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班裏最具凝聚力和號召力的同學之一。對弱小男女生,慣以“保護人”自居。當年我們之間很要好。

    他最大的“毛病”,便是他極其強烈的自我表現意識和自我證明意識,以及他那一種凡事都積極到根本不顧別人對他會有何看法、有何想法的參與意識。他是我從中學時代到兵團、到大學、到社會所認識接觸過的一切人中,自我表現和自我證明意識最突出的一個。尤其在我的同代人中,迄今為止,我沒遇到過在以上方麵像他那麽願望強烈的人。某些時代,某些活動,無論班級的抑或年級的、全校的,一開始可能並未將他列入“中心人物”的名單,不知怎麽一來,他竟成了“中心人物”之一。他似乎總在以他的行為昭示別人——這件事怎麽能少了我呢?那件事我不參與怎麽行呢?仿佛別人行的,他都行;別人不行的,他也行。這難免會使他遭到非議、抨擊。可他一向不在乎,一往無前。至於別人怎麽想、怎麽說、怎麽看,他仿佛認為那是別人的自由,隨別人的便好了。冬季裏,剛上了幾次滑冰課,他便開始學健將級運動員馳騁冰場的姿態,戴一頂滑冰帽,不顧惜耳朵和臉腮凍得通紅,倒背雙手,神氣活現,屢屢摔倒卻無窘色,亦無怯色。他愛打籃球,沒進入校隊,但極渴望代表學校參加正規比賽的機會。機會一經獲得,橫衝直撞地來“三步上籃”。犯規就犯規,被罰下場就罰下場,反正他體驗了參加正規比賽那一種刺激。在我的同代人中,這一個吳振海,當年就是一個不合格的“標本”。我想當年的時代瞪著他,好比一隻母雞瞪著一隻雛火雞或者雛鴕鳥吧?

    而我們傳統的社會的綜合教育,幾乎可說是以限製人的自我表現、自我證明意識為己任的。溯望遠久的中國曆史鏈,可發現這一點在古典文化中尤其道貌岸然。《老子》中就一再地說些“自見者不明”之類的話,意謂誰自我表現了,就不可敬也不聰明了。《禮記·中庸》中說:“莫見乎隱,莫顯乎微,故君子慎其獨也。”意謂在最細小的事情方麵,在獨處無人的時候,也要行為規範不逾矩。做到怎樣才算典範呢?“謂天蓋高,不敢不局;謂地蓋厚,不敢不脊。”意謂天是何等的高,可是一個楷模人物站著不敢不彎腰曲背;地是何等的厚,可是一個希望獲得別人尊敬的人不敢不小步緩行。而老子則幹脆沾沾自喜地說“吾有三寶”:“三日不敢為天下先。”

    於是“文化大革命”成了我們這一代人唯一普遍獲準的可以理直氣壯地表現自己、證明自己的一次機會。其表現方式是演習“革命”,其證明內容是“無限

    忠於”,其理論基礎是“造反有理”。這是整整一代人心理能量的一次性的大釋放大宣泄,它耗掉了作為每一個單獨的人來說至少需用三分之一生命進行儲備的那一種自我表現的激情,同時嚴重挫傷了整整一代人將這一種激情化為自我實現的衝動,此後他們隻能聽憑時代的擺布。其中某些人自我表現的種種努力,實質上體現為一種低級的本能,一種自我異化,一種自我安撫的虛幻的追求。所以,被這一代人的群體客觀上遺棄在城市裏的吳振海,二十多年中卻不被城市的簡單而粗暴的“價值秩序”所降服,甩頭晃角地始終予以反抗,其自我表現、自我證明和實現自我的強烈欲望始終野心勃勃地保持著中學時代的原生態,使我不能不覺得簡直是奇跡,使我無法不對此讚歎和讚賞。對於我的同代人,他具有極其特殊的鑒定價值和研究意義。起碼證明了這樣一點——在我的同代人中,原本是應該產生許許多多吳振海的。可是於今放眼看去,浮出於社會水麵的,十之七八乃大小官員。而社會終於不得不承認,前一個時代在這方麵的“生育”是不夠節製的。它不但使自己尷尬,而且使一代人尷尬。難道不是嗎?政府部門要轉變職能,機關單位要縮編,於是同代人中多少人迷惘,茫然,惶惶不知所措。有些人忙不迭地撲通撲通“下海”,但是已比吳振海們晚了十年甚至更長的時間。於人生而言,有時晚了十年其實意味著晚了一輩子。

    西方的有識之士總是警告時代:讓我們想方設法再減少一位官員吧!讓我們的社會再多幾位成功的商人吧!讓我們鼓勵更多的人成為納稅者吧!

    難怪西方人總是驕傲地說——我是一個誠實的納稅者!

    這樣的話聽來很像是在強調——我是國家的主人之一!

    我的同代人中,本來應該有很多人到了四十多歲的時候,成為一個納稅者的,可是實際上大概每出一百名官員,或者一千名、幾千名官員,才能出不到一個納稅者。

    在某大學,一位西方很有權威的社會學家兼經濟學家曾問我:“你對你們這一代人究竟持何評價?”

    我毫不遲疑地迴答:“他們是中國當代社會的中堅。”

    對方又問:“何以見得?”

    “他們的存在,保持了時代的穩定。”

    “那麽也就是中國目前的樣子?”

    我不禁一怔,繼而告訴他,同代人中多少多少當上了處長、局長等級別的幹部。

    他反問:“中國真的需要那麽多大

    小官員嗎?”

    我反駁道:“我們中的大多數在做國家的主人!是共和國新一代的工人階級!”

    他笑了。

    他歸國後給我來了一封信,信中有這樣一段:“一個國家,尤其一個人口眾多的國家,若想在經濟上迅速發展起來,社會成員的職業分工應是這樣的——每一千人中,最多有十個官員就夠了,其中包括既是某一方麵專家又是官員的人;應有二百名左右國家重點企業的工人;應有三百名左右非國家性質的中小企業的工人;應有四百名左右依靠個體職業能夠豐衣足食的人;其他屬於醫生、律師、教育工作者,等等。”

    他說,這是他這位對中國懷有友好感情的外國人給中國“獻”的“策”雲雲。

    我在地鐵站見一個人隨地吐痰被罰款,且被教育:“怎麽一點兒主人公意識也沒有?這地鐵也是屬於你的!”

    那人佯裝驚訝:“是嗎?我從不知道我還有筆錢投在這兒。請問在什麽地方可以把我那一股抽走?我們單位分房子還要預付六千元呢,我正好等錢用。”

    我不禁迴頭看他,覺得好笑又笑不起來。原來事實上我們對這個國家從來不曾擁有過真正屬於自己的股份。每一個人同它的關係,似乎更是一種抽象的詩意的精神關係,而非一種具體的物質的製約關係。顯然,當農民感到,他流在某一片土地上的汗水於他是值得的時候;當工人感到,從車間運往市場的產品,每一批、每一類都隱印著自己的姓名的時候;當商店職員感到,所站守的那一櫃台前生意興隆或買賣冷清,不僅是盡職與否的問題而且是利益大小的問題的時候——隻有在這樣的時候,隻有在這樣的情況之下,農民才能從一片土地感受到自己是國家的主人,工人才能從一個工廠感受到自己是國家的主人,商店職員才能從一家商店感受到自己是國家的主人,人民才能從衣食相關的現實中感受到是國家的主人。

    一九九二年我迴過哈爾濱數次。

    許多同代人總是問我:“中國今後還會怎樣?……”這句話的注腳是——今後我們哪些福利仍有保障?今後我們還將失去什麽福利?

    迴望我們這一代走過的路,心中不免愴然。

    吳振海及其公司的人們也總是問我:“中國今後還會怎樣?……”這句話的注腳是——今後我們還將擁有什麽樣的時機?

    迴想當年他在哈雙公路上“倒煤”而且“倒黴”的情形,心中不禁肅然。

    不

    少哈爾濱人的嫉妒屬於一種恐懼,和那種想維護我們對某物的占有的欲望相一致。嫉妒使我們去考察疑惑中最微不足道的方麵,並把它們作為焦慮的最不得了的根據。

    不少同代人問:這公平嗎?

    我曾替吳振海迴答:這很公平。安於現狀的人不必憂患冒險者將承擔的風險降臨在自己頭上,但是也永遠沒有資格獲得冒險者才能理直氣壯地獲得的一切。如果非說不公平,那和昨天時代太褒獎我們、太歧棄吳振海們是一樣的。時代僅能在一點上體現它的公平,那就是給人以普遍的機會。

    有了一個哈克森,便有二百多個哈爾濱人解決了就業問題,包括大學生和研究生,他們的福利待遇比國家單位的還要高。有人說——進哈克森那要憑關係!言外之意,仿佛是它的一條罪狀。但是如果哈爾濱有一百家、一千家這樣的公司,在福利、待遇方麵與哈克森競爭並且勝利了,進哈克森還要憑關係嗎?

    有了一個哈克森,隻要它運作著,又將有何止千百人有了幹活掙錢的機會?長久地沒有這種機會社會將會怎樣?

    有了一個哈克森,至今已有近千戶哈爾濱居民住上了樓房,如果一概等待政府解決,又將等待多久呢?

    有了一個哈克森,去年春節前夕,十幾名台商,包括一位台灣“立法委員”,才應邀來哈考察投資項目。

    有了一個哈克森,一幢四星級飯店正在籌劃興建之中。北方的第二大城市連一幢四星級飯店都沒有的話,是不能適應改革開放、大批吸引外商的新形勢的。

    今天的中國人恢複了尋找時機的本能,但時機注定不屬於以下兩種人:

    一種人企望著某一天早晨醒來,時代像寵愛自己的阿姨一樣,將自己輕輕抱起來,讓自己騎在時代的頸上招搖過市;

    一種人企望著某一天早晨醒來,以聽來正當的什麽名義,將原先和自己一樣,而如今和自己不大一樣的成功了的人打翻在地。

    我的同代人嗬,我的兄弟姐妹,願你、我、他、她之中,第一種人少一些、再少一些,第二種人少一些、更少一些!

    南方和北方都有一種草叫“節股草”。生命力極強,一節一節地生,一節一節地死,哪怕還有一節不死,它便活著,並且會一節一節地再生。我的同代人嗬,我的兄弟姐妹,我們就是那“節股草”似的一代啊!如果說我們已失去了很多,那麽我們所獲得的,則是一種頑強的複蘇能力和再生能力。一切附著於我們

    的浪漫色彩、傳奇色彩、自甘的苦難和無奈的磨難,早已是往事。在我們四十歲的這一年齡,我們除了依賴於自己的複蘇能力和再生能力,還能依賴什麽呢?讓我們彼此唿喚起、鼓勵起、策動起我們的這一種能力吧!

    看哦,時代的巨鯨已將它沉思的頭潛入世紀的“海”麵,它那龐大身軀已然漸漸豎起,紀元的旭日正從明天的時空冉冉升起,照耀著那藍灰色的龐大身軀,照耀著它豎起、豎起……

    陣痛隻不過是傾斜,是失重,並非那猛烈的拍擊造成的真正的陣痛迫臨。我們怵然,我們肅然。我的同代人哦,我的兄弟姐妹,讓我們吸入足夠的一口空氣和一口勇氣,準備做第二次人生拚搏吧!

    (三)瘋子

    對犯了經濟罪的人與流氓、歹徒、殺人犯、強奸犯、以恐怖行徑危害社會的罪犯,我一向是持區別對待的態度的。而對於犯了經濟罪的人,貪汙、受賄、勒索、坑騙百姓錢財者,我尤憎的是坑騙百姓錢財者。

    一.“英雄”從此逃亡海外

    如果我不作如下說明,則就對讀者、對社會,尤其對我家鄉哈爾濱市的公檢法部門,當然也包括對我自己的文字太不負責任了。

    事實是主人公吳振海後來受到通緝逃亡國外,不知所去。

    對於我這一位中學同學目前的結局,我此刻寫下“逃亡”二字的心情是很不好受的。然而“逃亡”二字又是最正確的,唯一正確的。

    那一天上午,他打來電話要到我家見我。

    我問他,在哪兒?

    他說,已在北京。

    問,何時來?

    說,立刻來。

    問,什麽事?

    說,非常嚴重的事。

    但他上午沒來。

    中午,他的司機從哈爾濱打來電話,問我見到他沒有。

    我說還沒見,說他是要到我家來的,但不知為什麽還沒來。

    司機說:“公司出事了,被查封了。”

    我詫異地問,為什麽?因為前兩天,黑龍江電視台還播了他與眾多外商簽署開發項目協議書的新聞,並有一位領導人物到場祝賀。而電視裏的吳振海神采奕奕,侃侃而談,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躊躇滿誌。

    司機說:“老板見了你,會親口告訴你的。”

    說完就把電話掛了。

    我想了想,並沒太往心裏

    去。估計是經濟糾紛。近年,在形形色色的經濟糾紛中,某公司被起訴、某公司被查封早已是司空見慣之事。而且,當時往往被傳得驚天動地,不久又風平浪靜了。

    下午三點多,另一位中學同學給我打電話,進一步證實了司機的話,囑我千萬不要再見他了。對方是為我好,知道我的性格弱點——於“情義”二字上,往往掰扯不清。

    我說:“不是我見不見他的問題,是他要到我家裏來呀。他一沒殺人,二沒放火,三沒投毒,四沒強奸婦女,不是恐怖分子,我也沒見到什麽通緝令,他若站在家門外了,我能不給他開門嗎?能不許他進嗎?”

    那同學語重心長地說:“曉聲啊,反正你可要心裏有數。”

    我又認真想了想,仍覺事情的性質不會太嚴重。我首先排除了他販毒、販軍火或出賣國家機密、被收買為特務的可能,在此前提之下,我決定他來了我還是要見他的。

    大約一年前,我曾陳書哈爾濱市的領導,指列吳振海優點、缺點各數條。缺點中諸如:好大喜功,強烈的表現欲,習慣於誇大其詞,為了獲得成功可能不擇手段等等。

    這些缺點,在這個世界上,似乎隻有我來批評、指出他才不生氣。我陳書之目的,正在於使市領導對他有更透徹的了解,更好地駕馭他和他的公司,能使他少犯錯誤,不犯大錯誤,更不至於犯法。同時為我們共同的家鄉哈爾濱市做更多貢獻。

    市領導在我的陳書上批語:難得一片諍言,讀來令人感動。請吳振海同誌閱後自己保留,依言謹慎自戒。

    於是信轉到了他手裏。他果然並不生氣,還請我和另兩名中學時代非常要好的同學吃了一頓飯。

    記得他當時說:“錢財身外事,人生尚有二三知己,值得欣慰了。”

    我又聯想到,大約半年前,我代中學班主任向他求助,希望他能暫借一套房子給老師住。老師年紀大了,居室無廁所,十分不便。

    他顯出為難的樣子,說他雖然是開發住宅的,但在圖紙階段都已定價售出了。

    我說:“那我不管。師恩不可忘。何況並非要,隻不過是借。老師的家址,總歸是要動遷的。我擔保,以後還你就是。”

    礙於我的情麵,他答應了,但答應得很是勉強。此後一拖再拖,並不兌現承諾,也使我不再好意思督促他。

    有一件事尤其使我生他的氣。哈爾濱市作協主席林予,當年廣受好評的《雁飛塞

    北》一書的作者,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北大荒文學的創始人之一,是我的文學師長,也是我忘年交。哈爾濱市作協定級低,林予主席是正處級幹部。按市裏規定,處級以上幹部才可以公款安裝電話。一位市作協主席,家裏沒有電話成何體統?但林予老師受迫害多年,牢獄生活早已損害了他的健康。“文革”後其實沒再發表多少文章,無稿費收入,經濟狀況拮據。若自費五千多元安裝電話,對他是一筆大支出,一時是湊不足的。我讓他放心安裝,之後去找吳振海請求資助。為此我當麵向吳振海提過二三次,並寫過一封長信給他,向他指出,這樣的善事義舉,一家經濟實力不弱的大公司,是一定要做的。我甚至曾建議他,每年從利潤中拿出五萬,設一項慈善基金,命秘書平時看報,一旦發現需要救助之人之事,及時寄些錢去。少則幾百,多則幾千,濟世扶貧,何樂而不為呢?

    他卻隻是笑笑。

    後來我知道,連林予老師的電話安裝費,他都沒給報。答複人家說:財會有製度,沒名目下賬。

    我撥長途電話將他罵了一通,因為他每每請人吃一頓飯就幾千元的啊!而且常動員我這個最不願做陪客的人為他做陪客!

    在那之後我有相當長的一段時期不理他,見了麵也很冷淡。

    後來林予老師病重,我分兩次請人捎迴哈爾濱五千元錢。第二次的三千元捎迴哈市時,林予老師恰在前一天去世。

    ……

    獲知他的公司被查封的消息時,我對他的氣還沒完全消呢。

    半夜十二點左右,電話驟響——是他打來的。見後知道是用手機打的。

    問他在哪兒?

    說在我單位的門口。

    讓他到我家裏來。

    他說太晚了,到家裏不方便。

    我隻好穿上衣服去見他。正是冬季,夜裏很冷。他在一輛出租車裏。我剛一坐入,他即命司機開車。我仿佛被劫持到了他住的賓館。究竟哪一家賓館,到現在我也想不起來。

    我問他:“你究竟犯了什麽罪?”

    他大叫冤枉,說何罪之有!

    又問他:“把我帶到這兒來幹什麽?”

    他說,請我幫他寫申訴材料。

    我正希望細聽端詳,於是他說我記。他是信誓旦旦,我是半信半疑。

    我說:“吳振海,我不信對你采取的行動完全是打擊報複。”

    他說:“等真相大白了你就信了。”

    天亮後,他倉皇離開賓館,說要避一避。

    我說:“既然你自恃清白,又避什麽呢?大搖大擺迴哈爾濱去,法庭上見分曉嘛!”

    他說:“好漢不吃眼前虧。”

    我也得打的才能迴家啊,可身上連一分錢都沒有。

    他掏出了一遝錢塞給我。

    我板起臉說:“振海你這是幹什麽?”

    他大窘,連道:“沒別的意思,沒別的意思……”

    我從沒見他那麽失魂落魄過。

    我從那遝錢中抽出一張,眼望著他坐的出租車從視野裏消失。

    那是我最後一次見到他。

    我大約也是他在北京見到的最後一人。

    當時我怎麽也不會想到他從此逃亡國外。我以為,起碼他對家人和親人會承擔起主要責任的。

    後來他家被抄,弟弟、弟媳、妹妹、妹夫、姐姐、姐夫、女兒、女婿紛紛被傳訊、拘審。

    此後兩年內,流言種種,他的案子也在流言中忽輕忽重。一個時期有人說,他的家人、親人就要全釋放了,吳振海也可以從國外迴來了;一個時期又有人說,案子更大了,已通過國際刑警在緝拿他。

    總之,兩年內,他的家人和親人中,幾乎隻有他老母親是自由之身。

    兩年內我沒迴過哈爾濱市,但逢年過節,一定囑別的同學們,千萬代我去看看那老人家。對犯了經濟罪的人與那些流氓、歹徒、殺人犯、強奸犯、以恐怖行徑危害社會的罪犯,我一向是持區別對待的態度的。而對犯了經濟罪的人,貪汙、受賄、勒索、坑騙百姓錢財者,其中我尤憎的是坑騙百姓錢財者。我一直推想吳振海犯的肯定不是這方麵的罪,推想他大概也不至於貪汙、受賄和勒索。因為此前我一直以為,哈克森公司是屬於他和他弟弟的“家族公司”,進而認為,他可能隻犯兩種罪——走私和行賄。

    後來走私似乎也被排除了。

    那麽隻剩下了行賄。

    我又深知他的小氣和摳門兒,心想他為了達到什麽目的而行賄,數目也一定是很小的。

    然而最近的事實是——他的弟弟已被判死緩,他的姐姐、姐夫、妹妹、妹夫被通緝,親人作鳥獸散。

    他整日形影相吊、孑然一身的老母親,已經七十多歲了。

    我常

    常憶起,在他的公司遷往新落成的雄偉的哈克森大廈那一天,場麵何其宏大,泱泱千人之眾。後來甚至連馬路上的許多過客,都混進去大快朵頤,白吃白喝。

    那一天,他的老母親,在他妹妹的攙扶之下,到處找我。找到了我,就和我避開熱鬧,蹲在走廊的一角兒,一人手裏端一隻小盤兒,隻不過一邊吃著幾片瓜果,一邊兒聊從前往事。

    如今我才明白,哈克森集團公司並非像人們以前所說是“吳氏兄弟的家族公司”,它在原始法權上仍姓“公”,因而也仍姓“共”。

    如果這一點確鑿,那麽吳氏兄弟的罪名,當然也就不止“行賄”一條了。

    對他弟弟的宣判,主要根據的是“貪汙”和“受賄”的數目。

    在吳振海和哈爾濱市的公檢法之間,我似乎很難相信他本人的完全無辜和冤枉了。

    但是我又真的常常惦念他的老母親。

    畢竟,那一直是一位好老人家啊!

    大約在我寫這篇文章的前一個月,吳振海的女兒突然出現在我家。她說來北京看病,向我借錢。

    我問她需借多少?

    她說出的數目使我大愕。

    我怔了良久,才低聲說:“女兒啊,叔叔非是大款,非是什麽老板,非是當年的你父親。我上有老,下有小,每月的工資條上隻七百多,在哈爾濱的弟弟妹妹都下崗,生活都需周濟。而我除了工資,額外的收入僅僅稿費罷了。我雖勤奮,但不善經營自己,屬於多年低價的作家。你要借的數目把我嚇著了!”

    我給了她所要“借”的數目的五分之一。

    麵對以前有自己的跑車,有自己的住房,不需要工作而又奢侈慣了的這一個年紀輕輕的晚輩,我不禁又說:“女兒啊,從現在起,你必須學會節儉度日。叔叔給你的錢,是叔叔爬格子所得的心血錢。這錢來得可不像你父親過去的錢來得那般容易。你不要嫌少。今後到了急需錢的地步,還可以來找叔叔。叔叔不忌諱你是通緝犯的女兒。但是你得明白——你接到手裏的這筆錢,能救助多少上不起學的窮孩子啊!叔叔此刻心裏就是這樣想的。如果叔叔知道你不節儉著花,叔叔今後不會再幫你渡難關了!”

    我相信我和吳振海此生還會再見麵的。但在什麽情況之下見麵,則很難想象的了。有一點幾乎是肯定的,在他的老母親活著的時候,他大約不可能再見到她了。我想,我今年夏季若迴哈市,主要的事之一,當是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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