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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揚拿起了一瓶啤酒,相對那些洋酒來說,他最能接受的還是啤酒了。


    正在高揚仰天灌著啤酒的時候,突然伸來一隻手,搶走了他手中的話筒之後,大聲道:“找到了!謝了長官!”


    艾琳看上去有些喝大了,她搶過了原本屬於小唐尼無線話筒後,一伸手就打開了開關,衝著話筒吹了兩口氣確定能用後,隨即大聲道:“嗨,嗨,大家好,我要唱一首歌,感謝我的長官把我從苦難中拯救出來,這才是我要的生活,這才是我要的生活!樂隊!維京金屬,能來嗎?”


    今天晚上高揚和他的戰友們才是主角,沒人會拒絕他們的要求,聽到了艾琳的大喊後,口哨聲呐喊聲鼓掌的聲音立刻就響了起來。


    艾琳跌跌撞撞的跑到了樂隊前麵,大聲道:“我要來首有力量的!力量!力量!德國的樂隊,equilibrium,一首b露timauge,能來嗎!”


    這時高揚驚唿道:“法克,艾琳竟然要唱我最愛的一首歌!”


    艾琳之所以再三問能來嗎,不僅因為這個樂隊很小眾,還因為這首歌太難,唱著難,吉他貝斯還有鼓手的難度更大。


    果然,樂隊的幾個人都是搖了搖頭,這時艾琳拿出了一張卡,給了dj大聲道:“來吧,給我放音樂。”


    dj接過了艾琳的sd卡,很快,音樂聲響起,等激動人心的solo之後,艾琳嘶啞的吼了起來。


    興奮的正在喝啤酒的高揚噗的一聲把啤酒噴了出去,然後愕然道:“專業的黑嗓。”


    艾琳吼了起來,伴隨著激昂的樂曲,以及艾琳瘋狂而確實很專業的演唱,高揚激動了。高揚喜歡的音樂風格還是維京金屬,沒有什麽特別的理由。就是喜歡而已。


    b露timauge是高揚最喜歡的單曲,現在,艾琳正在唱他最喜歡的一首歌。


    艾琳顯得非常的瘋狂,她想甩頭發。可惜她沒頭發可甩,因為她一直剃光頭,頭發一長了就剃。


    為了能甩點兒東西艾琳也是拚了,她把身上的t恤脫了下來,隻穿著黑色的運動內衣。脖子上掛著狗牌,把t恤拿在手裏甩來甩去的,至於一個接近光頭的肌肉女,在小舞台上瘋狂的唱歌外加賣力的甩著衣服,那場麵是什麽樣子自己腦補吧。


    艾琳的肌肉引起了一陣尖叫,主要來自哪些衣服穿得並不多的女人,就在這時,高揚也有些按捺不住了,在酒精的作用下,高揚激動的道:“法克。我也想唱了。”


    一直坐著的李金方呆住了,他終於抬起了頭,因為高揚喜歡這首歌,在閑暇的時候試圖分享給他,隻是他一直無法接受而已,但是,李金方知道這首歌的歌詞大致是什麽意思,具體的歌詞他給忘了,但他記得一句話。


    莫道男兒心如鐵,君不見滿川紅葉。盡是離人眼中血。


    b露timauge這首歌的意思翻譯過來就是眼中血。


    高揚端起一杯威士忌一飲而盡,他有些醉了。


    這時葉蓮娜跑了過來,拉住了高揚的手,興奮的大聲道:“你不想去唱歌嗎?”


    高揚意氣風發的道:“好。去唱,可是我想唱維京金屬,而小唐尼請來的樂隊是流行朋克的風格,怎麽辦!”


    葉蓮娜甜甜的一笑,道:“親愛的,有我呢!”


    葉蓮娜拉著高揚的手就往小舞台上跑。而這時艾琳搖頭晃腦的正想再唱,看到葉蓮娜和高揚後,艾琳就舉著話筒道:“長官,你要唱歌嗎?”


    葉蓮娜在高揚的耳朵邊大聲道:“ensiferumihei,我知道你喜歡,我給你伴奏,我已經練了很長時間了!”


    請來的樂隊裏有個鍵盤手,他們有電子琴,拉著高揚上了小舞台上之後,葉蓮娜對著鍵盤手大聲道:“借給我用用,謝謝!”


    毫不客氣的搶過了還是很專業的電子琴後,葉蓮娜細長的手指開始在分成了三層的鍵盤上翻飛,她硬是用電子琴把一首維京金屬加民謠金屬的編曲給彈了出來,當然,隻是味道和節奏,用電子琴彈出吉他的聲音,她還沒那麽大的本事。


    聽到了葉蓮娜彈出的樂曲後,艾琳眼睛一亮,大聲道:“我喜歡,讓我來幫你!”


    艾琳把話筒往高揚手裏一塞,把衣服一扔,對著還在舞台上的貝斯手道:“借我用用!”


    布魯斯輕輕一笑,和搖搖晃晃的傑克一同走到了舞台上後,布魯斯對著,對著鼓手道:“讓他用用你的鼓。”


    鼓手把鼓槌拿在了手裏,拚命的搖頭,道:“想都別想!”


    傑克醉醺醺的道:“把鼓槌給我,鼓壞了有人賠你,沒壞也給你錢,朋友,讓我過過癮。”


    鼓手猶豫了一下,最終還是站了起來,把鼓槌給了傑克,而布魯斯則笑嘻嘻的要過了一把吉他。


    高揚徹底傻眼了,他沒法唱了,因為鍵盤和貝斯知道他要唱的歌,能把配曲準確的演奏出來,但是加入了傑克和布魯斯之後,樂曲立刻就全亂了,尤其是醉醺醺的傑克試敲了幾下鼓之後,全亂了。


    就在這時,高揚張大了嘴,因為他看到摩根氣勢洶洶的走上了舞台,朝剩下唯一的吉他手一指,很是威嚴的道:“把你的吉他給我!”


    在說話的同時,摩根把身上的襯衣給脫了下去,光著膀子,接過吉他之後,扭頭大聲道:“我是主音吉他!”


    六十來歲的一個大叔上了一個搖滾風的舞台,莫名其妙的搶過了吉他,把吉他掛在了脖子上,站在了固定著的麥克風之前後,突然高舉雙手。大吼道:“永遠的metallica。”


    沒法唱了,這沒法唱了,原來互相都不怎麽認識,也從沒在一起練過的人第一次合作就能像支樂隊一樣。那不可能,何況高揚要唱的歌這裏麵估計一多半的人都沒聽過,還怎麽給他伴奏。


    讓賢吧,高揚鬱悶的舉著話筒道:“你們誰打算來唱?”


    這時摩根突然大聲道:“metallica的歌你們都會什麽?”


    傑克大吼道:“什麽都會!”


    metallica這種超級老牌樂隊,沒聽過他們歌的美國人不會很多。摩根和傑克還有布魯斯三個人都熟悉,就連艾琳和葉蓮娜都在點頭,甚至高揚,他都熟的不能再熟了。


    摩根大吼道:“one,來吧!”


    就在這時,詹森從人群裏跑了出來,他拿著一根蘇格蘭哨笛,大叫道:“等等我,等我!我也來!”


    詹森沒有風笛,但他有隻哨笛。


    老夫聊發少年狂。摩根是爽大了,他指了指詹森,大聲道:“小子,不許給我亂了音。”


    高揚想下去,卻被摩根用手一指,道:“你想幹嘛?別說你不會唱,如果你什麽樂器都不會,那你就是主唱了,來吧!”


    摩根開始了solo,他的指法有些生疏。但是很快,摩根的演奏就開始熟練了起來,然後,在正確的時機。艾琳和布魯斯也加入了solo,等傑克的架子鼓一響,高揚也就明白了,摩根是個好手,絕對的吉他好手,即便不是專業級的。也是一等一的高手,而傑克鼓,也不錯,真的不錯,相對而言,布魯斯的伴音吉他就差了些。


    高揚光顧著聽呢,等應該唱的時候都沒唱,這時摩根朝他大喊道:“該你了!”


    高揚開始唱了起來,這首曲子一開始還比較舒緩,他能應付的下來,而等他開始唱之後,葉蓮娜的鍵盤沒有任何突兀感的加入了演奏之中,而詹森的哨笛雖然顯得有些不太搭調,當加入了之後顯得挺有意思的。


    從沒一起合練過,高揚唱的不能說難聽,但也絕對稱不上好聽,有時候還有些跑調,因為有些高調他唱不上去,不過這時候誰在乎這個,爽就行了。


    該和音的時候,摩根和艾琳加入了。


    高揚開始的時候還有些拘謹,不過他很快就放開了,就是圖一樂嘛,什麽好聽難聽的,敢唱就是勝利,至於生日聚會怎麽突然就變成了一支業餘搖滾樂隊的演唱會,誰在乎啊。


    高揚唱的很高興,而且不光是他高興,所有人都高興,凡是有勇氣不怕自己唱的難聽的,誰都能上去唱一個,包括那支請來結果卻被晾到了一邊的樂隊,都抓住機會上台體現了一下存在。


    看著不遠處的人群在狂歡,李金方卻是始終坐在椅子上,靜靜的看著,直到他聽到身邊的伊麗莎好像在說話才扭過了頭。


    伊麗莎的臉有些紅,因為嘈雜的音樂,她不得不對著李金方大聲道:“請給我再來一杯,這很好喝。”


    沒喝過酒的伊麗莎好像有些喝多了,這讓她的膽子大了不少,她衝著李金方晃了晃杯子,道:“你為什麽躲在這裏?我是因為心理有問題,我有社交恐懼症,你又是為了什麽呢?你也有病?”


    瓶子裏已經空了,李金方沒有說話,站起來去放酒的地方拿了兩瓶香檳迴來,給伊麗莎倒上之後,才沉聲道:“是的,心死了。”(未完待續。)


    ps:任性,寫了很多歌,不過別說我水,這兩章寫的非常用心的好伐,一氣嗬成啊。


    裏麵的幾首歌呢,肯定是我喜歡的,推薦大家聽聽,b露timaugeihei,one,按順序聽,聽完了,基本上也就知道會發生什麽了,嗯,這應該也算是劇透吧。


    還有,明天開始打仗。


    還有還有,求下保底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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