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達城的慶功宴上,金全一喝光了錢聚德珍藏的美酒,借著酒勁拋卻了大修士的身份與矜持,與範康套起近乎來。
正巧後者也在打金全一的主意,兩人打著相同的心思,很快就以兄弟相稱。金全一以為火候已到,於是以今日所獲為代價,索求範康的法器和戰甲。
範康故作為難的道:“不瞞大哥,法器出自兄弟之手,就算送大哥一套也沒什麽。可戰甲卻是陸幫主親自設計,兄弟萬萬不敢私自賣與他人。而且兄弟也發過重誓,不會泄露此戰甲中的機密。”
修真者的誓言是一定要遵守的,一旦違反輕則識海受損,重則修為就此不前,甚至還會倒退。範康正兒八經的胡言卻讓金全一犯難了,又不好埋怨,隻不停的撓頭想轍。
“大哥加入遊龍幫,做個掛名護法不就結了。”侯佩琴知道範康的心思,在旁幫村道。
金全一聞言雙目一亮,當即點頭答應下來。至此兩人更加親密,談話也越發的私密起來。
“明日大哥隨我迴龍定城,就任後立刻請陸幫主設計戰甲。至於火神機槍,一旦打造出新的立刻雙手奉上。”範康做出承諾後擺出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專等金全一上鉤。
金全一剛收下對方的人情,隻能湊趣,示意範康直言不諱。
“大哥的混元葫蘆甚是厲害,兄弟至今都沒能想明白其中到底鑲嵌了什麽陣法,不知大哥可否拿出,讓兄弟我把玩把玩。”
金全一聞言立刻拿出混元葫蘆,遞到範康手中:“盡管去看,希望兄弟能為我解開多年的疑惑。說實話,此物我讓不少法器設計大宗師看過,他們都說不出什麽像樣的名堂。”
範康接過混元葫蘆,顛來倒去的反複觀看,發現此法器渾然一體,無法打開也找不見陣基石,而且不需進行綁定就能使用。範康按照金全一所言試著催動葫蘆,把一堆水果吸了進去,半柱香功夫後再把葫蘆口朝下,居然倒出一大杯猴兒酒來。
“此法器不必更換靈晶,任何東西在裏麵不需半個時辰就會化成汁液。用來爭鬥的話隻能沒收法器,防禦能力雖然一流,但難以憑此克敵製勝。所以我平時拿它釀酒居多,卻能省去不少發酵的時間。”見範康也是一副不明所以的樣子,金全一心中略有失望,就想要把混元葫蘆拿迴來。
“如此神物已超出法器的範疇,隻怕是天地自然孕育,稱其為仙家法寶也不為過。”乾坤戒指中的司馬朗突然開口,對混元葫蘆大加讚賞,並催促道:“快問問他,葫蘆是從哪個洞天福地裏采摘來的,附近可能還會有其他寶物也說不定。”
範康把司馬朗的話複述了一遍,隨後依言發問。
金全一見範康說得有板有眼不免相信了幾分,於是實言相告:“此物與我少年時的一段機遇有關,隻是故事十分俗套,唯恐兄弟不信或取笑。”
在範康連番做出不會取笑的承諾後,金全一把當年之事娓娓道來。
原來金全一父母早亡,年幼的時候就已流落街頭,常與當地的痞子混在一起,終日裏到處偷摸拐騙惹事生非,總的來說就是渾渾度日。
在十六歲那年金全一居然通過了資質檢測,搖身一變成為了往日裏豔羨不已,高高在上的修士。可他卻因為天資有限,沒有被任何勢力看中,又不願被軍隊管束,於是成為了一界散修,迴到城鎮中後更是仗著修士身份四處吃拿討要打秋風。鎮中凡人不願得罪修士,對他一再禮讓,卻反而讓他沾沾自喜,所做之事也越發出格起來。
一日他帶著一群痞子跑到一酒樓中吃霸王餐並索取保護費,卻沒想到酒樓老板卻是一個修為比他略高的修士,兩人先是口角繼而出手,居然一路打出城去。金全一最終不敵,被一腳踹下懸崖。
之後的劇情就落入了俗套,金全一僥幸未死,卻在崖底發現了兩具骸骨,其一的身旁有三塊儲念石,身上還斜掛著混元葫蘆。
根據儲念石中記載,死去的二人都是修士,一個名叫蔣學文,一個叫蔣學武,是乾坤帝國建立之前的人。他們本是得司徒凱親身傳道,一起打天下的親兄弟,卻因為同時愛上一名女修而爭風吃醋,最終私下商定比武奪魁,敗者自動退出。
可他們卻忘記了,那個年代沒有隔神石,修士之間的比鬥往往兇險無比。最終蔣學武雖然勝得一招半式,卻落得大哥殞命,自己重傷難治的下場。於是蔣學武把兩人的寶物歸攏在一起,等待有緣人繼承他的道統,並要求傳人必須歸還混元葫蘆,替他們向司徒凱悔過。
“哪知道五百多年過去了,這兩兄弟的屍首才被人發現。其他法器因為年代久遠均已腐蝕殆盡,僅留下一部地級功法,一門雞肋的道法和這個葫蘆了。料想司徒凱已經不在世上,所以我就把葫蘆昧下了。”金全一三言兩語就把經過敘述完畢,卻沒想到範康已經沒心思去吐槽狗血的劇情,隻是感慨金全一的機緣。
司徒凱是誰?正是乾坤大陸修真界的創始人,一切道法的源頭,更是司馬朗的師祖,範康的太師祖。按照儲念石中所說,混元葫蘆本是司徒凱的寶物,隻是暫時借給蔣學武的,卻因為意外而沒能收迴。以此推算,儲念石中所記錄的道法隻怕也是司徒凱親傳,乃是天一派失傳之物。
念及至此範康強壓住心中的波瀾,努力以平常的聲調問道:“大哥能否說說,那部道法到底如何雞肋。”
“道法名叫歸一訣,隻不過在我看來,這隻能算是一個神念技能。”金全一認定此道法毫無價值,於是和盤托出:“作用和廢去修為的手段類似,隻不過卻不趕盡殺絕,隻是把修為降至人級大圓滿的境界。現在人人都佩戴隔神石,這種以神念為載體的技能又有何用?我能想到的唯一作用就是做出懲罰的時候,給不是罪大惡極之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正巧後者也在打金全一的主意,兩人打著相同的心思,很快就以兄弟相稱。金全一以為火候已到,於是以今日所獲為代價,索求範康的法器和戰甲。
範康故作為難的道:“不瞞大哥,法器出自兄弟之手,就算送大哥一套也沒什麽。可戰甲卻是陸幫主親自設計,兄弟萬萬不敢私自賣與他人。而且兄弟也發過重誓,不會泄露此戰甲中的機密。”
修真者的誓言是一定要遵守的,一旦違反輕則識海受損,重則修為就此不前,甚至還會倒退。範康正兒八經的胡言卻讓金全一犯難了,又不好埋怨,隻不停的撓頭想轍。
“大哥加入遊龍幫,做個掛名護法不就結了。”侯佩琴知道範康的心思,在旁幫村道。
金全一聞言雙目一亮,當即點頭答應下來。至此兩人更加親密,談話也越發的私密起來。
“明日大哥隨我迴龍定城,就任後立刻請陸幫主設計戰甲。至於火神機槍,一旦打造出新的立刻雙手奉上。”範康做出承諾後擺出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專等金全一上鉤。
金全一剛收下對方的人情,隻能湊趣,示意範康直言不諱。
“大哥的混元葫蘆甚是厲害,兄弟至今都沒能想明白其中到底鑲嵌了什麽陣法,不知大哥可否拿出,讓兄弟我把玩把玩。”
金全一聞言立刻拿出混元葫蘆,遞到範康手中:“盡管去看,希望兄弟能為我解開多年的疑惑。說實話,此物我讓不少法器設計大宗師看過,他們都說不出什麽像樣的名堂。”
範康接過混元葫蘆,顛來倒去的反複觀看,發現此法器渾然一體,無法打開也找不見陣基石,而且不需進行綁定就能使用。範康按照金全一所言試著催動葫蘆,把一堆水果吸了進去,半柱香功夫後再把葫蘆口朝下,居然倒出一大杯猴兒酒來。
“此法器不必更換靈晶,任何東西在裏麵不需半個時辰就會化成汁液。用來爭鬥的話隻能沒收法器,防禦能力雖然一流,但難以憑此克敵製勝。所以我平時拿它釀酒居多,卻能省去不少發酵的時間。”見範康也是一副不明所以的樣子,金全一心中略有失望,就想要把混元葫蘆拿迴來。
“如此神物已超出法器的範疇,隻怕是天地自然孕育,稱其為仙家法寶也不為過。”乾坤戒指中的司馬朗突然開口,對混元葫蘆大加讚賞,並催促道:“快問問他,葫蘆是從哪個洞天福地裏采摘來的,附近可能還會有其他寶物也說不定。”
範康把司馬朗的話複述了一遍,隨後依言發問。
金全一見範康說得有板有眼不免相信了幾分,於是實言相告:“此物與我少年時的一段機遇有關,隻是故事十分俗套,唯恐兄弟不信或取笑。”
在範康連番做出不會取笑的承諾後,金全一把當年之事娓娓道來。
原來金全一父母早亡,年幼的時候就已流落街頭,常與當地的痞子混在一起,終日裏到處偷摸拐騙惹事生非,總的來說就是渾渾度日。
在十六歲那年金全一居然通過了資質檢測,搖身一變成為了往日裏豔羨不已,高高在上的修士。可他卻因為天資有限,沒有被任何勢力看中,又不願被軍隊管束,於是成為了一界散修,迴到城鎮中後更是仗著修士身份四處吃拿討要打秋風。鎮中凡人不願得罪修士,對他一再禮讓,卻反而讓他沾沾自喜,所做之事也越發出格起來。
一日他帶著一群痞子跑到一酒樓中吃霸王餐並索取保護費,卻沒想到酒樓老板卻是一個修為比他略高的修士,兩人先是口角繼而出手,居然一路打出城去。金全一最終不敵,被一腳踹下懸崖。
之後的劇情就落入了俗套,金全一僥幸未死,卻在崖底發現了兩具骸骨,其一的身旁有三塊儲念石,身上還斜掛著混元葫蘆。
根據儲念石中記載,死去的二人都是修士,一個名叫蔣學文,一個叫蔣學武,是乾坤帝國建立之前的人。他們本是得司徒凱親身傳道,一起打天下的親兄弟,卻因為同時愛上一名女修而爭風吃醋,最終私下商定比武奪魁,敗者自動退出。
可他們卻忘記了,那個年代沒有隔神石,修士之間的比鬥往往兇險無比。最終蔣學武雖然勝得一招半式,卻落得大哥殞命,自己重傷難治的下場。於是蔣學武把兩人的寶物歸攏在一起,等待有緣人繼承他的道統,並要求傳人必須歸還混元葫蘆,替他們向司徒凱悔過。
“哪知道五百多年過去了,這兩兄弟的屍首才被人發現。其他法器因為年代久遠均已腐蝕殆盡,僅留下一部地級功法,一門雞肋的道法和這個葫蘆了。料想司徒凱已經不在世上,所以我就把葫蘆昧下了。”金全一三言兩語就把經過敘述完畢,卻沒想到範康已經沒心思去吐槽狗血的劇情,隻是感慨金全一的機緣。
司徒凱是誰?正是乾坤大陸修真界的創始人,一切道法的源頭,更是司馬朗的師祖,範康的太師祖。按照儲念石中所說,混元葫蘆本是司徒凱的寶物,隻是暫時借給蔣學武的,卻因為意外而沒能收迴。以此推算,儲念石中所記錄的道法隻怕也是司徒凱親傳,乃是天一派失傳之物。
念及至此範康強壓住心中的波瀾,努力以平常的聲調問道:“大哥能否說說,那部道法到底如何雞肋。”
“道法名叫歸一訣,隻不過在我看來,這隻能算是一個神念技能。”金全一認定此道法毫無價值,於是和盤托出:“作用和廢去修為的手段類似,隻不過卻不趕盡殺絕,隻是把修為降至人級大圓滿的境界。現在人人都佩戴隔神石,這種以神念為載體的技能又有何用?我能想到的唯一作用就是做出懲罰的時候,給不是罪大惡極之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