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歲那年的春天,媽媽把秦然帶迴家的時候告訴我:“阿森,這是你的表哥,以後,你們要好好玩。”
早在趴爸爸肩上看到秦然跪在舅媽靈黨裏的時候,我就對他很好奇了,他肩膀瘦弱,穿了件黑色的小西裝,跪著,脊背挺得跟山一樣直。隻一眼,我就知道他跟平時和我一起玩的小朋友不一樣,而那時候,我還無法分辨究竟是哪裏不一樣。
起初我很聽媽媽的話,對秦然很好奇,也客氣,但很快,我發現秦然不會說話。可如果隻是不會說話那還好,他根本就是個傻子!
秦然可以一個人坐在院子裏一坐就是一個下午,睜著眼睛,一動不動,看雲彩在藍藍的天上慢慢幻化形狀,然後再慢慢飄遠,等到太陽西下雲彩被火烤紅的時候,還能看到院子裏的蝴蝶落在他瘦小的肩膀上。
那時候的我,是個相當頑劣的孩童,秦然這不說話的大活人雖然很無趣,卻總要比我擺放在床頭的變形金剛要有趣。
於是我便開始以欺負他為樂。
剛開始我隻是捏他幾下踢他幾腳,他不會掙紮,不會反抗,更不會告訴大人。後來因為秦然的不反抗,我下手便沒了分寸,把秦然當成現成的沙包來對待。記得當時很迷奧特曼,每次看到電視裏放奧特曼打敗了怪獸的時候,我總會跑去找秦然,拿自己當成英雄,拿他當成怪獸來對待一番。
於是這樣時間長了,力氣大了,就開始在秦然身上留下明顯的淤青。終於有一天,秦然在被我一腳踢到地上後嘴吐出了血,我嚇了一大跳,以為他像電視裏的武俠片中的人物受了什麽巨毒,趕緊把媽媽找來。結果當然是我被狠狠揍了一頓。
接著秦然就被送去了醫院。
給他換病號服的時候,我一直都站在角落裏,媽媽講他的衣服脫下的時候,我看見了他白皙的皮膚上一塊青一塊紫的淤傷!那些傷痕異常駭然,當時我完全懵了,我以為這些都是被我留下的!直到後來,媽媽發現我一度萎靡不震,才發了善心告訴我,那不全是被我製造出來的,更多的是舊傷!
秦然一直都自己睡覺自己洗澡自己穿衣服,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秦然的身體,再難忘記。即便是今天,現在,我依然能迴憶出來當時看到那些傷痕時的情景。
那青青腫腫的痕跡布滿了他的身體,隻是看著,我就覺得疼,鑽到心底的疼!
那次,我那雷厲風行的女強人媽媽抱著秦然哭了。之前我從沒見過媽媽哭,那是第一次。
那次之後,秦然繼續沉默著,仿佛什麽事都沒發生過,但是我卻沒有再欺負他了,甚至到九月開學送讀幼兒園的時候,別的小朋友都欺負秦然,我還會去幫。媽媽說,秦然不是傻子,隻是生了病。而我是他的兄弟,對待自己的兄弟就應該像手足一樣。
而秦然一直沒有開口說過話,那種情況一直持續了一年零三個月。一直後來我才知道,那是抑鬱症。可一個四歲的孩子,究竟是看到了什麽,經曆了什麽,才會變成那個樣子!
這種情況,持續到五歲的那年初夏。
那時候,我爸媽一直在做進出口貿易,當時因為有一單生意出了問題,情況很急,要去國外處理,恰縫又剛放了暑假,所以便將我和秦然送去蘇州的外婆家看管。
很多年以後,我都在想,到底什麽叫做命運。遇見她,是必然的結局,還是老天跟我開的一個玩笑。
那一年,我第一次遇見了小如。不,這樣說不準確。應該是,秦然遇見了小如。
我,在秦然之後。
那是一個午後,天有些陰,氣壓很低,仿佛要下雨,又遲遲未下。那天外婆和外公去參加了一個朋友的葬禮,因為我們還小,便沒有帶著我們去。我睡午覺醒來後,找不到秦然,就抱了半個西瓜坐在外婆家院外的大樹上吃。樹下的石桌上還有另外半個西瓜,那是我留給秦然的。
一直到夕陽快要落山,我把外婆家附近的貓貓狗狗都欺負了個遍的時候,秦然才迴來。迴來的時候,他的衣服濕了,卻奇跡般地,笑了。
當時我驚得下巴都要掉下來了,那是我第一次見到秦然的臉上出現了正常人的表情!
第二天,有一個女孩子跑上門來找秦然玩,她紮著兩條小辮,嘴很甜,把家中兩老逗得非常開心。她很有活力,總是拉著秦然到處跑,還經常會耍些小手段欺負秦然。她很喜歡吃甜食,她總是笑得那麽沒心沒肺,她記性不好,她打人的時候力氣很大……
而從那天起,秦然的眼裏,就全是她。
正因為愕然於秦然的變化,所以我特別注意到她。
她真的比我所遇到的任何人,任何的貓貓狗狗都要有趣。她沒有一般女孩子的嬌氣,又比男生來得細致漂亮。不說話的時候她就像一個洋娃娃,讓人忍不住想去欺負,而真要欺負她,她也一點都不示弱,很懂得以彼之道還彼之身。
每當她和我打鬧的時候,秦然都會溫柔地微笑著看我們,而我總會一陣臉紅腦熱。
我會心虛,就像是我搶了他的玩具一般。
唯一的玩具。
雖然他不說,雖然他笑得很開心,可是我還是心虛。
很多年以後,我忽然明白過來我為什麽會心虛。
不是因為秦然介意,而是,我是真的想把她搶過來。就算拿我所有的玩具來換,我也願意。
可她偏偏是秦然唯一想要的。
一個禮拜後,小如說她不能經常過來玩了,她媽媽要帶她去學小提琴。於是迴去後我和秦然都對奶奶說我們也要去學。
小如沒常性,每次拉了一會兒就開始和我胡鬧,而秦然總是溫柔地看著我們,繼續練習。小如很喜歡一首曲子,每次聽老師在錄音機裏放出來,都會入迷。於是秦然就學這一首,一學,就是十三年。
這曲子對一個孩子來說,很難掌握,把位高,還有長音,揉弦。開始的時候秦然拉得就像鋸木頭,慢慢地,越來越嫻熟。這一個緩慢的過程,維持了十三年。
而我,聽了十三年。
我可以背得出來它的每一個音符,我可以知道每一個細節上該轉換的手肘幅度,可是我卻不敢試。甚至那把小提琴,我都不敢去碰。
媽媽曾問過秦然喜不喜歡音樂,以後要不要去音樂學院。秦然微笑著說:不喜歡。媽媽很驚訝,她不能理解為何秦然能夠執著於一件他不喜歡的事。
而我知道,這是秦然想念的方式。
正因為他想著,所以,我才不敢想。
我從小學就開始交女朋友,我想,世界上那麽多女孩,總能遇到比她更好的吧。
我甚至還想,那麽多漂亮的女孩,秦然說不定會遇到一個喜歡的,就把小如忘了。
可是這多年來未中斷的琴聲告訴我,秦然對她,就像曾經他不肯開口說話一樣堅定。
於是我對自己說,我和秦然剛好相反,我特別喜新厭舊,讓我不開口說話,一天都不可能!所以對那個人,我也一定很容易改變的。
初三那年,秦然對家裏的人說,他高中要去蘇州讀。當時外公外婆都被接到了大連,大家自然不同意。
於是他又說,如果他中考考了全市第一,他就要去蘇州。
這話不是疑問句,是肯定句。
我知道,秦然隻要想做的,一定都能做到。他就是這樣的人,一個變態。
於是高中三年,我看到了他的很多照片,還有她的。
每年暑假寒假他會乖乖迴來陪老人,我有時候會讓他晚迴來幾天,跑到他那裏去玩。也有幾次,我遠遠地看到了她。依然笑語如嫣,沒心沒肺。
那時候我已經有過很多女朋友了,每一個我都很喜歡,我覺得每個女孩都有她們各自的美。於是我想,戀愛也就那麽迴事,隻有秦然這樣的傻瓜才會那麽認真地執著於一個人。可是到了大學,意外地和她分到了同一個班裏,我才知道我錯了,錯得離譜。
當一個人進入了你的心裏,那麽無論她說什麽話,做什麽事,她的每一個表情,每一個動作都將是你用來衡量美醜的標準。
並不是因為她符合你的審美所以你喜歡她,而是無論她是什麽樣的,你都會喜歡,這種喜歡沒有理由,也不需要在她身上尋找喜歡的根基,就像被人一刀捅進了心髒,已經捅了,那麽除了承受,沒有別的辦法。
很多次我都想,如果大學我沒有來這個城市,沒有再一次地遇見她,或許一切都會好吧。
年少時的喜歡我可以用懵懂無知為理由來搪塞過去,那麽現在呢?就像被逼到了一個沒有窗戶沒有門的房間裏,眼睜睜地看著天花板塌陷,無處可逃。
還要微笑,還要裝做什麽事都沒發生過。
這真是一個有趣的玩笑。
……
“很有趣,是不是?”我問洪浩。
“是啊是啊,那家夥太逗了。”洪浩喝了很多酒,指著台上的表演者哈哈大笑。
明天就是平安夜了,盡管外麵風雪很大,酒吧裏氣氛卻異常活躍。
我想我也喝多了,否則怎麽會忽然把這些已經爛在心底的事又翻了起來?
好吧,今天就當受了刺激,縱容自己一迴吧,以後……以後,絕對不能再想。
“嘿,阿森,看那妞,好辣!”洪浩忽然拍拍我的肩,指著坐在對麵的一個紅衣女子。那女子像是發現了我們的注視,迴過頭來眨了眨眼睛。
很濃的彩妝,可是很漂亮,紅唇像是春日裏最豔麗的櫻桃。
我吹了吹口哨,“不錯啊,合我的口味。”
這時一個男人走到紅衣女子的旁邊,挽起了她的手,兩人親密地走開了。
“什麽呀,有男朋友了。”洪浩失望地歎氣。
“哈哈,是啊,遲了。”我隻覺得自己笑得快要哭出來了。
遲了。
遲了一步認識她,遲了一步愛上她。
所以到如今,便是一點點的念想都不可以有了……
“來來,喝喝,遲早會有的。”洪浩給我倒酒。
我握著酒杯的手有點抖,心中仿佛壓著塊石頭,連氣都要喘不過來了。
“嗯,遲早,會有的。”
遲早,可以忘了的。
反正已經十四年了。
大不了,再來個十四年……
最多,最多也就一輩子而已。
真的,沒什麽大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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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留言一多我就更新快了吧~看我沒唬人吧~~
45度角仰天長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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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我很聽媽媽的話,對秦然很好奇,也客氣,但很快,我發現秦然不會說話。可如果隻是不會說話那還好,他根本就是個傻子!
秦然可以一個人坐在院子裏一坐就是一個下午,睜著眼睛,一動不動,看雲彩在藍藍的天上慢慢幻化形狀,然後再慢慢飄遠,等到太陽西下雲彩被火烤紅的時候,還能看到院子裏的蝴蝶落在他瘦小的肩膀上。
那時候的我,是個相當頑劣的孩童,秦然這不說話的大活人雖然很無趣,卻總要比我擺放在床頭的變形金剛要有趣。
於是我便開始以欺負他為樂。
剛開始我隻是捏他幾下踢他幾腳,他不會掙紮,不會反抗,更不會告訴大人。後來因為秦然的不反抗,我下手便沒了分寸,把秦然當成現成的沙包來對待。記得當時很迷奧特曼,每次看到電視裏放奧特曼打敗了怪獸的時候,我總會跑去找秦然,拿自己當成英雄,拿他當成怪獸來對待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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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個午後,天有些陰,氣壓很低,仿佛要下雨,又遲遲未下。那天外婆和外公去參加了一個朋友的葬禮,因為我們還小,便沒有帶著我們去。我睡午覺醒來後,找不到秦然,就抱了半個西瓜坐在外婆家院外的大樹上吃。樹下的石桌上還有另外半個西瓜,那是我留給秦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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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心虛,就像是我搶了他的玩具一般。
唯一的玩具。
雖然他不說,雖然他笑得很開心,可是我還是心虛。
很多年以後,我忽然明白過來我為什麽會心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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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曲子對一個孩子來說,很難掌握,把位高,還有長音,揉弦。開始的時候秦然拉得就像鋸木頭,慢慢地,越來越嫻熟。這一個緩慢的過程,維持了十三年。
而我,聽了十三年。
我可以背得出來它的每一個音符,我可以知道每一個細節上該轉換的手肘幅度,可是我卻不敢試。甚至那把小提琴,我都不敢去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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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那年,秦然對家裏的人說,他高中要去蘇州讀。當時外公外婆都被接到了大連,大家自然不同意。
於是他又說,如果他中考考了全市第一,他就要去蘇州。
這話不是疑問句,是肯定句。
我知道,秦然隻要想做的,一定都能做到。他就是這樣的人,一個變態。
於是高中三年,我看到了他的很多照片,還有她的。
每年暑假寒假他會乖乖迴來陪老人,我有時候會讓他晚迴來幾天,跑到他那裏去玩。也有幾次,我遠遠地看到了她。依然笑語如嫣,沒心沒肺。
那時候我已經有過很多女朋友了,每一個我都很喜歡,我覺得每個女孩都有她們各自的美。於是我想,戀愛也就那麽迴事,隻有秦然這樣的傻瓜才會那麽認真地執著於一個人。可是到了大學,意外地和她分到了同一個班裏,我才知道我錯了,錯得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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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就是平安夜了,盡管外麵風雪很大,酒吧裏氣氛卻異常活躍。
我想我也喝多了,否則怎麽會忽然把這些已經爛在心底的事又翻了起來?
好吧,今天就當受了刺激,縱容自己一迴吧,以後……以後,絕對不能再想。
“嘿,阿森,看那妞,好辣!”洪浩忽然拍拍我的肩,指著坐在對麵的一個紅衣女子。那女子像是發現了我們的注視,迴過頭來眨了眨眼睛。
很濃的彩妝,可是很漂亮,紅唇像是春日裏最豔麗的櫻桃。
我吹了吹口哨,“不錯啊,合我的口味。”
這時一個男人走到紅衣女子的旁邊,挽起了她的手,兩人親密地走開了。
“什麽呀,有男朋友了。”洪浩失望地歎氣。
“哈哈,是啊,遲了。”我隻覺得自己笑得快要哭出來了。
遲了。
遲了一步認識她,遲了一步愛上她。
所以到如今,便是一點點的念想都不可以有了……
“來來,喝喝,遲早會有的。”洪浩給我倒酒。
我握著酒杯的手有點抖,心中仿佛壓著塊石頭,連氣都要喘不過來了。
“嗯,遲早,會有的。”
遲早,可以忘了的。
反正已經十四年了。
大不了,再來個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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