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批尼德蘭移民的安排,馬林也是很果斷——先丟去訓練。一樣的配方,一樣的傳統訓練方式,以便辨別間諜。


    不過,菲利普皇子貌似沒他老爹精明,竟然沒派間諜。倒是尼德蘭的一個男爵,派了一個傻乎乎的間諜過來,打算打探北海國糧食高產的機密。


    但這貨賊眉鼠眼的,都不用軍訓,一下子就被辨別出來了。還沒用刑,就全招了。


    馬林很無語,沒說啥,直接讓手下把這人公開吊死了。皇帝父子自己要給他麵子,但你丫一個男爵也敢亂伸手?所以,馬林完全不用客氣。但是,因為是頭一次,馬林也不想鬧太僵,隻能處死這人,以示警告了。畢竟,他還要接收更多尼德蘭移民呢,要是現在搞那個男爵,引起尼德蘭的領主們敵視,就不劃算了。所以,吊死那個間諜,是最合適的做法。既展現了自己的強硬,也沒有打上門,讓尼德蘭的貴族們丟臉。


    至於軍訓結束後,這幫人如何安排,馬林想了想,就決定——都安排到海邊漁村,學打漁去!


    尼德蘭人嘛,就是荷蘭人,不搞航海像話嗎?但這些人大多是農戶出身,並不擅長打漁。所以,要先給他們適應期。


    比如,在北海國沿海地區,這幫尼德蘭移民被安排過去後,就會被安排一邊學習打漁,一邊放羊。


    對的,放羊!


    沿海灘塗鹽分高,很多都不適合作為耕地。除非,當地有河流出海口,淡水不住衝刷,才能降低沿海土壤鹽分,使之適合耕作。


    但是,沿海灘塗上,還是有很多草類可以生長的。比如一些耐鹽堿的茅草等,這些草吸收了一些鹽分,含鹽比一般草類要高些。雖然這些草沒有苜蓿草營養高,但羊也是喜歡吃的。畢竟,羊也要鹽分的攝入。


    唯一麻煩的,就是羊喝水盡量還是喝淡水。所以,沿海牧場附近,一般都有河流入海口,方便飲水。


    對於尼德蘭移民的安排,具體就是年輕人和孩子都去學習遊泳和操控帆船捕魚。先在近海和內河練習,而後再去深水區。


    而尼德蘭人中的中老年人們,因為歲數大了,除了老漁民外,一般老農是很難學會遊泳和駕船了。所以,他們會在漁村附近放羊,並學習擠羊奶,製作乳酪。這樣一來,所有移民就都利用起來了。老人們雖然追不上羊群,可是有牧羊犬幫忙啊。而老人們,隻要照顧好牧羊犬,就能輕鬆驅趕羊群了。


    對於年輕人和孩子,馬林就沒那麽客氣了。如果學不會遊泳和駕船,隻能吃最低標準的加30%草糠的科勒麵包。隻有學會遊泳和駕船的年輕人和孩子,或者學習進度良好的,才能吃全麥黑麵包,並有鹹魚和蔬菜作為配菜。


    在這種獎懲製度的激勵下,年輕人和孩子們,倒也對學習遊泳和駕船積極性很高。他們以為馬林是要他們將來去打漁。但實際上,馬林是打算把他們培養成船員。畢竟,以後搞大航海殖民,水手缺口很大。


    至於訓練中的安全,馬林也是很重視的。每個人都配備了救生衣,是用皮革縫製和粘合的充氣皮囊,類似足球那種。充好氣後,救生衣套上去,就不容易下沉淹死了。


    對於年輕女孩和小女孩,馬林給了另一個培養方向——學習剪羊毛、擠羊奶和製作奶製品。畢竟,以後這幫荷蘭移民中的青年男子要去外麵當水手的。女人們在家,又不能幹重活。所以,和老人們一樣,利用牧羊犬放羊,並產出羊毛和奶製品,是很好的謀生方式。即使男人在海上遇難了,有這手藝,也不至於餓死。


    如果單純從謀生角度來講,其實養奶綿羊——東佛裏生羊是最好的選擇。這種奶綿羊能提供充足的羊奶,用於製作奶製品,可以提供充足的食物。而且,還能產出羊毛。雖然羊毛質量一般,但用來紡織劣質的呢絨還是足夠了。最關鍵的是,有牧羊犬的幫助,可以養很多隻。


    但是,養奶綿羊固然利於百姓,卻不利於官方收稅。因為,奶綿羊比較全能,也比較平庸。而且,奶製品在歐洲售價還不如毛紡織品,屬於廉價商品,能產生的稅收比較少。而種植穀物和飼養產毛綿羊,產值更高,能獲得的稅收也更多。


    所以,馬林一般不允許農戶自己選擇養羊還是種地。所有土地,都要按照官方的規劃來。你可以多開辟種糧食的田地,但卻不允許隨便把農田改為牧場。


    當然,這是本土的政策。但實際上,本土基本沒有什麽自耕農,基本都是貴族封地和容克莊園,這條政策基本就是針對莊園主的,農奴們並沒有話語權。但到了殖民地美洲,這又不一樣了。因為美洲土地太多,而人口太少。所以,除了部分必要的耕地外,大力發展養羊業也是允許的。畢竟,養羊業對人口要求少,土地利用率較高。


    ……


    事實上,在歐洲殖民曆史上,土地一開始並不是殖民者的首要目標,貿易利潤才是。比如葡萄牙在非洲沿海的活動,主要以交易獲得金沙為主。雖然從《托德西拉斯條約》中劃分到了非洲大部分,但他們的核心利益還是在印度和華夏。為啥?印度和華夏貿易利潤高啊!印度的香料,華夏的絲綢和瓷器,才是海上貿易的核心點。


    又比如荷蘭人,曆史上,荷蘭人在占據了香料群島和爪哇島後,其實在17世紀就派航海家塔斯曼,就探索了東印度群島南邊的澳大利亞大陸,還發現了以他命名的塔斯馬尼亞島。但是,荷蘭人發現澳洲大陸上沒有什麽人,土著人啥有價值的貨物都拿不出。所以,一直沒有占領這片大陸。


    後來的英國,其殖民帝國的核心,也是人口眾多的印度。非洲殖民地,更像是黑澀會劃地盤,先把地盤占了再說。但是,一直沒有好好開發。


    西班牙就更不用說了,占據了美洲,卻一門心思找金銀礦,就是不肯好好種地。隻有古巴一地,因為蔗糖利潤高,才算好好種地了。


    法國人就更奇葩了,很早就涉足加拿大地區了。但是,法國佬就是去做毛皮生意的,對於開發加拿大地區業沒啥興趣。法國農民寧可在國內種植一兩公頃(二三十畝)的小塊土地,也不肯去殖民地擁有大片土地。


    當然,後來老美建國後發展起來,用土地招攬移民,就很有吸引力了。比如林肯頒布的《宅地法》,好大手筆,任何移民,跑去西部,就可以圈占160英畝的土地自己耕種。都不要交錢,先耕種5年再說。160英畝啊!那可是971畝,64公頃地!


    在華夏古代,良田百畝就算小地主,千畝就算中等地主了。大地主劉文彩,也才一萬兩千畝地。


    但馬林奇怪的是,在美國招募移民前,歐洲人並不熱衷去美洲買地耕種。還是老美在歐洲不住在報紙上打廣告,才吸引了很多移民去。而鄉村地區,吸引最多的,就是德意誌農民。所以,後來老美德裔比英裔還多。特別是中西部地區,德裔農場主更是占據統治地位。而奇怪的是,在《宅地法》頒布之前就因為大饑荒逃到美國的上百萬愛爾蘭人,卻不熱衷去中西部經營農場,而是寧可留在城裏當苦力。


    ……


    對於殖民者而言,馬林的做法,其實並不合乎殖民者追求利潤的準則。因為,開發土地,真沒啥利潤。但是,從長遠來看,馬林的做法才是最有戰略眼光的。畢竟,土地開發出來,盤子非常大。就比如後來的老美,把北美東部地區開發出來,光是農業產值,就是天文數字。


    按照南北戰爭時期,南方的美利堅聯盟國的經濟數據,當時南方13個州1860年的經濟總量是1.5億美元。其中,工業產值隻有2000萬美元。單純農業產值,就有1.3億美元!而當時,聯盟國的人口是910萬。而且,當時的美元價值很高,一美元相當於1.6克黃金,相當於0.45個杜卡特金幣。也就是說,當時910萬人的南方13州,農業經濟的總量,就有5850萬金幣!而當時南方種植園的主力勞力,其實就是400萬黑奴。所以,平均每個奴隸,大約能創造14.625個金幣的產值。而且,這400萬奴隸,還包括了老人、婦女和小孩呢。


    總的來說,隻要占據和開發好北美最好的那片土地,就能輕鬆得到幾千萬金幣的產值。若是農業人口破千萬,產值達到上億金幣也是可以的。


    這是殖民路線的問題,隻要把美洲的農業土地開發好了,盤子非常大,比開采金銀什麽的大多了。更何況,阿巴拉契亞山脈擁有海量的煤礦,五大湖區擁有豐富的鐵礦。工農業的潛力都那麽巨大,難怪成為超級大國。


    不過,馬林也在擔心,真要把北美發展起來,到時候主弱臣強,本土都沒法控製美洲了。就像英國那樣,北美十三州實力強大起來,翅膀硬了,加上法國挑唆,就脫離了英國。


    當然,那也是後世該擔心的事了。馬林活著的時候,估計美洲還沒發展到那樣的高度呢。在他或者的時候,殖民路線就是——開發開發開發!至於殖民地超過本土的難題,留給後人頭疼去吧。實在不行,可以把重心移到美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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