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子明半夜醒來,陷入苦苦的深思之中。

    既然有跡象表明,韋德利曾經在12月8號淩晨出現在祁原縣附近,那麽,他理應將傅藝才的屍體拋在那兒。可是,事實證明,在該縣發現的三號屍體並非傅藝才的屍體,這究竟是怎麽一迴事呢?

    對於韋德利而言,如果傅藝才的屍體永遠消失,他自己就是安全的。因為既然有傅藝才為他背黑鍋,警方又有什麽理由懷疑是他盜取了保險箱裏的兩件寶物呢?傅藝才的失蹤就明確無誤地表明,是傅藝才攜寶物逃亡!

    根據這樣的邏輯,韋德利理應將傅藝才的屍體拋往外地,並且多半會設法損毀其麵容,即使那屍體被發現也無人能夠認出。因此,按照陳子明先前的估計,在祁原縣發現的三號屍體完全符合以上條件,它應當就是傅藝才的屍體。可是,無論是dna檢測或是陸一萍的現場辨認都否認了陳子明的推測,三號屍體並非傅藝才的屍體,這又是為什麽呢?

    陳子明再次迴顧韋德利可能的犯罪過程。

    韋德利在前往青雲山的途中曾經將傅藝才的三樣物品拋到山穀之中,其中包括一雙皮鞋,一個玉佩,一串鑰匙。他為什麽要將那三樣東西拋掉呢?傅藝才身上應當還有其他東西,比如衣襪之類的,為什麽不曾被拋掉呢?

    被拋掉的那三樣東西有什麽共同特點嗎?它們都是不易燒毀的東西。

    陳子明猛然醒悟道,韋德利打算將傅藝才的屍體燒毀!

    可是,想要燒毀一具屍體談何容易!他又能到哪兒去尋找合適的焚燒場所呢?熊熊烈火是會立即引起別人注意的。

    最簡單的燒毀屍體的方法莫過於製造車禍。可是,12月7日在五顆鬆那兒的那起車禍中隻發現了一具屍體,而那具屍體已經經法醫證實是方大貴!

    可是,方大貴與傅藝才的身材相似,難道……?

    法醫憑什麽判斷那屍體是方大貴呢?因為那屍體與方大貴住房床單上的毛發具有相同的dna。

    陳子明猛地從床上跳了起來,莫非……

    是的,陳子明已經明白韋德利可能采用的犯罪伎倆,五顆鬆車禍現場燒焦的屍體可能就是傅藝才的屍體。但是,他還需要一係列事實的證明。

    好不容易等到上午8點,陳子明立即打電話到市局的刑偵實驗室。該實驗室曾經進行過五顆鬆車禍現場燒焦屍體的dna檢測,也曾做過祁原縣三號屍體與小玉血樣的dna比對。現在,陳子明要他們將小玉的血樣dna與五顆鬆車禍現場燒焦屍體的dna進行比對。

    很快就有了結果,五顆鬆車禍現場燒焦屍體根據dna比對應當與小玉有父女關係!那屍體就是傅藝才!陳子明昨夜的新推測是正確的!

    陳子明立即打電話通知高雲飛,部署下一步的行動:第一,如果自己的估計不錯,在方大貴家裏的床上鋪著的,應當是傅藝才在玉石店值班時用的床單和枕套,那兩樣東西在12月7號早晨已經失蹤了。這樣,當警方在方大貴家裏提取毛發用作dna比對的檢材時,實際上提取的是傅藝才的毛發。第二,祁原縣的法醫在三號屍體的手指甲縫裏所發現的血跡理應是韋德利的血跡,如果的確如此,那三號屍體就是方大貴,那血跡是在方大貴被勒死時拚命掙紮亂抓所致。

    高雲飛驅車再次前往祁原縣,從縣公安局刑偵實驗室取得當地法醫從三號屍體上剪下的指甲,以備與韋德利進行dna比對。

    當天下午,在李毅然與一名女警的陪同下,陸一萍來到了三元巷147號方大貴的家裏。一進門,她就發現,在方大貴的單人床上鋪著的,是自己丈夫傅藝才在玉石店夜間值班時用的床單和枕套。一切正如子明老師的預料。

    事情已經非常明朗,在五顆鬆車禍現場燒焦的屍體就是傅藝才!而在祁原縣發現的三號屍體可能就是方大貴!韋德利並非是在盜寶過程中需要方大貴的協助,他需要的僅僅是方大貴的屍體而已,而方大貴對於整個盜寶計劃可以說是一無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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