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大的藝術學院、生化院、法學院以及醫學院並稱為c大的文房四寶。
而藝術學院的表演班是全國唯一一個不需要藝考就可以進的表演係,但是表演係的錄取分數線極高,可以稱為是除了醫學院最難考的專業,而且報考c大表演係的容貌要求極高,一般人也是進不了的,當初黎歌也是僥幸靠著高分數和出挑的容貌被錄取的。
所以c大每年表演班隻有一個班,宿舍也都是兩人居,當初黎歌班上25個女生,都是兩兩相住,而黎歌就是很不幸的被多出來的那個,而宋塵音報考的行政管理專業,女生太多,她也是很不幸被擠出來跟不同專業一個宿舍的倒黴蛋。
兩個倒黴蛋相遇,自然有些惺惺相惜的意味,關係也比同班同學要親厚一點。
兩個人打打鬧鬧這一晃就是四年,黎歌和宋塵音也成為被宿管阿姨催趕搬宿舍的老學姐。
還好兩個人都是本地人,搬宿舍的時候都比較方便。
這天黎歌和宋塵音正在萬達廣場買箱子裝書,黎歌接到了家裏司機的電話,說是母親沈安懷發生了車禍,正在醫院,黎歌也顧不得買什麽東西了,跟宋塵音打了聲招唿就往醫院去。
匆匆忙忙趕到醫院,黎歌隨手丟了張一百的給司機後,下車就往醫院大廳跑去,正好看到母親被司機攙扶著從裏麵走出來,胳膊上還打著石膏。
“媽,你沒事吧?怎麽出車禍了呢?”黎歌連忙走了過去,從司機手裏接過母親的手。
“我沒事,你別聽小方說的那麽嚴重,就是路上遇到了追尾,我一時沒坐穩,胳膊撞了一下,有些骨折。”沈安懷怕女兒擔心,開口安慰到。
“就這還沒事,您身體才剛好,爸不是讓您盡量少出來嗎?”沈安懷半年前剛接受胃切除手術,身體本就沒好徹底現在又出了這檔子事,黎歌擔心她身體吃不消,一時間語氣也有些衝。
“今天是來醫院複查日子,你爸有事出差去了,你又在忙畢業的事,我不是不想麻煩你們嘛。”
聽著母親明顯遷就自己的語氣,黎歌的眼眶都有些發酸,最近自己一直忙著畢業答辯的事情確實忽略了母親,“媽,都是我不好,最近一直忙著畢業的事也不怎麽迴家。”
“你這傻孩子,這哪能怪你呢,好了不說了迴家吧。”
“恩,好。”黎歌扶著母親在路邊站著等著司機取車出來。
“安懷?”一旁站著的婦人,試探的出了聲。
聽到有人喊母親的名字,黎歌扶著母親偏過頭。
“安懷,真的是你啊。”隻見那婦人見著她們迴了頭,激動的走了過來,“我是周尋啊,你不認識我了麽?”
隻見沈安懷恍然大悟的點了點頭,有些激動的說道,“周尋?你怎麽也在這邊啊?”
“前些天我來醫院做了個檢查,今天來拿報告的,你這是怎麽了?”
“出了點意外,沒事。”
“這位是?”周尋看向站在一旁的黎歌,疑惑問道。
“這是我女兒黎歌,”沈安懷隨即又對黎歌解釋道,“這位是媽媽的大學同學,快叫人。”
“伯母好。”
周尋笑著握住黎歌的手,“長得真標致,簡直跟你母親年輕時候一個模樣刻出來的。”
黎歌有些不好意思的咬咬下唇,“伯母,您也很好看啊。”
周尋搖搖頭輕笑著,“這時間過的真快。”
“是啊,時間過的真快,對了你在這邊有事麽?要不中午一起吃個飯吧。”沈安懷見也快到飯點了,想著一起吃個飯敘一敘。
“行啊,那我給我兒子打個電話,讓他不要過來了。”周尋摸出手機站到一邊去打電話。
“媽,別催了,我已經看到你了,先掛了。”電話剛一接通,周尋還沒開口說話,自己兒子就已經劈裏啪啦的說了起來,也沒聽她說什麽就把電話掛了。
電話剛一掛斷,周尋就看到不遠處緩緩駛來的車子,不一會兒,就看到從車上下來一個人,周尋笑著朝他招招手,盛逢輕歎了口氣,認命的走了過去。
“我跟你說,我今天見到我二十多年都沒有見到的老同學了,我們等會要一起吃飯,你陪我一起。”周尋挽著盛逢的胳膊朝黎歌她們走去。
盛逢剛想開口拒絕,周尋搶在他前麵開口,“你別想拒絕,我剛給你打電話就準備告訴你不要來接我的,是你自己自作聰明非要來的。”
盛逢,“???”what?
“安懷,這是我兒子盛逢。”周尋又笑著說道,“阿逢,這位是你沈伯母,這是她女兒,黎歌.”
“伯母,您好,我是盛逢。”轉而又朝站在一旁的黎歌伸出手,“你好,盛逢。”
這是西藏一別後,黎歌第一次見到盛逢,依舊是那般清朗俊秀,隻不過是多了些男子漢的英氣,剃短的頭發顯得整個人更加有精神,要說四年前的盛逢是翩翩如玉的公子,那如今的盛逢就是權傾天下的君王。
不過,顯然他好像已經忘了她是誰了。
“你好,我是黎歌。”不管他還記不記得四年前的相遇,她也不是當年那個稚嫩羞澀的小姑娘了。
之後,他們四個又在一起吃了午餐,中途的時候黎歌接到導師的電話要先離開。
“讓阿逢送你吧,這大中午也不好打車。”
黎歌下意識的看了一眼坐在一旁的盛逢,而後又迅速收迴視線笑著拒絕了,“謝謝伯母,就不麻煩了。”
“沒事的,阿逢去送一下黎歌。”
“伯母真的不用了。”黎歌擺擺手,拿起放在一旁的包就準備走。
“我送你。”一直沒說話的盛逢拿起放在桌子上的車鑰匙,率先起身走了出去。
“那伯母,媽我就先走了。”
“恩,路上慢點。”
出了門,盛逢就等在門口,黎歌站到他麵前,“走吧。”盛逢沒有應,盯著她看了半天,才點點頭雙手插在兜裏自顧自的往前走。
黎歌撇撇嘴小跑著追了上去。
一路無言。
直到黎歌到學校的時候,兩個人才有了“謝謝”“不客氣”中國式的交流。
“拉瑪。”
黎歌正在解安全帶,隻聽到他的聲音,不知道他在說什麽,有些疑惑的抬頭,“恩?”
盛逢降下一邊的車窗,手肘搭在上麵撐著腦袋,清清楚楚的又喊了句,“拉瑪。”
“你......認出我了?”黎歌一時間覺得有些不好意思。
“一開始沒認出來,剛才仔細看了一遍,差不多認出來了。”盛逢砸了砸嘴,“阿拉瑪家的小孫女怎麽就變成沈伯母的女兒了?”
拉瑪是當初盛逢問她名字的時候,她隨口胡謅的一個名字,誰知道他們會以為這種方式重逢,自己還被人認出來了。
“時間過了這麽久,你怎麽還記得我長什麽樣子?”
“我每年都去一趟西藏住在阿拉瑪家,那裏有你的照片。”
“哦。”
“你不是說有急事麽?”
聽他這麽一說黎歌才想起來導師還在辦公室等她,匆匆忙忙的解開安全帶,就準備下車,一個不留神一頭撞在門框上,“哎呀呀。”黎歌捂著前額,頭也不迴的就往學校裏麵跑去。
丟死人了......
盛逢看著她落荒而逃的背影,莫名的覺得好笑,搖搖頭驅車離開。
***
得知兩人是舊識後黎歌出入盛家的次數越發的頻繁,而她和盛逢的關係也熟到偶爾可以互相調侃一下,這些在兩家父母看來都是樂見其成的事情,畢竟兩個人都是單身,且都是適婚年紀。
後來,兩家父母提出結為親家,盛逢也沒有提出什麽反對的意見,黎歌隻當他是答應的,可誰知道,就在結婚前一個星期兩個人就鬧翻了。
這天,剛出完差的盛逢去黎歌學校接她去試婚紗。
打從兩家父母提出結婚的時候,黎歌就再也沒見過盛逢,也沒有聽到盛逢說什麽拒絕的話,兩個人之前的關係僅僅止步於朋友,如今身份的突然轉換,黎歌一時間還有些不好意思。
到了婚紗店的時候,盛逢沒提出下車,黎歌也就陪著他坐在車裏。
片刻後,黎歌聽到盛逢略有些疲憊的聲音。
“黎歌,你真的想好了嗎?”
“什麽?”
“坦白跟你說,我不愛你。”
黎歌有些錯愕的盯著他的側臉,一如四年前那般疏朗俊秀,可說出來的話卻又是那般傷人。
盛逢見她沒說話,有些疲倦的靠在椅背上,語氣帶著些許的頹敗,“我之前談了個女朋友,我忘不了她。這段時間我想了很多,總覺得答應這段婚姻是對你的不公平,我不想成為那個傷害你的人。”
這一切對於黎歌來說莫不是晴天霹靂,她抖著嗓音問道,“你之前的那個女朋友是唐安年嗎?”
莫名的,盡管時隔四年可黎歌腦海裏的第一反應就是那個她隻聽過一次的名字。
“你怎麽知道安年?”
安年,安年,黎歌聽著他語氣中的柔情隻覺得心如刀割,都說女人的第六感通常都是用在自己的情敵身上,百猜百準,真是一點也不假,她帶著淚笑著說道,“盛逢你真是失敗啊,為著一個不要你的女人,淪落到這個地步。”
她就是要刺激他,他讓她不痛快,她就讓他更不痛快。
“嗬,就算淪落至此我又能怎麽辦?”
盛逢訝異於自己平靜,四年了,身邊人顧忌著都不敢在他麵前提起這個名字,而他也快忘了那個女人的麵容,可真當再被提起的時候,他知道的那些遺忘都隻不過是自欺欺人。
“我希望你能好好考慮,畢竟這對於你來說是一輩子的事情,我不想害了你。”
黎歌垂眸,“不用了,我答應嫁給你也不是因為愛你啊,我媽媽的身體不好,她一直都挺擔心我的終身大事,我想我嫁給你比嫁給別人,她會更放心。”
那個時候的黎歌多愚蠢啊,總覺得他不愛她是因為沒有在一起好好相處過,那結了婚總可以日久生情啊,可誰知到頭來都隻不過是她自己的一廂情願。
不愛就是不愛,再怎麽相處都不會有感情。
而藝術學院的表演班是全國唯一一個不需要藝考就可以進的表演係,但是表演係的錄取分數線極高,可以稱為是除了醫學院最難考的專業,而且報考c大表演係的容貌要求極高,一般人也是進不了的,當初黎歌也是僥幸靠著高分數和出挑的容貌被錄取的。
所以c大每年表演班隻有一個班,宿舍也都是兩人居,當初黎歌班上25個女生,都是兩兩相住,而黎歌就是很不幸的被多出來的那個,而宋塵音報考的行政管理專業,女生太多,她也是很不幸被擠出來跟不同專業一個宿舍的倒黴蛋。
兩個倒黴蛋相遇,自然有些惺惺相惜的意味,關係也比同班同學要親厚一點。
兩個人打打鬧鬧這一晃就是四年,黎歌和宋塵音也成為被宿管阿姨催趕搬宿舍的老學姐。
還好兩個人都是本地人,搬宿舍的時候都比較方便。
這天黎歌和宋塵音正在萬達廣場買箱子裝書,黎歌接到了家裏司機的電話,說是母親沈安懷發生了車禍,正在醫院,黎歌也顧不得買什麽東西了,跟宋塵音打了聲招唿就往醫院去。
匆匆忙忙趕到醫院,黎歌隨手丟了張一百的給司機後,下車就往醫院大廳跑去,正好看到母親被司機攙扶著從裏麵走出來,胳膊上還打著石膏。
“媽,你沒事吧?怎麽出車禍了呢?”黎歌連忙走了過去,從司機手裏接過母親的手。
“我沒事,你別聽小方說的那麽嚴重,就是路上遇到了追尾,我一時沒坐穩,胳膊撞了一下,有些骨折。”沈安懷怕女兒擔心,開口安慰到。
“就這還沒事,您身體才剛好,爸不是讓您盡量少出來嗎?”沈安懷半年前剛接受胃切除手術,身體本就沒好徹底現在又出了這檔子事,黎歌擔心她身體吃不消,一時間語氣也有些衝。
“今天是來醫院複查日子,你爸有事出差去了,你又在忙畢業的事,我不是不想麻煩你們嘛。”
聽著母親明顯遷就自己的語氣,黎歌的眼眶都有些發酸,最近自己一直忙著畢業答辯的事情確實忽略了母親,“媽,都是我不好,最近一直忙著畢業的事也不怎麽迴家。”
“你這傻孩子,這哪能怪你呢,好了不說了迴家吧。”
“恩,好。”黎歌扶著母親在路邊站著等著司機取車出來。
“安懷?”一旁站著的婦人,試探的出了聲。
聽到有人喊母親的名字,黎歌扶著母親偏過頭。
“安懷,真的是你啊。”隻見那婦人見著她們迴了頭,激動的走了過來,“我是周尋啊,你不認識我了麽?”
隻見沈安懷恍然大悟的點了點頭,有些激動的說道,“周尋?你怎麽也在這邊啊?”
“前些天我來醫院做了個檢查,今天來拿報告的,你這是怎麽了?”
“出了點意外,沒事。”
“這位是?”周尋看向站在一旁的黎歌,疑惑問道。
“這是我女兒黎歌,”沈安懷隨即又對黎歌解釋道,“這位是媽媽的大學同學,快叫人。”
“伯母好。”
周尋笑著握住黎歌的手,“長得真標致,簡直跟你母親年輕時候一個模樣刻出來的。”
黎歌有些不好意思的咬咬下唇,“伯母,您也很好看啊。”
周尋搖搖頭輕笑著,“這時間過的真快。”
“是啊,時間過的真快,對了你在這邊有事麽?要不中午一起吃個飯吧。”沈安懷見也快到飯點了,想著一起吃個飯敘一敘。
“行啊,那我給我兒子打個電話,讓他不要過來了。”周尋摸出手機站到一邊去打電話。
“媽,別催了,我已經看到你了,先掛了。”電話剛一接通,周尋還沒開口說話,自己兒子就已經劈裏啪啦的說了起來,也沒聽她說什麽就把電話掛了。
電話剛一掛斷,周尋就看到不遠處緩緩駛來的車子,不一會兒,就看到從車上下來一個人,周尋笑著朝他招招手,盛逢輕歎了口氣,認命的走了過去。
“我跟你說,我今天見到我二十多年都沒有見到的老同學了,我們等會要一起吃飯,你陪我一起。”周尋挽著盛逢的胳膊朝黎歌她們走去。
盛逢剛想開口拒絕,周尋搶在他前麵開口,“你別想拒絕,我剛給你打電話就準備告訴你不要來接我的,是你自己自作聰明非要來的。”
盛逢,“???”what?
“安懷,這是我兒子盛逢。”周尋又笑著說道,“阿逢,這位是你沈伯母,這是她女兒,黎歌.”
“伯母,您好,我是盛逢。”轉而又朝站在一旁的黎歌伸出手,“你好,盛逢。”
這是西藏一別後,黎歌第一次見到盛逢,依舊是那般清朗俊秀,隻不過是多了些男子漢的英氣,剃短的頭發顯得整個人更加有精神,要說四年前的盛逢是翩翩如玉的公子,那如今的盛逢就是權傾天下的君王。
不過,顯然他好像已經忘了她是誰了。
“你好,我是黎歌。”不管他還記不記得四年前的相遇,她也不是當年那個稚嫩羞澀的小姑娘了。
之後,他們四個又在一起吃了午餐,中途的時候黎歌接到導師的電話要先離開。
“讓阿逢送你吧,這大中午也不好打車。”
黎歌下意識的看了一眼坐在一旁的盛逢,而後又迅速收迴視線笑著拒絕了,“謝謝伯母,就不麻煩了。”
“沒事的,阿逢去送一下黎歌。”
“伯母真的不用了。”黎歌擺擺手,拿起放在一旁的包就準備走。
“我送你。”一直沒說話的盛逢拿起放在桌子上的車鑰匙,率先起身走了出去。
“那伯母,媽我就先走了。”
“恩,路上慢點。”
出了門,盛逢就等在門口,黎歌站到他麵前,“走吧。”盛逢沒有應,盯著她看了半天,才點點頭雙手插在兜裏自顧自的往前走。
黎歌撇撇嘴小跑著追了上去。
一路無言。
直到黎歌到學校的時候,兩個人才有了“謝謝”“不客氣”中國式的交流。
“拉瑪。”
黎歌正在解安全帶,隻聽到他的聲音,不知道他在說什麽,有些疑惑的抬頭,“恩?”
盛逢降下一邊的車窗,手肘搭在上麵撐著腦袋,清清楚楚的又喊了句,“拉瑪。”
“你......認出我了?”黎歌一時間覺得有些不好意思。
“一開始沒認出來,剛才仔細看了一遍,差不多認出來了。”盛逢砸了砸嘴,“阿拉瑪家的小孫女怎麽就變成沈伯母的女兒了?”
拉瑪是當初盛逢問她名字的時候,她隨口胡謅的一個名字,誰知道他們會以為這種方式重逢,自己還被人認出來了。
“時間過了這麽久,你怎麽還記得我長什麽樣子?”
“我每年都去一趟西藏住在阿拉瑪家,那裏有你的照片。”
“哦。”
“你不是說有急事麽?”
聽他這麽一說黎歌才想起來導師還在辦公室等她,匆匆忙忙的解開安全帶,就準備下車,一個不留神一頭撞在門框上,“哎呀呀。”黎歌捂著前額,頭也不迴的就往學校裏麵跑去。
丟死人了......
盛逢看著她落荒而逃的背影,莫名的覺得好笑,搖搖頭驅車離開。
***
得知兩人是舊識後黎歌出入盛家的次數越發的頻繁,而她和盛逢的關係也熟到偶爾可以互相調侃一下,這些在兩家父母看來都是樂見其成的事情,畢竟兩個人都是單身,且都是適婚年紀。
後來,兩家父母提出結為親家,盛逢也沒有提出什麽反對的意見,黎歌隻當他是答應的,可誰知道,就在結婚前一個星期兩個人就鬧翻了。
這天,剛出完差的盛逢去黎歌學校接她去試婚紗。
打從兩家父母提出結婚的時候,黎歌就再也沒見過盛逢,也沒有聽到盛逢說什麽拒絕的話,兩個人之前的關係僅僅止步於朋友,如今身份的突然轉換,黎歌一時間還有些不好意思。
到了婚紗店的時候,盛逢沒提出下車,黎歌也就陪著他坐在車裏。
片刻後,黎歌聽到盛逢略有些疲憊的聲音。
“黎歌,你真的想好了嗎?”
“什麽?”
“坦白跟你說,我不愛你。”
黎歌有些錯愕的盯著他的側臉,一如四年前那般疏朗俊秀,可說出來的話卻又是那般傷人。
盛逢見她沒說話,有些疲倦的靠在椅背上,語氣帶著些許的頹敗,“我之前談了個女朋友,我忘不了她。這段時間我想了很多,總覺得答應這段婚姻是對你的不公平,我不想成為那個傷害你的人。”
這一切對於黎歌來說莫不是晴天霹靂,她抖著嗓音問道,“你之前的那個女朋友是唐安年嗎?”
莫名的,盡管時隔四年可黎歌腦海裏的第一反應就是那個她隻聽過一次的名字。
“你怎麽知道安年?”
安年,安年,黎歌聽著他語氣中的柔情隻覺得心如刀割,都說女人的第六感通常都是用在自己的情敵身上,百猜百準,真是一點也不假,她帶著淚笑著說道,“盛逢你真是失敗啊,為著一個不要你的女人,淪落到這個地步。”
她就是要刺激他,他讓她不痛快,她就讓他更不痛快。
“嗬,就算淪落至此我又能怎麽辦?”
盛逢訝異於自己平靜,四年了,身邊人顧忌著都不敢在他麵前提起這個名字,而他也快忘了那個女人的麵容,可真當再被提起的時候,他知道的那些遺忘都隻不過是自欺欺人。
“我希望你能好好考慮,畢竟這對於你來說是一輩子的事情,我不想害了你。”
黎歌垂眸,“不用了,我答應嫁給你也不是因為愛你啊,我媽媽的身體不好,她一直都挺擔心我的終身大事,我想我嫁給你比嫁給別人,她會更放心。”
那個時候的黎歌多愚蠢啊,總覺得他不愛她是因為沒有在一起好好相處過,那結了婚總可以日久生情啊,可誰知到頭來都隻不過是她自己的一廂情願。
不愛就是不愛,再怎麽相處都不會有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