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在山間忽高忽低的穿越,警察們透過車窗往遠處觀看,一塊塊梯田五顏六色,農民辛勤在田裏勞動,他們望著汽車穿越在山嶺溪水間,猶如一片彩雲在空中飄動。 又像花花綠綠的蝴蝶在飛舞。伴著金黃金黃的稻穗,經風一吹來迴搖擺,好像在歡迎大家凱旋而歸。一幅幅使人陶醉的畫卷呈現出一派豐收的景象。
汽車到了夜晚,才慢慢的停下來,由於案情重大,必須連夜突審,以加大對犯罪分子的打擊,不能給予一點考慮時間,所以,楊柳青被直接帶進審訊室的一條凳子上坐下。
審訊室裏早已有審訊警察等待。一位警察打開了手銬,他想站起來活動活動筋骨,揉揉那被挘麻的手腕,可是不敢,因為與提審警察麵對麵。隻有抬頭看看,審訊室裏的燈光十分明亮,探照燈對著自己,那強烈的光線刺人眼球,照得不能抬頭,隻有低頭掃視,自己與審訊警察隔著一道結實的防護網。
“老實點!不要眼睛東瞅西望。”警察出嚴厲的製止聲,而後接著講出對嫌疑人的政策:“希望老老實實配合,有問必答,如實的把犯罪經過坦白交代清楚。”
楊柳青聞聽犯罪,大喊起冤枉:“冤枉啊!我沒犯罪,如何坦白交代清楚,你們是不是抓錯人了?”
“抓錯人……”警察看了看審訊筆錄,再次落實:“姓名?”
“楊柳青!”
“住址?”
“竹根縣城郊鄉農家大院村。”
“沒錯!快說吧,把事實交代清楚。”
“我是冤枉的,不知道說什麽。”
他低下頭來,不管警察如何追問,再也不做聲。
警察們清楚,犯罪分子都是先喊叫冤枉。每一次審訊犯罪分子,都是一場戰鬥。因為犯罪分子是不會自覺交代的,存有僥幸心理。先裝作不知,不承認自己犯罪。如何讓犯罪分子承認,是警察們與罪犯鬥智鬥勇的較量,也是一場心理戰,攻心戰。那就需要審訊的方法和技巧了,隻有熟練掌握和運用方法技巧,才能抓住犯罪分子的要害,及時突破心裏,早日取得審訊的成果。
為此,警察們對待犯罪分子每一句話,一言一行都不能掉以輕心。同時認識到正義與非正義的較量,在強大的法律麵前,犯罪分子是心虛的。但是絕不會輕而易舉的承認犯罪。
隻有掌握審訊的主動權,充分調動和利用各種偵破資源,再加上一定的方法和技巧,一定能夠把頑固不化寧死不肯交代的犯罪分子嘴巴撬開。
這時,警察們先運用心理攻擊戰,再次講明黨的政策,“我們黨對待每個犯了錯的嫌疑人政策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希望把所犯過的罪行統統講出,爭取寬大處理。”
楊柳青聽了警察所講的政策,坦白從寬,抗拒從嚴,自己想坦白,哪個想抗拒從嚴。可是,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麽罪,如何坦白,也隻有實話實說,“我沒犯罪如何坦白從寬?”
警察們聽了楊柳青的迴答,說明還在繼續頑抗,犯罪分子是不會自覺承認犯罪事實的,總要想辦法僥幸逃脫。但是,作為一名審訊辦案人員,不能碰到困難就此罷休,一定要樹立必勝的信念,絕對不能在審訊中動搖退縮,因為這是正義與邪惡的較量,即亮明:“沒有犯罪作為警察,不會隨便抓你。既然抓你,就是掌握了確切證據,但是,為了達到治病救人的目的,還是給你一次坦白從寬的機會,快說吧!把所有犯罪事實統統交代清楚。”
他弄不清到底掌握了什麽證據,無頭無緒,怎能隨便亂說,“我沒有犯罪,不知道從何說起。”
警察們聞聽所言,不得不透露一點點線索,而後再逐步深入,不到萬不得已,決不能把舉報信拿出來,即掌握方法,緩和口氣:“快說說,近幾年都幹些什麽?”
他咬緊牙關,一字不說,怕說錯了,怕警察抓住不放,一直追問下去。可是,又不能不說話,隻有迴答:“沒幹什麽!”
可知,警察審問犯人就怕犯罪分子不哼不哈,什麽都不說,隻要開口迴答,就有辦法抓住字眼追問,“沒幹什麽,難道天天在家睡覺嗎?”
“快說!”一位警察惡狠狠的質問:“是不是天天在家睡覺?”
“天天在家睡覺,”隻要是個活人,就不會天天在家睡覺,那樣沒病即可睡出病來的,警察的問話問實在叫絕。這些全是心裏話,並沒說出,即翻了翻眼睛看看,審問人一個是和聲細語,一個是兇神惡煞,軟硬兼施,不迴答問題誓不罷休。可是,作為當事人,對警察的問話,又不能不迴答,如果長時間不迴答問題,他們就會扣上頑抗到底的帽子。因為有政策,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可是,作為泥瓦工有什麽問題,即使從嚴也不用怕,“不是天天睡覺,而是天天打工幹活。”
警察們聞聽幹活,即使打工幹活,照樣可以抓住話柄繼續追問:“在哪兒打工,在哪兒幹活?”
“厲害啊!幹活也會落下把柄。”他額頭冒出冷汗,對警察的追問,不得不如實的迴答:“在新疆打工,蓋房子當泥瓦工。”
警察們聽了楊柳青的迴答,在新疆不能馬上派人去落實,到底是不是蓋房子的泥瓦工,反正不能繼續追問下去了。嫌疑人迴答問題避重就輕,淨迴答一些對案子沒有關聯的話,隻好改變話題,透露主題:“不要再繼續隱瞞了,還是說說買了多少婦女兒童?”
楊柳青聞聽買了多少個婦女兒童,當即一口否則:“這話從何說起,我從沒買過婦女兒童,一直老老實實的在新疆打工。”
“還敢嘴硬!”警察們不得不繼續慢慢透露追問:“我們已經掌握了你買賣婦女兒童的證據,否則不會抓你,快快交代清楚,把買來的婦女兒童都賣哪兒去了?與誰合夥?”
楊柳青聞聽合夥,心裏猛然一驚,竟然慌慌張張迴答:“沒人合夥!”
“沒人合夥就是單幹,”警察們緊追不舍,“一樣交代清楚,我們會根據情況寬大處理,但是,最好供出合夥人,還可以立功。”
“既沒單幹,也沒合夥。”他不知道今天怎麽了,見到警察好像老鼠見貓似的,說話前言不搭後語,漏洞百出,自己什麽時間參與了倒賣婦女兒童?哪個知道賣到哪兒去了。他不敢說出這些,如果這樣迴答,那就是抗拒,抗拒是要從嚴的,也隻有揀好聽的說:“我楊柳青想立功,就是不知道合夥人是誰?如果知道的話,我還要抓他呢,一定要問問他,為什麽誣陷好人?”
“誣陷……”警察們聞聽誣陷,那是沒有拿出證據,是對付審問的迴答。但是,罪犯可能不清楚,自己不知經過了多少起買賣婦女案件的審理,清楚犯罪分子有著嚴密的組織,嚴密的紀律,上線和下線,也不會告訴名字,即使告訴名字,也是假的,即問:“既然對合夥人不知道姓名,那麽,知道地址也可以,他們住在什麽地方?買賣了多少個婦女兒童?都賣到什麽地方去了?”
“哪個知道賣到什麽地方去了,”楊柳青對警察的詢問,感到莫名其妙,倒懷疑有人暗中栽贓,不知是誰無中生有告了自己的叼狀,當即反駁:“完全是誣陷好人,我楊柳青從沒參與倒買倒賣婦女兒童。”
審訊整整進行了一夜,楊柳青始終不肯承認自己倒買倒賣婦女兒童,熬了一夜的審訊人員,感到犯罪分子太頑固,審訊沒有任何進展。
第二天,打拐辦的負責人認為,犯罪分子如此的頑固不化,自己有辦法對付,能讓犯罪分子承認。必須根據嫌疑犯的個性和經曆,將環境和技巧有效地結合起來,加以利用,那麽,即使是再頑固的罪犯到頭來也會坦白招供。
再說,沒有兩次審訊過程是完全相同的,不過審訊大多都是利用了人性中的某些弱點。這些弱點的暴露一般依賴於人在經曆截然相反的極端時所產生的壓力,如主宰和服從、控製和依賴,以及後果的最大化和最小化。
這時,打拐辦負責人為了案子早日突破,隻好親自審訊。他不得不拿出殺手鐧,舉報箱裏的匿名信,讓楊柳青觀看:“有人舉報,楊柳青曾經買賣婦女。”
楊柳青聞聽有人舉報,當即否認,“那是誣陷,楊柳青從沒買賣婦女。”
“誣陷!”警察聞聽誣陷,照樣可以抓住話柄追問:“即使誣陷,無緣無故為何誣陷?難道你們之間有仇?快說出誣陷你的人是誰?”
楊柳青說過誣陷,仔細想想,哪兒想得出,趕緊改口:“哪個知道是誰,知道誰的話,決不會放過,一定要問問他,為何誣陷好人?”
打拐辦負責人聽了楊柳青的一番話,是在包庇舉報人,為何包庇,莫非同夥,因為分贓不公……那麽,就應該拿出舉報信,但是,還是采取慢慢深入:“舉報人決不是誣陷,舉報犯罪分子是每一個公民的職責,何況舉報人還有證據呢。”
“證據!”楊柳青聞聽證據,當即提出:“請拿出證據,讓我看看。”
負責人並沒把證據交給楊柳青,而是把收據舉起,想以此來提醒嫌疑人,“這是你買賣婦女收據……”
汽車到了夜晚,才慢慢的停下來,由於案情重大,必須連夜突審,以加大對犯罪分子的打擊,不能給予一點考慮時間,所以,楊柳青被直接帶進審訊室的一條凳子上坐下。
審訊室裏早已有審訊警察等待。一位警察打開了手銬,他想站起來活動活動筋骨,揉揉那被挘麻的手腕,可是不敢,因為與提審警察麵對麵。隻有抬頭看看,審訊室裏的燈光十分明亮,探照燈對著自己,那強烈的光線刺人眼球,照得不能抬頭,隻有低頭掃視,自己與審訊警察隔著一道結實的防護網。
“老實點!不要眼睛東瞅西望。”警察出嚴厲的製止聲,而後接著講出對嫌疑人的政策:“希望老老實實配合,有問必答,如實的把犯罪經過坦白交代清楚。”
楊柳青聞聽犯罪,大喊起冤枉:“冤枉啊!我沒犯罪,如何坦白交代清楚,你們是不是抓錯人了?”
“抓錯人……”警察看了看審訊筆錄,再次落實:“姓名?”
“楊柳青!”
“住址?”
“竹根縣城郊鄉農家大院村。”
“沒錯!快說吧,把事實交代清楚。”
“我是冤枉的,不知道說什麽。”
他低下頭來,不管警察如何追問,再也不做聲。
警察們清楚,犯罪分子都是先喊叫冤枉。每一次審訊犯罪分子,都是一場戰鬥。因為犯罪分子是不會自覺交代的,存有僥幸心理。先裝作不知,不承認自己犯罪。如何讓犯罪分子承認,是警察們與罪犯鬥智鬥勇的較量,也是一場心理戰,攻心戰。那就需要審訊的方法和技巧了,隻有熟練掌握和運用方法技巧,才能抓住犯罪分子的要害,及時突破心裏,早日取得審訊的成果。
為此,警察們對待犯罪分子每一句話,一言一行都不能掉以輕心。同時認識到正義與非正義的較量,在強大的法律麵前,犯罪分子是心虛的。但是絕不會輕而易舉的承認犯罪。
隻有掌握審訊的主動權,充分調動和利用各種偵破資源,再加上一定的方法和技巧,一定能夠把頑固不化寧死不肯交代的犯罪分子嘴巴撬開。
這時,警察們先運用心理攻擊戰,再次講明黨的政策,“我們黨對待每個犯了錯的嫌疑人政策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希望把所犯過的罪行統統講出,爭取寬大處理。”
楊柳青聽了警察所講的政策,坦白從寬,抗拒從嚴,自己想坦白,哪個想抗拒從嚴。可是,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麽罪,如何坦白,也隻有實話實說,“我沒犯罪如何坦白從寬?”
警察們聽了楊柳青的迴答,說明還在繼續頑抗,犯罪分子是不會自覺承認犯罪事實的,總要想辦法僥幸逃脫。但是,作為一名審訊辦案人員,不能碰到困難就此罷休,一定要樹立必勝的信念,絕對不能在審訊中動搖退縮,因為這是正義與邪惡的較量,即亮明:“沒有犯罪作為警察,不會隨便抓你。既然抓你,就是掌握了確切證據,但是,為了達到治病救人的目的,還是給你一次坦白從寬的機會,快說吧!把所有犯罪事實統統交代清楚。”
他弄不清到底掌握了什麽證據,無頭無緒,怎能隨便亂說,“我沒有犯罪,不知道從何說起。”
警察們聞聽所言,不得不透露一點點線索,而後再逐步深入,不到萬不得已,決不能把舉報信拿出來,即掌握方法,緩和口氣:“快說說,近幾年都幹些什麽?”
他咬緊牙關,一字不說,怕說錯了,怕警察抓住不放,一直追問下去。可是,又不能不說話,隻有迴答:“沒幹什麽!”
可知,警察審問犯人就怕犯罪分子不哼不哈,什麽都不說,隻要開口迴答,就有辦法抓住字眼追問,“沒幹什麽,難道天天在家睡覺嗎?”
“快說!”一位警察惡狠狠的質問:“是不是天天在家睡覺?”
“天天在家睡覺,”隻要是個活人,就不會天天在家睡覺,那樣沒病即可睡出病來的,警察的問話問實在叫絕。這些全是心裏話,並沒說出,即翻了翻眼睛看看,審問人一個是和聲細語,一個是兇神惡煞,軟硬兼施,不迴答問題誓不罷休。可是,作為當事人,對警察的問話,又不能不迴答,如果長時間不迴答問題,他們就會扣上頑抗到底的帽子。因為有政策,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可是,作為泥瓦工有什麽問題,即使從嚴也不用怕,“不是天天睡覺,而是天天打工幹活。”
警察們聞聽幹活,即使打工幹活,照樣可以抓住話柄繼續追問:“在哪兒打工,在哪兒幹活?”
“厲害啊!幹活也會落下把柄。”他額頭冒出冷汗,對警察的追問,不得不如實的迴答:“在新疆打工,蓋房子當泥瓦工。”
警察們聽了楊柳青的迴答,在新疆不能馬上派人去落實,到底是不是蓋房子的泥瓦工,反正不能繼續追問下去了。嫌疑人迴答問題避重就輕,淨迴答一些對案子沒有關聯的話,隻好改變話題,透露主題:“不要再繼續隱瞞了,還是說說買了多少婦女兒童?”
楊柳青聞聽買了多少個婦女兒童,當即一口否則:“這話從何說起,我從沒買過婦女兒童,一直老老實實的在新疆打工。”
“還敢嘴硬!”警察們不得不繼續慢慢透露追問:“我們已經掌握了你買賣婦女兒童的證據,否則不會抓你,快快交代清楚,把買來的婦女兒童都賣哪兒去了?與誰合夥?”
楊柳青聞聽合夥,心裏猛然一驚,竟然慌慌張張迴答:“沒人合夥!”
“沒人合夥就是單幹,”警察們緊追不舍,“一樣交代清楚,我們會根據情況寬大處理,但是,最好供出合夥人,還可以立功。”
“既沒單幹,也沒合夥。”他不知道今天怎麽了,見到警察好像老鼠見貓似的,說話前言不搭後語,漏洞百出,自己什麽時間參與了倒賣婦女兒童?哪個知道賣到哪兒去了。他不敢說出這些,如果這樣迴答,那就是抗拒,抗拒是要從嚴的,也隻有揀好聽的說:“我楊柳青想立功,就是不知道合夥人是誰?如果知道的話,我還要抓他呢,一定要問問他,為什麽誣陷好人?”
“誣陷……”警察們聞聽誣陷,那是沒有拿出證據,是對付審問的迴答。但是,罪犯可能不清楚,自己不知經過了多少起買賣婦女案件的審理,清楚犯罪分子有著嚴密的組織,嚴密的紀律,上線和下線,也不會告訴名字,即使告訴名字,也是假的,即問:“既然對合夥人不知道姓名,那麽,知道地址也可以,他們住在什麽地方?買賣了多少個婦女兒童?都賣到什麽地方去了?”
“哪個知道賣到什麽地方去了,”楊柳青對警察的詢問,感到莫名其妙,倒懷疑有人暗中栽贓,不知是誰無中生有告了自己的叼狀,當即反駁:“完全是誣陷好人,我楊柳青從沒參與倒買倒賣婦女兒童。”
審訊整整進行了一夜,楊柳青始終不肯承認自己倒買倒賣婦女兒童,熬了一夜的審訊人員,感到犯罪分子太頑固,審訊沒有任何進展。
第二天,打拐辦的負責人認為,犯罪分子如此的頑固不化,自己有辦法對付,能讓犯罪分子承認。必須根據嫌疑犯的個性和經曆,將環境和技巧有效地結合起來,加以利用,那麽,即使是再頑固的罪犯到頭來也會坦白招供。
再說,沒有兩次審訊過程是完全相同的,不過審訊大多都是利用了人性中的某些弱點。這些弱點的暴露一般依賴於人在經曆截然相反的極端時所產生的壓力,如主宰和服從、控製和依賴,以及後果的最大化和最小化。
這時,打拐辦負責人為了案子早日突破,隻好親自審訊。他不得不拿出殺手鐧,舉報箱裏的匿名信,讓楊柳青觀看:“有人舉報,楊柳青曾經買賣婦女。”
楊柳青聞聽有人舉報,當即否認,“那是誣陷,楊柳青從沒買賣婦女。”
“誣陷!”警察聞聽誣陷,照樣可以抓住話柄追問:“即使誣陷,無緣無故為何誣陷?難道你們之間有仇?快說出誣陷你的人是誰?”
楊柳青說過誣陷,仔細想想,哪兒想得出,趕緊改口:“哪個知道是誰,知道誰的話,決不會放過,一定要問問他,為何誣陷好人?”
打拐辦負責人聽了楊柳青的一番話,是在包庇舉報人,為何包庇,莫非同夥,因為分贓不公……那麽,就應該拿出舉報信,但是,還是采取慢慢深入:“舉報人決不是誣陷,舉報犯罪分子是每一個公民的職責,何況舉報人還有證據呢。”
“證據!”楊柳青聞聽證據,當即提出:“請拿出證據,讓我看看。”
負責人並沒把證據交給楊柳青,而是把收據舉起,想以此來提醒嫌疑人,“這是你買賣婦女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