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漸漸地哭累了,閉上了眼睛睡著了,可睡著了還在有一搭沒一搭地抽鼻子。我把她抱在懷裏,坐到了沙發上,心想,該怎麽樣去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雖說離婚協議上寫明了孩子歸我撫養,可是如果他們明白過來,不同意了怎麽辦?我得做好這方麵的準備。

    我為自己的事專門到網上查詢,那些答案也沒幾個實用的。而其中有兩段話對於我是很不利的,內容是:

    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我看著這兩段話,發呆了良久。現在,從孩子的角度,她肯定是希望和爺爺奶奶住他們的家。而從我本身的角度,我確實希望孩子能跟我一起生活,因為我的生活不能沒有她。好難抉擇啊?我有時會想,要是我沒有生孩子該多好啊!就不會和陳忠他們有太多的牽連。可以離分得無牽無掛!可就是滑稽,當初的結婚就是為了生個孩子,可以分得門麵和征地安置款。迴到現實,我再一次地鬱悶至極!我像被卷進了很大的洪水漩渦裏,身不由己地被它擺弄著。

    人生為什麽要有那麽多的身不由己,那麽多的情感糾葛?我開始恨征地,更恨征地政策的偏執,為什麽要以生孩子作為可多分門麵的條件?我的不幸仿佛就是從征地開始的,以前的我,生活得無憂無慮,一切都盡如我意,我都能夠很好地把握操控。而自從征地以後,我就被生活牽著鼻子走,被蔑視,被痛苦,被無奈包圍著,一層一層地壓抑著,讓我透不過氣來!才有了我一直想逃離的它的想法和決定,直到今天離了婚,也不能擺脫!

    我坐在椅子上,坐痛了身子。我站了起來,迴到房間裏,看著丫丫熟睡的小臉蛋,我躺了過去,我深深地唿著氣。孩子,我該怎麽辦?請原諒媽媽的自私!

    天亮了,小丫丫也醒了,我帶著她一起到外麵的店子裏吃了早餐,送她去幼兒園。她的態度比昨天晚上好多了,跟我快樂地說話,讓我拉著她的小手,一起走。到了幼兒園還和我揮手再見。這讓我多少有了一些希望,希望通過多投入些時間和她交流,生活在一起,她會慢慢地習慣和我單獨在一起的日子。

    我在去店裏的路上,一直在想怎麽和陳忠商量孩子歸我撫養的問題。我不想和他說話,於是改用手機短信。我發信息:我想丫丫還是歸我撫養吧?我把她接我這邊了。你有了老婆可以很好地過你的二人生活,不要讓丫丫影響了她對你的情感。

    他很快地迴信息:我的事用不著你來操心,丫丫也不用你管。她是我陳忠的女兒,我不會讓她受到傷害的。

    我一看頭都大了,看來還真是有些麻煩。我冷靜下來,繼續發信息:丫丫也是我的女兒,我認為女兒跟媽媽,比跟爸爸還是好很多。畢竟我們都是女性,我會照顧得更加細致一些,女兒的私事也不好和父親說的。

    他立馬迴:她現在還小呢!沒你想的那麽多私事。畢竟她還有奶奶呢!

    我沉默了,看來老發短信解決不了問題,他不同意,哪怕我說一萬條理由。我甚至想放下自尊,求他把女兒給我撫養,不要來糾纏之類的。但覺得那樣我做不到!

    我想隻有每天早點去把女兒接迴來,不讓他們接走,讓女兒習慣和我在一起。到時讓女兒來決定跟誰生活。我發信息:離婚協議上,已經寫明了女兒歸我撫養。你還想反悔嗎?

    他立馬迴道:我不同意,我當時壓根就沒有看。女兒你休想帶走!

    我想了想,迴道:那就隻有讓女兒選擇跟誰生活。

    信息一發出去,我就後悔了。我完全還沒有很好的把握讓女兒能夠選擇我。

    我到了店裏,瞎折騰了一陣。老是時不時地看著鍾表,隻想快點到下午四點。我好去接我的女兒。

    我三點鍾就過去了,接到了女兒,我才深深地鬆了一口氣。我帶著她去遊樂場,我陪著她一起玩耍,她玩得可開心了,滿頭都是汗。玩累了,我則帶著她去吃肯德基,她吃得很香,看著她快樂的笑臉,我覺得幸福極了。等她吃完了,我又帶著她去玩具店裏買玩具,隻要她喜歡的都買。迴家的時候,因為有了很多玩具,她差不多都忘了要迴他們的家。

    我覺得這樣很有用,在接下來的幾天,天天都去接得很早,帶著她去好玩的兒童遊樂場玩耍。給她買吃的,穿的,用的,玩的。我們的感情也融洽了很多,她由開始的吵鬧迴家,慢慢地就隻是說說,最後還隻問我:“媽媽,我們明天還去那裏玩!”我則點點頭,說:“好啊,隻要丫丫和媽媽在一起,媽媽天天帶你去玩,好不好?”她聽了,高興地點點頭。

    看著她的滿意,我覺得我又有希望了。我為自己打氣加油!要全力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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