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正德點點頭:“十五文這個價格適中確實合適,若是我以這個價格將大侄女家的玉米包圓,你覺得如何?”


    “那真是再好不過了。”


    陳正德連價都不還,顯然是有信心能夠高價賣出,哪怕是翻倆翻,那也是他自己的本事,沈驚春不會有任何不平衡,反倒是他真的包圓,省了她家許多事。


    陳正德聽她這麽說也咧開嘴笑了。


    三兩句話間就將這生意定了下來,所有人都高興的很,當即就用陳淮的筆墨擬了份契書,雙方簽了名按了指印。


    第29章


    陳淮這些日子很忙,十天裏能有五天不在家,等他迴到家,才發現沈驚春以雷霆之勢將玉米的生意搞定了。


    “這樣做也好,大冬天的也省的一趟趟往縣裏跑了。”


    到底是定了親的,主觀感受上就跟以前不同,沈驚春看著他眼下的烏青和說不出的疲憊心裏也有點不是滋味。


    “你也不用這麽拚命,能一次考中固然很好,可要是因為念書熬壞了身體,反倒是得不償失。”


    陳淮聽出她話裏的關心,心頭微暖,連昏沉的腦袋都清明了不少,解釋道:“這幾日之所以這麽忙,是因為先生去了一趟府城,帶迴了曆年鄉試的試題,這段時間正給我們講題。”


    沈驚春無語。


    她雖然不是古代人,但多少也看過幾本古言小說,對科舉有一點了解,鄉試那是秀才考舉人的考試,他現在連秀才都不是呢,居然就開始看鄉試的試題了?難道這就是所謂的學霸?


    而且這人不是已經從聞道書院退學了嗎?怎麽還能去聽課?


    陳淮不知道沈驚春的想法,但看她臉色多少也能猜到一點:“明早正德叔就要來拉玉米,不如我早上跟你們一起去地裏掰玉米吧。”


    陳正德說要包圓,而包圓的意思就是這幾畝地的產出,除了自己用和送人的,不能賣給其他的人,所以在十五文的基礎上又許了一成利,這也是簽契書的主要原因,親兄弟明算賬,雖然都是一個村的人,但賬要算的清清楚楚,該怎麽樣就怎麽樣。


    聽陳淮說要幫忙,沈驚春想也沒想就答應了,以前種玉米的時候沒叫上他,那是因為人家畢竟是生病借住在家裏的,現在兩個人都定親了,隻要不出意外,以後就是夫妻,沈驚春指使他幹活沒有任何心理負擔。


    第二天一早天蒙蒙亮一家人就起了床,沈明榆和沈蔓太小,沈驚春也沒指望他倆幹活,全家就這倆小的還睡著,方氏則要留在家裏燒早飯。


    沈驚春等人全副武裝出了門去跟沈族長一家匯合。


    他家除了懷孕的周氏和十二歲以下的孩子,其餘全出動了,連沈族長老兩口都跟著一起去了田了。


    天色雖然還早,但陳淮個子不是一般的高,往那一站,想不注意到都不行,沈族長看到他,臉上雖表現的詫異,心裏卻十分滿意,這證明陳淮此人沒有讀書人的傲氣。


    怎樣判斷玉米是否能夠采摘,早在前一天簽好契書後,沈驚春就將所有人都教了一遍,到了地頭,眾人都各自進入玉米地開始采摘,隻沈驚春留在外麵教陳淮。


    “其實很簡單,你看這個須須,如果變焦變幹,說明已經成熟可以采摘了,不確定的話,就扒開外麵這層苞衣看看,顆粒飽滿的就是成熟的,如果過於嫩了就先別摘,放著養兩天。”


    沈驚春掰了一隻熟玉米一隻嫩玉米給他作比較,陳淮在一邊聽的十分認真。


    二人教學完,就鑽進了玉米地裏。


    九月二十七已經霜降,現在已經十月出頭,再過幾天就該立冬,時間太早太陽還未完全升起,葉片上的薄霜和露水打在裸露在外的皮膚上,冰的人一個激靈。


    沈驚春哈了一口氣,一邊凍得發抖開始采摘玉米一邊不斷默念這都是錢,給自己打氣。


    這邊都是荒地,平時少有人來,路邊有的草瘋長比人還高,馬車牛車都是通通進不來的,等眾人采完一輪,沈驚春幾個身強力壯的堂哥就將玉米往迴挑。


    陳正德雇來的幾輛馬車已經等在了最近的馬路邊,沈族長老兩口則負責和陳正德的人交接數清數量。


    人多力量就是大,半個時辰不到,四畝田的成熟玉米就全被薅下來了,這些玉米都是受木係異能滋養才長成的,每一株的生長進度都差不了多少,第一輪采摘,共計玉米棒子一萬三千兩百二十隻,按十五文一隻來算,折合銀錢一百九十八兩多點。


    前一天簽訂契約的時候就已經商量好了,為了爭分奪秒的將玉米運到各處,陳正德預付給沈驚春三百兩作為第一批玉米的貨款,清早等玉米采摘下來點好數量,他簽了名即刻就出發,餘下的等他迴來再說。


    忙活了一早上,外衣已經被打濕,負責白天看地的沈驚秋早一步迴家換了衣服來。


    從玉米地出來她就叫沈誌清等人也先迴去換衣服了,隻有她一個人去跟沈族長老兩口匯合。


    等沈驚春的這點時間裏,沈族長已經粗略算了一遍,饒是沈族長閱曆豐富,也被這個數字給真的目瞪口呆。


    小二百兩銀子啊!這還隻是第一輪采摘,後麵還有多少,還未可知。


    經過這兩個月,他早已知道沈驚春是個有本事的,可沒想到,會這麽有本事。


    三個人一路無話迴了沈家。


    方氏早就聽了閨女的囑咐,燒了一鍋紅糖薑湯,等地裏的人迴來,一人喝了滿滿一碗,沈驚春三人一進院子,就被方氏也拉著喝了一碗。


    與沈驚春年紀相仿的幾個堂兄弟不敢圍著爺爺,就都湊到了沈驚春身邊:“妹子,這數量可不少吧?”


    沈驚春伸手比了個二。


    沈誌清腦子轉得快,一看是兩根手指就已經壓著聲音驚唿了起來:“二百兩!”


    不外乎他這麽驚訝!


    他家良田也有十幾畝,單算田地的一年出息,也不過二十兩。


    二百兩,這放在他家,也得種十年田,更別說那些田地沒他家多的人家了。


    所有人都被這個數字震的說不出話來。


    沈驚春抿著嘴笑了笑。


    等吃完早飯沈族長帶著一家人迴家,沈驚春才拿了十兩銀子給他:“大爺爺,後麵大約還有三四次采摘,天越來越冷,這是我的一點心意。”


    原本沈驚春請他家幫忙,沈族長是不要錢的,相比起眼前這點蠅頭小利,他更希望這個侄孫女能拉自家一把,可看著沈驚春遞過來的十兩銀子,他卻沒拒絕。


    “好,以後有什麽事,隻管來家喊一聲。”


    送走沈族長一家,沈驚春一迴頭就瞧見方氏哭了。


    “娘,這不是掙錢了嗎?你哭啥?”


    沈驚春不能理解!


    方氏抹了把眼淚,又笑了。


    陳淮道:“嬸子這是喜極而泣呢。”


    方氏點了點頭。


    對方氏而言,自家就是地裏刨食的,之前一段時間,閨女雖然也掙到了錢,可方氏的心總是放不下來,現在好了,玉米是地裏種出來的,她的心總算放下來了。


    沈驚春一陣無語!


    ……


    過了幾天,陳正德滿臉喜意的架著牛車迴了平山村。


    沈驚春一看他這樣子,就知道這一趟肯定掙了不少錢,等拿到賬單一看,果然如此。


    祁縣本地隻留了一千隻玉米,因為數量太少,直接被縣裏的富紳們分掉了,售價二十五文一隻。


    餘下一萬兩千隻玉米,附近一兩日路程的州城由他兩個兒子分別帶了三千五百隻過去,分別售價三十文和三十五文,最後的五千隻玉米由陳正德本人帶去了府城,價格翻了快兩翻,以每隻四十文出手。


    除去本錢和雇人的錢,僅僅這一趟就淨賺兩百多,比沈驚春這個種玉米的人還賺得多。


    “來來來大侄女,咱在商言商,先將這次的錢給結了。”


    沈驚春放下賬本接過他遞過來的小荷包一瞧,忍不住想罵人,原本貨款和一成利錢加起來二百四十多兩,但陳正德這次賺得多,索性就湊了個整,包裏裝了兩張一百兩銀票,一張五十兩的銀票。


    眼看著陳正德滿臉的喜意藏都藏不住,沈驚春都不忍心潑這盆冷水了,可早死早超生,想想還是道:“正德叔先別忙著高興,我之前跟你說的這玉米一株生三四個的事情,你還記得吧?這第一輪也差不多摘掉了三分之一,後麵也沒幾次好摘了。”


    陳正德被這迎麵而來的一盆冷水潑的心裏拔涼,不過他很快振作過來:“沒事,今年沒了,這明年不還有嗎,雖說物以稀為貴,但第二年多少也是能掙點的。”


    這話倒是真的,現在陳裏正一門心思想讓村裏更上一層樓,玉米種子雖然還沒收迴來,但是隱約的風聲已經被他放了出去了。


    這個種子隻要是村裏人,都可以找沈驚春購買,但前提是兩年內,不能將自家收獲的玉米種賣給本村以外的人,哪怕是外嫁的女兒也不行,這樣一來,未來兩年玉米價格雖然會降,但是種一季玉米下來的收益也遠比老老實實種田來的多。


    而讓村裏都跟著種玉米的底氣,就來自於本朝的稅收規矩。


    前朝一直都是按收成來交稅,收的多交的多,後來改朝換代之後,改按田產來收稅,有多少田交多少稅,朝廷隻管你稅有沒有交到位,不會管你田裏都種了什麽。


    “那正德叔接下來有什麽打算?玉米是繼續賣到這三處地方,還是賣到別處?”


    天氣越來越冷,哪怕有異能加持,這些玉米看上去也越來越蔫頭耷腦,趕快收完是頂要緊的事了。


    陳正德道:“大侄女有什麽意見嗎?”


    “天氣越來越冷,我看玉米有些不抗凍,我昨天去看了看,葉子已經凍壞了不少,但好在玉米外麵有苞衣,暫時還沒事,可以話,我想著最近趕快給它全摘了,也省的到時候凍傷了都是錢。”


    這可是大事,凍壞一個玉米,那可都是錢,陳正德正了正神色:“這樣的話,明天就多摘一點吧,這次出去往遠一點的地方多跑幾個城鎮。”


    哪怕降價一點賣出去,那也是錢,比爛在地裏好。


    第二天一大早,上一次掰玉米的原班人馬再次集結,這次要運走的玉米多,花了將近一個時辰,掰了兩萬出頭的玉米走了。


    玉米地經過兩次掃蕩,葉子都禿了不少。


    沈驚春心中看著成片的玉米,隻盼著這事能夠早點結束,來年再不幹這種反季節的事了。


    可偏偏天不遂人願,有人看地之後,安靜了近一個月的玉米地,終於抓到了那個偷玉米的小賊。


    第30章


    看地的順序是十天一輪,這一天是沈誌清最後一天夜裏看地,因為他從自家堂妹那裏了解到,最多再有十天,包括那一畝留種的玉米在內,全部都要收完了。


    天越來越冷,雖然沈驚春建了個小棚子給他們遮風,但一到晚上天黑,就感覺瑟瑟寒風無孔不入,尤其是下雨天,簡直是個折磨。


    想到明天就要解脫,沈誌清激動的晚飯都多吃了一碗。


    “燦哥,你今天把狗也帶著了?”


    沈燦比沈誌清大幾個月,家裏是也是繼母當年,但他這繼母同時也是他小姨,日子過得雖然不像別的繼子那麽苦哈哈,但也不算多幸福,所以從小就話少。


    聽沈誌清這麽問,也隻是簡單的迴答:“感覺今晚有事。”


    沈誌清笑道:“你別這麽疑神疑鬼,咱看地也看了這麽長時間了,該知道的不該知道的都知道了,誰會那麽想不開自己撞上來。”


    理是這個理,可這世上總有人願意鋌而走險。


    因夜晚溫度太低,沈誌清與沈燦一直都是輪流放哨,一人在外麵圍著玉米地巡邏的時候,另一人就在小棚子裏歇著,但今晚實在冷的人遭不住,子時過後,沈誌清看著無垠的月光下連個人毛都沒有,終於堅持不住迴了小棚子。


    裏麵空間不算大,為了取暖,最中間挖了一個坑,燒著小火堆,沈燦的精神還行也沒睡,正烤著火,見沈誌清進來,也沒多說起身就要出去。


    “行了,燦哥,你別折騰了,人家小偷知道我們人在,肯定不會來的,就算要來,也是趁我們進來烤火,外麵沒人看的時候來,你不是帶狗了嗎?如果真有人來,它肯定能發現的。”


    沈誌清話音才落,伏在地上打著盹的狗子就支起了身朝著一個方向齜牙咧嘴。


    “不是吧?真有人來偷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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