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九點。

    馬丁。路德市已飄滿落葉,短暫的秋天正悄悄逝去,稀少的行人穿著厚厚的冬衣,街麵蕭瑟清冷如同鬼域。

    最近數十天來,我第一次離開看守所,戴著冰冷的手銬,坐在囚車的防彈玻璃後。

    開進法院的地下停車場,在荷槍實彈的法警監護下,我走進狹窄陰暗的通道,坐在封閉的小房間裏。終於被脫去手銬,撫摸疼痛的手腕,等待上庭的通知。

    昨天,薩頓律師反複關照我所有庭審流程和規矩,尤其如何迴答檢察官的提問——據說這個檢察官是個狠角色,經常把嫌犯問得啞口無言,隻能被迫承認犯罪。關鍵要沉著冷靜,如果過分緊張,心慌意亂,很容易掉進檢察官的陷阱,或給陪審團留下壞印象。現在我的英語水平沒問題,不會在語言上被抓住把柄。不過律師說語言差點也沒關係,反而會引起陪審團同情,畢竟初來乍到美國的人,很容易上當受騙。

    再看時間,已經開庭了,不知法官和檢察官長什麽樣?也不知薩頓律師有沒有把握?陪審團的十二個人,雖然都是從普通市民中選出,但有沒有先入為主的偏見呢?正緊張地哆嗦,法警進來叫我上庭了。

    急忙整理一下西裝,這是莫妮卡為我上庭準備的——專門在紐約的頂級西裝店定做,據說很多明星也在那裏做衣服。盡管衣冠楚楚也可能是禽獸,但如果打扮得破破爛爛,豈不更像土匪流氓?

    穿過一條漫長通道,似乎迴到記憶的起點,重生時經過的產道,這將是第二次重生?抑或第二次毀滅?

    法警推開最後一道大門,迎麵射來白色燈光,刺得我半晌睜不開眼。刹那間,像來到古印第安人的祭祀儀式,而我就是奉獻給死神的祭品,同許多待宰的羔羊綁在一起,聽巫婆念起神的咒語……

    “請被告人入席!”

    聽到大祭司的命令,我瞪大了眼睛,法庭最顯著的位置,端坐著一位黑衣老人,他就是本案的法官——五十多歲的年紀,頭發差不多禿光了,不怒自威地注視著我。

    這是我生平第一次上法庭,緊張得忘了薩頓律師的告誡,像隻無頭蒼蠅不知所措。在法警的指引之下,我才走進被告席,被一排小欄杆圍起來,就像牛仔家的羊圈。

    顫抖著抓著欄杆,對麵就是陪審團的席位,十二個陪審員有各種膚色和年齡,穿著打扮也各不相同,就像阿爾斯蘭州的大雜燴。十二雙眼睛齊刷刷盯著我,打量第一次出場的殺人嫌疑犯。

    好在我沒忘記律師的叮囑,大膽直視他們的眼睛,沒有做賊心虛似的躲避。

    從陪審團的第一雙眼睛裏,我讀到的心裏話是:“就是你!就是他幹的!”

    腦殘!還沒審就給我定罪了,我記著這張白人老頭的臉!

    第二雙眼睛來自年輕的白人女子,她在心裏說:“這個中國人看起來挺猥瑣的,但未必是殺人兇手吧?”

    謝謝你啦!好姑娘!

    第三雙眼睛是個印第安大叔,看來是阿爾斯蘭州的土著居民,他在心中憐憫道:“可憐的中國人,又是一個替罪羊。”

    哎呀,這位大叔真是目光犀利,一針見血。

    還沒等我來得及看第四雙眼睛,法官大聲道:“關於高能涉嫌故意殺人一案,控辯雙方已完成開場陳述,接下來請檢察官舉證。”

    律師已給我上過美國司法課了,法庭審理第一關是開場陳述,先由檢察官告訴陪審團指控性質、案件發生經過和支持控訴的證據。接下來是辯護律師的開場陳述,說明自己的辯護要點,使陪審團對案件產生疑問。

    第一次見到對我指控的檢察官,四十歲左右的白人男子,像個老實巴交的美國農民。然而,當他靠近我的瞬間,眼裏閃過一絲不易察覺的光,令我心驚肉跳。

    我恐懼地將頭轉向另一邊,才看到我的律師薩頓先生,他氣定神閑,胸有成竹,看來剛才的開場陳述效果不錯。旁聽席上坐了幾十個看熱鬧的,莫妮卡醒目地坐在第一排,栗色長發束起綰在腦後,混血的雙眼直勾勾看過來,讀心術發現了她的心裏話:“加油!”

    我默默給自己鼓勁,卻隨著檢察官的腳步聲,下意識地往後退著。

    現在是審判的第二階段,起訴方應當向法庭提供證據,出示物證和傳喚證人出庭。檢察官微笑著取出物證,展示給陪審團和法官看——包括殺人兇器,沾有大量我的指紋,我被捕時帶血的衣服,還有兇案現場的照片。麵對這些駭人的物件,讓我不時閉起眼睛,更不敢與檢察官對視。檢察官在描述這些證物時,不斷采用“兇殘”、“血腥”、“冷酷”之類的字眼,試圖讓陪審團對我深惡痛絕,認定我就是個十惡不赦的殺人魔鬼。

    起訴方的證人出庭,先是逮捕我的兩位警察——“黑白雙煞”。這兩位仁兄宣誓所說的都是事實,對他們大概也是家常便飯。警察先對我進行辨認,迴答檢察官的提問,陳述案發當晚接報911,趕到現場在電梯口抓住了我。

    然後,是法庭上最精彩的部分——交叉詢問,辯護律師當場向證人詢問。

    薩頓律師走到警察的麵前,指著我說:“你們有沒有看到我的當事人殺人?”

    警察看了看我說:“我看到他渾身是血衝向電梯,手裏還拿著兇器。”

    “對不起,我隻要你迴答——有沒有親眼看到,我的當事人殺人的過程?”

    警察無奈地瞪了我一眼:“沒有。”

    “謝謝!”律師轉身對著法官說,“我的問題完了。”

    法官俯身對檢察官說:“起訴方有沒有要再問的?”

    辯護律師交叉詢問後,檢察官可以再直接詢問證人。通常證人沒有說到要點,或被律師抓住小辮子,需要檢察官澄清證詞的模糊之處。但辯護律師也可以再度詢問,持續攻擊證人的可信性。這就是庭審片裏常見的唇槍舌劍,檢察官與辯護律師你來我往,經常把證人或被告折磨得半死。但是,如果某一方觸犯法庭上的規則,比如詢問方式有誘導之嫌,或者詢問與本案無關的內容,另一方可以當場反對。但對方也會向法官簡短解釋,這樣提問的理由和必要。法官會決定反對是否有效,這是個非常複雜的過程,但對查明案件真相很有效。

    可是,檢察官出乎意料地放棄再度詢問,要求第三位證人出庭,也就是負責此案的警官。

    我也見過這位警官,但因為我履行了米蘭達權利,從未和他說過話。他在法庭宣誓之後,陳述了現場勘察結果,還有法醫的驗屍報告。這些證據都對我非常不利,現場到處留下我的指紋和腳印,包括常青的死亡時間與傷口情況。

    接著,辯方律師作了簡短詢問,檢察官也像上次一樣沒有論戰。

    法官宣布庭審進入辯方舉證階段。

    薩頓律師終於走到我的麵前,用目光示意我不要緊張,朗聲問道:“高能先生,你能用英語迴答嗎?”

    “no—pro—pro—problem!”

    該死!怎麽第一句英文就結巴了!同時聽到陪審團和旁聽席上一陣諷刺的笑聲,我羞愧得無地自容,真想馬上宣判死刑送上電椅得了!

    律師的表情也很尷尬,隻能安慰道:“請別緊張,你能用英語迴答嗎?”

    這是我第一次在法庭上說話,嘴唇皮都發紫了,陪審團像看傻瓜一樣看著我,而我隻能慌張地躲避他們的目光,卻撞到旁聽席上莫妮卡的雙眼。

    “堅持住!”

    她的眼睛在對我說話,混血的美麗臉龐如同雕塑,籠罩在幻影般的白色燈光下,仿佛她才是這次審判的主角。

    “noproblem!”

    刹那間,我口齒伶俐起來,美式英語也變得異常標準,自信的目光對著陪審團,讓那十二個人刮目相看。

    “很好,高能先生!”律師讚許地對我點頭,“你可以繼續陳述下去。”

    按照事先與律師商量好的方案,我從來到美國的那一刻說起,來到馬丁。路德市,被自稱天空集團吳秘書的人,接到案發的公寓樓,在513房間發現死者常青,然後我慌忙地逃出去,被及時趕到的警察抓住了。

    我沒有說藍衣社的情況,隻說常青是我父親的好友,幫助我與天空集團大老板取得聯係,並為我安排簽證手續。當然,我更不可能說出自己的真實身份,在這裏我就是高能,我是以高能的身份接受審判,來美國也是要找我的“叔叔”高思國,那個遙遠的古英雄早已死了。

    其餘情況都是事實,尤其在案發現場,餐桌上那張神秘字條,引誘我拿起兇器,成為對我最不利的殺人證據。律師聽完頻頻點頭,旁聽席的莫妮卡也給我鼓勁,陪審員們都沒有發出聲音,看來我的英語表達能力還不錯。

    律師出示最重要的物證,那張來自警方現場勘查的字條,保存在透明的證物袋裏,一張皺巴巴的白紙,有著手寫體的兩個英文單詞——

    daydream

    白日夢!

    我站在被告席裏一陣顫抖,就是這張可怕的字條,這段直白的英文,像一張嘲笑的大嘴,把無辜的我吞入這樁審判!

    陪審團和法官都看了一圈物證,最後輪到檢察官手上,他皺起眉頭停頓片刻,迅速作出反應,走到我的麵前說:“高能先生,你說你沒有殺人,而是走進兇案現場,發現了這張字條,為了看清字條上的字,而拿起了壓著字條的刀子?”

    第一次與檢察官對話,我緊張地隻說了一個字:“yes.”

    這也是律師關照的,與檢察官說話越短越好,免得被他捉到漏洞。

    “你認為這是一場針對你的陰謀?”

    “yes.”

    檢察官的表情異常嚴肅,我已看到他心裏的話——“這個小子不好對付!”

    “請問你在拿起刀子之前,有沒有看到刀刃上的

    血跡?”

    “有,看到了紅色的汙跡。”

    “既然已看到了血跡,為什麽還要拿起來?”

    麵對他犀利的目光,我說了早已準備好的話,其實也並非謊言:“當時我沒認為是血跡,因為刀子是放在餐桌上的,我以為是西瓜汁或番茄汁,根本不會想到有殺人案。”

    “好,迴答得很合理。你說為了看清字條上的字,所以把壓住字條的刀挪開,卻為什麽還一直握著刀子?”

    “我剛拿起刀子,就看清了字條上的‘daydream’——當時把我嚇住了,緊張得雙拳握緊,就再也沒有把刀子放下來。”

    檢察官聳了聳肩膀:“提請陪審團注意,按常理來說有些奇怪,就這兩個英語單詞,能讓被告緊張成這樣嗎?”

    “我……”趕緊讓自己鎮定下來,“因為這兩個字,讓我感覺這是一個陷阱,但又不知道具體什麽危險,一刹那就很緊張。”

    “陷阱?兩個字就代表陷阱了?這個世界豈不是到處都是陷阱?”

    “是,這個世界上,確實到處都是陷阱。”我忽然意識到自己說跑題了,低下頭說:“對不起!”

    他盯著我的眼睛搖搖頭:“看來你是一位悲觀主義者。”

    “yes.”

    “再次提請陪審團注意,當你看到寫有‘daydream’的字條,就會拿起一把沾著血跡的刀子到處亂跑嗎?”

    不知道該怎麽迴答,盡管確實不合常理,但又無法描述案發時的心情。從接到冒充高能去美國的任務那一刻起,我就再也沒睡過一天安穩覺,無數次從噩夢中驚醒。就在那晚走進公寓樓時,無數種情緒交織在心中,既有將要見到高思國的興奮,又有謊言與麵具被戳穿的擔心,更有對黑暗中不為人知的危險的恐懼。當看到刀子底下“daydream”這八個英文字母,“白日做夢”的聲音在耳邊響徹,刹那間所有幻想都破滅了,徹底墜入黑暗深淵。當時根本無法控製自己,沒有意識到兇器握在手中,直到渾身是血衝出房間。策劃這樁兇殺案的人,肯定深入剖析過我的心理,抓住我性格上的弱點,判定會出現這樣的情況——電腦般的精確計算,無論時間、地點還有一切細節,都是一張捕捉我的陰謀大網。

    看著我不再迴答,檢察官眼裏露出一絲滿意。他舉起透明的物證袋,朗聲對陪審團說:“我不懷疑這張寫有‘daydream’的字條的真實性,也不懷疑

    警方報告這張紙上沾有死者的血跡的事實。但現在誰也說不清楚,‘daydream’究竟是誰所寫?而根據被告的陳述,這行字使他墜入一個精心編織的陷阱,拿起刀子被警察誤認為是兇手。所以,查出是誰寫了這行字,對於證明被告所說的話是真是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所以,我建議法庭對這行字做筆跡鑒定!”

    法官點了點頭說:“好,不過檢察官先生,這張字條要和誰的筆跡作對比呢?”

    “死者!”

    陪審團一陣小小的騷動,我也搖搖頭說:“不,怎麽可能是常青寫的呢?”

    法官嚴厲地瞪了我一眼:“沒有法官允許,被告不得擅自說話!”

    我啞口無言地縮了迴去,但那還用問嗎?肯定是殺人兇手寫給我看的,隻有找到真兇才能鑒定筆跡。

    “同意檢察官的請求。”法官迴頭對書記員說,“準備鑒定這張字條與死者常青的筆跡。”

    在法官的示意之下,檢察官繼續對我詢問:“請問被告,你說有一位自稱天空集團吳秘書的華人男子,從機場接你來到案發現場?”

    “yes.”

    “但根據警方現場的勘察,並未發現所謂吳秘書的任何蹤跡,這是否是你杜撰或想象出來的呢?”

    沒想到會有這種問題!當我不知所措之際,薩頓律師站起來說:“反對!這純屬控方的想象。”

    “反對有效!”

    法官托著下巴厲聲道,大概他也是把這場官司,當做一台難得上演的好戲。

    狡猾的檢察官見好就收,微笑著說:“法官先生,我的問題問完了。”

    “現在,辯護律師可以詢問被告了。”

    薩頓律師看了看我的眼睛,搖搖頭:“我沒有問題了。”

    根據我們事先的戰略,律師會讓我盡量少說話,先適應美國法庭的氣氛。

    法官揉揉眼睛,疲憊不堪地說:“中午了,今天到此休庭,下次開庭時間另行通知!”

    下次開庭時間?

    這一等就是幾十天。

    我仍然每天在看守所坐井觀天,而高牆外的美國已發生劇變。

    白宮有了新主人,第一次有個黑皮膚的中年人,登上了美國總統寶座。就連看守所裏的犯人們,每天也看電視關心選情,他們分成兩派支持麥凱恩與奧巴馬。不過囚犯大多是黑人、印第安人、墨

    西哥人等少數族裔,奧巴馬在這裏明顯占了上風。11月5日大選結果揭曉,看守所還增加了許多警力維持秩序,以免兩派囚犯大打出手。

    至於我這個中國公民,既無權投票也不是很關心。就連關係我性命的案情,似乎也不放在心上了。每周一次“接見”莫妮卡與薩頓律師,而每次分析案情,律師都強烈要求我說出所有秘密。但我要麽裝傻顧左右而言他,要麽幹脆就說:“對不起,我不能說。”

    我悄悄地瞥一眼莫妮卡,而她苦笑一聲,顯然對一些家族秘密,她也是守口如瓶。這搞得薩頓律師很抓狂,他知道我一定隱瞞了許多,而這些關鍵性內容,要麽可以為我洗脫清白,要麽就直接送我上電椅。

    不過,嚴格意義上我在法庭上說的都是謊言——因為我本來就不是高能!殺人嫌疑犯卻是我,可能背負罪名上電椅的人也是我。

    反正早已經死過一次,用高能的名字再死一次又何妨?律師說形勢不容樂觀,檢察官繼續搜尋對我不利的證據。但是,無論那張‘daydream’字條鑒定結果如何,這場官司肯定會曠日持久下去,我也得繼續被關在阿爾斯蘭州,這片古老而悲慘的土地。

    這裏本是印第安人的家園,生活著一群桀驁不馴的遊牧民。因為很像古代亞洲的突厥人,被以突厥語“阿爾斯蘭”命名,意為獅子。十九世紀中葉,隨著美國人逐漸掠奪北美中部土地,許多印第安部落遭到驅逐與屠殺。阿爾斯蘭人不願屈服,拒絕承認美國主權,為保衛土地不惜一戰。1876年,一支美軍襲擊了印第安部落,屠殺了一萬名印第安人,大部分是老人和孩子。十年後阿爾斯蘭州建立,最早的移民是德國來的路德教徒,故而將首府命名為馬丁。路德市。

    感謝莫妮卡為我疏通關節,每周都能與遠在中國的媽媽通電話,雖然隻有短暫的三分鍾。媽媽去美國領事館排了許多次隊,可以想象她的決心與毅力,僅僅為了來見我一麵。我也想過請莫妮卡幫忙,就像常青為我辦理簽證材料那樣。但轉念一想還是算了吧,何必讓她見到我現在的樣子,難道讓她來看著我上電椅嗎?

    呸!呸!呸!

    蘇醒以後已經夠倒黴了,為什麽總想這些晦氣的話?好像明天就要宣判似的——不,明天不會真的宣判吧?

    半分鍾前,所長通知我明天第二次開庭。

    阿爾斯蘭州下了第一場雪。

    漫天風雪從遙遠的北極出發,穿越遼闊的北美大陸,沿著落

    基山脈席卷而過,海拔數千米的馬丁。路德市首當其衝。到處是積雪的世界,街上幾乎見不到人影,許多商店已提前歇業。不斷有雪粒打到防彈玻璃上,化為一攤熱淚般的雪水,模糊我空白的視線。

    高能涉嫌故意謀殺常青案第二次開庭審理。

    第二次走上法庭,我比上次鎮定了許多,坐在被告席對著陪審團。還是那十二個男男女女,最老的起碼有七十歲,最小的恐怕才大學畢業。但他們看我的目光,變得更加古怪與可怕。有個女的剛看到我的眼睛,便嚇得轉過臉去不敢再看,儼然已把我當成殺人狂魔。還有個中年陪審員,目光懷疑地盯著我。他的心裏在說——

    “這個中國人到底有沒有殺人?上次的證據已很充分,可他卻說是一場陰謀,難道真有這種離奇的事情?不,我不相信,這種電影裏才有的故事,會在阿爾斯蘭州的法庭上演!”

    愚蠢的陪審團,我恨不得大聲喊道:“生活才是最精彩的電影!”

    法官、檢察官、辯護律師早已就座,包括旁聽席的莫妮卡——她穿了一件黑色大衣,混血臉龐依然豔麗,卻有些憔悴,她在為我的案情擔心?還是天空集團遭遇了更大危機?在肅穆的法庭之上,心底一陣顫動,努力壓抑欲望,卻很想衝上去抱緊她,親吻她溫暖的嘴唇。

    該死!真想抽自己兩個耳光!怎麽到了這種時候這種地方,還在想入非非?

    法官宣布繼續上次的庭審程序,由控辯雙方各自請出證據和證人。

    先是檢察官出場說話,舉起透明的物證袋說:“尊敬的法官與陪審團成員們,本案第一次庭審時,法官先生同意對這件重要證據進行筆記鑒定,也就是在兇案現場發現的寫有‘daydream’的字條。經過聯邦調查局筆跡專家鑒定,與常青生前留下的大量手寫英文字跡比較,這張字條上的字跡,已確定為常青本人所寫!”

    說完陪審團和旁聽席一陣驚訝的交頭接耳,法官喊道:“肅靜!”

    檢察官向法官和陪審團展示了鑒定結果,並交送法院存檔。

    薩頓律師在驗看過鑒定報告後說:“對不起,提請陪審團注意,雖然這張字條確係常青所寫,但並不能證明什麽,更無法證明我的當事人是兇手。我認為這很可能是死者用來警告另一個人的,而這個人才是真正的兇手。然而,狡詐的兇手利用了這張字條,引誘我的當事人拿起兇器,以製造他殺人的假象。”

    檢察官微笑著點頭:“

    沒錯,從目前掌握的證據來看,薩頓先生的推論並不違邏輯。不過,檢方還對被告證詞做了更深入調查,比如被告說的接他去案發現場的人——從未被警方證實存在過的吳秘書。根據檢方在天空集團美國總部的調查,整個天空集團的美國雇員中,僅有兩位吳姓的華人,一位是年輕的女士。還有一位是中年男性,不過案發當晚,他正好在歐洲度假,顯然不可能是被告所說的那個人。”

    他說完後走到我的麵前,直接進入詢問階段,目光裏隱含蔑視道:“高能先生,你確認真的有人接你到案發現場嗎?”

    “那個人冒充天空集團大老板的秘書,騙取我的信任,帶我去那個荒郊野外的地方。”

    我下意識地掃了一眼薩頓律師,他皺起雙眉搖搖頭,示意我不要嚐試為自己辯護,也不要做過多推斷,隻要說出事實就可以了。

    “因為你是天空集團董事長的侄子?你已事先和他聯係好,會在阿爾斯蘭州馬丁。路德市見麵?”

    “是,不——是常青幫我聯係的,我沒有直接同我的叔叔聯係過。”

    “死者幫你聯係的?可是,像天空集團董事長這樣位高權重的大人物,死者又是怎樣聯係上他?讓他來到阿爾斯蘭州的呢?”

    陪審團聽著頻頻點頭,因為本州實在太過偏僻,就連奧巴馬競選總統都沒來過。

    “常青是怎麽做到的,我不知道,這一切都是他在電話裏告訴我的。”

    “電話?他和你通的這個電話,是在什麽時候?”

    “在案發之前幾個小時,我即將從洛杉磯起飛的時候。”

    “很好,高能先生,你已承認在案發前夕與死者通過電話。”然後他又麵對著陪審團說,“根據警方調查,死者的手機通話記錄,最後一個電話正是打給本案被告的。”

    這才追悔莫及,竟輕而易舉地被檢察官套出了話!再看薩頓律師的臉色已變得鐵青。

    “不過,高能先生有一點沒說錯,就是關於天空集團董事長的名字。”檢察官又向陪審團和法官出示一份文件,“根據聯邦調查局協助,大名鼎鼎的天空集團,確實有一位華裔董事長,中文名字也確實叫高思國,但他從未在媒體上露麵,故而不為大眾所知。”

    我終於鬆了口氣:“我沒騙你們吧。”

    “但這並不能說明你沒有說謊。”

    當然,我也可以說那晚要見的人原本是貝拉克。奧巴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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