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待遇,在秦一代,並不多見。乃至於韓非後來稱其為“梁之大盜,趙之逐臣“。
嬴政是個極為務實的帝王,誰對他有用他便不吝封賞,並不會因為個人感情而偏袒某一個人,也不會因為對方的出身而看輕對方,姚賈能兵不血刃為他化解四國聯盟,嬴政自然對其許以厚禮,至於韓非有什麽看法,嬴政並不在意,或者說韓非現在還沒重要到秦皇嬴政照顧他個人感受的程度。
其實韓非與姚賈之間沒有什麽深仇大恨,在此之前兩人之間可以說連矛盾都談不上。原本並無交集的兩人,姚賈會如此招韓非嫉恨。
這事兒還要從四國聯盟抗秦說起,四國聯手攻伐秦國對大秦來說不是什麽好事兒,但對韓國來說卻是極為有利的一件事兒,韓非的那個草包哥哥都知道倒向四國聯盟,韓非豈能不明白這其中的妙處。
大國之間相互拉鋸對小國來說隻有好處沒有壞處,小國不僅可以夾縫中生存,甚至可以吃兩頭,今天拿四國聯盟的好處跟著四國走,明天拿秦國好處跟著秦國走……
向這樣彼此消耗扯皮的局麵,戰國之時已經經曆了數百年,所以韓非更想要促成秦國與四國聯盟談判,最後再恢複到合縱連橫時期的局麵。
誰料到,姚賈橫空出世,憑借三寸不爛之舌硬生生把四國聯盟給拆散了,
韓非對此頗為不滿,韓非知道姚賈的行動在六國內部產生了巨大破壞力,於是決定上書彈劾姚賈。
韓非的彈劾理由主要寫了三點。一是姚賈拿著秦王的重金,在東方各國活動數年,未見有明顯功勞,而且大部分錢都被他自己貪汙了。二是姚賈同時利用秦國使臣職位,私交各國大臣,建立關係網,為自己謀利益。三是姚賈出身低微、品行不端,他隻是魏國一名守門人的兒子,曾經在魏國有過盜竊被抓、在趙國被驅逐的劣跡,這種人代表秦國出使有損國威。
韓非清楚秦國金錢外交的厲害,他想通過扳倒姚賈,繼而斷了秦國賄賂收買別國大臣的可能,讓其它六國可以內部聲音統一,堅定聯合抗秦信念,目的還是為韓國安危謀劃。
無論韓非上書指責姚賈的真實目的是什麽,他和姚賈成為仇人卻是必定的結果。姚賈能在各國外交舞台上縱橫捭闔,有著極高的情商和應變能力。嬴政召姚賈問話,要求姚賈解釋韓非列出的問題。姚賈不亢不卑的做了辯白:我為秦國大業,3年來忍辱負重,冒著生命危險深入敵國,終於完成了任務,為國家做出了貢獻。現在有個別小人讒言,他們所講的中飽私囊、結交權貴都是栽贓陷害,他們這樣做的目的就是想殘害忠良,搞垮秦國。關於最後一項指責,說我曾有人生劣跡,我承認曾經在那些國家犯過錯誤,但是我們秦國用人,講究的是能力才華,而不是他的家庭出身和道德水準。即使某人出身尊貴、道德高尚,但沒有為秦國做出貢獻,您能夠重用賞賜他嗎?姚賈一席話折服了嬴政,嬴政心中對韓非又多了一層疏遠和懷疑。
韓非一開始攻擊姚賈用秦國財寶賄賂四國君王,是“以王之權,國之宜,外自交於諸侯”,屬於儒家王道之說,光明正大堂皇而至,任誰都挑不出毛病,就算姚賈知道自己是冤枉的,也要委屈巴巴的接受質疑,自證清白。
可壞就壞在,韓非後麵不該揭人老底,俗話說打人不打臉,罵人不揭短。
人的臉都是代表著尊嚴,兩個人大吵大鬧的時候,事情並沒有那麽複雜,但是如果動手打吵,那事情就會惡化。但麵對別人的辱罵,不同的人有著不一樣的反應。
高情商的人會讓自己非常冷靜,而那些情商低的肯定逃不過一場打鬧。這個時候的處境就很危險,打鬧可以,但是千萬不能打別人臉,臉是人的第一印象,如果你的印象被別人毀了,那還不找你拚命。
同理如果兩人鬧矛盾吵起來,一定要嘴下留情,千萬不要把對方的短處全都說出來,一旦如此便等同當麵打了對方以耳光,令對方大庭廣眾之下顏麵盡失,再無迴旋餘地。
韓非之法,核心在於法、術、勢三點。所謂法,既國家之法,用以統治黎庶;所謂術,既君王用以統治臣子的手段;所謂勢,既權威時勢,或許也可被翻譯為權威性資源的配置,君王隻有明勢握勢,才能駕馭國家,威服諸臣。而法術勢的基本邏輯,似是紮根於性惡論,並在此之上,韓非相信人可被控製、計算與駕馭。他似乎認為人的行為,都是由三個因素作為導向的:欲求、畏懼、不滿。通過合理運用這三個導向,則可以控製與計算人。
別看韓非精通帝王之術,但在做人這方麵他離李斯差著八條街都不止,他不滿姚賈的做法,可以再心中罵姚賈,但不能再大庭廣眾之下說出來,尤其是在朝堂重地。
說姚賈“世監門子,梁之大盜,趙之逐臣”,這已經脫離打人打臉罵人揭短的範疇了,有點挖姚賈祖墳的意思,逼著姚賈不死不休。問題是韓非並沒有做好充足的準備拿出確鑿證據將姚賈一擊斃命,秦王召姚賈質問,姚賈對答如流。說以財寶賄賂四君是為秦利益考慮,如果是“自交”,他又何必迴秦國;對自己的出身他也毫不隱諱,並列舉薑太公、管仲、百裏奚等名人為例,說明一個人的出身低賤和名聲不好並不礙於效忠“明主”春秋戰國時是有所謂的“楚材晉用”,那是普通士人階層,鮮見公族。齊國田氏,魯國孔氏作為陳、宋公族的後裔都是在本國政治鬥爭中失敗才被迫離開本國的。商鞅是比較特殊的一位,作為衛國公子,雖然有著極強的政治抱負,衛國作為小國無法讓他實現政治抱負,於是前往魏國、秦國謀前程,但是即使如此,商鞅從來沒有幫助秦國損壞衛國的利益。
嬴政是個極為務實的帝王,誰對他有用他便不吝封賞,並不會因為個人感情而偏袒某一個人,也不會因為對方的出身而看輕對方,姚賈能兵不血刃為他化解四國聯盟,嬴政自然對其許以厚禮,至於韓非有什麽看法,嬴政並不在意,或者說韓非現在還沒重要到秦皇嬴政照顧他個人感受的程度。
其實韓非與姚賈之間沒有什麽深仇大恨,在此之前兩人之間可以說連矛盾都談不上。原本並無交集的兩人,姚賈會如此招韓非嫉恨。
這事兒還要從四國聯盟抗秦說起,四國聯手攻伐秦國對大秦來說不是什麽好事兒,但對韓國來說卻是極為有利的一件事兒,韓非的那個草包哥哥都知道倒向四國聯盟,韓非豈能不明白這其中的妙處。
大國之間相互拉鋸對小國來說隻有好處沒有壞處,小國不僅可以夾縫中生存,甚至可以吃兩頭,今天拿四國聯盟的好處跟著四國走,明天拿秦國好處跟著秦國走……
向這樣彼此消耗扯皮的局麵,戰國之時已經經曆了數百年,所以韓非更想要促成秦國與四國聯盟談判,最後再恢複到合縱連橫時期的局麵。
誰料到,姚賈橫空出世,憑借三寸不爛之舌硬生生把四國聯盟給拆散了,
韓非對此頗為不滿,韓非知道姚賈的行動在六國內部產生了巨大破壞力,於是決定上書彈劾姚賈。
韓非的彈劾理由主要寫了三點。一是姚賈拿著秦王的重金,在東方各國活動數年,未見有明顯功勞,而且大部分錢都被他自己貪汙了。二是姚賈同時利用秦國使臣職位,私交各國大臣,建立關係網,為自己謀利益。三是姚賈出身低微、品行不端,他隻是魏國一名守門人的兒子,曾經在魏國有過盜竊被抓、在趙國被驅逐的劣跡,這種人代表秦國出使有損國威。
韓非清楚秦國金錢外交的厲害,他想通過扳倒姚賈,繼而斷了秦國賄賂收買別國大臣的可能,讓其它六國可以內部聲音統一,堅定聯合抗秦信念,目的還是為韓國安危謀劃。
無論韓非上書指責姚賈的真實目的是什麽,他和姚賈成為仇人卻是必定的結果。姚賈能在各國外交舞台上縱橫捭闔,有著極高的情商和應變能力。嬴政召姚賈問話,要求姚賈解釋韓非列出的問題。姚賈不亢不卑的做了辯白:我為秦國大業,3年來忍辱負重,冒著生命危險深入敵國,終於完成了任務,為國家做出了貢獻。現在有個別小人讒言,他們所講的中飽私囊、結交權貴都是栽贓陷害,他們這樣做的目的就是想殘害忠良,搞垮秦國。關於最後一項指責,說我曾有人生劣跡,我承認曾經在那些國家犯過錯誤,但是我們秦國用人,講究的是能力才華,而不是他的家庭出身和道德水準。即使某人出身尊貴、道德高尚,但沒有為秦國做出貢獻,您能夠重用賞賜他嗎?姚賈一席話折服了嬴政,嬴政心中對韓非又多了一層疏遠和懷疑。
韓非一開始攻擊姚賈用秦國財寶賄賂四國君王,是“以王之權,國之宜,外自交於諸侯”,屬於儒家王道之說,光明正大堂皇而至,任誰都挑不出毛病,就算姚賈知道自己是冤枉的,也要委屈巴巴的接受質疑,自證清白。
可壞就壞在,韓非後麵不該揭人老底,俗話說打人不打臉,罵人不揭短。
人的臉都是代表著尊嚴,兩個人大吵大鬧的時候,事情並沒有那麽複雜,但是如果動手打吵,那事情就會惡化。但麵對別人的辱罵,不同的人有著不一樣的反應。
高情商的人會讓自己非常冷靜,而那些情商低的肯定逃不過一場打鬧。這個時候的處境就很危險,打鬧可以,但是千萬不能打別人臉,臉是人的第一印象,如果你的印象被別人毀了,那還不找你拚命。
同理如果兩人鬧矛盾吵起來,一定要嘴下留情,千萬不要把對方的短處全都說出來,一旦如此便等同當麵打了對方以耳光,令對方大庭廣眾之下顏麵盡失,再無迴旋餘地。
韓非之法,核心在於法、術、勢三點。所謂法,既國家之法,用以統治黎庶;所謂術,既君王用以統治臣子的手段;所謂勢,既權威時勢,或許也可被翻譯為權威性資源的配置,君王隻有明勢握勢,才能駕馭國家,威服諸臣。而法術勢的基本邏輯,似是紮根於性惡論,並在此之上,韓非相信人可被控製、計算與駕馭。他似乎認為人的行為,都是由三個因素作為導向的:欲求、畏懼、不滿。通過合理運用這三個導向,則可以控製與計算人。
別看韓非精通帝王之術,但在做人這方麵他離李斯差著八條街都不止,他不滿姚賈的做法,可以再心中罵姚賈,但不能再大庭廣眾之下說出來,尤其是在朝堂重地。
說姚賈“世監門子,梁之大盜,趙之逐臣”,這已經脫離打人打臉罵人揭短的範疇了,有點挖姚賈祖墳的意思,逼著姚賈不死不休。問題是韓非並沒有做好充足的準備拿出確鑿證據將姚賈一擊斃命,秦王召姚賈質問,姚賈對答如流。說以財寶賄賂四君是為秦利益考慮,如果是“自交”,他又何必迴秦國;對自己的出身他也毫不隱諱,並列舉薑太公、管仲、百裏奚等名人為例,說明一個人的出身低賤和名聲不好並不礙於效忠“明主”春秋戰國時是有所謂的“楚材晉用”,那是普通士人階層,鮮見公族。齊國田氏,魯國孔氏作為陳、宋公族的後裔都是在本國政治鬥爭中失敗才被迫離開本國的。商鞅是比較特殊的一位,作為衛國公子,雖然有著極強的政治抱負,衛國作為小國無法讓他實現政治抱負,於是前往魏國、秦國謀前程,但是即使如此,商鞅從來沒有幫助秦國損壞衛國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