殺人犯。他在前麵走著,後麵有個醫生用手舉著輸液瓶。所長把我叫到一旁,告訴我:“這個人你給我照顧好,誰要是動他一個手指頭,你就給我狠狠地收拾。這人名氣大,殺人後自己也不想活了,剛搶救過來,看好他,千萬不能讓他自殺。”
我點了點頭,又看看那個年輕人,好像在哪見過。這時,主管我們號子的管教下令:“花人,讓他睡在你旁邊,有什麽困難多幫著點,解決不了就給我打報告。”
“是,管教!”我果斷迴答。看守所對犯罪嫌疑人的要求是,警察問話隻能迴答是與不是。
由於是名人,公安廳、市公安局的領導都來了。因此,到了所裏聲勢更大,往押號裏送時所裏值班的幹部和警察能來的基本上都來了。把新號子安排好,警察們就很自覺地按照官職的大小排成一條帶子向外走去。
我們的管教非常精明,等那些幹部走出去之後,又返迴來,打開鐵門上的小窗口,遞進兩盒萬寶路香煙和一個打火機,對新號子說道:“洪軍,抽完了就跟我要,有什麽事咱們迴頭再說。”
“好好,謝謝,管教。”新號子客氣地迴答。
我沒有想到,這個二十七歲的年輕人就是自治區文藝界有名的一級演員。也許是太年輕,我對他的麵孔有些熟悉,但對他的名字卻一無所知。
管教走後,洪軍當即把煙打開遞給我一隻,自己拿上一隻,打著了打火機。點完香煙,他又把煙和打火機一並交給我說:“號長,你給大家發著抽吧。”
在小號的人犯中,號長是至高無上的權威,進來的新號子不論帶來什麽好東西,隻要送進了號子,一律交給號長,然後由號長決定如何享用。即便是有關係的人也不能例外,因為他們心裏也清楚,自己和裏麵的未決犯犯屬於同樣的身份,大家同病相憐,可以提供警察無法提供的有效幫助,比如:怎樣對付警察的審訊,如何寫陳述、自辯狀,請哪個律師等等。
洪軍的名人身份使他每天可以得到兩包香煙,每兩天可以吃上一隻清燉雞。當然,這些還是羊毛出到羊身上,一切由自己付帳。實事求是地說,這在看守所已經相當不錯了。我們一個號子基本保持二十多個人以上,家裏托關係的也不少,送東西進來自然是層層扒皮,到了自己手裏往往少得可憐。洪軍和我很快就混熟了,從他的做事和言談中我明顯地感覺到,他雖然是個文藝界名人,但對人情世故卻知之甚少,而且處理問題也非常幼稚。
洪軍二十七歲,父親是一般的機關幹部,母親是小學校長,下麵還有一個弟弟。從這點看,個人並沒有什麽特殊的家庭背景。他說,父母對他很好,自己七歲就開始學彈鋼琴,後來又考上了師範大學音樂係,上大學期間每次放假都賣血自費到西安、北京等地,向名家請教美聲唱法方麵的專業知識。我知道,美聲唱法往往是一個老師一次隻教一兩個學生。從這點看,洪軍成為名人並非偶然。後來畢業後,他又改唱流行歌曲,並多次在全國歌曲大獎賽上獲獎。出事前,洪軍不但經常在全國和自治區文藝晚會上出頭露麵,而且給六部電視連續劇唱過主題歌,可以說是名譽金錢雙豐收。
國人自古以來在婚姻上就講究門當戶對,官找官,吏找吏,跑馬的娶了唱戲的,農民嫁給鋤地的,就是這一社會規律的真實寫照。洪軍的婚姻也是這樣,他找的是一個沒有上過大學的姑娘。那姑娘高中畢業後高考落榜,當了三年女兵,而後轉業到電視台。如果維持這樣的現狀,也許會相安無事,可是女方很快通過自己的努力一舉成名,成了天方夜譚節目的主持人,而且在全國小有名氣。
人怕出名豬怕壯,這話有多種解釋,一是講人出名之後,好事和壞事都會紛至遝來,讓你無所適從,漸漸心力交瘁,最終落個悲劇的下場;另一種說法是,人一旦出了名,就會忘乎所以,覬覦更多的目標和利益,並因此招來種種不幸甚至災難。洪軍的家庭悲劇就緣此而起,不知是男人追女人,還是女人追男人,也或兩者兼而有之,妻子安寧有了外遇。結了婚的人有外遇,按理講也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情,大不了離婚。但是,洪軍卻是一個心胸狹窄的男人,我這樣說,並沒有褒貶之意,而是就事論事,想把事情說得清楚一些。
有人說,安寧愛上了一個高幹的兒子,也有人說是一個很有前途的中層幹部,想一次在家庭和事業上來個權力、名譽、金錢三星高照;也有人說,安寧和好幾個手握大權的男人關係密切,想離婚後以單身美女的身份沽名釣譽,好使自己在眾人推波助瀾的情況下走向更高的巔峰。總之,安寧提出了離婚。
當時,洪軍和安寧雖結婚幾年,但為了事業一直沒有要孩子。安寧提出離婚後,洪軍說什麽也不同意。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洪軍能夠做通妻子的思想工作,當然可以躲過這一難。然而,安寧去意一定,堅持離婚。到這一步,如果雙方都理智一些,好聚好散,誰也沒有損失。無奈,思想封建、心胸狹窄的洪軍,在一天晚上突然做出了同歸於盡的悲劇選擇,他殺害了自己的妻子。
盡管相互熟悉之後,洪軍告訴我他殺了安寧,但原因和過程卻講的含含糊糊。剛開始,他一心想死,讓大家感到是一個實實在在的傻x,就像魯迅筆下的阿q,讓人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後來在大家的開導和善意的怒罵下,洪軍漸漸醒悟,認為自己好糊塗,又對生活充滿了信心。但是,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的道理他也是清楚地,於是不久又變得天天唉聲歎氣。他總是哀歎:“我怎麽會做出這樣的傻事,唉,我死定了。”
每逢遇到這種情況,我就安慰他:“沒事的,既是黨員,又有名氣,對國家還有特殊貢獻,放心吧,你想死法院也不會讓你去死。”
其實,我自己心裏很明白,隻要殺人的罪名成立,他必死無疑。由於我和他是老鄉,私下裏我多次給他獻計,讓他給父母和朋友捎信,想方設法花錢托關係保命,或者檢舉外麵的犯罪案件走立功保命的路子,而且從當時的情況看,成功的可能性極大。不料,洪軍雖然是個文藝界名人,但生活中卻顯得笨頭笨腦,現學現用教都教不會。
檢察院的起訴書下達後,洪軍一看就傻了眼,根據起訴書上的內容,他故意殺人且手段殘忍,又沒有自首情節和立功表現,隻有死路一條。為了抓住一審的機會,他一再請我幫他分析一下案情,一起寫自辯狀和陳述。
我看他是個人才,又可憐,就說:“做這些可以,你最好把細節講清楚,不然我們找不到有效的辦法。你也不要擔心,我不會告訴任何人,到了這份上,一切為了保命。”
洪軍迴答:“好吧,你看需要哪些,我就講哪些。”
我問:“你再講一下那天晚上殺人的事,不要添油加醋。”
他看了看我,說:“那天晚上,我參加完‘海南之聲’流行歌曲大獎賽,坐飛機返迴烏魯木齊。上飛機前,我給安寧打了電話,告訴她,因為我剛動了闌尾炎手術隻得了個第二名,但是給她買了很多禮物。安寧聽後說,謝謝你,我今晚到機場接你。可是,等我下了飛機一出來,根本就沒有安寧的影子,她沒有來。當時,我以為她病了,心裏急得夠嗆,一再讓司機加速往迴趕。”
說到這,洪軍猛猛地抽了幾口煙,接著講到:“淩晨五十分,我心急火燎地打開家門一看,安寧好好的,坐在沙發上也不過來給我開門。我問她是不是病了,她說沒有。我給她拿出買的禮物,她也愛搭不理。我當時心裏很難受,已經幾天沒見她了,簡單洗漱了一下,就叫她一起睡覺。她明知我非常想和她做愛,卻要和我分居。她說,你睡裏麵吧,我睡外麵,我想和你離婚。我說,安寧,我這麽愛你,你為什麽要和我離婚。她說,不想再和你一塊生活,這就是理由。說心裏話,我早就知道她有了外遇,心想拖一段時間可能她就死心了,沒想到她竟這樣堅決。我說,今天晚上我們先好好睡個覺,明天再好好解決行不行?她說,行,那你在裏麵睡吧。這時,我名正言順地向她提出做愛的要求,可作為妻子她堅決拒絕……我氣得發瘋,就去拉她,可她竟無情地又撕又咬,讓我不要糾纏她。我的自尊心受到嚴重傷害,也沒心思睡覺了,從來不抽煙的我一連抽了一盒煙。”
講這些話的時候,洪軍有點想哭的樣子,我遞給他一根煙,他邊抽邊思考,接著開始講後麵的事情:
那時,我非常痛苦,一邊抽煙一邊掉淚,我說,安寧,我有什麽做得不好不對的地方,你可以隨時提出來,我可以改,隻求你不要跟我離婚好不好。
安寧說,你這個人怎麽像女人一樣粘粘糊糊,我已經說過了離婚,還有什麽可說的。
她這樣一說,我再也沒有吭聲,隻好一會兒抽煙一迴走動。我走了很久很久,想聽一句安寧的關心話,可她裝作睡覺的樣子,竟熟視無睹,好像我是一個讓整個世界都討厭的人。就在那幾個小時裏,我心灰意冷,產生了同歸於盡的念頭。
半夜的時候,我先把安寧掐昏過去,接著又拿來菜刀割斷了她手腕上的血管。做完這些,我立即寫了一份遺書,把事情的前前後後講了一遍。之後,我又打開液化氣,割斷自己手腕上的動脈血管。大約過了十分鍾,我突然想起什麽,用毛巾纏住自己的傷口,拿出一張紙,寫上“開門進來,請千萬不要開燈!”,貼在門外,然後又迴到床上,躺在安寧旁邊,撕掉了毛巾。血流得很快,又有液化氣,我很快就失去了知覺。
講完這些的時候,洪軍已是淚流滿麵。我急忙安慰他:“別難過,咱們先把眼前的困難對付過去,隻要保住命,一切都會慢慢好起來的。”
後麵的事情,洪軍不知道了,但是起訴書上卻講得很清楚。天快亮的時候,鄰居被嗆人的液化氣味驚動,尋味找到洪軍家的門前,敲門、喊人均沒有任何動靜,一看門上的紙,立即報了案。洪軍被送到醫院的時候,由於流血過多,心髒已經停止了跳動。醫務人員借助外力將血漿輸進他體內,又使用心髒起搏器終於把他從死亡線上拉迴來。
了解完案情,我沉思了片刻說:“這樣吧,我們就采用軍隊實彈演習的方式,進行攻防演練。”
洪軍迴答:“這樣再好不過了。”
我問:“你是不是想殺死安寧?”
洪軍迴答:“是。”
我問:“你是使用什麽手段殺安寧的?”洪軍迴答:“手掐和割斷手腕上的動脈血管。”
我說:“現在,我代表審判長宣布,被告洪軍故意殺人罪成立,既有殺人故意,又造成了致人死亡的嚴重後果,且手段殘忍。你對這個結論還有什麽可說、可辨的?”
洪軍迴答:“故意殺人和造成人死亡,我沒有異議。但是,說我手段殘忍我不承認。”
我說:“被告,你先掐死被害人,又有菜刀割斷雙手腕部的動脈血管,最後還放開了液化氣,難道這還不夠殘忍嗎?”
聽我這樣一說,洪軍立即無言以對。他抓了抓腦瓜皮,問我:“那我怎麽迴答好?”
我無奈地搖頭迴答:“你說什麽都沒用,事實放在那兒,誰也改變不了。”
“那麽說,我死定了?”洪軍驚恐地問道。
“要是按上麵的事實判,肯定是死刑。要想改變這個結果,除非另有其他法定可減輕的情節或重大立功表現。這也正是我們想解決的問題。”我冷酷地迴答。
“那麽哪些條件可以改判死緩?”洪軍急切地追問。
“對你來講有三條路可行:一是檢舉他人重大犯罪線索,經調查屬實,就可減輕處罰,二審改判死緩,或一審直接判處死緩。你一審已經不可能了,就是現在檢舉,等調查完並反饋迴結果,一審早就結束了;二是如果號子裏有人逃跑,你檢舉並製止了,經查證屬實,也可改變原判結果;三是有自首情節,也可從輕處罰。但是,自首有三個法定條件,主動歸案、如實交待和認罪服法,三者缺一不可。”我以百分之百的理智迴答。
我倆本來就是私下談的,這時洪軍看了看周圍的情況小聲問我:“那我怎麽辦?”
“我前麵早就給你暗示,讓你通過所長給家裏或朋友打電話,讓他們找公安局的熟人或朋友,說你有案子要檢舉,光明正大地來提審你。那時,他們給你講個現在剛破獲的案子,做個筆錄,讓你摁個手指印就行了。他們迴去後,過一段時間出個證明就能救下你的命。”我迴答。
“就這一個辦法?”洪軍好像感覺自己的路太窄了。
“目前,最保險最穩妥的辦法就是這一條。其他的,可以試一試,但是太難了。比如說,哪個人故意逃跑,讓你報告,人家救你的命,你給人家經濟補償。但是,這個條件要自己創造。”我絞盡腦汁地幫他想盡了一切可行的辦法。
洪軍本來完全可以在一審前做到這一點,可是他優柔寡斷,坐失良機。從案發到一審開庭,近半年的時間,他一直生活在幻想之中,以為別人會產生憐憫之情,看在他小有名氣的份上主動給他留一條命。然而,他想錯了,他那點名氣又算得了什麽呢。一審很快就結束了,那律師也隻是聾子的擺設,沒有起到任何實際作用,洪軍就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審是非常重要的機會,一審結束就意味著終審結果確定了百分之八十。要想改判,簡直難上加難,因為一審的警察、檢察官、法官都會從自身利益的角度出發,竭盡全力維護自己的判決結果,哪怕自己的判決本身是錯誤的。我持這種觀點可能很多人會感到驚訝,但是事實自會證明一切,以現在的法律和計算手段,隻要將同一個時間段法院判決的同類案件進行一個簡單的數學統計,結果就會不言而喻,就像今天對卸任官員的審計,總是有人落馬,實際上在我們的司法工作中究竟有多少貓膩也可想而知。
開庭迴來,洪軍又讓我幫著找上訴的理由,我先問他:“你認為自己要求改判的理由是什麽?”
他說:“我,我看也就是對國家有點特殊貢獻。”
我感到很可笑,先不說他那些成績是不是特殊貢獻,就是夠條件,這與要求改判又有何關係呢?雖然從感情的角度可以考慮,但既不合理又不合法。他正處在痛苦的時候,我又不能打擊他的自信心,就說:“可以算一條,再想想還有沒有其他理由。”
“我想不出來了,你再幫我找上兩條吧。”洪軍一邊給我讓煙一邊說。
我說:“還有兩條,第一條,有自首情節。你通過遺書向組織主動投案並如實交待了自己的罪行,這本身就是一種認罪服法的良好表現,應該屬於自首;第二條,你以自殺的方式向社會謝罪,且心髒已經停止了跳動,從醫學上和法律上可以說是死過一次的人,按照我國刑法‘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以及社會主義人道主義的基本原則,應當從輕處罰。”
“對對對,非常有說服力。”洪軍臉上頓時露出了微笑。
平心而論,我說的那些理由,連我自己都不敢相信,完全是為了湊數量安慰洪軍,沒想到他還真的很高興。
上訴交上去之後,洪軍的媽媽從南疆專程來看他,買了一些大瓶的飲料和餅幹。會見時間很短,而且據說這已經屬於照顧了。他迴來後,掉了幾滴眼淚,接著就陷入痛苦的思考狀態。我問他,說了沒有讓家裏盡快找人活動一下。他搖了搖頭。我又說,這麽難得的機會,那你到底和媽媽談了些什麽。他點上一根煙迴答:“我媽說,請老天爺一定保佑我改判,隻要我能活著媽媽就非常高興。媽媽這樣說,我感覺太對不她了。”
“那你怎麽迴答?”我問道。
“我什麽也沒說,給媽媽跪下了。”他差點就哭了。
實際上連洪軍自己也沒想到,這就是他和家人最後的告別。我想,媽媽那句話能溫暖洪軍一輩子,也能讓他後悔一生,僅僅因為離婚就殺死妻子,又毀了自己,還給親人留下永遠的心痛。有一次我曾經問洪軍,殺人和自殺時,是否想過自己的媽媽。他迴答:“如果能想到媽媽和自己的親人,就做不出那樣的傻事。可惜,媽媽辛辛苦苦把我養大,七歲就教我彈鋼琴,可我卻因為婚姻上一點不算挫折的小問題,忘記了媽媽恩重如山的養育之情。我太不懂事了,我心裏根本就沒有媽媽,就沒有自己的親人。”
一人僨事,全家遭難。如果每個人在作重大選擇時,都以此提醒自己,我想肯定能避免很多悲劇的發生。
等待二審結果的幾個月裏,洪軍經常為痛苦所折磨,一想起傷心的事,就不停地走動,就像關在籠子裏的動物在絕望中掙紮。有時,他也迴憶美好的過去,甚至在我的勸說下唱上幾首中外歌曲。洪軍唱歌水平的確不一般,唱歌時從他的臉上可以看到往日的自信和風采,讓人感到生活應該處處開滿鮮花。
第二年春天,二審結果下來後,所裏沒有提前告訴他,隻是讓我們全號子的人陪他下午放了一次風。放風時,洪軍一隻腳踩在陽光照著的地方,另一隻腳踏在陰涼處。大家開玩笑時,他說:“像我這種心態的人不多吧,一隻腳踩在陽間,一隻腳踩在陰間,說不準什麽時候就沒了。”說完,洪軍拔腿就進了陰涼。我當時也不知道二審結果下來了,還迷信地拉了他一把說:“哎,別到那邊去呀,到這邊來。”
洪軍笑了笑說:“沒事,我命大。你想想,心跳都沒了還能活過來,這點小事算不了什麽。”但是,不知是命中注定,還是事出偶然,當時他還是沒有從陰涼處來到陽光下。
可以說,出事後洪軍比以前開朗多了。在看守所,犯罪嫌疑人們每天都要坐班,隻是與坐辦公室的工作人員不同,坐班時大家按規定姿勢兩腳放在身前,腿彎曲,兩腳掌全著地,兩手放在膝蓋上,挺胸收腹,要麽背看守所規則,要麽反省自己的罪行。坐班一天四次,早晨半小時,上午兩個小時,下午兩個小時,晚飯後兩個小時。不知是這種坐班起了作用,還是在大家的悲劇中學到了很多,洪軍的思想比以前解放了許多,對生活中不少問題已經看得透、想得通、放得下。但是,這些寶貴的人生經驗,對他來講已經沒有任何價值了。
放風結束時,所長以開玩笑的口氣說:“洪軍,很長時間沒喝酒了吧,咱們晚上喝點?”
“喝點就喝點。”此前洪軍在所了喝過兩次酒,因此沒有多想就高興地答應了。
“還有你,花人。”所長為了轉移注意力,又向我說道。
“好,謝謝所長。”那一刻,我立即明白洪軍的二審結果下來了。按我國的司法慣例二審結果有兩種,一種是維持原判,司法文書的名稱是《裁定》;另一種是改判,司法文書的名稱叫《判決書》。我想,洪軍的結果肯定是《裁定》。
晚飯後不久,那場行刑前的告別酒宴就開始了。由於是名人,那桌酒菜想當豐盛,不過我不想吃什麽東西,隻想用酒麻醉自己的神經。酒桌上有所領導和幾個值班警察,大家一再提議讓洪軍唱幾首歌。洪軍很高興,就讓我用所裏的一把二胡給他伴奏。他唱了西部歌王王洛賓的代表作、電影《冰山上的來客》的主題歌,還有不少流行歌曲以及俄羅斯、日本的民歌。這些歌在外麵時我唱過很多遍,但是這天晚上當洪軍重新唱起的時候,我感覺味道迥然不同。
最讓我難忘的是,我用二胡伴奏洪軍唱的拿手日本民歌《北國之春》,二胡的悲傷基調和歌詞的內容珠聯璧合,簡直令人肝腸寸斷。當時,所裏專門錄了音,我不敢想象,有一天洪軍的爸爸媽媽弟弟聽到後會是怎樣的心情。歌詞和洪軍家的情況非常吻合,春天,媽媽、爸爸,還有弟弟:
婷婷白花,幽幽碧空,微微南來風,木蘭花開山崗上,北國之春天,啊——,北國之春已來臨。城裏不知季節已變換,不知季節已變換,媽媽又在寄來包裹,送來寒衣禦嚴冬。故鄉啊故鄉,我的故鄉,何時能迴你懷中。
殘雪消融,溪流淙淙,木橋獨自橫,嫩芽初上落葉鬆,北國之春天,啊——,北國之春已來臨。家兄酷似老父親,一對沉默寡言人,閑來可曾沽壺酒,偶爾相對飲幾盅。故鄉啊故鄉,我的故鄉,何時能迴你懷中。
當時,從洪軍唱歌的感情裏我感到,他好像意識到自己的死期已經來臨。誰知,我們從辦公樓上迴押號時,他居然又從所長那兒借了一本書,說是在號子裏看一看。
第二天早晨,我們還沒有起床,管教就開門說:“洪軍,走,二審開庭。”
這天上午,經公開宣判洪軍就被拉到東山公墓執行死刑。臨行前,執行手讓他跪下,他跪了一條腿。讓死刑犯跪著執行死刑,我不知道當時製定這條規定時人是怎麽想的,隻是聽人說,那意思是死刑犯愧對自己腳下的那塊黃土地,跪著就是表示對不起,讓你心服口服,不服也得服,強製執行。當時,所裏有幾個警察去了現場,迴來後他們對洪軍之死莫衷一是。有的說,安寧的家人一再給司法部門施加壓力,說安寧的屍體等著和洪軍一塊入土為安;也有人說,高院說中法判得太重了;還有人說,安寧的相好在背後發揮了作用。聽後,我心想,人生真他媽是一場遊戲一場夢,荒唐至極。
我點了點頭,又看看那個年輕人,好像在哪見過。這時,主管我們號子的管教下令:“花人,讓他睡在你旁邊,有什麽困難多幫著點,解決不了就給我打報告。”
“是,管教!”我果斷迴答。看守所對犯罪嫌疑人的要求是,警察問話隻能迴答是與不是。
由於是名人,公安廳、市公安局的領導都來了。因此,到了所裏聲勢更大,往押號裏送時所裏值班的幹部和警察能來的基本上都來了。把新號子安排好,警察們就很自覺地按照官職的大小排成一條帶子向外走去。
我們的管教非常精明,等那些幹部走出去之後,又返迴來,打開鐵門上的小窗口,遞進兩盒萬寶路香煙和一個打火機,對新號子說道:“洪軍,抽完了就跟我要,有什麽事咱們迴頭再說。”
“好好,謝謝,管教。”新號子客氣地迴答。
我沒有想到,這個二十七歲的年輕人就是自治區文藝界有名的一級演員。也許是太年輕,我對他的麵孔有些熟悉,但對他的名字卻一無所知。
管教走後,洪軍當即把煙打開遞給我一隻,自己拿上一隻,打著了打火機。點完香煙,他又把煙和打火機一並交給我說:“號長,你給大家發著抽吧。”
在小號的人犯中,號長是至高無上的權威,進來的新號子不論帶來什麽好東西,隻要送進了號子,一律交給號長,然後由號長決定如何享用。即便是有關係的人也不能例外,因為他們心裏也清楚,自己和裏麵的未決犯犯屬於同樣的身份,大家同病相憐,可以提供警察無法提供的有效幫助,比如:怎樣對付警察的審訊,如何寫陳述、自辯狀,請哪個律師等等。
洪軍的名人身份使他每天可以得到兩包香煙,每兩天可以吃上一隻清燉雞。當然,這些還是羊毛出到羊身上,一切由自己付帳。實事求是地說,這在看守所已經相當不錯了。我們一個號子基本保持二十多個人以上,家裏托關係的也不少,送東西進來自然是層層扒皮,到了自己手裏往往少得可憐。洪軍和我很快就混熟了,從他的做事和言談中我明顯地感覺到,他雖然是個文藝界名人,但對人情世故卻知之甚少,而且處理問題也非常幼稚。
洪軍二十七歲,父親是一般的機關幹部,母親是小學校長,下麵還有一個弟弟。從這點看,個人並沒有什麽特殊的家庭背景。他說,父母對他很好,自己七歲就開始學彈鋼琴,後來又考上了師範大學音樂係,上大學期間每次放假都賣血自費到西安、北京等地,向名家請教美聲唱法方麵的專業知識。我知道,美聲唱法往往是一個老師一次隻教一兩個學生。從這點看,洪軍成為名人並非偶然。後來畢業後,他又改唱流行歌曲,並多次在全國歌曲大獎賽上獲獎。出事前,洪軍不但經常在全國和自治區文藝晚會上出頭露麵,而且給六部電視連續劇唱過主題歌,可以說是名譽金錢雙豐收。
國人自古以來在婚姻上就講究門當戶對,官找官,吏找吏,跑馬的娶了唱戲的,農民嫁給鋤地的,就是這一社會規律的真實寫照。洪軍的婚姻也是這樣,他找的是一個沒有上過大學的姑娘。那姑娘高中畢業後高考落榜,當了三年女兵,而後轉業到電視台。如果維持這樣的現狀,也許會相安無事,可是女方很快通過自己的努力一舉成名,成了天方夜譚節目的主持人,而且在全國小有名氣。
人怕出名豬怕壯,這話有多種解釋,一是講人出名之後,好事和壞事都會紛至遝來,讓你無所適從,漸漸心力交瘁,最終落個悲劇的下場;另一種說法是,人一旦出了名,就會忘乎所以,覬覦更多的目標和利益,並因此招來種種不幸甚至災難。洪軍的家庭悲劇就緣此而起,不知是男人追女人,還是女人追男人,也或兩者兼而有之,妻子安寧有了外遇。結了婚的人有外遇,按理講也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情,大不了離婚。但是,洪軍卻是一個心胸狹窄的男人,我這樣說,並沒有褒貶之意,而是就事論事,想把事情說得清楚一些。
有人說,安寧愛上了一個高幹的兒子,也有人說是一個很有前途的中層幹部,想一次在家庭和事業上來個權力、名譽、金錢三星高照;也有人說,安寧和好幾個手握大權的男人關係密切,想離婚後以單身美女的身份沽名釣譽,好使自己在眾人推波助瀾的情況下走向更高的巔峰。總之,安寧提出了離婚。
當時,洪軍和安寧雖結婚幾年,但為了事業一直沒有要孩子。安寧提出離婚後,洪軍說什麽也不同意。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洪軍能夠做通妻子的思想工作,當然可以躲過這一難。然而,安寧去意一定,堅持離婚。到這一步,如果雙方都理智一些,好聚好散,誰也沒有損失。無奈,思想封建、心胸狹窄的洪軍,在一天晚上突然做出了同歸於盡的悲劇選擇,他殺害了自己的妻子。
盡管相互熟悉之後,洪軍告訴我他殺了安寧,但原因和過程卻講的含含糊糊。剛開始,他一心想死,讓大家感到是一個實實在在的傻x,就像魯迅筆下的阿q,讓人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後來在大家的開導和善意的怒罵下,洪軍漸漸醒悟,認為自己好糊塗,又對生活充滿了信心。但是,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的道理他也是清楚地,於是不久又變得天天唉聲歎氣。他總是哀歎:“我怎麽會做出這樣的傻事,唉,我死定了。”
每逢遇到這種情況,我就安慰他:“沒事的,既是黨員,又有名氣,對國家還有特殊貢獻,放心吧,你想死法院也不會讓你去死。”
其實,我自己心裏很明白,隻要殺人的罪名成立,他必死無疑。由於我和他是老鄉,私下裏我多次給他獻計,讓他給父母和朋友捎信,想方設法花錢托關係保命,或者檢舉外麵的犯罪案件走立功保命的路子,而且從當時的情況看,成功的可能性極大。不料,洪軍雖然是個文藝界名人,但生活中卻顯得笨頭笨腦,現學現用教都教不會。
檢察院的起訴書下達後,洪軍一看就傻了眼,根據起訴書上的內容,他故意殺人且手段殘忍,又沒有自首情節和立功表現,隻有死路一條。為了抓住一審的機會,他一再請我幫他分析一下案情,一起寫自辯狀和陳述。
我看他是個人才,又可憐,就說:“做這些可以,你最好把細節講清楚,不然我們找不到有效的辦法。你也不要擔心,我不會告訴任何人,到了這份上,一切為了保命。”
洪軍迴答:“好吧,你看需要哪些,我就講哪些。”
我問:“你再講一下那天晚上殺人的事,不要添油加醋。”
他看了看我,說:“那天晚上,我參加完‘海南之聲’流行歌曲大獎賽,坐飛機返迴烏魯木齊。上飛機前,我給安寧打了電話,告訴她,因為我剛動了闌尾炎手術隻得了個第二名,但是給她買了很多禮物。安寧聽後說,謝謝你,我今晚到機場接你。可是,等我下了飛機一出來,根本就沒有安寧的影子,她沒有來。當時,我以為她病了,心裏急得夠嗆,一再讓司機加速往迴趕。”
說到這,洪軍猛猛地抽了幾口煙,接著講到:“淩晨五十分,我心急火燎地打開家門一看,安寧好好的,坐在沙發上也不過來給我開門。我問她是不是病了,她說沒有。我給她拿出買的禮物,她也愛搭不理。我當時心裏很難受,已經幾天沒見她了,簡單洗漱了一下,就叫她一起睡覺。她明知我非常想和她做愛,卻要和我分居。她說,你睡裏麵吧,我睡外麵,我想和你離婚。我說,安寧,我這麽愛你,你為什麽要和我離婚。她說,不想再和你一塊生活,這就是理由。說心裏話,我早就知道她有了外遇,心想拖一段時間可能她就死心了,沒想到她竟這樣堅決。我說,今天晚上我們先好好睡個覺,明天再好好解決行不行?她說,行,那你在裏麵睡吧。這時,我名正言順地向她提出做愛的要求,可作為妻子她堅決拒絕……我氣得發瘋,就去拉她,可她竟無情地又撕又咬,讓我不要糾纏她。我的自尊心受到嚴重傷害,也沒心思睡覺了,從來不抽煙的我一連抽了一盒煙。”
講這些話的時候,洪軍有點想哭的樣子,我遞給他一根煙,他邊抽邊思考,接著開始講後麵的事情:
那時,我非常痛苦,一邊抽煙一邊掉淚,我說,安寧,我有什麽做得不好不對的地方,你可以隨時提出來,我可以改,隻求你不要跟我離婚好不好。
安寧說,你這個人怎麽像女人一樣粘粘糊糊,我已經說過了離婚,還有什麽可說的。
她這樣一說,我再也沒有吭聲,隻好一會兒抽煙一迴走動。我走了很久很久,想聽一句安寧的關心話,可她裝作睡覺的樣子,竟熟視無睹,好像我是一個讓整個世界都討厭的人。就在那幾個小時裏,我心灰意冷,產生了同歸於盡的念頭。
半夜的時候,我先把安寧掐昏過去,接著又拿來菜刀割斷了她手腕上的血管。做完這些,我立即寫了一份遺書,把事情的前前後後講了一遍。之後,我又打開液化氣,割斷自己手腕上的動脈血管。大約過了十分鍾,我突然想起什麽,用毛巾纏住自己的傷口,拿出一張紙,寫上“開門進來,請千萬不要開燈!”,貼在門外,然後又迴到床上,躺在安寧旁邊,撕掉了毛巾。血流得很快,又有液化氣,我很快就失去了知覺。
講完這些的時候,洪軍已是淚流滿麵。我急忙安慰他:“別難過,咱們先把眼前的困難對付過去,隻要保住命,一切都會慢慢好起來的。”
後麵的事情,洪軍不知道了,但是起訴書上卻講得很清楚。天快亮的時候,鄰居被嗆人的液化氣味驚動,尋味找到洪軍家的門前,敲門、喊人均沒有任何動靜,一看門上的紙,立即報了案。洪軍被送到醫院的時候,由於流血過多,心髒已經停止了跳動。醫務人員借助外力將血漿輸進他體內,又使用心髒起搏器終於把他從死亡線上拉迴來。
了解完案情,我沉思了片刻說:“這樣吧,我們就采用軍隊實彈演習的方式,進行攻防演練。”
洪軍迴答:“這樣再好不過了。”
我問:“你是不是想殺死安寧?”
洪軍迴答:“是。”
我問:“你是使用什麽手段殺安寧的?”洪軍迴答:“手掐和割斷手腕上的動脈血管。”
我說:“現在,我代表審判長宣布,被告洪軍故意殺人罪成立,既有殺人故意,又造成了致人死亡的嚴重後果,且手段殘忍。你對這個結論還有什麽可說、可辨的?”
洪軍迴答:“故意殺人和造成人死亡,我沒有異議。但是,說我手段殘忍我不承認。”
我說:“被告,你先掐死被害人,又有菜刀割斷雙手腕部的動脈血管,最後還放開了液化氣,難道這還不夠殘忍嗎?”
聽我這樣一說,洪軍立即無言以對。他抓了抓腦瓜皮,問我:“那我怎麽迴答好?”
我無奈地搖頭迴答:“你說什麽都沒用,事實放在那兒,誰也改變不了。”
“那麽說,我死定了?”洪軍驚恐地問道。
“要是按上麵的事實判,肯定是死刑。要想改變這個結果,除非另有其他法定可減輕的情節或重大立功表現。這也正是我們想解決的問題。”我冷酷地迴答。
“那麽哪些條件可以改判死緩?”洪軍急切地追問。
“對你來講有三條路可行:一是檢舉他人重大犯罪線索,經調查屬實,就可減輕處罰,二審改判死緩,或一審直接判處死緩。你一審已經不可能了,就是現在檢舉,等調查完並反饋迴結果,一審早就結束了;二是如果號子裏有人逃跑,你檢舉並製止了,經查證屬實,也可改變原判結果;三是有自首情節,也可從輕處罰。但是,自首有三個法定條件,主動歸案、如實交待和認罪服法,三者缺一不可。”我以百分之百的理智迴答。
我倆本來就是私下談的,這時洪軍看了看周圍的情況小聲問我:“那我怎麽辦?”
“我前麵早就給你暗示,讓你通過所長給家裏或朋友打電話,讓他們找公安局的熟人或朋友,說你有案子要檢舉,光明正大地來提審你。那時,他們給你講個現在剛破獲的案子,做個筆錄,讓你摁個手指印就行了。他們迴去後,過一段時間出個證明就能救下你的命。”我迴答。
“就這一個辦法?”洪軍好像感覺自己的路太窄了。
“目前,最保險最穩妥的辦法就是這一條。其他的,可以試一試,但是太難了。比如說,哪個人故意逃跑,讓你報告,人家救你的命,你給人家經濟補償。但是,這個條件要自己創造。”我絞盡腦汁地幫他想盡了一切可行的辦法。
洪軍本來完全可以在一審前做到這一點,可是他優柔寡斷,坐失良機。從案發到一審開庭,近半年的時間,他一直生活在幻想之中,以為別人會產生憐憫之情,看在他小有名氣的份上主動給他留一條命。然而,他想錯了,他那點名氣又算得了什麽呢。一審很快就結束了,那律師也隻是聾子的擺設,沒有起到任何實際作用,洪軍就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審是非常重要的機會,一審結束就意味著終審結果確定了百分之八十。要想改判,簡直難上加難,因為一審的警察、檢察官、法官都會從自身利益的角度出發,竭盡全力維護自己的判決結果,哪怕自己的判決本身是錯誤的。我持這種觀點可能很多人會感到驚訝,但是事實自會證明一切,以現在的法律和計算手段,隻要將同一個時間段法院判決的同類案件進行一個簡單的數學統計,結果就會不言而喻,就像今天對卸任官員的審計,總是有人落馬,實際上在我們的司法工作中究竟有多少貓膩也可想而知。
開庭迴來,洪軍又讓我幫著找上訴的理由,我先問他:“你認為自己要求改判的理由是什麽?”
他說:“我,我看也就是對國家有點特殊貢獻。”
我感到很可笑,先不說他那些成績是不是特殊貢獻,就是夠條件,這與要求改判又有何關係呢?雖然從感情的角度可以考慮,但既不合理又不合法。他正處在痛苦的時候,我又不能打擊他的自信心,就說:“可以算一條,再想想還有沒有其他理由。”
“我想不出來了,你再幫我找上兩條吧。”洪軍一邊給我讓煙一邊說。
我說:“還有兩條,第一條,有自首情節。你通過遺書向組織主動投案並如實交待了自己的罪行,這本身就是一種認罪服法的良好表現,應該屬於自首;第二條,你以自殺的方式向社會謝罪,且心髒已經停止了跳動,從醫學上和法律上可以說是死過一次的人,按照我國刑法‘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以及社會主義人道主義的基本原則,應當從輕處罰。”
“對對對,非常有說服力。”洪軍臉上頓時露出了微笑。
平心而論,我說的那些理由,連我自己都不敢相信,完全是為了湊數量安慰洪軍,沒想到他還真的很高興。
上訴交上去之後,洪軍的媽媽從南疆專程來看他,買了一些大瓶的飲料和餅幹。會見時間很短,而且據說這已經屬於照顧了。他迴來後,掉了幾滴眼淚,接著就陷入痛苦的思考狀態。我問他,說了沒有讓家裏盡快找人活動一下。他搖了搖頭。我又說,這麽難得的機會,那你到底和媽媽談了些什麽。他點上一根煙迴答:“我媽說,請老天爺一定保佑我改判,隻要我能活著媽媽就非常高興。媽媽這樣說,我感覺太對不她了。”
“那你怎麽迴答?”我問道。
“我什麽也沒說,給媽媽跪下了。”他差點就哭了。
實際上連洪軍自己也沒想到,這就是他和家人最後的告別。我想,媽媽那句話能溫暖洪軍一輩子,也能讓他後悔一生,僅僅因為離婚就殺死妻子,又毀了自己,還給親人留下永遠的心痛。有一次我曾經問洪軍,殺人和自殺時,是否想過自己的媽媽。他迴答:“如果能想到媽媽和自己的親人,就做不出那樣的傻事。可惜,媽媽辛辛苦苦把我養大,七歲就教我彈鋼琴,可我卻因為婚姻上一點不算挫折的小問題,忘記了媽媽恩重如山的養育之情。我太不懂事了,我心裏根本就沒有媽媽,就沒有自己的親人。”
一人僨事,全家遭難。如果每個人在作重大選擇時,都以此提醒自己,我想肯定能避免很多悲劇的發生。
等待二審結果的幾個月裏,洪軍經常為痛苦所折磨,一想起傷心的事,就不停地走動,就像關在籠子裏的動物在絕望中掙紮。有時,他也迴憶美好的過去,甚至在我的勸說下唱上幾首中外歌曲。洪軍唱歌水平的確不一般,唱歌時從他的臉上可以看到往日的自信和風采,讓人感到生活應該處處開滿鮮花。
第二年春天,二審結果下來後,所裏沒有提前告訴他,隻是讓我們全號子的人陪他下午放了一次風。放風時,洪軍一隻腳踩在陽光照著的地方,另一隻腳踏在陰涼處。大家開玩笑時,他說:“像我這種心態的人不多吧,一隻腳踩在陽間,一隻腳踩在陰間,說不準什麽時候就沒了。”說完,洪軍拔腿就進了陰涼。我當時也不知道二審結果下來了,還迷信地拉了他一把說:“哎,別到那邊去呀,到這邊來。”
洪軍笑了笑說:“沒事,我命大。你想想,心跳都沒了還能活過來,這點小事算不了什麽。”但是,不知是命中注定,還是事出偶然,當時他還是沒有從陰涼處來到陽光下。
可以說,出事後洪軍比以前開朗多了。在看守所,犯罪嫌疑人們每天都要坐班,隻是與坐辦公室的工作人員不同,坐班時大家按規定姿勢兩腳放在身前,腿彎曲,兩腳掌全著地,兩手放在膝蓋上,挺胸收腹,要麽背看守所規則,要麽反省自己的罪行。坐班一天四次,早晨半小時,上午兩個小時,下午兩個小時,晚飯後兩個小時。不知是這種坐班起了作用,還是在大家的悲劇中學到了很多,洪軍的思想比以前解放了許多,對生活中不少問題已經看得透、想得通、放得下。但是,這些寶貴的人生經驗,對他來講已經沒有任何價值了。
放風結束時,所長以開玩笑的口氣說:“洪軍,很長時間沒喝酒了吧,咱們晚上喝點?”
“喝點就喝點。”此前洪軍在所了喝過兩次酒,因此沒有多想就高興地答應了。
“還有你,花人。”所長為了轉移注意力,又向我說道。
“好,謝謝所長。”那一刻,我立即明白洪軍的二審結果下來了。按我國的司法慣例二審結果有兩種,一種是維持原判,司法文書的名稱是《裁定》;另一種是改判,司法文書的名稱叫《判決書》。我想,洪軍的結果肯定是《裁定》。
晚飯後不久,那場行刑前的告別酒宴就開始了。由於是名人,那桌酒菜想當豐盛,不過我不想吃什麽東西,隻想用酒麻醉自己的神經。酒桌上有所領導和幾個值班警察,大家一再提議讓洪軍唱幾首歌。洪軍很高興,就讓我用所裏的一把二胡給他伴奏。他唱了西部歌王王洛賓的代表作、電影《冰山上的來客》的主題歌,還有不少流行歌曲以及俄羅斯、日本的民歌。這些歌在外麵時我唱過很多遍,但是這天晚上當洪軍重新唱起的時候,我感覺味道迥然不同。
最讓我難忘的是,我用二胡伴奏洪軍唱的拿手日本民歌《北國之春》,二胡的悲傷基調和歌詞的內容珠聯璧合,簡直令人肝腸寸斷。當時,所裏專門錄了音,我不敢想象,有一天洪軍的爸爸媽媽弟弟聽到後會是怎樣的心情。歌詞和洪軍家的情況非常吻合,春天,媽媽、爸爸,還有弟弟:
婷婷白花,幽幽碧空,微微南來風,木蘭花開山崗上,北國之春天,啊——,北國之春已來臨。城裏不知季節已變換,不知季節已變換,媽媽又在寄來包裹,送來寒衣禦嚴冬。故鄉啊故鄉,我的故鄉,何時能迴你懷中。
殘雪消融,溪流淙淙,木橋獨自橫,嫩芽初上落葉鬆,北國之春天,啊——,北國之春已來臨。家兄酷似老父親,一對沉默寡言人,閑來可曾沽壺酒,偶爾相對飲幾盅。故鄉啊故鄉,我的故鄉,何時能迴你懷中。
當時,從洪軍唱歌的感情裏我感到,他好像意識到自己的死期已經來臨。誰知,我們從辦公樓上迴押號時,他居然又從所長那兒借了一本書,說是在號子裏看一看。
第二天早晨,我們還沒有起床,管教就開門說:“洪軍,走,二審開庭。”
這天上午,經公開宣判洪軍就被拉到東山公墓執行死刑。臨行前,執行手讓他跪下,他跪了一條腿。讓死刑犯跪著執行死刑,我不知道當時製定這條規定時人是怎麽想的,隻是聽人說,那意思是死刑犯愧對自己腳下的那塊黃土地,跪著就是表示對不起,讓你心服口服,不服也得服,強製執行。當時,所裏有幾個警察去了現場,迴來後他們對洪軍之死莫衷一是。有的說,安寧的家人一再給司法部門施加壓力,說安寧的屍體等著和洪軍一塊入土為安;也有人說,高院說中法判得太重了;還有人說,安寧的相好在背後發揮了作用。聽後,我心想,人生真他媽是一場遊戲一場夢,荒唐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