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杯一身黑衣,一副墨鏡,叨著一支煙,在街上漫無目的的走著。他一身黑衣,一幅黑鏡和一臉殺手的長相,給人一種冷冷的、酷酷的感覺。就像功夫裏斧頭幫的幫主,隻不過那個幫主不帶墨鏡。但他永遠都帶著那副墨鏡,沒有人知道他那幅墨鏡下隱藏的是一雙怎樣的眼神。也許如水蛇,也許如水仙。他仿佛怕別人從他那雙眼睛裏窺探到什麽。
他是一個混混,人稱浪子三杯。
他的酒量很好,浪子的酒量一般都很好的。卻不知為何叫了一個三杯的稱號,不過他喜歡這個稱號。
在花都夜總會的門口,他突然停了下來,他摘下了墨鏡,墨鏡下的一雙眼睛裏滿是水蛇的憂傷。前方一個窕窈女子正挽著一色眼迷離,大腹便便的老板模樣的人上了一輛豪華奔馳。
車轟然一聲開走了,他還站在原地,怔怔的,眼神變得散漫而淒迷。那女子的身影像極了一個人,一個他永遠無法忘卻的人。
天色慢慢暗了下去,街燈亮了起來。他又帶上了墨鏡,手上的煙早已燃完,燒著了手指。他卻不甚在意,他喜歡那種被火燒的焦痛的感覺。他又看了看煙頭,上麵好貓牌的標誌早已化成了灰燼。
他轉身進了花都夜總會。
花都夜總會在這裏算得上豪華,門前寬闊的停車場上齊刷刷地停滿了名車。他進入旋轉門,門外是服務生鄙夷的神色。
他第一次進這麽高檔次的夜總會,裏麵的奢華是他所沒有料到的。眼前招搖的一個個都是性感而妖冶的女子,她們有著天使的臉蛋,魔鬼的身材和蕩婦的笑容。
他進了包廂,要了一位進門時他看起來笑的最浪的女子,那女子一見他這派頭就知是一位沒錢但卻不好惹的主兒。
他坐了下來,依然帶著墨鏡,一句話都沒有說,隻是要了一箱酒開始喝,不停地喝。那女子坐在他的旁邊,臉上漸漸褪去了剛才的浪,褪得很平靜,雲淡風輕。
一箱酒已喝完,他感到了一陣陣的炫暈。但他的頭腦卻出奇的清醒,是那種欲哭無淚的清醒。身旁那女子不知何時已脫去了身上那層薄如蟬羽的輕衣,袒露著兩隻碩大的乳房,圓圓的,上麵有兩個尖尖的乳頭,整個乳房看起來就像兩座並立的美國白宮的圓頂。她叉開著雙腿,腿中間是一叢密密的黑色森林,森林中間有一狹長的洞,看不到底,像是欲望的深淵。
他搖晃著摘下了墨鏡,看著那個洞。三米,二米,一米,他湊了上去,那個女子又浪了起來,白宮和森林一起扭動。他突然憤怒了,揚起手,卻無力揮下。胸內如翻江倒海般的難受,感覺胃裏有一種東西不斷的向上湧,向上湧,最後如倍受壓抑的噴泉般喧泄了出來,吐在了那女子身上。那穢物像條小河般自白宮之頂一直向下流,流進了森林,流進了森林裏的洞穴,像是欲望的良藥。那女子尖叫著罵了聲變態,抓起衣服便朝身上胡亂擦了起來。他笑了,開懷地笑了,他掏出錢夾向那女子撇了出去。那女子也顧不得擦了,撿起錢包便開始數起錢來。他摸起墨鏡,抖擻著帶上,跌跌撞撞的竄了出去。
外麵的夜色早已深了,那滿街搖曳的燈火他怎麽看都覺得那是一海輝煌的淚。今夜,他已無處可歸。
他一個人坐在天橋上,眼睛望著遠方,很遠的遠方,遠的沒有了方向。他已停止了思想,他突然覺得很多事情根本不能去想,越想越覺得迷惘。
人生充滿了無常,就像風雨雷電冷月秋霜,你的天空根本無法設防,有時晴天裏一個霹靂,有時風停雨住又出現了陽光,一切的一切似乎都被一隻無形的手所左右著。你想與他搏鬥與他廝殺,但到頭來卻發現這隻是場無物之陣,沒有戰場,沒有士兵,沒有敵人,隻有你獨自悵立在這滾滾紅塵裏,茫然無助的,也化作了紅塵。
夜已深了,腳下的車水馬龍也將已過盡。隻剩下零星的車燈一路亮了過來,又一路亮了過去,似乎從遠古走來,披著一身的霞彩,又走向了陰霾。
有些東西不是不能遺忘,而是他不想遺忘。記憶充斥著靈魂的殿堂,塞滿了無望的憂傷。他不知若失去了記憶人生將會變成怎樣?因為他現在一無所有,隻剩下了那點可憐的記憶。所以他像一條狗一樣,在這鋼筋凝土的城市森林裏偷偷地舔著自己的傷。
約翰。杜威曾說過:“人是由記憶而不是思想所左右,記憶不是記住真實的事實,而是聯想、暗示和戲劇性的幻想。用來衡量頭腦中暗示的價值的標準不是同事實一致,而是同情感相投。”人被記憶所左右著,而記憶又被情感左右著。記憶中的東西不一定都是事實,它被情感抽象化了。
他不知是他的記憶還是情感背叛了自己,也許是雙重的背叛,也是許是雙重的忠誠。也許是背叛的太深,也許是忠誠的太真。也許隻是因為當時都太年輕,太天真,而年輕時的愛情都很容易陷入絕路和苦海,沒有未來。
五年前,他上高二。那時他有一個初戀女友,叫思琪,愛的不能再愛。他還有一個兄弟,叫阿泰,好的不能再好。
高二的第二學期,他得了重病,做了手術,需住院三個月。出院前的有一天,他偷偷溜了出來,迴到了在學校附近租住的房子,打開門的那一刻,他一下子傻了,徹底地傻了。就在他的房子裏,就在他的床上,他愛的不能再愛的女友和他好的不能再好的兄弟赤身裸體地抱在一起。
他已記不清之後都發生了些什麽,因為他傻了。他隻記得他把自己關在家裏喝了三天三夜的酒,最後他外出的父親迴來後破門而入,迎麵給了他一拳,吼道,“你他媽給我振作點,還是不是男人?老子怎麽生出了你這種孬種!”他傻傻地笑了笑,“我他媽就是孬種,你拿我怎麽樣?難不成殺了我?來啊,來啊,有種你來啊!”他伸長的脖子,他的笑早已變成了哭。他的父親一下子如泄了氣的皮球般癱坐在了地上,不覺間已是老淚縱橫。父親一把奪過他手中還未喝完的半瓶酒,一揚頭便喝了下去,之後掄起酒瓶砸在了牆上。看著那飛揚的碎片,他突然覺得他與父親之間多年的隔閡一下子沒有了。那一刻,他感覺到的是一種愛,大愛無言的愛,他原諒了父親多年來對他的暴戾。原來父親那冷峭的麵孔下麵隱藏的也是一顆柔軟的心,柔軟的可憐,柔軟的可親。父親默默地坐著,眼睛裏的淚一滴滴地往下掉,下了一場雨,心酸的像一個受了委屈的小孩兒。他擦幹了淚,看著父親的淚猛然間覺得自己長大了,他想開口,想說點什麽。正在這時,一陣尖厲的警車聲自遠及近劃破了兩個人間的寂靜,他有一種不祥的預感。警車聲已到了院外,黑白無常走了進來,帶走了父親。父親最後看了他一眼,深深地,深深地,比海水還深。之後,什麽也沒說,頭也不迴地上了警車。
他在九歲的時候就失去了母親,從那以後溫情款款的父親便開始變得煩悶、急躁、暴戾,動不動就打他,而且整天的喝酒,通宵的不迴家,在外邊賭博,宿娼。他也慢慢變得孤僻、倔強、敏感而自閉。父子之間拉開了一條深深的溝,他恨父親。
而此刻,當他剛剛在心裏原諒了父親之時,父親卻被帶走了。後來他才知道,他得了重病住院,需要二十多萬的費用,父親四處奔走告借,卻是竹籃打水一場空。最後,父親被逼上了梁山,持刀搶劫為他湊夠了費用。
父親被判了二十年,他也輟學了。從此,他開始流浪。三天前他飄到了這個城市,他又看見了她,他的初戀女友,雖然隻有一瞬,但一瞬就已足夠,她的身影就算化成灰他也認得。
時間如流水般的過去了,五年了,他還是一名小混混。他已分不清他對她在心裏殘存的到底是愛還是恨。那一刻,他無法抑製自己,他進了花都,他吐了,他坐在了天橋上。他已身無分文,他已無處可歸。
天漸漸地亮了,他已不知不覺地坐了一夜。一夜之間,他突然感覺自己的青春一下子死去了,徹底地,無可名狀地死去了。他才二十三歲,他還年輕,正是意氣風發,風華正茂,激情燃燒的年齡。但他卻感覺自己的青春一下子走到了盡頭,似被利劍斬斷。身前身後已是一片蒼白,他正獨自立在天涯,腳下是不盡的時光依舊滾滾地流著。他沒有迴頭,逝去的歲月已成廢墟,人生的廢墟,既寄情又詛咒。
天亮了,他埋葬了廢墟。從此,他要沿著那時光的河流溯遊而上,不管前方是什麽,花園亦或墳墓,他已無畏。他要用自己的方式開創一片天地,那怕刀山火海,槍林彈雨。
他的世界隻剩下他一個人,一個人的天下,一個人的天涯。
他走了,一身黑衣,一副墨鏡,一臉殺氣。
他是一個混混,人稱浪子三杯。
他的酒量很好,浪子的酒量一般都很好的。卻不知為何叫了一個三杯的稱號,不過他喜歡這個稱號。
在花都夜總會的門口,他突然停了下來,他摘下了墨鏡,墨鏡下的一雙眼睛裏滿是水蛇的憂傷。前方一個窕窈女子正挽著一色眼迷離,大腹便便的老板模樣的人上了一輛豪華奔馳。
車轟然一聲開走了,他還站在原地,怔怔的,眼神變得散漫而淒迷。那女子的身影像極了一個人,一個他永遠無法忘卻的人。
天色慢慢暗了下去,街燈亮了起來。他又帶上了墨鏡,手上的煙早已燃完,燒著了手指。他卻不甚在意,他喜歡那種被火燒的焦痛的感覺。他又看了看煙頭,上麵好貓牌的標誌早已化成了灰燼。
他轉身進了花都夜總會。
花都夜總會在這裏算得上豪華,門前寬闊的停車場上齊刷刷地停滿了名車。他進入旋轉門,門外是服務生鄙夷的神色。
他第一次進這麽高檔次的夜總會,裏麵的奢華是他所沒有料到的。眼前招搖的一個個都是性感而妖冶的女子,她們有著天使的臉蛋,魔鬼的身材和蕩婦的笑容。
他進了包廂,要了一位進門時他看起來笑的最浪的女子,那女子一見他這派頭就知是一位沒錢但卻不好惹的主兒。
他坐了下來,依然帶著墨鏡,一句話都沒有說,隻是要了一箱酒開始喝,不停地喝。那女子坐在他的旁邊,臉上漸漸褪去了剛才的浪,褪得很平靜,雲淡風輕。
一箱酒已喝完,他感到了一陣陣的炫暈。但他的頭腦卻出奇的清醒,是那種欲哭無淚的清醒。身旁那女子不知何時已脫去了身上那層薄如蟬羽的輕衣,袒露著兩隻碩大的乳房,圓圓的,上麵有兩個尖尖的乳頭,整個乳房看起來就像兩座並立的美國白宮的圓頂。她叉開著雙腿,腿中間是一叢密密的黑色森林,森林中間有一狹長的洞,看不到底,像是欲望的深淵。
他搖晃著摘下了墨鏡,看著那個洞。三米,二米,一米,他湊了上去,那個女子又浪了起來,白宮和森林一起扭動。他突然憤怒了,揚起手,卻無力揮下。胸內如翻江倒海般的難受,感覺胃裏有一種東西不斷的向上湧,向上湧,最後如倍受壓抑的噴泉般喧泄了出來,吐在了那女子身上。那穢物像條小河般自白宮之頂一直向下流,流進了森林,流進了森林裏的洞穴,像是欲望的良藥。那女子尖叫著罵了聲變態,抓起衣服便朝身上胡亂擦了起來。他笑了,開懷地笑了,他掏出錢夾向那女子撇了出去。那女子也顧不得擦了,撿起錢包便開始數起錢來。他摸起墨鏡,抖擻著帶上,跌跌撞撞的竄了出去。
外麵的夜色早已深了,那滿街搖曳的燈火他怎麽看都覺得那是一海輝煌的淚。今夜,他已無處可歸。
他一個人坐在天橋上,眼睛望著遠方,很遠的遠方,遠的沒有了方向。他已停止了思想,他突然覺得很多事情根本不能去想,越想越覺得迷惘。
人生充滿了無常,就像風雨雷電冷月秋霜,你的天空根本無法設防,有時晴天裏一個霹靂,有時風停雨住又出現了陽光,一切的一切似乎都被一隻無形的手所左右著。你想與他搏鬥與他廝殺,但到頭來卻發現這隻是場無物之陣,沒有戰場,沒有士兵,沒有敵人,隻有你獨自悵立在這滾滾紅塵裏,茫然無助的,也化作了紅塵。
夜已深了,腳下的車水馬龍也將已過盡。隻剩下零星的車燈一路亮了過來,又一路亮了過去,似乎從遠古走來,披著一身的霞彩,又走向了陰霾。
有些東西不是不能遺忘,而是他不想遺忘。記憶充斥著靈魂的殿堂,塞滿了無望的憂傷。他不知若失去了記憶人生將會變成怎樣?因為他現在一無所有,隻剩下了那點可憐的記憶。所以他像一條狗一樣,在這鋼筋凝土的城市森林裏偷偷地舔著自己的傷。
約翰。杜威曾說過:“人是由記憶而不是思想所左右,記憶不是記住真實的事實,而是聯想、暗示和戲劇性的幻想。用來衡量頭腦中暗示的價值的標準不是同事實一致,而是同情感相投。”人被記憶所左右著,而記憶又被情感左右著。記憶中的東西不一定都是事實,它被情感抽象化了。
他不知是他的記憶還是情感背叛了自己,也許是雙重的背叛,也是許是雙重的忠誠。也許是背叛的太深,也許是忠誠的太真。也許隻是因為當時都太年輕,太天真,而年輕時的愛情都很容易陷入絕路和苦海,沒有未來。
五年前,他上高二。那時他有一個初戀女友,叫思琪,愛的不能再愛。他還有一個兄弟,叫阿泰,好的不能再好。
高二的第二學期,他得了重病,做了手術,需住院三個月。出院前的有一天,他偷偷溜了出來,迴到了在學校附近租住的房子,打開門的那一刻,他一下子傻了,徹底地傻了。就在他的房子裏,就在他的床上,他愛的不能再愛的女友和他好的不能再好的兄弟赤身裸體地抱在一起。
他已記不清之後都發生了些什麽,因為他傻了。他隻記得他把自己關在家裏喝了三天三夜的酒,最後他外出的父親迴來後破門而入,迎麵給了他一拳,吼道,“你他媽給我振作點,還是不是男人?老子怎麽生出了你這種孬種!”他傻傻地笑了笑,“我他媽就是孬種,你拿我怎麽樣?難不成殺了我?來啊,來啊,有種你來啊!”他伸長的脖子,他的笑早已變成了哭。他的父親一下子如泄了氣的皮球般癱坐在了地上,不覺間已是老淚縱橫。父親一把奪過他手中還未喝完的半瓶酒,一揚頭便喝了下去,之後掄起酒瓶砸在了牆上。看著那飛揚的碎片,他突然覺得他與父親之間多年的隔閡一下子沒有了。那一刻,他感覺到的是一種愛,大愛無言的愛,他原諒了父親多年來對他的暴戾。原來父親那冷峭的麵孔下麵隱藏的也是一顆柔軟的心,柔軟的可憐,柔軟的可親。父親默默地坐著,眼睛裏的淚一滴滴地往下掉,下了一場雨,心酸的像一個受了委屈的小孩兒。他擦幹了淚,看著父親的淚猛然間覺得自己長大了,他想開口,想說點什麽。正在這時,一陣尖厲的警車聲自遠及近劃破了兩個人間的寂靜,他有一種不祥的預感。警車聲已到了院外,黑白無常走了進來,帶走了父親。父親最後看了他一眼,深深地,深深地,比海水還深。之後,什麽也沒說,頭也不迴地上了警車。
他在九歲的時候就失去了母親,從那以後溫情款款的父親便開始變得煩悶、急躁、暴戾,動不動就打他,而且整天的喝酒,通宵的不迴家,在外邊賭博,宿娼。他也慢慢變得孤僻、倔強、敏感而自閉。父子之間拉開了一條深深的溝,他恨父親。
而此刻,當他剛剛在心裏原諒了父親之時,父親卻被帶走了。後來他才知道,他得了重病住院,需要二十多萬的費用,父親四處奔走告借,卻是竹籃打水一場空。最後,父親被逼上了梁山,持刀搶劫為他湊夠了費用。
父親被判了二十年,他也輟學了。從此,他開始流浪。三天前他飄到了這個城市,他又看見了她,他的初戀女友,雖然隻有一瞬,但一瞬就已足夠,她的身影就算化成灰他也認得。
時間如流水般的過去了,五年了,他還是一名小混混。他已分不清他對她在心裏殘存的到底是愛還是恨。那一刻,他無法抑製自己,他進了花都,他吐了,他坐在了天橋上。他已身無分文,他已無處可歸。
天漸漸地亮了,他已不知不覺地坐了一夜。一夜之間,他突然感覺自己的青春一下子死去了,徹底地,無可名狀地死去了。他才二十三歲,他還年輕,正是意氣風發,風華正茂,激情燃燒的年齡。但他卻感覺自己的青春一下子走到了盡頭,似被利劍斬斷。身前身後已是一片蒼白,他正獨自立在天涯,腳下是不盡的時光依舊滾滾地流著。他沒有迴頭,逝去的歲月已成廢墟,人生的廢墟,既寄情又詛咒。
天亮了,他埋葬了廢墟。從此,他要沿著那時光的河流溯遊而上,不管前方是什麽,花園亦或墳墓,他已無畏。他要用自己的方式開創一片天地,那怕刀山火海,槍林彈雨。
他的世界隻剩下他一個人,一個人的天下,一個人的天涯。
他走了,一身黑衣,一副墨鏡,一臉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