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的一個特點是改寫時間之長——何止十年間“增刪五次”?直到去世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時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樣,從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間跳出來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裝。從改寫的過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長,有時候我覺得是天才的橫剖麵。
改寫二十多年之久,為了省抄工,不見得每次大改幾處就從頭重抄一份。當然是盡量利用手頭現有的抄本。而不同時期的抄本已經傳了出去,書主跟著改,也不見得每次又都從頭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內容新舊不一,不能因某迴某處年代早晚判斷各本的早晚。這不過是常識,但是我認為是我這本書的一個要點。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難以置信,例如改寫常在迴首或迴末,因為一迴本的線裝書,一頭一尾換一頁較便。寫作態度這樣輕率?但是fèng釘稿本該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襲人麝月都實有其人,後來作者身邊隻剩下一個麝月——也可見他體恤人。
在現在這大眾傳播的時代,很難想像從前那閉塞的社會。
第二十三迴有寶玉四首即事詩,“當時有一等勢利人,見榮府十二三歲的公子作的,錄出來各處稱頌”。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而著書人貧居西郊,滿人明義說作者出示《紅樓夢》,“惜其書未傳,世鮮知者”,可見傳抄隻限戚友圈內。而且從前小說在文藝上沒有地位,不過是好玩,不像現代蘇俄傳抄地下小說與詩,作者可以得到心靈上的安慰。曹雪芹在這苦悶的環境裏就靠自己家裏的二三知己給他打氣,他似乎是個溫暖的情感豐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姍唱紅了的那支歌中所謂“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賴脂硯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認為此書是集體創作的。集體創作隻寫得出中共的劇本。
他完全孤立。即使當時與海外有接觸,也沒有書可供參考。舊俄的小說還沒寫出來。中國長篇小說這樣“起了個大早,趕了個晚集”,是剛巧發展到頂巔的時候一受挫,就給攔了迴去。cháo流趨勢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罵世小說還是繼承《紅樓夢》之前的《儒林外史》。
《紅樓夢》未完成還不要緊,壞在狗尾續貂成了附骨之疽——請原諒我這混雜的比喻。
《紅樓夢》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戶曉,與聖經在西方一樣普及,因此影響了小說的主流與閱讀趣味。一百年後的《海上花列傳》有三分神似,就兩次都見棄於讀者,包括本世紀三十年間的亞東版。一方麵讀者已經在變,但都是受外來的影響,對於舊小說已經有了成見,而舊小說也多數就是這樣。
在國外,對人說“中國古典小說跟中國畫——應當說‘詩、畫’,但是能懂中國詩的人太少——與瓷器一樣好”,這話實在說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寫小說的,更有“老王賣瓜,自賣自誇”之嫌。我在美國中西部一個大學城裏待過些時,知道《紅樓夢》的學生倒不少,都以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舊家庭裏表兄妹的戀愛悲劇。男生就隻關心寶玉這樣女性化,是否同性戀者。他們雖然程度不齊,也不是沒有鑑別力。有個女生長得不錯,個子不高,深褐色的頭髮做得很高,像個富農或者商家的濃妝少婦,告訴我說她看了《秧歌》,照例贊了兩句,然後遲疑了一下。有點困惑地說:
“怎麽這些人都跟我們一樣?”我聽了一怔。《秧歌》裏的人物的確跟美國人或任何人都沒什麽不同,不過是王龍阿蘭洗衣作老闆或是哲學家。我覺得被她一語道破了我用英文寫作的癥結,很有知己之感。
程本《紅樓夢》一出,就有許多人說是拙劣的續書,但是到本世紀胡適等才開始找證據,洗出《紅樓夢》的本來麵目。五六十年了,近來雜誌上介紹一本《紅樓夢研究集》:
“本書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據的研究方式,……”拙作《紅樓夢未完》赫然在內,看了叫聲慚愧。也可見一般都厭聞考據。裏麵大部分的文章仍舊視程本為原著,我在報紙副刊上也看到這一類的論文,可能是中文係大學生或研究生的課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態度。——也許也是因為研究一個未完的著作,教學上有困難。——有一篇罵襲人誘惑寶玉,顯然還是看了程本篡改的第六迴,原文寶玉“強襲人同領警幻所授雲雨之事”,程甲本改“強”為“與”,程乙本又改“與”為“強拉”,另加襲人“扭捏了半日”等兩句。我們自己這樣,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譯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譯本也還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冊,二十六迴,後四十迴的狐狸尾巴還沒露出來。彌羅島出土的斷臂維納斯裝了義肢,在國際藝壇上還有地位?
我本來一直想著,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聽見專研究中國小說的漢學家派屈克。韓南(hanan)
說第五十三至五十七迴是兩個不相幹的人寫的。我非常震動。
迴想起來,也立刻記起當時看書的時候有那麽一塊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實那就是驢頭不對馬嘴的地方使人迷惑。遊東京,送歌僮,送十五歲的歌女楚雲,結果都沒有戲,使人毫無印象,心裏想“怎麽迴事?這書怎麽了?”
正納悶,另一迴開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鑽出了隧道。
我看見我捧著厚厚一大冊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間裏。
“喂,是假的。”我伸手去碰碰那十來歲的人的肩膀。
這兩部書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紅樓夢》。《紅樓夢》遺稿有“五六稿”被借閱者遺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時間機器飛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來搶迴來。現在心平了些,因為多少滿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
收在這集子裏的,除了“三詳”通篇改寫過,此外一路寫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沒去改正前文,因為視作長途探險,讀者有興致的話可以從頭起同走一遭。我不過是用最基本的邏輯,但是一層套一層,有時候也會把人繞糊塗了。
我自己是頭昏為度,可以一擱一兩年之久。像迷宮,像拚圖遊戲,又像推理偵探小說。
早本各各不同的結局又有“羅生門”的情趣。偶遇拂逆,事無大小,隻要“詳”一會紅樓夢就好了。
我這人乏善足述,著重在“乏”字上,但是隻要是真喜歡什麽,確實什麽都不管——也幸而我的興趣範圍不廣。在已經“去日苦多”的時候,十年的工夫就這樣摜了下去,不能不說是豪舉。正是:
十年一覺迷考據
贏得紅樓夢魘名。
《太太萬歲》題記
《太太萬歲》是關於一個普通人的太太。上海的弄堂裏,一幢房子裏就可以有好幾個她。
她的氣息是我們最熟悉的,如同樓下人家炊煙的氣味,淡淡的,午夢一般的,微微有一點窒息;從窗子裏一陣陣地透進來,隨即有炒菜下鍋的沙沙的清而急的流水似的聲音。主婦自己大概並不動手做飯,但有時候娘姨忙不過來,她也會坐在客堂裏的圓匾麵前摘菜或剝辣椒。翠綠的燈籠椒,一切兩半,成為耳朵的式樣,然後掏出每一瓣裏麵的籽與絲絲縷縷的棉花,耐心地,仿佛在給無數的小孩挖耳朵。家裏上有老,下有小,然而她還得是一個安於寂寞的人。沒有可交談的人,而她也不見得有什麽好朋友。她的顧忌太多了,對人難得有一句真心話。不大出去,但是出去的時候也很像樣;穿上“雨衣肩胛”的春大衣,手挽玻璃皮包,粉白脂紅地笑著,替丈夫吹噓,替娘家撐場麵,替不及格的小孩子遮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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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寫二十多年之久,為了省抄工,不見得每次大改幾處就從頭重抄一份。當然是盡量利用手頭現有的抄本。而不同時期的抄本已經傳了出去,書主跟著改,也不見得每次又都從頭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內容新舊不一,不能因某迴某處年代早晚判斷各本的早晚。這不過是常識,但是我認為是我這本書的一個要點。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難以置信,例如改寫常在迴首或迴末,因為一迴本的線裝書,一頭一尾換一頁較便。寫作態度這樣輕率?但是fèng釘稿本該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襲人麝月都實有其人,後來作者身邊隻剩下一個麝月——也可見他體恤人。
在現在這大眾傳播的時代,很難想像從前那閉塞的社會。
第二十三迴有寶玉四首即事詩,“當時有一等勢利人,見榮府十二三歲的公子作的,錄出來各處稱頌”。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而著書人貧居西郊,滿人明義說作者出示《紅樓夢》,“惜其書未傳,世鮮知者”,可見傳抄隻限戚友圈內。而且從前小說在文藝上沒有地位,不過是好玩,不像現代蘇俄傳抄地下小說與詩,作者可以得到心靈上的安慰。曹雪芹在這苦悶的環境裏就靠自己家裏的二三知己給他打氣,他似乎是個溫暖的情感豐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姍唱紅了的那支歌中所謂“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賴脂硯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認為此書是集體創作的。集體創作隻寫得出中共的劇本。
他完全孤立。即使當時與海外有接觸,也沒有書可供參考。舊俄的小說還沒寫出來。中國長篇小說這樣“起了個大早,趕了個晚集”,是剛巧發展到頂巔的時候一受挫,就給攔了迴去。cháo流趨勢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罵世小說還是繼承《紅樓夢》之前的《儒林外史》。
《紅樓夢》未完成還不要緊,壞在狗尾續貂成了附骨之疽——請原諒我這混雜的比喻。
《紅樓夢》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戶曉,與聖經在西方一樣普及,因此影響了小說的主流與閱讀趣味。一百年後的《海上花列傳》有三分神似,就兩次都見棄於讀者,包括本世紀三十年間的亞東版。一方麵讀者已經在變,但都是受外來的影響,對於舊小說已經有了成見,而舊小說也多數就是這樣。
在國外,對人說“中國古典小說跟中國畫——應當說‘詩、畫’,但是能懂中國詩的人太少——與瓷器一樣好”,這話實在說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寫小說的,更有“老王賣瓜,自賣自誇”之嫌。我在美國中西部一個大學城裏待過些時,知道《紅樓夢》的學生倒不少,都以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舊家庭裏表兄妹的戀愛悲劇。男生就隻關心寶玉這樣女性化,是否同性戀者。他們雖然程度不齊,也不是沒有鑑別力。有個女生長得不錯,個子不高,深褐色的頭髮做得很高,像個富農或者商家的濃妝少婦,告訴我說她看了《秧歌》,照例贊了兩句,然後遲疑了一下。有點困惑地說:
“怎麽這些人都跟我們一樣?”我聽了一怔。《秧歌》裏的人物的確跟美國人或任何人都沒什麽不同,不過是王龍阿蘭洗衣作老闆或是哲學家。我覺得被她一語道破了我用英文寫作的癥結,很有知己之感。
程本《紅樓夢》一出,就有許多人說是拙劣的續書,但是到本世紀胡適等才開始找證據,洗出《紅樓夢》的本來麵目。五六十年了,近來雜誌上介紹一本《紅樓夢研究集》:
“本書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據的研究方式,……”拙作《紅樓夢未完》赫然在內,看了叫聲慚愧。也可見一般都厭聞考據。裏麵大部分的文章仍舊視程本為原著,我在報紙副刊上也看到這一類的論文,可能是中文係大學生或研究生的課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態度。——也許也是因為研究一個未完的著作,教學上有困難。——有一篇罵襲人誘惑寶玉,顯然還是看了程本篡改的第六迴,原文寶玉“強襲人同領警幻所授雲雨之事”,程甲本改“強”為“與”,程乙本又改“與”為“強拉”,另加襲人“扭捏了半日”等兩句。我們自己這樣,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譯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譯本也還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冊,二十六迴,後四十迴的狐狸尾巴還沒露出來。彌羅島出土的斷臂維納斯裝了義肢,在國際藝壇上還有地位?
我本來一直想著,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聽見專研究中國小說的漢學家派屈克。韓南(hanan)
說第五十三至五十七迴是兩個不相幹的人寫的。我非常震動。
迴想起來,也立刻記起當時看書的時候有那麽一塊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實那就是驢頭不對馬嘴的地方使人迷惑。遊東京,送歌僮,送十五歲的歌女楚雲,結果都沒有戲,使人毫無印象,心裏想“怎麽迴事?這書怎麽了?”
正納悶,另一迴開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鑽出了隧道。
我看見我捧著厚厚一大冊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間裏。
“喂,是假的。”我伸手去碰碰那十來歲的人的肩膀。
這兩部書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紅樓夢》。《紅樓夢》遺稿有“五六稿”被借閱者遺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時間機器飛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來搶迴來。現在心平了些,因為多少滿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
收在這集子裏的,除了“三詳”通篇改寫過,此外一路寫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沒去改正前文,因為視作長途探險,讀者有興致的話可以從頭起同走一遭。我不過是用最基本的邏輯,但是一層套一層,有時候也會把人繞糊塗了。
我自己是頭昏為度,可以一擱一兩年之久。像迷宮,像拚圖遊戲,又像推理偵探小說。
早本各各不同的結局又有“羅生門”的情趣。偶遇拂逆,事無大小,隻要“詳”一會紅樓夢就好了。
我這人乏善足述,著重在“乏”字上,但是隻要是真喜歡什麽,確實什麽都不管——也幸而我的興趣範圍不廣。在已經“去日苦多”的時候,十年的工夫就這樣摜了下去,不能不說是豪舉。正是:
十年一覺迷考據
贏得紅樓夢魘名。
《太太萬歲》題記
《太太萬歲》是關於一個普通人的太太。上海的弄堂裏,一幢房子裏就可以有好幾個她。
她的氣息是我們最熟悉的,如同樓下人家炊煙的氣味,淡淡的,午夢一般的,微微有一點窒息;從窗子裏一陣陣地透進來,隨即有炒菜下鍋的沙沙的清而急的流水似的聲音。主婦自己大概並不動手做飯,但有時候娘姨忙不過來,她也會坐在客堂裏的圓匾麵前摘菜或剝辣椒。翠綠的燈籠椒,一切兩半,成為耳朵的式樣,然後掏出每一瓣裏麵的籽與絲絲縷縷的棉花,耐心地,仿佛在給無數的小孩挖耳朵。家裏上有老,下有小,然而她還得是一個安於寂寞的人。沒有可交談的人,而她也不見得有什麽好朋友。她的顧忌太多了,對人難得有一句真心話。不大出去,但是出去的時候也很像樣;穿上“雨衣肩胛”的春大衣,手挽玻璃皮包,粉白脂紅地笑著,替丈夫吹噓,替娘家撐場麵,替不及格的小孩子遮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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