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痛漸漸減弱。為什麽三個字出現在腦海。我翻看了母親所有的遺物。結果我看到她當初在桂林南溪山醫院的病曆本。上麵寫的根本不是她當初打電話告訴我的:老年性血管硬化。而是:心血管迂曲。建議住院治療,患者拒絕。 留有幾封信,都是勸她兩個弟弟握手言和的信。有一些日記,訴說了和父親的婚姻及離婚後的痛苦。和她自己為自己準備的三張老人像。(去世後裝在鏡框裏的)並留有三萬元的借條。數字是如此的驚人,仿佛命運很公平的讓母親自己做出選擇:後來我問了一位上海的qq好友,她是醫生。她說母親的病該做心血管搭橋手術。費用是,三萬。很顯然母親選擇了錢。隻不過她不是十分清楚選擇的後果。

    她希望通過吃藥,鍛煉來改善。而拒絕了住院。

    後悔不停的向我襲來。我意識到我這麽多年忙著什麽而又忽略了什麽。

    我詢問當初跟母親一起去桂林體檢的四姨,奇怪的是到如今她都說當時醫生說母親的病的時候她也在,就是老年性心血管硬化。然而很多親人都說母親其實一直知道自己的病有可能說走就走了。說最放心不下的就是我,就象沒爸爸的一樣,她要是走了我就可憐了。母親匆忙走了,很多事情都似乎成了秘密。然而我卻可以清楚的知道為什麽:所有的一切無非是她想有錢幫我娶媳婦。(在我平時花錢毛手毛腳的時候,哪曾想過這會造成這樣的悲劇?如果我能省吃儉用,存下一筆錢,情況會怎麽樣呢?年輕人啊)

    然而情況還不是這麽簡單。大姐姐的一位在其他縣醫院工作的朋友聽了母親在醫院的過程,很肯定的說:“這是醫療事故。”於是我們開始查閱所有有關心髒病的知識。一下子就發現,心絞痛的與心肌梗塞的區別在哪裏了。一道應該可以出現在試卷第一道填空題的簡單知識,書上說:心痛持續半小時以上,就不再做心絞痛考慮。(心絞痛不是持續的痛,而是陣痛。) 很顯然,這道給分為2分的簡單填空題,金州(上同)縣人民醫院答錯了。因為他們在診斷書上又清晰的寫到:患者……呈持續性壓榨痛……

    於是我開始詢問律師,詢問醫生朋友,到醫院封存病曆,並錄音取證,並遵循形式的到衛生局,縣信訪辦遞交材料。最後才到法院起訴。我每天奔波著,晚上則睡在母親靈牌前閃閃爍爍的油燈昏暗的光線下。

    思念母親的悲痛和感受醫院領導無賴的嘴臉和有關部門的冷漠使我往往整夜不眠。歲月的刀在此時毫不留情的一天一橫的在我臉上刻寫著痕跡。

    但是我始終保持在適當的時間,將自己精神起來。與楚楚見一麵,或是留言。迴答她母親到深圳帶黃祉璿去了,以後不再微笑著站在我身後跟她問好了。當她察覺我的變化,我迴答她黑了瘦了是因為在地裏勞動曬了太陽不想吃東西。她說“你需要的就是勞動改造。” 麵對母親的我的罪,我以為這一點也不過分。

    而她的盈盈笑語與款款深情,是我此刻還活在這個世上並將與邪惡展開一次較量的力量源泉。

    我的兄弟們則到院長辦公室幫我助威。(起訴之前看醫院怎麽答複是必須的過程)毛猴子甚至把腳高高的搭在辦公桌上,院長的臉前。以示對沒有公理的地方的藐視。

    結果我們被帶到警察局,一位和顏悅色的領導說我的情況他同情也理解。本可以作擾亂治安罰款的,就不罰了。作為警告,隻做筆錄。他的態度讓我在非常時候非常感動。而在筆錄時我又看到非常滑稽的一麵。一位資深警察在培養新人。他在教他如何問話,一些字怎麽寫,並幫他改正錯別字,對他的態度卻不無尊重。

    但我並沒有輕視他們。尤其是那個年輕人(比我年輕)在學著口氣問我的話的時候,他還沒有學會給臉色,口氣又沒學到位。態度幾乎是溫和而禮貌。甚至讓我又有了一些感動。

    我和姐姐的努力,好友的幫助沒有白費。在桂林醫療事故鑒定小組召開的鑒定會上。(醫療事故案法院首先要根據鑒定結果再做判決)院方的幾位副院長(包括當初的主治醫生。相識不到半年,他已升為副院長)在我們幾個尖銳的問題下和明顯的事實麵前,稍做抵賴,便丟盔棄甲,做以頭撞桌子狀。

    事實在此之前,我們得到的打擊遠比幫助多。百分之九十的人都勸我們忍了算了。說司法腐敗如何如何,並以縣醫院為例,舉某某家某起事件結果又怎樣。隻有內行的朋友說現在醫療事故鑒定製度改善了,可以一試。他笑著說:“現在是由全國統一電腦抽選專家組成鑒定小組,不象以前,縣醫院的案子由縣衛生局做鑒定。那不是老子幫兒子做鑒定嘛!”(醫療事故采取倒置方法,即由他們辯證不是醫療事故)

    在月餘後得到電話通知,鑒定結果為“一級甲等醫療事故”。那是一個月明的夜,我和大姐姐在電話兩端喜報而泣。電話結束後。想著母親蒙冤而去,我扶著一棵果樹抱頭痛哭。但感動之中我相信國家在不斷的進步,陽光會把陰暗漸漸全部除去。讓那些妖魔鬼怪無可遁形。又不免心與所喜。

    未曾料到的是,那醫療事故鑒定書我們理解得並不全麵。在“一級甲等醫療事故”後麵又寫著“院方負次要責任”。(矛盾嗎?我問過律師兼主治醫生的朋友,他說並不矛盾。“一級甲等醫療事故”是針對死亡事故。責任程度是指在這起事故中所負的責任程度。似乎可以理解,但是真的一點都不矛盾嗎?死亡的責任又有誰能承擔得起?更何談程度?一句話說白了,命是可以拿錢來買的嗎?這個問題將永遠困惑著我們。無論醫院的管理和設備如何完善,認錯的態度多麽的好,賠的錢如何的多。人們都有可能因為偶然承擔失去親人的痛苦。我們無法深究,但不防迴頭來想。如果一所醫院管理,水平欠缺,而應訴能力卻極強。那意味著什麽?)

    事實是,此鑒定書上寥寥數語中“次要責任”才真正肩負著重要使命。

    法官的解釋是,這四個字意味著院方將賠償我們提出要求賠償的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下,直到百分之十都有可能。感覺就好象是醫療事故鑒定小組拿去一半,餘下一半由他安排。但是誰都知道我們追究的不是錢。我們根本就無法想象拿到那錢之後,該怎麽用。肯定沉重得無所適從,而以母親的善良愛心,散發給鄉親中的孤寡老人是最佳辦法。但是我們首先要看到的是,罪惡得到懲罰。

    為此我們不惜走潛規矩。請法官吃飯。他為我們帶來了律師。這是潛潛規矩。你請的律師必須是法官的親信。否則你沒好果子吃。(想到在電影中看到律師以法律為準繩,不屈服任何強權的據理力爭。在這裏,律師變了什麽?古往今來有什麽職業可以更好的道出這樣的本質?我大腦有限了。)一開始我是非常欣慰。因為那律師步入飯桌一看,竟是我高中同學。

    然而這一切都沒用。操縱結局的手在我們看不到地方非常有力。結果我們被判獲賠一萬一千七百多。精確到角。但是我們知道,我們贏了,舉杯慶賀的卻不是我們。這個以精確以示公證的數字卻隱含侮辱和嘲弄,尤其是看到院方專門養著的律師(他跟院長同姓,似乎與法官指定律師有同曲異工之妙。我沒寫錯詞,他們都指定律師為己所用,是謂同曲。院方的律師自然每次官司力爭全勝。法官指定的律師卻叫你贏你就贏叫你輸你就輸,是謂異工了。本人愛亂改詞語,擅自造詞,打風牛馬不相及的比喻。朋友們可能都有點習慣了。)急急如看家犬般在法庭上尖牙利齒刻薄冷酷的玩弄嘴皮,惟恐稍有閃失迴家即遭悶棒。而我方律師或做撐首疑思狀,或發言輕柔如幼兒導師。我一步一步走近,發現是一張網。

    事後我曾在街上遇到他,艱難舉笑也想大大方方打個招唿,他不也是別人手中的一顆棋子嗎?卻見他低頭紅麵急走,隻好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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