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彼取此”,皆是為了一心之明,百體康寧,亦是自愛之要。這裏所指的“知”,是指真知,非俗人俗見的小聰明之知。此處所說的“愛”,是為真愛,非人心的自私自利之愛。


    本章以此句作為總結。若能有悟於此,能知自愛心身,能知性命真義,便能生而“不厭”,居而“不狹”。時時敬畏自然法則之威,而“大威”則不至,自心之天理,即可以一貫之於萬事萬物。


    【本章說解】


    自古天道與人心本為一體,此即“天人相應”、“天人合一”之理。天道貴虛,人心貴謙。天道不虛則不能容萬物;人心不虛則不能蓄德。知此竅理者,則無往而不善;不知此理竅者,真心佛性所居之所,必不能清淨寬廣,從而滋生混世或厭世的悲觀思想。


    人心與道心差之千裏。人心往往恃其管孔之見以為知,以其耳聞目睹之見顯於人。偏執於情欲名利,自矜於己之尊貴,妄心肆無忌憚,貪心為所欲為,其結必然是損性而耗命。人若能明知自然大道規律,敬天畏威,遵道而行,自不會有大威之禍。若能效法聖人之德,清靜心身,修心累德,做一個有道德之人,做一個有益於國家、有益於社會、有益於人民的人,則何有災禍之果?


    本章經旨,是太上以畏自然因果規律之威,訓導天下後世,使世人既知天地的大慈大悲,同時又知天道自然法則的無私大威。以此立心製行,則無往而不善,故以“畏威”而言之。“世間無偶然,皆是因果大循環”。佛祖說他講經四十九年,實際上隻講了兩個字:“因果”。世人多不信自然因果律,認為人生性命的一切都是偶然現象,不存在前因後果,這實在是一種愚昧。


    現代人認為:人的性命一旦解體,一切皆了。豈不知人在世時的所作所為,大大小小,或善或惡,就像“烙印”一樣,深深地刻在潛意識中,儲存在阿賴耶識中。隨著時空的轉換,而進入另一軀殼載體。這就是“物質不滅”定律。人所攜帶的善惡種子,在本因、內因、外因聚合的時機成熟之時,在內外環境適宜之時,便會釋放其物質能量。這種業因的釋放,表現在人生運勢的榮辱盛衰,升降沉浮,福祿壽夭,際遇機緣,病痛消亡等等果報。因果報應全息律,絲毫不爽。先輩雲:“天道無親,唯與善人”。“人善人欺天不欺,人惡人怕天不怕”,人一生無論善或惡,無論尊貴與貧賤,誰也難逃天道自然法則的調控與製約。


    人生的一切,都是自性因業遺傳的必然承受,同時也在依賴現有的性命之體,書寫著未來的吉兇禍福。以此而知,人生都是用自己的心身,走著一條“自作自受”之路,耕耘著自己的心田。自種其因,自收其果,前因後果,循環不息。所以人在承受惡報時,不可怨天地,更不可怨爹娘,都是自己不畏天威,而自我放縱,妄作妄為,自討苦吃的結果。


    聖祖雲:“禍福無門,唯人自招”。福由己修,惡由己造。善惡皆由心,因果由心定。天堂地獄,全在一念之間。今人不信自然規律,不畏因果,因而膽大妄為,暗室欺心,醉生夢死混人生,最終必然導致人生旅途的兇多吉少。若能敬畏天道大威,遵行自然規律,廣積善德,去惡揚善,謹言慎行,從善如流,必能感恪天地,必能改變人生運勢,再造性命,達到“我命由我不由天”的新天地,由必然王國而進入自由王國之境。


    天網章第七十三


    【勇於敢則殺,勇於不敢則活。此兩者,或利或害。】


    “勇於敢則殺”,果敢當先謂之“勇”。“勇”含有多義。有忠義之勇,有德善之勇,有血氣之勇,有強梁之勇,有戰勝之勇,有知其死而不懼之勇。“敢”者,即果敢、勇敢。果敢就是不虞不懼之意。“敢則殺”之“敢”,含有貶意。意即用剛逞強,橫暴莽撞,法網敢撞,不顧忌一切,敢於鋌而走險。此類“勇於敢”,缺乏天良理智,少有智謀策略,不講仁善道德,所以必招殺身之禍。這就是“勇於敢則殺”之義。


    所謂“敢則殺”,是說缺乏憫心智謀,隻知莽撞猛烈,全無審慎機慮。不知過剛必折,禍災伏於輕心,害生喪命則往往難免也。凡是逆天理,悖人倫,逞血氣之勇,顯個人剛強。胡作非為,肆無忌憚,輕生粗暴之人,不是遇毒手而傷身,便是遭刑罰而殞命,故稱之為“殺”。“殺”即死也。


    “勇於不敢則活”,是說有德之人,皆是柔弱謙下,審時度世,能探知深淺,不輕舉妄動,不爭強鬥勝,謂之“不敢”。一個常懷仁慈孝敬之心的人,體恤生靈,明於盛衰之道,通達成敗之數,審慎世俗輕重,明白去就之理。能心懷天下,公而無私,見義勇為,無私奉獻於國家民族,即使奉獻生命,也是死而無憾。


    一個真正為公的人,其生命的價值才有意義,才能得到眾人擁戴。此類人即使犧牲了生命,亦是雖死猶生,其道德精神永存,故稱之為“活”。對於“勇”,君子用之則善,小人用之則不善;為公為正而用則善,為私為邪而用則不善。善與不善,惟在心之“正”與“不正”。能知此理,方可得死與活的真正機竅。


    “此兩者,或利或害”,“兩者”是指“敢”與“不敢”。能審時識機,明理知法,知進知退,有勇有謀,不作無謂犧牲,既能保全身命,又能取得預期效果者,謂之“利”。一個喪盡天良,不具道德,沒有靈魂的人,被稱為“行屍走肉”,其生命雖生猶死。肉身雖然活著,而靈魂卻已死去,此稱之為“自殺”,殺的是自己的天良本性。剛強猛烈,不知進退之理,為私懷惡,為泄私憤而勇於“敢”者,此即謂之“殺”。


    魯莽蠻幹,逞強鬥勝,缺乏機謀,不能保全身命者;為爭名奪利,敢去胡作非為,其心不正,喪失理智。不僅害人性命,自己也難免不測者,皆謂之“害”。


    【天之所惡,孰知其故?是以聖人猶難之。】


    “天之所惡,孰其其故”?“惡”,即憎恨、厭惡之意。天有好生之德,萬物皆有惜命之情,人皆有趨利避害之心,對於害命之事,天下人都很厭惡,人人懼怕。


    “孰知其故”,“孰”即誰。世人不明“勇於敢”與“勇於不敢”的辯證關係,不知“殺”與“活”的機理,對天道規律茫然不知,不識其故,故常懷僥幸心理。


    天道無親,唯與善人。天道常懷慈悲好生之德,故厭惡勇於恃強、橫暴不仁的不良行為。世人不知常理,常以耳目觀天,見其一斑而不睹大全。故不知為私而“勇於敢”者,則常主於死;為公而“勇於敢”者,則常主於活。此兩者“勇”字雖同,其含義不同,一利一害的結果也截然相反。其要皆在於一個“善”字。若能順天理而勇,為公而勇,則其勇無害。


    “是以聖人猶難之”,是說聖人在處置性命攸關的大事時,極其審慎。人常說:“人命關天。”天賜人以性命,人乃父母所生,天地所養,與天地同為“三材”,故在對待生命的生殺大事上,必須萬分審慎。天意深遠,即使奉天命之聖人,在刑誅惡人之時,亦是慎之又慎,不敢輕易為之。因為聖人心懷天德,深知天生萬物,猶如父母之生子,故以慈母般的慈愛之心,護生而不忍殺生。即或是惡者的本心自趨於死,聖人亦是盡心盡力去拯救,使傾者覆之。所以聖人誅罰,一聽諸天之自然,不敢以私意而為之。


    聖人雖有好生之德,但在萬不得已之時,而未嚐敢失天律罰罪之誅。聖人的聰明才智,高過世人千萬倍,即使徑情直行而無害,也必是臨事遲迴審顧,力求事事善始善終,不敢絲毫輕忽,不敢草菅人命。此即是“聖人猶難之”之意。三國時諸葛亮以火攻曹營,殺性過重,死人過多,遭到天譴,自己損壽折命,僅活了五十多歲,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證。所以,人不可不識天道,不可不畏天道。隻有厭天之所惡,循天好生之德,才能避免殺身之禍,才能求得長生之道。這是不易之理。


    【天之道,不爭而善勝,不言而善應,不召而自來,繟然而善謀。】


    這幾句是接上文繼續闡述天道之理。


    “天之道不爭而善勝”,是說天道無為,一切順從自然規律,從不爭強好勝,但卻能無往而不勝,這就是天道的無比威力。世人之勇敢,皆是以有為去爭勝逞強,所以必然是有得有失,甚至是得少於失。天不與人爭貴賤,而人卻敬畏之;天不與物爭利,萬物卻無不順天而化。世間萬事萬物,無不是隨天而運,都是受天道自然規律的製約。可以說天下沒有任何人事物能逆乎天、能勝於天者。自然大道無聲無息,無欲無求,無爭無辯,卻能無往而不勝。這就是“天道不爭而善勝”之義。


    天之道不僅能“不爭而善勝”,而且還能“不言而善應”。天道從不以言語使令萬物,但天下萬物卻無不順時而生,無不感時而變。春夏秋冬,四時順序,毫厘不差,皆是天道不言之善。日月的交替,萬物的順行,有生有息,循環不已,皆是天道無聲之應。天不言,春暖花開,冰雪消融;夏熱光足,萬物生長;秋涼物老,果熟收獲;冬寒肅殺,萬物伏藏。萬物皆自應天時,沒有違逆天令者。這就是“不言而善應”之義。


    所謂“不召而自來”,是說天並沒有召喚,沒有發號施令,也沒有以力驅使,但天下寒暑交替,晝夜往來,應時而至,從不遲誤,分秒不差。萬物皆負陰而抱陽。無論羽毛鱗介,花草樹木,走獸飛禽,陸上水下,萬物萬類,各含陰陽而生,各順天道而行。天雖不召,天下萬物無不自應。自然而來,自然而去,各遂其性,各行其道,無有違逆,毫無造作,都是自然而然。唯人有後天意識,常以“小聰明”自居,占有的欲心極強,喪失天然本性。


    人常以主觀識心用事,逆違天道意誌,破壞自然規律,自取其咎,自召其尤,這已是司空見慣之事。人與天地齊為“三才”,本與萬物共體相通,嗟乎!奈何人類如今卻遠不如萬物萬類的天然之性,以致自造業障,豈不悲哉!


    “繟然而善謀”。“繟”音chǎn,不急不燥,寬厚而平緩的樣子。天道既無所不容,又平易而緩行,雕琢萬物萬象,鬼斧神工,奇妙絕倫,各肖其形,各成其象,千品萬類,各各不同。天道造化萬物,各遂其性,應化而生,沒有全此而缺彼者,此正是天道的無為之妙,亦是天道博大而善謀的體性。


    人生存於世間,言行舉止,本應效法天道的寬容,順承天道的善謀,切忌自作聰明,逞強好勇,以免自取惡果。修真人更應當“處難處之事愈宜寬。處難處之人愈宜厚。處至急之事愈宜緩。”緩字,可以免悔。退字,可以免禍。涵養全在一個“緩”字上,凡語言、行動皆是。


    【天網恢恢,疏而不失。】


    “天網恢恢,疏而不失”,是形容天道規律的寬廣浩大之意。“天網”就是自然全息因果律。天有天律,地有地規,人有倫理道德,萬物皆有其規。無規矩不能成方圓。萬物無規不能有序運行,人類無規社會不得安寧,車船無規便發生衝撞。


    此兩句是比喻天道規律的浩大,猶如一張偌大的網,恢恢甚弘,雖疏而密,雖稀卻不會漏失。天道司察人的善惡,功過在案,毫厘不差,其果報絲毫不爽,絕無誤失。天道雖無為,而善者卻得福,不善者必得禍,此乃天道理勢之必然。自然因果全息律是宇宙間最根本、最普遍的規律,大至天體星辰,小至蟲蟻濕卵,萬物萬類,概莫能外,違者難逃,故稱之為“疏而不失”。


    天網懲治萬惡,亦是無為而為。不以言說,不設公堂,不爭不辨,至公至道。不以物力強加,非以人力強使,恢恢然廣大無邊,善惡涇渭分明。好象無人問津,但對人的善惡卻處置得分毫不差。善者獲福,惡者得禍,悄然而至,不容爭辯,此乃天律之威然。


    世人多是不信天道自然,不信因果全息律,不信物質不滅定律,懷疑天道天律存在的真實性,卻不知萬物都是顯隱共存的客觀事實。甚至否認人類除了肉身之我存在之外,還有自然信息狀態下那個“真我”的客觀存在。因而醉生夢死混人生,在渾渾噩噩中度日,天天都在自覺或不自覺地積福或造業。


    是珍惜人生難得的機緣而去增福消業,還是糊糊塗塗地損福造業?唯看心之善惡而已。一言、一念、一行之差,常至萬劫難複,在無盡的時空中流浪生死。人生就是業與果的相續變化,是因與果不同時空的轉換,善因與惡因決定著生命的生成、存在、演變與終結,決定著元性這一真我在宇宙時空中的升降浮沉和存在與消失。


    人每做一件事,每說一句話,一舉一動,一念一行,都在譜寫著自己生命的交響曲,自種著善與惡的種子,遲早都會由性和命這一複合體去領受。任何“因”在未結“果”之前,都是絕對不會自行消失的。種豆得豆,種瓜得瓜;因不虛棄,果不妄得。人生的福祿壽夭,吉兇禍福等等,一切都是天道無情的自然規律,任何人也無法逃脫,即使仙佛界亦是如此,天下眾生概莫能外。


    世人視天道自然法則為虛妄神話,豈不知天網卻是鐵定的必然規律,而且都是不可抗拒的客觀存在。天道法則看似非有作為,實則卻是真實不虛地無所不為,隻是世人不能視、不能知而已。


    世人為七情六欲所使,不畏因果,不懼天威,為私欲而“勇於敢”,恃其剛強,妄作妄為,爭名奪利。不知其喪德之為,終為天網所不容,終是自入殺機,自阻活路,自投天網。若能覺悟此理,以道德為體,以自然為用,法聖人之善行,自可上合天道,又有何罪落於網乎?


    【本章說解】


    世人多以好勝爭強,巧取豪奪而自鳴得意,往往因爭私利,而造下無端罪惡,雖遭受因果規律之報,終而仍不明其理,故以“命運不好”而自欺。所以太上在本章明示天道規律,使天下人明白天道之理,以救人之愚昧。


    天道者,乃聖人之體;聖人者,乃天道之用。天以無為而施化萬物,萬物莫不效法天道規律,而行無為之道。聖人以無心教化天下眾生,萬物莫不遂順於聖人。由是而知,聖人之無心與天道之無為,皆非有心有為驅使萬物,而萬物卻能自動、自應、自生、自來、自化,何嚐有“勇”與“敢”之痕跡?


    世人私心太重,所以往往以剛愎自用,以狂猛自逞,魯莽行事。為人處事,缺乏仁善之心,少有智謀之慮,像飛蛾之撲火,往往自投“殺”網,自落於死地。天下之道,以柔為用,以德為貴。惟有無為者才能勝物。凡是有欲而為者,都是取敗之路,此理不可不知也。


    本章重在論天道無為而無不為。人應當效法天道自然,知勇而謙退,修善而去惡,以柔弱勝剛強,以靜定去製動,這才是取勝之道。太上在七十六章說:“堅強者,死之徒也;柔弱者,生之徒也。”本章所講的“敢”,就是堅強,“不敢”即是柔弱。“勇於敢則殺,勇於不敢則活”,就是“勇”而逞強無善,其勇則死則害,“勇”而柔弱有德,則生則利。兩者雖同是一個“勇”字,死生卻殊途,利害卻各異。


    “天之所惡,孰知其故?”是問堅強者何以被天所惡?世人若真知其中道理,必不會去走死途!


    聖祖在二十五章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終日處在天地自然之中,卻不知天道乃是“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的法則。自然之道貴柔弱,不貴強梁;貴卑下,不貴高大;貴不足,不貴有餘。又因為自然因果全息律,疏而不漏,周而嚴密,皆是一種十分精確而科學有序的安排。在天道麵前,順之者昌,逆之者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永恆不易。不言而善應,不召而自來,一切吉兇禍福,皆是各人的自作自受,不依人的主觀意誌為轉移。


    世人不知,冥冥中有一張無形而廣大的“網”,此網雖視不可見,看似網眼偌(ruo)大稀疏,但善惡禍福之報,卻是粒米不漏。或正或邪,或善或惡,無論大小多少,隻要撒種,定有所收。不論身份貴賤,無論地位高低,一律平等,其報不爽。故先輩們教人要“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諸惡不作,眾善奉行”。


    善惡之報的因子,常以某種規律安排在數十年的人生曆程中,人若知“修而能改”之理,即可以廣積善德,修改往昔之惡;若是大善大德,還能將惡因化解,而不再受惡報之果,不再遭天道之罰。由此可知,天網雖可畏,若能改惡從善,遵行道德,轉禍為福,則“天網”即可與我同體同心,有何可懼!


    司殺章第七十四


    【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民常不畏死”,天下之民,良莠不一。雖說“人之初,性本善”,但因各人在萬劫時空輪轉中,其本體能量的消耗多少不同,所以性體質量的基礎,便各有高低之不同。加之後天心性涵養素質的差異,所以就有正義善良者,亦有愚昧兇頑者。人若缺乏道德,不明因果,不畏天網,膽大妄為,必入死途。


    “奈何以死懼之”,亡命之徒,常不畏死。雖然國家有刑律,做人有規矩,但因其良心已被愚昧所蔽。所以習性頑劣,內心奸詐,外施蠻橫,不怕天道因果報應,不懼法律懲罰。不畏生死,天良喪盡,淪為亡命之徒。即使那些犯下重罪,綁縛刑場,處斬於市,以彰法令之威嚴,但對那些不怕死的“亡命徒”而言,又有何用呢?


    人若喪失道德,淪為不怕死的亡命徒,明知犯法要治罪,甚至殺頭亡命,他也敢冒天下之大不韙(wěi),以身試法,鋌而走險。對這種人來說,再嚴的法律又有何用?如今社會上那些吸毒販毒、殺人謀財、貪汙盜竅等嚴重犯罪分子,雖時有重判入獄行刑者,但也總有人步其後塵而不畏,屢禁不止,殺而不住,這是對“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的佐證。


    自古聖人治理天下,重在治民之心。澆樹要澆根,救民重在心。治人心可以治本,治人身隻能治一時一事。隻有以道德施教於民,使民的心性複明,明白天道規律,懂得做人道理。如此潛移默化,去私除妄,樹立公心,使人們自覺地做一個有益於人民的人,一個有道德的人。使民懂得天道之威,遵行自然法則,遵行國家法令,提高道德覺悟,這才是治國的根本。


    在當前人類道德素質下滑的情況下,以“德治”與“法製”相結合,亦不失挽救民心之良策。但單純以法治國,放棄道德教育,猶如獨腳行路,必不能長久!太上在此以“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的感歎,正是對隻憑法製,不以德治國,不以德化民的警示。


    【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


    此四句是接上文而反申其義。


    “若使民常畏死”,是說若能教民以道德,使人民懂得因果自然規律之威,明白天網森嚴之理,知道死之可畏,從而除情去私,改惡從善。人心從根本上明白了天道之理,便不敢犯規越理,不敢違天欺道,不敢觸犯天律,不敢做暗室虧心之事。如此,民風自然渾厚,天下自然平安。此即“若使民常畏死”之義。


    所謂“而為奇者”,“奇”者,奇異、反常也。此句的意思是說,凡是“不畏死”者,其兇頑的常態心理,皆是不明天道因果律的愚昧,故而不懼生死,無視天威。對於犯法者,若隻治其身,不治其心,不以道德啟迪天良,挽救靈魂,使其從根本上知錯改錯。僅以酷刑為能,刑訊逼供,行使詐巧,並以違背人性的奇法處治。甚至輕視人命,以殺為快,動輒(zhé)“執而殺之”。這是一種無能的粗暴表現,非治國之正策。亦是“民常不畏死”的根源。


    “吾得執而殺之,孰敢”?其意是說,對那些罪大惡極者處以殺頭極刑,是必須的,不殺不足以平民憤。同時殺一儆百,也可以震懾那些不畏死的兇頑者,使其膽怯,不敢再去為惡。此種執殺之法,實乃不得已而為。但此為是不得已之下策,非治國之良策。世間一切禍根,皆出自人心之私。故治國先治德,治人先治心,治心先治私,這才是治國之根本。殺人隻能滅其身,不能滅其心,故為下策。


    私字為萬惡之源。人之初,性本善。隻是因為私心欲念的作崇,使其本心由善變惡,由正趨邪。德心逐漸下滑,天良慢慢喪失,才不顧廉恥,膽大妄為,步步走上犯罪深淵。一切兇頑之徒,皆頑在心。兇頑之鎖,隻有以道德才能化開;隻有以天理啟迪,才能使人由愚轉明,由兇頑化為善良。佛家有雲:“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先輩曰:“蓋世功勞,當不得一個矜字。彌天罪惡,當不得一個悔字。”說的都是以救人心為首要。


    聖祖在此感歎當時的治世者,不以道德化民,而隻施之以重刑,此乃失道之舉也。


    【常有司殺者殺,】


    “常有司殺者殺”,“司殺”者,是說天網恢宏,居高臨下,設有專持司察世人善惡的機構。對善者施以福,對惡者罰以罪,準確無誤,真實不虛。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即是此義。奈何世人不信天道因果,不知天律之威,猶如盲人騎瞎馬,常撞天網而不知,此即今人所說的“法盲”。不明天律的人,常常當大禍臨頭時,而茫然不知所措,不明其故,稀裏糊塗的混世一生。


    人若不怕死,雖殺其身,滅其形,但其心不明天理,不知因何而錯,罪在何處?終不能除其心靈之惡根。雖滅其身,未明其心,殺之又有何益。若能明之以天理,化之以道德,使其不僅畏懼今生,而且永世不敢為惡。即使有形之法不處其死,而天誅卻是在所難逃;雖不拘於明刑,而幽罰卻是不爽。自然法則的製裁,從來都是在劫難逃。


    所謂“常有司殺者殺”,是說天道雖有好生之德,但天道規律從來都是“順道者昌,逆道者亡”。《陰符經》曰:“天生天殺,道之理也。”天道以陰陽運化萬物,故萬物生生不息,循環往複,始而終,終而始,生息不絕。天道至公,懲惡揚善,從無差錯。天道用殺,無形無蹤,皆在冥冥之中,當殺者難逃殺身之禍。


    “常有司殺者殺”,是言天律天威的尊嚴,它是客觀存在的,是真實不虛的,並非神話妄說。天有天規,世有世規,顯隱同用,相輔相承。無論是違犯天律,或是觸犯世間法紀,都難免其咎。隻要幹了壞事,遲早難逃其責。顯隱法網,互為補充,點滴不漏,論惡罰罪,各有不同。天道至公至明,在天律麵前,沒有高低貴賤之分,沒有人情麵子可講,眾生一律平等。人類豈可不畏天網之威乎?


    【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傷其手矣。】


    “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斫”。“斫”音zhuo,即用刀斧砍木。這兩句經文含有多層喻義。


    一是說,治國者執法治罪殺人,是代替天道行使執殺大權。人命關天,責任重大,是天大之事,故不可輕忽草率,必須慎之又慎。


    另一層含義是說,君臣各有其位,各執其事,君為主宰,臣輔君事。執殺等類有為之事,屬於臣職範疇。君王若專權越位,代替為臣者執殺,越俎(zu)代庖(páo),朝政失序,必然傷害國君的威望。


    再一層含義,是隱喻有為與無為的關係。國君為一國之主宰,心為一身之君主,心君應處於無為尊位,不可亂序。身為心之臣屬,處於有為之位,故常在處俗應事之中。


    君臣、心身各有其職,各執其事,分工合作,無為而無不為,以事天職。君臣心身,各稟天分,不可失綱亂政,否則就會造成自傷。若君行臣事,心處有為,不務正業。就好比讓外行去代替木匠製作木器家具一樣,違犯常規,必然生出事端,自傷其身。


    “代大匠斫木者,希有不傷其手矣”。這兩句是引申歸納上句之意。國君的天職,應當是順天之道,施無為之治。執政者手中所握的司殺大權,是代天道執行天律,應當效法天道慈悲好生之德,順無為自然行事,不可妄為造次。否則,就會像拙夫代替木匠伐木製器一樣,沒有不傷害自己手腳的。天道至明,冥冥中執掌著人與萬物的生殺大權,萬有萬類,獎善罰惡,皆在自然法則的製約之中。


    天道的司殺刑罰,皆是自然無為,毫無痕跡。猶如春生夏長、秋收冬藏一樣,以自然節度而行之,無後天造作,準確無誤。


    人君治國,應當首施德治,以道德化民,這才是治國之本。若隻設刑法治國,若不鎮之以德,隻處之以殺,就好比拙夫代大匠斫木一般,違背自然規律。人世間的立法與執法,無論用刑懲罪,用殺止惡,皆是代天司殺。但若執法者的道德不足,以後天識心行事,或因出於私情等原因,使治罪執殺往往難以十分準確,行刑難免有冤,違逆天理,執殺者必反取其罪。


    太上在這裏用不懂木匠活計,方圓不得其理,卻代替木匠砍木製器作比喻,警誡後世執法者,手中所握的權柄不可輕忽,皆是天道所托。若不能秉公辦事,傷天害理,難免有自傷之患。


    人命如天。代天執殺者若失紀綱,或徇私枉法,量刑不當,法不治罪,罰不及惡;或輕信誣告,冤屈好人;或徇私舞弊,以權謀私;或官官相護,執法犯法;或趨邪壓正,草菅人命,枉殺無辜……等等。皆是喪失天德,欺天逆道,歪曲天理,知法犯法,其罪更大,必受其殃。


    治身之道與治國之理相同。天理在人心。心為一身之主,故修道先修心。心具厚德,與天德共融,必得天地之助。心正則身正,心身正則合天道,身中之國可與天地共長久。若心不正,終日亂動,動搖為君的無為之位,喪失主宰的尊嚴,必被身中六賊所欺,乃至簒位理政,魔軍猖狂殺戮(lu),體內必無寧日,終至性傷命亡。故聖祖托天道以警告之,可不慎乎?


    【本章說解】


    本章經旨,是說對待惡人,當立道德以教化,以天理恪除其惡心,使其化惡為善,根除頑惡之性,這才是治本之法。若隻用刑殺,不教化其心,其死既不畏,又有何法再加乎?故治國之道,罰之以刑,不如教之以理;殺之其身,不如化之其心,使愚頑之徒轉昧為明,知天理昭昭,良心不可逆違。


    明君禦世,以大道立民法,以道德除民心之私。立民法是為了使民的行為有所遵循,施道德卻可以化民之頑心,德法並舉,德治與法治並重。以道德化人心,民心正而自不為邪。是以國泰民安,路不拾遺,夜不閉戶,雖有其刑法而無用。


    至後世逐漸道衰德薄,教化不明,引導失偏,以致民心日私,世風日下,人心蒙昧,逞勝好強,爭名奪利,胡作非為,行兇作惡,禍國殃民,以至於變成“不畏死”的亡命徒,此乃惡之至也。惡既至,僅以刑罰處死滅身,則愈殺為惡者愈多。何也?蓋因隻治其身,不治其心之過也。


    太上在本章中悲憫世人之無知,深為在上者詳盡治世之理,使其懂得隻依法治一端,終不能根治。惟有以德治國,才符合天道規律。太上在本章中深慮後世治國者不以德為本,而隻用法治,以殺畏民。以法治世,乃是現今天下維護社會秩序的不得已之治,亦是當今道衰德薄的權宜之計,絕不是治世之本。張舜徽在《老子疏證》中說:“代大匠斫木,乃喻君行臣職也。道論之精,主於君無為而臣有為。君行臣職,乃主術之所忌,故老子又以傷手為戒。”


    人君若不能以道治天下,而以刑戮代天之威,猶如拙工代大匠砍木,如果把握不好,沒有不傷及手腳的。太上以此借喻天天裏,天道賦人君治理天下的重任,其根本在於以道德教化人民。若人君自身不以道德自律,徇私枉情,越權亂殺,所得到的結果,必然是自傷其身。


    此章通篇宗旨,在於教化世人要以德為本,不可主次顛倒,不可舍本逐末。無論治國治家治身,皆同此理,不可斷章取義。


    貴生章第七十五


    【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


    此三句是說,人民之所以餓肚子,饑寒交迫,是因為官府的苛捐雜稅太多,才使百姓窮困潦倒,民不聊生。


    上古聖君治天下,以百姓之心為心,以強國富民為心,處處為百姓著想,一切為了人民的利益。百姓耕田而食,鑿井而飲,造屋而居,豐衣足食,安居樂業,悠然自在。聖君明王治天下,國昌民富,人民道德高尚,生活幸福。百姓納糧供養於上,在上官宦食稅於民,各安其常,上無匱乏,下有餘糧,國泰民安。後世為君者,漸漸遠離道德,恣耳目之欲,貪榮華之享,奢侈不節。隻求君王享受,宮廷豪華,揮霍無度,橫征暴斂,搜刮民脂。隻知揮霍之用,不恥食稅之多,不恤人民困苦。故民之饑寒,皆是在為君者之過也。故曰“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


    當今之世,儉德已失,以奢侈豪華為榮,人們的物欲極度膨脹。於是便滋生貪汙腐敗,以權謀私,搜刮民財,金錢至上等等不良之風,喪失了本性中固有的廉潔美德。


    “廉”字有二義,物價便宜曰“廉價”;心不貪求,非義不取曰“廉潔”。廉為崇儉之本,儉可以養德。不廉則奢,有奢則貪,而儉德自貪而失。廉為立節之本,不廉思貪,而節操之德自此而喪。廉乃正心之由,不廉心即亂,心德自此壞。廉為公德之根,不廉則私,私心一起,公德從此即破。


    古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之說。天眼昭昭,冥司察察,作了欺天虧心之事,拿了不義之財,不要心存僥幸,總有人遲早要算賬討債的。隻待時機來到之時,貪一罰十,加倍償還,這是真實不虛的自然定律。但世人多是自欺,不信因果,難明其理,故而心存僥幸,膽大妄為,自討苦吃而不覺,實是可歎!


    廉乃人性本善之操守。人之存心,不可不以廉為本;人之做事,不可不以廉為慎。古人以不廉為恥,知恥才能廉,不知恥者必貪。今之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守廉尚公者希。


    修真之士,在此濁流中滾爬,廉德麵臨著嚴峻的考驗。不僅應當不貪不占,廉潔自律;而且應當妄念不起,心無貪著,修身養廉。以貪奢為恥,以儉樸為德,以廉潔養心。並能推行天下,使社會皆以廉為本,則人人精神文明也。先輩雲:“學一分退讓,討一分便宜。增一分享用,減一分福澤。”空淨師尊曰:“福莫享!享福損德。”這都是對以廉養心的至理。


    【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


    “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這三句話的意思是說,百姓為什麽難治呢?因為君王多欲,雜稅沉重,政令繁苛,任意妄為,出爾反爾,所以百姓對執政者失去信心,民心渙散,不服政令。不是百姓難治,而是在上統治者的有欲有為所造成的。治國者若能以德自養,天下為公,以無為行道於天下,以德化民,以禮待民,以心換心,上下心心相印,民豈有難治之理?


    上古之時,聖王治民有方,化民有法。上以正示於下,下必以正應於上,各盡其宜,上下一體,相融於一片祥和融洽的氣氛中。後世之君,僅以機智巧詐愚弄百姓,以法令治民;而且朝令夕改,朝三暮四,人民很難適從。為君者隻知逞其治民之才,不知以道德教化民心;隻知施有為之治,不知有為之治愈盛,而民心愈偏,治國愈難。這是在上君王缺乏道德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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