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是2005年一月一個很普通的晚上,但一切好像在冥冥之中早已注定那是一個非常不普通的夜晚。上午路過學校辦公室,偶然看到公告欄粘貼的校長辦公室的文件——關於做好禁止賭博工作的通知。大意如下: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有關禁賭工作的各項規定,加強思想教育,強化監督管理,營造更好的育人環境,樹立良好的師德師風,學校決定在全校範圍內進一步開展禁止黨員、幹部、教職工參加賭博的治理工作。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要求,建立健全禁賭責任追究製度,逐級落實禁賭責任。凡是對本單位(部門)內發生黨員、幹部、教職工上班時間打牌等違紀行為或者參與賭博問題而不製止、不查處,以及所在單位(部門)黨員、幹部、教職工賭博之風屢禁不止的,要嚴肅追究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及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發現黨員、幹部、教職工參與賭博而隱瞞不報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看到這份文件,我首先想到的是這好像不關我事,首先我不是黨員,也不是幹部,更談不上教職工,於是就這樣給忘了。
由於工程力學老師晚上臨時有事,在上課前五分鍾打電話過來說:“今晚的課改在後天晚上上。”正好準備理發的我,兜裏還裝著兩百多塊錢,就這樣一個人來到校門口的大街上理發。剛理完發,不知不覺就又到了那個半遮半掩的遊戲機室,裏麵空蕩蕩的,一個人都沒有。我正在感歎:是不是都輸窮了。服務員說:“小子,好久不見你來了,越來越帥了哦。”我說:“輸慘了,哪還玩得起。”“那今天玩不?”她問到。我說:“小玩下,上十塊錢分,試下運氣。”就這樣開始了遊戲。我的屁股還沒坐熱,隻見一群全副武裝的民警,拿著相機、手銬氣勢洶洶的朝我鋪過來,邊走邊喊:“不要動,把他照下來。”我還來不及做任何舉動,他們就拍了幾張照片,把我抓緊,邊走邊說:“人賬俱獲,跟我們走。”我心想:“原來學校貼的通知是真的,這下我可怎麽辦?”一度不想走,但民警的力量是無窮的。最後,跟他們上了車,車直接開進了派出所的大門。
到了派出所,隻見院子裏七零八落的擺放著各種蘋果機、麻將機的碎片,顯然民警們今萬展開了突擊行動。接下來,我被帶到了一個房間裏,隻見一個手帶手銬,穿著極其破爛的小夥子在地上蹲著。在知曉我是學生後,警察同誌很客氣的給我一把椅子坐。可能由於公務繁忙,或者暫時沒有時間來審問我,就指派一個門衛類的人看著我。那時的我,心裏七上八下,不知所措,隻是不停的問那個“門衛”:“不會很嚴重吧,不會留下案底吧,不會讓我退學吧。”那個“門衛”恨鐵不成鋼似的說:“一個大學生,不好好學習,跑那鬼地方玩什麽蘋果機,那是你玩的嗎?”直到快十一點,那位民警才忙完,進來說:“你去二樓做個筆錄。”我乞求似的說:“不用了吧。”那時的我,認為去做筆錄,就是承認自己賭博,就會給自己留下案底。他發話了:“你這是涉嫌賭博,快點配合我們調查。”無奈隻好去二樓辦公室,找值班的民警做筆錄。
民警同誌按照筆錄的形式問了我個人情況,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碼,住址和單位;然後確認做筆錄的時間和人;再讓我詳說事件的經過,具體時間,地點;最後讓我核對一下,簽字,按手印。曾經我試圖說假名字,拒絕簽名,因為我擔心這把我的“一世英明”給毀了,但還是害怕他義正詞嚴那句“你要為你所說的付一切責任”,最後隻好“坦白從寬”。
做完筆錄,我又迴到一樓那地方,這時的我擔心“案底”,擔心後果,因為印象中,警察叔叔是“隻抓壞人,不抓好人”,而我卻……正在我躊躇不知所措的時候,那個警察已經了解情況,說:“看你年紀輕輕,認錯態度也誠懇,我們就不通告你學校,否則你就無書可讀,警察叔叔也不會這麽壞,但是,得警告一下,你交500元罰款,這件事情就這麽解決了,以後好好學習,那個電遊室的老板是個老太婆,我們已經警告過她了,還沒收了她的機器。”那時我手上僅有200多塊錢,就說:“我沒有這麽多,要不我把手機給您。”“你看要你的朋友送來還是怎麽?”民警說。可我又實在不知道要誰幫我把錢送到派出所來,這樣不是讓更多的人知道這件醜事,這是我無論如何也不願意的。在磨蹭了很久後,我感覺民警有些“心軟”,商量說:“要不我打電話給我爸?讓他明天過來一趟。”實際我是萬不敢讓我爸知道的,但我相信民警也怕讓我的家長知道,畢竟如果家長質問遊戲機室為何在學校附近存在這麽久,估計我們的民警也擺脫不了責任。這時民警叔叔說話了:“這樣吧。這件事情我不跟你們學校講,也不給你爸講,你交納200元錢罰款算了。”我說:“治安處罰條例不是20—200嗎?”他說:“還有資料費,手續費,200元算是便宜你了。”於是我交納了200元錢,他們收了錢連“收據”都沒給,原來警察也知道偷稅。從那以後,我才知道,罰款也是可以商量的,警察也不是視錢財如糞土。
在那以後,很長的時間,我的頭腦裏都是“恐懼”,擔心我美好的前程被這個“汙點”所毀滅,甚至在下學期我試圖參加民航飛行員複試時,得到那位民警叔叔的允許才敢去。更不敢奢望靠近和加入我們偉大的共產黨,因為深知這是不配的,但這是十八歲就是黨員的母親所不能理解的,她一直以為我政治上不積極。
由於工程力學老師晚上臨時有事,在上課前五分鍾打電話過來說:“今晚的課改在後天晚上上。”正好準備理發的我,兜裏還裝著兩百多塊錢,就這樣一個人來到校門口的大街上理發。剛理完發,不知不覺就又到了那個半遮半掩的遊戲機室,裏麵空蕩蕩的,一個人都沒有。我正在感歎:是不是都輸窮了。服務員說:“小子,好久不見你來了,越來越帥了哦。”我說:“輸慘了,哪還玩得起。”“那今天玩不?”她問到。我說:“小玩下,上十塊錢分,試下運氣。”就這樣開始了遊戲。我的屁股還沒坐熱,隻見一群全副武裝的民警,拿著相機、手銬氣勢洶洶的朝我鋪過來,邊走邊喊:“不要動,把他照下來。”我還來不及做任何舉動,他們就拍了幾張照片,把我抓緊,邊走邊說:“人賬俱獲,跟我們走。”我心想:“原來學校貼的通知是真的,這下我可怎麽辦?”一度不想走,但民警的力量是無窮的。最後,跟他們上了車,車直接開進了派出所的大門。
到了派出所,隻見院子裏七零八落的擺放著各種蘋果機、麻將機的碎片,顯然民警們今萬展開了突擊行動。接下來,我被帶到了一個房間裏,隻見一個手帶手銬,穿著極其破爛的小夥子在地上蹲著。在知曉我是學生後,警察同誌很客氣的給我一把椅子坐。可能由於公務繁忙,或者暫時沒有時間來審問我,就指派一個門衛類的人看著我。那時的我,心裏七上八下,不知所措,隻是不停的問那個“門衛”:“不會很嚴重吧,不會留下案底吧,不會讓我退學吧。”那個“門衛”恨鐵不成鋼似的說:“一個大學生,不好好學習,跑那鬼地方玩什麽蘋果機,那是你玩的嗎?”直到快十一點,那位民警才忙完,進來說:“你去二樓做個筆錄。”我乞求似的說:“不用了吧。”那時的我,認為去做筆錄,就是承認自己賭博,就會給自己留下案底。他發話了:“你這是涉嫌賭博,快點配合我們調查。”無奈隻好去二樓辦公室,找值班的民警做筆錄。
民警同誌按照筆錄的形式問了我個人情況,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碼,住址和單位;然後確認做筆錄的時間和人;再讓我詳說事件的經過,具體時間,地點;最後讓我核對一下,簽字,按手印。曾經我試圖說假名字,拒絕簽名,因為我擔心這把我的“一世英明”給毀了,但還是害怕他義正詞嚴那句“你要為你所說的付一切責任”,最後隻好“坦白從寬”。
做完筆錄,我又迴到一樓那地方,這時的我擔心“案底”,擔心後果,因為印象中,警察叔叔是“隻抓壞人,不抓好人”,而我卻……正在我躊躇不知所措的時候,那個警察已經了解情況,說:“看你年紀輕輕,認錯態度也誠懇,我們就不通告你學校,否則你就無書可讀,警察叔叔也不會這麽壞,但是,得警告一下,你交500元罰款,這件事情就這麽解決了,以後好好學習,那個電遊室的老板是個老太婆,我們已經警告過她了,還沒收了她的機器。”那時我手上僅有200多塊錢,就說:“我沒有這麽多,要不我把手機給您。”“你看要你的朋友送來還是怎麽?”民警說。可我又實在不知道要誰幫我把錢送到派出所來,這樣不是讓更多的人知道這件醜事,這是我無論如何也不願意的。在磨蹭了很久後,我感覺民警有些“心軟”,商量說:“要不我打電話給我爸?讓他明天過來一趟。”實際我是萬不敢讓我爸知道的,但我相信民警也怕讓我的家長知道,畢竟如果家長質問遊戲機室為何在學校附近存在這麽久,估計我們的民警也擺脫不了責任。這時民警叔叔說話了:“這樣吧。這件事情我不跟你們學校講,也不給你爸講,你交納200元錢罰款算了。”我說:“治安處罰條例不是20—200嗎?”他說:“還有資料費,手續費,200元算是便宜你了。”於是我交納了200元錢,他們收了錢連“收據”都沒給,原來警察也知道偷稅。從那以後,我才知道,罰款也是可以商量的,警察也不是視錢財如糞土。
在那以後,很長的時間,我的頭腦裏都是“恐懼”,擔心我美好的前程被這個“汙點”所毀滅,甚至在下學期我試圖參加民航飛行員複試時,得到那位民警叔叔的允許才敢去。更不敢奢望靠近和加入我們偉大的共產黨,因為深知這是不配的,但這是十八歲就是黨員的母親所不能理解的,她一直以為我政治上不積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