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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算起來搶劫花石綱比這製作罐肉賺錢要更加的短平快,可搶劫這種事終究不是正途啊!


    雷豹最近都在忙著計算巨型孔明燈的技術參數,所以計算的速度略快一些,心中得出了粗略答案後,便激動的伸手捋了捋頭上的短發,道:“啊呀!灑家說怎麽前些日子就聽聞大郎在弄麻城的莊子,到如今都還沒動靜,原來是準備好了做這等營生。這一年要是真能賣出上百萬罐的罐肉,這可要宰殺多少牛羊和雞豬啊!莊子小了果然是不成的!”


    雷豹這等跑偏的想法並未擾亂眾人的思維,而是陷入了針對罐肉這種新食物的出現,而引發的一係列問題。


    這首先,像雷豹和孫立這等與軍隊關係密切的人,自然知道姚榕分析得沒錯,其實不光是邊軍,如今就算是禁軍和廂軍,絕大多數的時間裏也是隻有粟米供應,這裏是說粟米並非是粟和米兩種,而是專指的“粟”,也就是小米。


    眾所周知,隻有一種作物在民間廣泛種植且達到盈餘狀態時,這種糧食才可能成為主要的軍糧。從先秦至北宋年間,粟米是華夏中原地區最符合這一條件的糧食品種。而大米由於受當時生產條件限製,直到南宋才開始漸漸成為主糧,並且還多數是從越南和東南亞地區進口。


    漢景帝時期,當時的奇人晁錯在他所著《論貴粟疏》一文中,對軍糧供應的保障問題,提出了“帶甲百萬,而亡粟,弗能守也”的定論,更針對漢朝的軍需供應指出“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務”。


    衛青和霍去病當年之所以能夠“北擊匈奴九萬裏”,自然也是建立在自家的士兵能夠吃飽,並且還是穩定的每日都吃飽的基礎上,不然餓著肚子如何去追擊?


    再來,小米作為主要軍糧的優點還有一個,那就是它有非常良好的耐存儲性,一般來說未脫殼的稻子最多能儲藏五年左右,而未脫殼的粟米可以儲藏至少十年以上。


    古代?運輸條件落後,邊遠地區駐軍難免遭遇長期無法補給的情況,因此糧食貯存的時間也是非常的重要,在宋朝有關軍糧存儲的法令中,就繼承唐令對糧食的儲存年限及損耗數額有明確規定。


    其中《唐六典》卷十九司農寺雲:“凡粟支九年,米及雜*種三年。貯經三年,斛聽耗一升,五年以上,二升。


    也即是明確規定了,粟米至少要保證能夠存放九年,米和其他糧食三年,並且每三年的損耗要控製在一斛一升左右,也就是十分之一。


    再來就是軍中副食品,肉菜果蔬向來都是中上層高級軍官才能享受的待遇,普通軍卒想要吃上新鮮的菜肉簡直就是一種奢求。就拿如今的大宋來說,除非逢年過節有一定的供應外,其他日子就得自己想辦法自籌了。


    不過就算是逢年過節,肉食也是極少的,北宋邊軍的主要官方肉食,絕大多數都是一種被稱為“鮓”和“脯”的加工食品,所謂的“鮓”和“脯”其實就是醃製過的魚肉和豬羊肉,不同之處就是“鮓”多數是采用的傳統甕壇醃製工藝,還分成濕鮓和幹鮓。


    (ps:如今膾炙人口的各種零食小魚幹其實就是濕鮓,幹鮓就是沒有用辣椒和香料入味的原味小魚幹。)


    而“脯”也就是肉幹了,因此叫做肉脯,製作方式就簡單許多,將牛、羊、獐、鹿肉破成片,浸去血水,用鹽和椒末(花椒)浸泡入味再陰幹即可,最後還有個訣竅就是用“木棒輕打,以令堅實”。


    不過,即便是這樣的東西,就算是如今經濟發達的北宋,也不是隨便就能吃上的,而是隻有在逢年過節或是決戰前或大勝後才可能開開葷。外出作戰行軍時,作為先頭部隊的探子夜不收還可以兼職打打獵,給大夥兒打打牙祭,而駐守城池要塞的部隊可就慘多了。


    還有蔬菜瓜果,更是不談了,想想就知道這東西絕對隻有高官才可享受,哪怕是中層軍官也是不可以研究的。


    所以,聽了姚榕的分析,大夥兒還想到了一個姚榕應該還不知道的問題,那就是黃大郎製作出的可不僅僅是罐肉,還有罐果!


    所以,要說這製作罐裝食品的秘方真要價值幾百上千萬貫,倒也真不是吹牛逼啊!


    也就在眾人的思考中,姚伯倒是麻溜的將酒菜置辦好了,上席的時候還聽黃大郎的吩咐上了一個炭爐,然後就見黃大郎將一罐寫著七月十七封裝的罐肉破開木塞放在了炭爐上,不過片刻就聽見罐子裏吱吱作響,一股濃烈的秘製東坡肉香味就彌散了出來。


    姚榕驚訝的先瞧了罐子上的封裝標記,而後起身從罐子裏撈了一塊黑皮紅肉,軟軟糯糯的紅燒肉上來,一聞二嚐三大叫,不住點頭叫好。


    待他吃後,眾人也都來嚐,自然發現這罐裝久放過的東坡肉,味道自然要比剛出鍋的還要好上了數倍。


    (ps:俺老黃也愛去超市買紅燒肉罐頭來吃,要選至少放了半年以上的,那滋味簡直是……夏蟲不可語冰也!)


    眾人都吃了些酒後,姚政這才想起剛剛都跑偏了,眼下棘手的是如何處理王信這幫人的後事,便提了出來。


    黃大郎倒也不慌不忙的:“此事難在三個方麵,這第一便是如何掩人耳目,不過這王副使倒是幫俺們做了,倒也不需擔心,一會收拾好前院,便勞動朱高張合兩位哥哥先去做些手腳,然後堂舅帶了衙門捕快去將左鄰右舍都放了,就說是有飛賊作案便是了。”


    大夥覺得這個主意不錯,便答應了!


    黃大郎接著道:“再來就是毀屍滅跡,俺之前說了,王信等人活著就是官軍,死了便是臭肉一堆。俺原先也是想,幹脆將屍首悄悄運去城外,或是剝去衣衫毀掉金印,丟入江中了事,可後來一想,這童太尉豈是好想與的,三十個軍卒沒了蹤跡倒也無妨,一個樞密院副使悄無聲息沒了,定然要大動幹戈,因此俺也就有了如此……這般的打算,就能滅了此事的蹤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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