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微這一生,隻有三十年,算不上長,剛好半輩子。


    這半輩子,她竭盡全力的愛過一個人。


    十五歲,成了向微人生的分界點,明與暗,罪與善,同行與追逐。十五歲之前,她的世界有楚煜;十五歲之後,她的世界隻有黑白,罪惡和追逐。


    愛情裏,最難能可貴的,就是青梅竹馬。


    在向微的認知裏,她是青梅,楚煜是竹馬。隻可惜,竹馬,不是她的竹馬,而最後,青梅也漸漸枯萎了。


    但她又是幸運的,她的生命裏出現過一個這樣的人,這個人,讓她傾其所有,讓她窮盡一生,也讓她赴湯蹈火。


    這個人,見過她所有的端莊矜貴,也見過她所有的不修邊幅,見過她做過的所有蠢事,甚至,她被父親的小皮鞭抽得皮開肉綻的模樣也被他盡數瞧了去。即使,竹馬成了別人的竹馬,他也曾真真切切的出現在她的生命裏,他所留下的痕跡,一生都不曾磨滅。


    向微跟楚煜,得從穿開襠褲的時候說起。


    大院裏的孩子,也是分門係派別的。


    楚煜是楚家的獨苗,打從一落地,就是含著金鑰匙的,楚家的人,也自然是將他捧在手掌心的。


    可大院裏的人就不一樣了,大院裏的孩子也不一樣,他們並不知道,這位楚家少爺,是無論如何也不能招惹的。


    但小孩子嬉鬧玩耍,磕磕碰碰,總是難免的,楚煜也是被慣壞了,性子痞,又一身匪氣,凡是都喜歡爭個輸贏,免不了小打小鬧,楚家的人,心疼歸心疼,卻也不好說什麽。


    那時候,楚景致是大院裏最位高權重的人,他半生戎馬,戰功赫赫。大院裏的人,妒忌得紅了眼,可終歸懼怕他的權勢,更別說得罪了。


    大院裏的人得罪不起楚景致,更得罪不起他的兒子。


    凡是有點兒眼力勁兒的,都囑咐自家孩子不要跟楚家少爺嬉鬧玩耍,但小孩子,哪有那麽多心思,大人的話,聽了就忘了,更何況,在鬥蛐蛐、捉迷藏、掏鳥蛋這些童年趣事跟前,大人的囑咐,早就飛到九霄雲外了,該一起玩的,還是一起玩。


    有一迴啊,一個年長的孩子跟楚煜起了爭執,幾番推推搡搡,終歸沒忍住,就把楚家少爺的門牙揍掉了一顆。楚煜這小孩兒,性子是痞,匪氣也有,但又是最喜漂亮、最喜麵兒的,少了顆門牙,哭哭鬧鬧大半個月,又不肯出門,可把楚家人心疼壞了,言語間,多少也是有些不滿的。


    楚家的老太太啊,那可是疼孫兒疼到命裏了。


    那個年長的孩子啊,被大人狠狠揍了一頓,哭聲響徹整個大院。從此後,年長的孩子就被大院的人當成教育自家小孩的例子,“離楚家少爺遠點兒”這事,就又被常掛在嘴邊了。


    大院裏的人,日日給自家孩子念叨,麵對大人的再三囑咐,小孩子單純的心思也就不那麽單純了。


    從那以後,大院裏的孩子就都不肯跟楚煜玩了,並且眼神輕蔑的叫他討厭鬼,楚煜不再開口說話,他活在自己的世界裏,他孤獨,甚至有些自閉。大多數時候,他都痛恨父親至高無上的權利。


    向微就是在那時走進楚煜視線裏的。


    她那時,隻有三歲。


    她說:“煜哥哥,你願意跟我一起玩嗎?”


    她豔羨孩子間的嬉鬧玩耍,但她的父母,思想甚是傳統,從不允許她出去野,出去瘋。他們常說,女孩子,就得有女孩子的樣子,端莊、矜貴,她是個聽話的女兒,所以,她從不跟大院裏的孩子一起玩。


    但這並不代表她不知道楚煜是所有孩子中的佼佼者。


    大院裏的房子,有兩層樓,青磚黛瓦砌成的。


    向微常常趴在小閣樓的窗戶邊兒上偷偷瞧他。


    隻一眼,她就知道,是他。


    那一眼,便是萬年。


    三歲時的傾心,延續至生命的盡頭。


    一開始,楚煜對她的示好置若罔聞。


    漸漸地,他成了一座孤島,與世隔絕的孤島。


    但向微並沒有氣餒,她是知道他的傲氣骨的。


    他越是傲,她就越喜歡。


    她想著法兒的黏著他,不惜一切代價地哄他開心,她不再是端莊矜貴的小公主了。


    他也不再是一座孤島,這座孤島上,還有隻螢火蟲,那是僅存的一束微光。


    從那以後,向微跟楚煜,就成了一個門係派別的了。


    胡作非為的日子就這樣開始了。


    短短數日,她從前的端莊矜貴盡數褪去,成了大院裏最野的丫頭,一身匪氣,也像是從楚煜身上沾染來的。


    向微的野,得從嚇唬大院裏的孩子說起。


    大院裏有顆大榕樹,一到夏天,枝繁葉茂,蟲子自然也多,在樹底下乘涼時,常常落下來幾個,軟軟的一團,慢慢的蠕動著,大院裏的孩子,最怕這個了。


    但她卻一點兒也不怕,反而尋來了竹竿兒,在大榕樹下胡亂翻攪一番,榕樹葉落了一地,毛毛蟲也不少,她專挑揀幾個胖嘟嘟的,丟到小孩兒的脖子裏;亦或是從肥沃的土壤裏尋來的胖蚯蚓丟進小孩兒的褲兜裏。


    大院裏的孩子都被嚇得魂飛魄散,哭得撕心裂肺的,大人心疼孩子,咽不下這口氣,就拉著孩子到向家去討個說法。


    向家啊,可不像楚家,向家隻是大院裏的一戶普通人家,談不上什麽權勢不權勢的。


    最開始,向微的父親隻是嗔怪她,後來,找上門的人越來越多了,父親大怒,抽下腰間的皮帶就開始狠狠地抽她,小皮鞭抽到身上,要命的疼,但她卻硬生生忍著,一聲不吭。


    小皮鞭離身後,父親坐在沙發上悶頭抽煙,她就跪在客廳裏,一跪就是一下午。


    父親上樓後,她就又一溜煙兒的跑了,跑到楚家小樓裏,趴在梁韻歌懷裏哭。


    梁韻歌是大院裏出了名的美人坯子,人也溫柔得不像話,她疼向微,就跟疼親生女兒似的,梁韻歌給她上藥,又給她煮餛飩。


    楚煜在旁邊瞧著,總是恨得牙癢癢。他的母親啊,把愛分給了這個小女孩。


    毛毛蟲、胖蚯蚓這些小把戲,玩得多了,興致自然就淡了。


    向微跟楚煜,不再把眼光局限於大院內了。


    大院門口的崗哨成了他們捉弄的新寵。


    在大多數人眼裏,崗哨是莊嚴而神聖的。無論嚴寒酷暑,還是日曬雨淋,他們總是站得筆直,像一棵樹;他們日夜站崗放哨,保護著大院的安全。


    但小孩子,哪懂得這些。


    他們樂此不疲的替崗哨撓癢癢,人都是怕癢的,站的也就不那麽筆直了,撓癢癢撓膩了,又拿著水彩筆在崗哨的臉上畫貓畫狗,畫魚畫鳥。


    他們成了小畫家,竊喜且貪戀。


    但好景不長,他們的傑作很快就被發現了。


    那天,向微的父親從軍綠色的小卡車上下來,就看見自家女兒在崗哨的臉上畫貓咪的胡子,父親怒喝一聲,她嚇得手都在哆嗦。


    父親的臉色比往日更加陰沉,他幾步走來,拽著她的小辮兒往院裏拖,她掙紮反抗,父親就抽下腰間的皮帶抽她,抽了一路。


    楚煜連忙跑迴家,央求最疼他的奶奶去向家求情。


    但奶奶拒絕了,奶奶說,這是別人的家務事,她不能插手。


    楚煜心急如焚,但也隻能在自家小樓裏等著。


    他篤定的相信,向微一定會來。


    但那天,向微沒有出現,她被父親的小皮鞭抽得臥床不起,疼得整宿都沒睡。


    楚煜也沒睡著,次日清晨,他去向家看她,他給她帶了好多甜點。


    薄唇未啟,向微的眼淚就落了下來。


    那是楚煜第一次見她哭。


    她躺在床上,一邊吃甜點,一邊哭。


    她吃完了,抬起頭,淚眼汪汪的說:“煜哥哥,等我長大了,我要嫁給你。”


    他眯著眼笑,臉頰有些許鮮見的微紅,卻至始至終沒有迴應。


    他眸眼裏綻放光芒的那一刻,他就成了她的信仰,永生永世的信仰。


    那頓小皮鞭過後,向微的確安分守己了一段日子,身上的傷一好,反倒更加肆意張揚了,父母的看管也越發嚴了。


    向微跟楚煜隻能把眼光重新放迴大院內。


    三月初春一過,大榕樹開枝散葉,不少鳥兒棲息在大榕樹上,鳥兒銜泥築巢,安家落戶,春天一過,就是掏鳥蛋的最佳時節了。


    大榕樹已經活了百年,枝椏繁茂,一路伸展到二樓的小閣樓。


    向微跟楚煜就順著這根枝椏鑽進大榕樹裏,四處尋找鳥巢,鳥巢找到了,也不做別的,就攀在樹枝上細細的看,興許是鳥兒嬌羞,躲進巢裏,隻餘兩隻眼睛圓碌碌的轉,鳥兒出去覓食,巢裏就隻剩下鳥蛋了,小小的一顆,淡綠色的外殼。


    他們啊,也有不小心失手的時候,鳥巢和鳥蛋盡數落地,碎了一地,覓食的鳥兒歸來,嘰嘰喳喳的叫。


    鳥兒叫,向微就趴在小閣樓裏哭。


    楚煜就跟變魔法似的,從兜裏掏出根老冰棍,撕開,喂到她嘴裏,又耐著性子哄她,一根老冰棍下肚,打碎鳥巢的事兒,也就被拋諸於腦後了。


    夏天,是一年中最熱的季節。


    但向微跟楚煜,總能尋到避暑的地兒。


    入了夜,大人們都困覺了,他們便從床上爬起來,偷偷摸到小閣樓,順著枝椏鑽進大榕樹裏,還帶著些白天舍不得吃的珍貴玩意兒,有老冰棍、西瓜糖、爆米花、巧克力。


    巧克力啊,因為攢得日子久了,都有些融了。


    他們坐在大榕樹的樹幹上談天說地,說到趣事兒,就抿著唇輕聲笑。有時候,一坐就是一宿啊,東方泛起絲魚肚白,才又偷偷潛迴家裏。


    大院裏,除了大榕樹是消磨時光的好地方外,還有夜晚的屋頂。


    他們沿著大榕樹的枝椏,溜到屋頂,從東廊走到西廊,手裏捏著根老冰棍,在屋脊處坐下來,把老冰棍叼在嘴裏,摸著圓滾滾的肚皮看月亮。


    那時候的月亮,又圓又亮,老冰棍啊,也還是從前的味道。


    他們也有調皮的時候呢。


    沿著屋脊走啊跳啊,青黑色的瓦片碎了一塊又一塊,有的留在屋脊處,有的落到院子裏,大人們見了,疑心幾句,他們便貓著身子藏起來。


    一到下雨天,家家戶戶都拿著陶瓷盆兒接雨水,劈裏啪啦的。


    向微跟楚煜,就躲在小閣樓裏捂著嘴笑。


    這一晃啊,就到了十來歲。


    書也念到初中了,父母看管得不太緊了,但他們的玩心,隻增不減。


    放學的鈴聲一響,抓著早已收拾妥當的書包衝出教室,跳上自行車的後座,楚煜載著她,一路疾風,奔到附近的農田。


    秋天的時候,莊稼人割了秧苗,田裏的泥鰍啊,鯽魚啊,藏了一水坑呢。


    自行車撂到旁邊,踢掉鞋子,連褲腿都來不及挽,就撲通撲通的跳進泥田裏。


    一開始玩的時候,多少是有些分寸的,興趣濃鬱時,分寸也就都忘了,在泥田裏追逐嬉鬧,抓了稀泥抹到彼此的身上和臉上。


    從泥田出來時,渾身上下啊,就剩兩隻眼睛是幹淨的了。


    這一迴去,就又是一頓小皮鞭了。


    但向微再也沒有哭過鼻子。


    她說她要嫁給楚煜,他也從未迴應過。


    十五歲的夏季,格外熱,他們愛上了遊泳。


    蓉城有條河流,叫府南河,橫貫整座城市的東北,是遊泳的好去處。


    他們讀的學校在城南,一放了學,自行車穿過大街小巷,鈴鐺滴溜溜的響,到了城北,才又靜下來,沿著府南河的流向,就到了郊區,那裏人少。


    撂倒自行車,再把肩上的書包扔進筐裏,縱身一躍,鑽進水裏,河麵上起了水花,四處飄濺,岸上的自行車軸承咕嚕嚕的轉......


    他們在水裏遊來遊去,跟歡快的魚兒似的。


    太陽西沉,他們遊得累了,也到了歸家的時候,上了岸,從書包裏掏出提前準備好的幹淨衣服換上,才又騎著自行車迴到大院裏。


    彼時,天已經暗透了。歸了家,他們就打著補課,泡圖書館的幌子搪塞,但大人們似乎永遠都能找到些說辭,一邊嗔怪著,一邊從廚房裏端出熱乎乎的飯菜,還不忘囑咐多吃些。


    他們一邊心虛的扒飯一邊暗自抱怨,抱怨父母管得太寬了,也抱怨上學,抱怨沒有自由。


    這就是青春啊,十五歲,年少最叛逆的年紀。


    逃學,混社會,搶地盤,收保護費似乎成了整個青春期的代名詞。


    但向微跟楚煜,仍然癡迷於遊泳。


    他們在府南河平安無事地度過了整個夏季。


    但在秋初,卻出了事。


    那天黃昏,毒辣的日頭遲遲不退,但府南河的水卻格外涼。


    掃興的是,來了群大孩子。他們朝水裏扔石頭,扔泥巴,扔髒兮兮的塑料袋,叫囂著收保護費。


    但楚煜的脾性,哪裏肯,更何況,向微也不是任人拿捏的軟柿子。他們上了岸,帶頭的男孩瞧見向微軟玉溫香的身體時,兩眼直放光,沒再提保護費的事兒了,但粗俗卑劣的言語幾乎不堪入耳。


    楚煜臉色陰沉得厲害,幾步走近,跟帶頭的男孩扭成團,互相廝打。


    其他孩子愣了幾秒後,紛紛出手,楚煜很快就落了下風,他被幾個孩子控製著,動彈不得,向微亦是如此,其他人圍成一團,嘲笑聲一片。


    男孩的手從向微的臉上一路滑到胸口,來迴撫摸。


    楚煜無法眼睜睜的看著這個陪伴自己長大的女孩被人肆意羞辱和糟蹋,他急紅了眼,拚盡全身力氣掙脫鉗固,撿起河壩上的石頭就朝人砸去,兩人再度扭打成團,分開時,俱是頭破血流。


    就在分開的間隙,有個瘦小的孩子抓了把河沙攥在手裏,隻一秒,河沙散盡,也在那一秒,嬌小瘦弱的身軀義無反顧地抱住楚煜,小小的手掌托住他的後腦勺,他順勢低下頭,不偏不倚的埋在她的脖頸。


    而那些河沙,全部進了向微的眼睛。


    那一瞬間,天昏地暗,河沙落進石頭的縫隙,安靜得像什麽都不曾發生過。


    嬌小瘦弱的身軀漸漸倒了下去,似河沙般安靜,而她,竟再未站起來。


    那些孩子都被嚇傻了,一窩蜂的散去。


    楚煜隻覺渾身血液聚集太陽穴,幾近爆炸。


    他央來附近的村民,把向微送進醫院,急診室的燈亮了起來,那一亮,足足三個小時,但卻比一生都要漫長,所幸啊,她平安無事。


    從醫院出來時,已經是後半夜了。


    那一晚,大人們氣得不輕。


    向微跟楚煜啊,連家裏的門檻兒都沒邁著。


    楚煜被罰跪在院兒裏,向微又挨了頓父親的小皮鞭兒,也被罰跪在院兒裏,她齊齊的跪著,不敢動,一動啊,身上的傷口就疼到骨子裏。


    楚煜瞧著她難受的樣兒,落了淚。


    他這一落淚啊,她也就跟著哭。


    他說:“微微,等你長大了,我娶你,就沒有人可以欺負你了,你父親也不行。”


    如今啊,他終於迴應她了。


    仿佛所有等待都在這一刻絢麗綻放。


    她答:“等我長大了,我就嫁給你。”


    年輕時候的誓言啊,總是被風一吹就散。


    他們亦是如此。


    十五歲的聖誕,他們約在大榕樹下,大榕樹是楚煜精心用霓虹燈串兒裝飾過的。


    他輕輕遮住她的眼睛,鬆開時,大榕樹已然披上七彩斑斕的衣裳。


    他說:“微微,我祈禱你一生平安喜樂。”


    而那些七彩斑斕的燈光在向微眼裏,卻隻有兩種顏色,黑,和白。


    她趴在楚煜懷裏哭了很久,直到眼淚漸漸收了,視線相對時,才輕輕開口:“阿煜,我的右眼,隻看得見黑白。”


    他捧在手裏的玫瑰應聲而落。


    他像個木頭人,傻傻的杵在原地。


    最終,向微離開了,帶著那一束落地的玫瑰。


    楚煜靠著大榕樹,站了一宿。


    那一宿,將孤島與螢火蟲徹底分離,各自站在岸的兩邊。


    他迴想起這十五年來所發生的一切,迴想起最初見她時,她一身的端莊與矜貴,畫麵一轉,又見她一身的野和匪氣,還有她被父親小皮鞭兒抽得皮開肉綻的模樣,好似每一頓小皮鞭兒的背後,都跟他有關。


    如今,她的右眼又失去了色彩。


    原來啊,他竟把她害得這樣苦。


    她的一生本不該這樣,她該是那個端莊矜貴的小公主,被人捧在掌心,被人妥善安放,被人細心收藏。


    他不能跟她在一起了,他隻會連累她。


    他不能這樣,不能這樣自私。


    或許,不打擾,才是他最後的溫柔,也是他能給她的,最好的禮物。


    向微也漸漸察覺了他們之間的溝壑,那年春節,楚煜留在部隊裏過年,她跟著父親去部隊裏看他。


    璀璨的煙火下,他說:“微微,我們分開吧。”


    從始至終,他都沒看過她的眼睛。


    她答:“阿煜,我們不會分開的。”


    是的,他們不會分開。


    因為,她認定的愛情是沒有盡頭的。


    春節一過,就是初升高了。


    楚煜收斂玩心,逐漸循規蹈矩,成績突飛猛進,中考的分數也出乎所有人意料,但更出乎意料的是他並沒有報考蓉城最好的高中,而是挑了所教育業績平平的實驗中學,當然,也是離家最遠的。


    向微這才知道,他是真的想跟她分開。


    十五歲之後的向微,四處流浪,無處安放。孤島已不再是孤島,而她,還是那隻滿心隻為照亮孤島的螢火蟲,失去楚煜的庇護,她成了眾矢之的,從前結下的仇惡,都盡數來找她了,很長一段時間,她都無法正常生活在大院裏,唯有形單影隻。


    她跟楚煜讀的學校隔了大半個蓉城,她總是在放學後,換乘幾輛公交去看他,他仍舊對她不理不睬,她也不做別的,就隔著段距離跟在他身後,雖然,他從不肯迴頭看她一眼。


    有人說,一個人踩著另一個人的影子,那這兩個人,就永遠不會分開。


    那三年,向微隻做了一件事,跟在他身後,踩著他的影子,一路走走跳跳。可很多年後,她才知道,那些話都是騙人的,她跟楚煜還是分開了。


    2003年,他們被同一所大學錄取。


    不久後,他就有了女朋友。


    那個女孩兒,叫何以夏,名兒好聽,人也長得十分漂亮。


    向微羨慕她,幾番輾轉後,跟何以夏成了朋友,她是她唯一的朋友,他們之間的話題永遠不離楚煜,她也曾真心待她好過,直到某一天,她跟她說,楚煜會娶她,她會成為他的妻子。


    於是,她們鬧掰了。


    從此,她混跡於市井地痞,隻有在他們眼裏,她才是神,至高無上的神,她才能得到期盼已久的珍視。


    向微一直天真的以為,隻要認真的喜歡,就能打動他,但到頭來才發現,她打動的,是她自己。


    2008年,她布局謀篇,籌劃已久,楚煜跟何以夏也終於分開。


    那年五月,楚煜拿著驗孕單來找她,他給了她一巴掌,那是他第一次動手打向微,她看著驗孕單背後的字,她才覺得,她贏了。


    向微並不知道自己的愛何時變了質,她喜歡楚煜,就像每個女人喜歡櫥窗裏昂貴的包包一樣,一開始,隻想每天經過櫥窗時,能夠好好的看上一眼,到後來,就會想著法兒的將它占為己有。


    或許,在愛情裏,人都是貪心的。貪心的將他占為己有,希望他的眼裏隻有她,可他卻未好好看過她一眼,縱然她有千萬般好,他也看不見,因為他沒有一雙愛她的眼睛。


    她得不到,就隻能以愛的名義進行一場道德和情感的綁架,她開始得到憐憫和同情,但這些僅存的情分,在荒涯的盡頭灰飛煙滅。


    到最後,她一無所有。


    2010年,向微二十五歲。


    那一年,楚煜找到她,那是他們闊別近兩年的第一次重逢,他希望向微能跟他到美國去做仿生眼手術。分開的那些年,他一直在尋找可以幫助她眼睛恢複色彩的治療方法,從中國到美國,再到歐洲,幾經輾轉,終於在華盛頓找到了世界上最好的眼科醫生,醫生說,可以通過仿生眼手術恢複色彩。


    起初,向微不肯,楚煜沒轍,隻好抽些時間常去看她,有時也做些思想工作。


    2010年冬天,她終於點頭答應。


    抵達華盛頓後,華盛頓的雪就再沒停過。


    檢查結果並不理想,她的身體狀況不太好,不能立即做手術,醫生建議先養身體。


    那段時間,楚煜幾乎不分晝夜的陪在向微身邊,她讓他往東,他不敢往西,她說她想吃冰激淩,他嗔怪幾聲後,也照樣給她買來。


    向微並不知道,她吃的冰淇淋是楚煜走了好幾條街買來的。華盛頓的積雪太厚,隻能徒步出行。


    他好似從前一般疼她。


    她幾乎以為,楚煜已經忘記那個女人了。


    但她,錯得太過離譜。


    仿生眼手術後的第六天,醫生替向微拆開紗布,當她清晰看見楚煜的鬆石藍大衣時,當她真切看到窗外紛飛的白雪時,她聽見他用近乎死寂般的聲音說:“微微,我再也不欠你了,從此以後,我們兩清。”


    向微還未從右眼恢複色彩的欣喜中反應過來,他就給了她一個透心涼,她整個人都懵了,刹那間,耳邊響起長長久久的尖銳聲。


    幾秒後,她看見楚煜離開時虛掩的門,她才終於辨識清他的話。


    他想和她兩清,他想和她斷絕所有關係。


    這一刹那,向微才終於明白他這段時間為什麽如此百依百順了,因為在他心裏,他真的再也不欠她什麽了。


    她傷害了他最愛的女人,間接性的害死了他的孩子,如果那時候的楚煜知道這些,他一定會把她掐死在手術台上。


    向微也終於明白,愛啊,從來都不是一個人的事。


    她想,她再也沒有資格出現在他眼前了。


    之後的幾年,是空白的幾年。


    向微跟楚煜生活在這座一千二百萬人口的城市,卻從未有過一次相遇,那些年,他封鎖了自己和西南建築集團的全部消息。


    他好似從這個世界消失了。


    直到何以夏迴國,西南建築集團召開新聞發布會,她才又重新得知他的消息,原來,他早已站在建築行業的的頂端,也從未放棄過尋找那個女人。


    何以夏歸國後,向微第一次見她,是在軍區醫院,闊別七年之久,她比以前更漂亮了,但她也更嫉妒了,嫉妒沈浩初一直陪在她身邊,她給了何以夏一巴掌,沈浩初就心疼的將她護在身後,還問她怕不怕報應。


    三十歲之前的向微啊,從來就不知道報應。


    2015年9月8日,楚煜毫無預兆的公布婚訊。


    2015年8月30日,她才知道,這世上是有報應這一說的。那天,醫生告訴她,她到了乳腺癌晚期。


    她害死楚煜的孩子,害他跟他心愛的女人分開七年,她有罪。


    現在,老天給了她懲罰。


    歲月啊,真的未曾繞過她,而她,卻辜負了歲月。


    向微至今記得,那次去醫院看楚煜的情景,他孤零零的躺在病床上,他所有的痛苦都來自於他心愛的女人,他看上去沒有一點兒生氣。


    她說:“阿煜,你欠我的,永遠都還不清。”


    他臉色陰沉的問:“你究竟要怎樣才肯放過我?”


    向微笑得十分放肆,說:“我要用十年的黑白,換你一輩子的孤獨。”


    楚煜聞言,整個人都黯淡無光,嘴角露出一絲詭異的笑,他用一雙深邃的眼睛直直的盯著她,仿佛在窺探她的一切,她忽然有點害怕,害怕他開口答應她,真的孤獨一輩子。


    但向微低估了他,低估了他對心愛之人的喜歡。


    他說:“你妄想。”


    2015年10月2日,楚煜跟何以夏的婚禮在157階舉行。


    向微看完婚禮直播後就陷入了昏迷,她似乎做了一場夢,夢見一覺醒來,她跟楚煜迴到了小時候,挑揀胖嘟嘟的毛毛蟲和蚯蚓嚇唬大院裏的小孩兒;喜滋滋的在崗哨臉上畫貓畫狗;還有夜晚的大榕樹和屋頂,稻田裏鮮美的鯽魚,城外府南河清涼的水。


    從前的日子那樣慢啊,慢到夏天的夜晚全是眨眼的星星,慢到冬天的大榕樹總是身披七彩斑斕的霓虹燈串兒,那時候,她的身邊有楚煜,還有兜兒裏的幾塊巧克力。


    可惜啊,她犯了錯,曾一度想彌補想還清,到最後才發現,犯下的錯永遠都無法彌補和還清。


    這就是命運啊,她窮盡一生,求而不得。


    原來啊,每個生命都是孤寂的。


    向微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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