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當然並非沒有信仰。他們的信仰就是民主和法律。他們信仰民主與法律的堅定性超過對一切宗教的信仰。此前提決定了這樣一種美國現實——經過數代民主與法律教育的美國當代青年,頭腦中的個人崇拜五花八門。有些是健康的,有些是不健康的,有些是病態的。

    一、千萬不要忘記你是中國人

    眾所周知,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來,中國人開始走向美國。如今,中國和美國之間,“絲綢之路”已然鋪通。世界上,有許多路的說法是美好的。但是我以為,僅僅就說法而言——“絲綢之路”是最美好的。盡管,事實上的“絲綢之路”,乃是古代中國與別國的一條極為艱難的通商之路。

    “走向美國”是目前許多中國人,尤其是年輕一代中國人內心裏的“絲綢之路”。它很具吸引力,充滿迷幻色彩。似乎,一個中國人,一旦“走向美國”,則意味著他或她的人生走向了理想和成功;而如果他或她居然還獲得了美國“綠卡”,那麽,似乎簡直意味著已經是一種成功了的人生的標誌了。

    是否確乎如此呢?

    正打算“走向美國”的中國人,不妨要知道一些“走向美國”的常識性問題;美國有某些像絲綢一樣美好的方麵,也有某些不怎麽美好的方麵——在這些方麵美國不但不像絲綢,反而像“玻璃纖維”。“玻璃纖維”——上個世紀六十年代的中國人十之八九都知道那是什麽——剛剛經過第一道工序的化纖團。它閃亮,但是絕不柔軟。它潔白,但是對皮膚有嚴重的傷害性。惡少年對他人進行報複的一種方式,就是暗包一團,趁人不備,往人皮膚最細嫩的地方一搓。那麽結果就會有無數肉眼幾乎看不到的纖刺紮入皮膚,頓時紅腫一片。輕則須用放大鏡照著鑷子一根根拔出,重則須住院……

    對於正打算“走向美國”的中國人,了解這些方麵顯然也是必要的。

    對於並不急著“走向美國”的中國人,對於僅僅對美國發生興趣(目前,又有哪一個中國人對美國毫無興趣呢!)隻想隔岸觀火霧裏看花地了解美國的中國人,美國也值得看看。它將對你以後是否打算“走向美國”發生影響。

    中國人,包括世界上另外一些發展中國家的人,紛紛“走向美國”去幹什麽呢?如果說“絲綢之路”是一條商路,那麽,“走向美國”的路,顯然也是一條商路——“走向美國”的中國人,銷售的已不再是絲綢,而首先是自己。這說起來有些尷尬,但幾乎接近著事實。走在古代“絲綢之路”上

    的中國人,其艱辛(還往往一路險象環生)是在走著的時候;今天“走向美國”的中國人,其艱辛卻主要是在走到了以後。航空事業避免了走的艱辛。飛機使古代漫長的路途壓縮為十幾個小時。不僅毫不艱辛,而且會一路受到漂亮空姐周到熱情的照顧。

    從前是——到了之後就一切順利了;

    現在是——到了之後,一切的不順利和立足的艱辛才撲麵而來。

    從前是——到了就趕快開始吆喝著賣東西;

    現在是——到了就趕快開始推銷自己,證明自己,而非別種中國貨。

    從前是——一個中國人怎麽樣美國人並不會太在意,主要看你的商品;

    現在是——你到美國去既然推銷的不是商品而是自己,那麽人家便首先看你是一個怎樣的中國人。你在國內是一個優秀的中國人,人家可能並不認賬。人家另有衡量你優秀不優秀的標準。你在國內證明你自己優秀的那一職業那一專業,很可能在美國得不到公認。

    幾乎有點兒是喋喋不休地三娘教子般地告誡我們這一點。我們應當感謝此種告誡——因為它分明是誠心誠意的,也是善意的。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以來,散見於全國各報刊。旨在向中國人介紹美國,幫助中國人了解美國的文章,也屢見不鮮。電視中的有關節目、報刊欄目、互聯網絡,早已使美國具體化了、細節化了,對於中國人一點兒也不神秘了。想要知道的,幾乎都已經知道了。還不了解的,想要作進一步的了解,也極其簡單容易了。

    但,最終的忠告是:“在美國千萬不要忘記你是中國人。”

    二、比醜聞更醜的是圍觀者的幸災樂禍

    那個美國總統的緋聞,實際上已全無了半點兒所謂“桃色”,而被徹底塗上了“黃色”。當一個當代男人和一個當代女人的緋聞內容,被電台、電視台、報刊以及網絡,在長達近一年的時間裏反反複複地、連篇累牘地向全世界報道的情況之下;當這內容涉及該男人和該女人十餘次性關係的細節,並附有插圖的情況之下;當這內容像三級片一樣被貼上“少兒不宜”的標簽的情況之下——緋聞毫無疑問已經徹底變成了“黃色”。

    緋聞一旦變成“黃色”的,並被傳播向全世界,也就毫無疑問徹底變成了醜聞。據我想來,古今中外的一切緋聞,十之八九總是包含有性的內容的。若將這一部分內容的細節一一道來,難免都是會帶有“黃色”的意味的。

    緋聞變成醜聞,是比

    綿白糖變成糖水還簡單容易的事。一勺水可使一罐糖化稀,一瓢水可使一罐糖化水。隻要十分之一定量的性內容,往往便足以將一樁緋聞中的其他內容——諸如男女情感的前提、政治集團較量的背景、雙方個人及家庭心理承受力的極限、公眾對公眾人物的性隱私的病態興趣排開到仿佛不存在的程度,似乎視而不見最好。

    就像一本《金瓶梅》,直接露骨的性的描寫,僅占二十分之一還不到的文字。幾乎所有此書的推崇者張口首先都要談它的社會認識價值,但又幾乎所有的愛書人,並不愛內容上刪除了那並不重要的二十分之一不到的文字的《金瓶梅》。盡管刪節本的社會認識價值肯定不至於受任何影響……

    戴安娜的緋聞竟沒有被塗上“黃色”,也就幾乎始終是緋聞,不太算是醜聞。我真替戴安娜感到萬分的幸運。於是便不免相當替一九九八年的克林頓總統感到悲哀。我從最初就不視他的緋聞是醜聞。

    現在也不。

    現在,說實話,我非常非常同情他,並且,作為一個和他差不多同齡的中國男人,非常非常羨佩他的心理承受力。我很難想象在他目前所處的這一個“悲哀、艱難”(前國務卿奧爾布賴特語)的境況中,換了是我也會有同樣的心理承受力。

    我能感受到美國的相當多一部分公眾,乃至全世界相當多一部分公眾,對克林頓陷入的狼狽之境所抱的幸災樂禍的快感。據我想來,這快感絕不僅僅發生在相當一部分公眾內心裏。肯定也發生在他的政敵們的內心裏。

    也許(恐怕不是也許)還發生在另外許多國家的元首們的內心裏。

    因為美國是世界第一強國。第一強國的總統曆來是世界政壇的中心。

    現在,他終於不再是這樣一種政治中心人物了,而變成了一樁“性醜聞”事件的中心人物。似乎連醉鬼都有資格輕蔑他。

    克林頓——一個二十世紀尾聲中陷入“性醜聞”事件無法擺脫的男人;一個幾乎將人的尊嚴喪失盡淨的男人;一個二十世紀尾聲中最孤立無援的男人。我因此而同情他。

    在他之前,似乎沒有哪一位國家元首的漫畫像,被“釘”在女人的真絲內褲廣告上。而那女人的身體伸展為十字架形;而那廣告登在美國某畫刊的插頁和封底;而那畫刊全世界發行,幾乎在全世界各大飯店的書刊架上以及書刊亭裏都不難發現……

    總統也是人。

    美國的總統也是人。

    一

    想到在我們這個世界文明到了目前這一種程度以後,一個具體的活人的起碼的人格尊嚴被褻瀆到如此程度,一想到商人通過此種方式合法地大謀其利,我不禁不寒而栗。

    據我想來,部分人類那一種病態的幸災樂禍的快感,以及商業行為的唯利是圖不擇手段,是遠比一位當總統的丈夫的婚外性關係更醜陋的。

    科技的進步在許多方麵改變了人類。但人類以上的醜陋,從古代至現代,幾乎半點兒都沒被改變。而且,比古代更變本加厲,有過之而無不及。我心中對克林頓的同情,與我心中對人類自身心理醜陋現象的厭惡是並存的。

    二十世紀尾聲中最孤立無援的公眾人物克林頓總統先生,似乎隻有一個心理可依靠、可信賴、可獲得些許無濟於事的安慰的人了——一個女人,他的夫人希拉裏。

    當某些世人不禁讚賞希拉裏作為女人、作為妻子難能可貴的心理承受能力和非同尋常的第三當事人姿態時,我心中想到的卻是他們的女兒。

    是的,我也羨佩希拉裏夫人的各種難能可貴。但我心中還是在更多的時候想到他們的女兒。她畢竟還算是一個少女。她可能是二十世紀尾聲中心理遭到最嚴重傷害的少女。與她相比,戴安娜和查爾斯王儲的兩個兒子是幸運的——畢竟,作為少年,他們沒有看到他們父母各自的緋聞被各種媒體一股腦兒地塗上“黃色”。相反,在他們的母親不幸身亡之後,他們看到的是他們本國乃至全世界有那麽多的人為他們的母親傷心哭泣;他們看到的是那麽多的鮮花、那麽多的悼念方式、那麽多的盛讚文章。以至於他們小小的年紀,竟不得不煞有介事地於去年和今年兩次作出儼然大人似的反應——懇望那些崇拜他們母親的人節哀、理性、克製感情,盡量使各種悼念活動簡單化、正常化。

    但克林頓夫婦的女兒卻隻有一種對公眾開口的選擇——替她的父親乞求寬恕。除了這一種選擇,再就是沉默地承受壓力。

    毫無疑問,在她心理遭受到最嚴重傷害的日子裏,全世界這個國家那個國家中,肯定有另外的某些少女,身陷這樣或者那樣的不幸,身心也正遭受著這樣或者那樣的傷害——但後者們一有適當的機會,便可向社會發起唿救,向世人求取同情,向法律要求公正和庇護。

    但美國的第一小姐目前直至永遠顯然都不大可能有這種資格。

    因為正是美國的法律以公正得近乎冷酷無情的原則,將她的父親一步步穩而不亂地、完全符合章法地推到“性醜聞

    ”的災難之中去的。

    我這樣說,我對她的深切同情,以及對她的父親克林頓總統先生的同情,絕不意味著我對美國法律的心存成見,更不意味著我對它的譴責。恰恰相反,此事不能不使我再一次感到美國法律原則的無勢力可超越的權威性。

    在這個世界第一強國裏,麵對法律一切權威以及權威人物都顯得那麽的渺小,那麽的卑微,那麽的脆弱,那麽的根本不堪一擊。

    在這個世界第一強國裏,麵對法律,對於政治權威人物——從州長到市長到議員到副總統、總統們的要求,竟是多麽的嚴格!嚴格得近於苛刻,苛刻得仿佛故意——從誠實的品質(哪怕在某一件事上哪怕在學生時代說過謊話)到十幾美元稅金的繳納與否,到男女關係一二次失足(實際上僅僅一次就足以下台),都不是什麽“小節”。

    在這個世界第一強國裏,對於政治權威人物、政治家乃至總統,幾乎一向寬大他們政治上所犯的一係列錯誤。這一點上美國人似乎不太要求他們的總統是完人。但是社會監督卻從不放過他們“小節”上的自律素質問題。世界上的另外一些國家,尤其中國,卻顯然恰恰相反。據我想來,此相反對於美國意味著什麽,對於中國意味著什麽,頗值得進一步分析。

    對於某些國家,總統的醜聞,差不多一向被視為國家的醜聞。對於美國,任何一位總統的醜聞,一向被視為僅僅是某一個當總統的美國人自己的醜聞。美國幾乎一向從不因任何一位總統的醜聞而感到是國家的羞恥。

    美國一向從毫不留情地公布此種性質的醜聞的過程中體現它的自信,證明它的法律的至高無上的權威。美國從不在乎他們的總統怎麽樣了。他們拋棄總統就像拋棄舊鞋子。但是美國並未因此而一步步衰敗下去。

    幾乎所有的美國人都極為在乎他們的法律怎麽樣了。他們在乎這一點,就像每一位父母在乎他們的兒女怎麽樣了。也許這正是美國強盛不衰的條件之一。在同情克林頓總統的同時,我又不能不對美國的法律心懷肅然。

    我承認,這肅然之中甚至不無悚然的成分。

    三、民主若失莊重,何異於“文革”之瘋狂秀

    坦誠——這是一種優秀的,有時甚至顯示出一個人的高貴性的品質。它在某種情況之下可以是矛,使最放肆的敵人也不禁心生敬畏;它在某種情況之下又可以是盾,有效地抵擋住最歹毒的敵人發動的攻擊。

    但坦誠是有代價的。其代價是——

    公開承認自己的過失、缺點和錯誤,甚至需要公開承認自己在道德和品行方麵不是完人。非但不是完人,還是理應受到譴責的人。更甚至,需要公開承認任何人都絕不願公開承認的屬於隱私中的那一部分醜陋。這需要極大極大的勇氣。

    如果人是一個平凡的普通人,那麽人往往會自然而然地認為——我已經很平凡很普通了,坦誠的結果,不是肯定會使我的人格和名譽受損嗎?也肯定會使我失去親人和朋友原本對我的好感吧?是的,很可能是這樣。但這往往又是暫時的。人一般情況之下卻不會這樣想。人心裏會自然而然地滋生出另外一種想法——難道坦誠真的比狡辯、掩蓋、否認對我更有利嗎?於是人放棄了維護自己尊嚴的最後的“武器”。於是人反而變得更加脆弱了。

    如果人是一個名人,是名人中的名人——總統,那麽人往往會自然而然地認為——我是平凡的人普通的人還則罷了,但我分明不是呀。坦誠的結果,不是等於自己在公眾麵前剝光了衣服,完全喪失了總統的尊嚴嗎?這將會置我的家人於何地?事關我的道德品行,承認了我還有何麵目繼續做總統呢?我還有何資格唿籲社會道德化?我還有何資格批評別人的不道德呢?繼而會想到他那一個黨派的得失、他那一屆政府的公眾形象,以及他在世界政治舞台上的威望和聲譽,以及他卸職後曆史對他的評價——毫無疑問,一位是大國總統的人,他選擇坦率的壓力是更巨大的,顧慮是更多的,也需要更非凡的勇氣。這時他心裏也會自然而然地滋生出另外一種想法——憑總統的影響力和權力,難道不可以靠狡辯、掩飾、否認,順利地擺脫開去嗎?

    而這時他實際上已經開始在冒比坦誠的結果更難估計的危險了。

    而在美國這樣一個黨派鬥爭每每勢不兩立、新聞監督一向無孔不入的國家裏,哪怕是總統,尤其是總統,幾乎注定了最終必成法律的俘虜。

    在美國,一個平凡的人、普通的人,企圖掩蓋某一事實——比如婚外性關係,可能反倒容易些。而一位總統要成功地掩蓋這一點,簡直比用手掌完全掩蓋住自己的臉還難。因為他的企圖掩蓋,必定刺激新聞界更大的“窺淫癖”——這一點在美國比在世界上任何國家都突出,可稱之為“美國綜合征”,也必定更加刺激起他的敵人攻擊的能動性,同時必定會激怒法律。而這時他要應付的已不單單是新聞界的騷擾,要抵抗的也不單單是政敵們的進攻了。他的最堅決的敵人,已經是權威遠在其上的法律了……

    我們遺憾地看到

    ,治國頗有方略、很是盡職的克林頓總統,恰恰便是這樣一步步陷於令全世界人睽睽關注的困境的。

    當全世界的媒體仿佛都對美國的現任總統的桃色事件表現出手舞足蹈般的亢奮和激動時,幾乎沒有媒體評說到萊溫斯基的那位“親密女友”。而我覺得,一個人,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無論是平民百姓還是總統,身邊若有那樣的一位朋友,實在也是很恐怖的。最近我接觸到兩位美國朋友,他們都極言她乃是因為不幸成了知情者,故屢受來自總統及總統手下人的警告和壓力,才不得不進行報複的。但我們從見諸國內外報端的、獨立檢察官斯塔爾的調查取證材料中,目前還沒有看到這方麵的內容。故我接觸到的兩位美國朋友的話不足為憑。而且,經我一問,方知他們是美國共和黨人。他們的話帶有政黨之間的偏見也是可想而知的。結果,作為萊溫斯基的朋友,她所知情的是“水門事件”性質的事,那麽她隱而不舉,則證明她非是一位有覺悟的、愛國的美國公民。但她所知情的,最初也不過就是純粹的男女關係。隻不過一方乃總統,具有所謂轟動性的新聞價值而已。顯然,她之所以能在電話的另一端錄下音來,是因為萊溫斯基直至那一時刻,仍視她為親密的朋友。她的行徑,無論怎麽解釋,都是相當卑劣的。據我想,她今後在這個世界上也許將再難有朋友。美國的法律可以恕免她的行徑,美國的道德評判尺度,似乎也不會怎樣地譴責她。但是她的行徑,肯定會引起全世界許多人對自己交友原則的自省和警惕。而她也就在這一點上成了人們的反麵教員。

    萊溫斯基也是一個頗值得分析的人。這個二十一歲的其貌平平的白宮女實習生,如果非是自己主動地、賣弄風情地去“傍”總統,顯然不至於在白宮那種特殊的時空內格外吸引總統的目光。我那兩位美國朋友告訴我,她除了對她的女友,至少還對十餘人炫耀過她與總統的性私情。這一點我倒是相信的。國外的媒體也報道過這一點。那麽足見她是一個虛榮到何種程度的淺薄小女子了。按照弗洛伊德的性心理學來分析,她性心理的正常與否也是很值得懷疑的。為什麽會保留有那樣的一條裙子呢?保留它的意念是什麽呢?這種保留能給她帶來什麽樣的戀物滿足呢?

    克林頓總統因這樣的一小女子而受辱於世,實在也是令人大跌眼鏡的。

    緋聞乍傳,但萊溫斯基尚且未向獨立檢察官從實招來之前,總統克林頓是不能首先供認不諱的。這麽做坦誠倒是夠坦誠,主動倒是夠主動,但若不顧及萊溫斯基的感受,其實也是有違

    道德的。這意味著是單方麵出賣女當事人而巧獲坦誠美名。故他其實隻有兩種選擇——要麽在沉默中靜待事態的發展,而這不符合克林頓的性格;要麽共同與萊溫斯基商議對策,而這又必將落下妨礙司法的罪名。克林頓既然選擇了後者,那麽他當然也就隻能承受今天所麵對的困境了。

    在萊溫斯基從實招來之後,克林頓有一次最適當的、足可以比較不卑不亢地顯示和證明他的坦誠的機會。他起碼可以表明這樣一種態度——如果美國隻能由一位完人或聖人做總統,那麽他不是,也可以因為自己並不是而下台;如果美國所需要的首先是一位治國有方的總統,並且能夠寬恕他的道德失足,那麽他保證不再犯同類錯誤,並將以更積極的態度為美國服務,通過更盡職的服務證明更切實的懺悔。如果他能夠這樣,他的坦誠便具有了勇氣的閃光。並且將一個有意義的問題提到了美國政界、新聞界、國會、司法機構和公眾麵前思考——美國究竟應該怎樣看待一位總統的功過才體現出一種客觀冷靜?總統犯了哪類錯誤或可寬大一次,犯了哪類錯誤才應定罪不饒?以及民主前提下的黨派監督、新聞監督、司法監督,要不要引導較多層次的原則?那原則的主要著眼點是什麽?……

    足以證明坦誠的力量的例子是有的——我記不清這樣一件事前幾年具體發生在哪一個國家了:競選中,有記者當場問一位總統候選人,“您有過對您妻子不忠的行為嗎?”而他的妻子當時就站在他身邊。他沉吟片刻,莊重地迴答:“有過。僅有一次。沒有任何人了解此事。現在我公開承認,身為前任總統,這是不好的。我保證再也不會發生第二次了。”——於是他轉身擁抱他的妻子,吻她,並說:“親愛的,我請求您的寬恕。”刹那間他的妻子熱淚盈眶說不出話來。全場肅然,繼而一片掌聲。

    結果是人們又選這位已當過一屆總統的男人再次任總統。多麽遺憾!克林頓的坦誠,沒有表現在最應證明自己具有這一種可貴品質的時候。

    他對政界、新聞界、國會、司法機構和全體美國人說了謊。

    正如林肯的名言——“你可以在某些時候對某些人說假話,可以在某些時候對一切人說假話,但你無法在一切時候對一切人說假話。”

    據我看來,克林頓後來的坦誠也是可信的,但表現得太遲了。那一種坦誠已不可能具有勇氣的光彩,卻隻能給人以屈辱、無奈、羞愧難當的可憐的印象了。因此許多世人才分外地替他感到遺憾。

    他目前仍擁有63%

    以上的支持率,說明了一半以上的美國公眾的理性和成熟。但這理性和成熟中,顯然也包含著不小的沮喪和失望。並且,再是一位治國能力不可低估的總統,形象破損到如此地步,其能力的繼續發揮也必大打折扣。而恰恰是這一點,對克林頓請求繼續為美國效勞的願望是極其不利的。因為美國換一屆總統是比小學校裏換一位班主任還尋常的事。

    獨立檢察官斯塔爾在整個事件中給我這個中國人的思想影響是極為深刻又極為矛盾的。

    一方麵,我從他身上看到一種鍥而不舍的、為了直抵事件真相毫不動搖地履行職責的司法原則和精神。我們中國人稱頌這一種精神是——“舍得一身剮,敢把皇上拉下馬”。盡管在美國,總統不過是高級“打工仔”,其權威絲毫也不能與皇帝相提並論。但麵對總統本人的一次次斷然否認,麵對白宮律師的一次次強烈抗議和同樣具有說服力的反駁,能夠鍥而不舍地堅持調查下去,實在也需要頂住巨大的壓力。事件的發展自然而然地漸漸超出了緋聞本身,而變成了誠實與否的問題——在總統和萊溫斯基以及女友之間,必有一方公開說了謊。如果說謊的是後者們,那是美國社會中習以為常之事。但如果是前者,便是美國司法不可以等閑視之的事了。斯塔爾身上那一種鍥而不舍的精神,體現了美國司法令世人肅然而又悚然的獨立性,尤其對總統法律要求和約束的嚴厲性。相對於克林頓強調國會重點應放在國家問題上的唿籲,斯塔爾的鍥而不舍,令人聯想到中國京劇《鍘美案》中包公的一句鐵錚錚的唱詞——“先打官司後上朝”。

    而另一方麵,斯塔爾身上也分明體現出一種陰暗的、堂而皇之地利用職權的報複快感。因為他所調查的,乃是緋聞的確實與否,非是報告一樁涉及總統的風流韻事的性情節。進言之,他的使命是證實總統誠實與否,非是報告總統的性方式。如果說總統在向公眾承認緋聞以前,報告中的一切性內容具有確定事實的法律依據的意義,那麽在總統公開承認緋聞以後,一切性內容實際上已經完全喪失了任何積極的法律意義,變成了一堆根本沒必要經由互聯網傳播於全世界的淫穢垃圾。在這一種情況之下,任何一方希望事先看到報告內容的要求,無論從何種意義上理解,其實都是妥當的考慮。這一要求的被拒絕,顯然是居心叵測的。這也就難怪白宮律師們指責斯塔爾“蓄意公開羞辱總統”了。據我看來,這指責是有道理的。於是斯塔爾給我的印象又仿佛是《悲慘世界》中的皇家警長沙威。沙威冷酷,但是並不低級庸俗。斯塔爾的報告,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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