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還真讓鄭漢陽說對了。
報紙停止宣傳朱偉濤,是市委羅書記親自下的命令。
羅書記之所以停止宣傳朱偉濤,是因為他手中接到了一封投訴朱偉濤的信件。那封投訴信說,朱偉濤在南方邊防警察總隊新春縣大隊服役期間,曾在邊防執勤中私放一名女偷渡犯偷渡香港,被邊防警察總隊開除黨籍、開除軍籍,撤銷代理分隊長職務……這種人根本不是英雄,而是狗熊!
羅書記看完投訴信,毫不猶豫地下達指令:“一,新春市的所有宣傳機構,立即停止宣傳朱偉濤。二、請公安局立即派出調查人員,分別到邊防警察總隊和朱偉濤的家鄉調查核實,並向市委提交調查報告!”
羅書記親自下令,市委宣傳部哪敢怠慢?宣傳部立即召開緊急會議,要求《新春特區報》、《新春晚報》、新春市廣播電台、新春市電視台,從即日起,不再宣傳朱偉濤!已經發排的稿子要撤換,還在采訪的記者要撤迴,正在趕寫的稿件要作廢!
《新春特區報》的記者羅思泉百思不得其解。他問主持會議的宣傳部新聞科長周玉旗。說:“請問周科長,這不明不白的突然停止宣傳朱偉濤,總得給個理由吧?”
周玉旗說:“對不起,要宣傳朱偉濤的是市委,要停止宣傳朱偉濤的還是市委,我們這些搞具體宣傳工作的,一切要聽從市委的命令和指揮。”
羅思泉對周玉旗的解釋不太滿意。他說:“難怪外國同行總說咱們中國的新聞記者沒意思,想說的不敢說,想寫的不敢寫。而不想說的不想寫的東西,又非要你去幹……”
周玉旗說:“羅記者,別發牢騷啊……這是咱們中國的國情哪……”
羅思泉說:“周科長,我是最早宣傳朱偉濤的記者。如果朱偉濤有問題,是不是讓我為朱偉濤寫最後一篇稿子?而要寫好這篇稿子,是不是給我透露一點內幕?”
周玉旗說:“實在對不起,我這個新聞科長,實在無可奉告……一切都要等有關部門調查研究決定之後,才能告知各位記者。”
羅記者的提問,也實在難為周科長了。當時,別說這個新聞科長不知內情,就連市委的副書記、市政府的副市長也不知內情!
大家等待的,是公安局的調查結論!
幾天後,公安局的調查報告出來了。馬局長拿著《關於朱偉濤同誌有關問題的調查報告》,破天荒地帶著劉洪春,向市委羅書記、王市長作專題匯報。馬局長帶劉洪春去匯報的原因,一是怕自己在書記、市長麵前說不清楚,二是劉洪春曾經調查處理過朱偉濤的事情。說不清楚的問題,好讓劉洪春當場作補充。
羅書記說:“馬局長,匯報就不用原原本本念什麽調查報告了。你說,朱偉濤曾在邊防警察總隊受處分的事,到底是不是實事?”
馬局長說:“據調查,1979年秋天的一天晚上,朱偉濤在邊境站哨時,的確私放了一個名叫王冬梅的女偷渡犯去香港,邊防警察總隊為了教育部隊和其本人,開除了他的黨籍和軍籍,撤銷了他的代理分隊長職務……不過,據現在已改成新春市武警支隊的領導說,當時,邊防警察總隊對他的處分確實太重。按當時的情況和他所犯的錯誤,最多給個嚴重警告處分……”
王市長說:“我是新春市土生土長的人,對七十年代群眾偷渡香港的事情記憶猶新。當時,那是大批大批的群眾成群結隊的往香港跑啊……我們新春市,當時的人口是45萬人,但剩下的卻不足10萬人。而這剩下的10萬人啊,大都是跑不動的老弱病殘……我記得最清楚的一件事,有一個公社書記的弟弟在大隊當黨支部書記。一天,弟弟跑到公社對哥哥說,全大隊的人馬大概跑了百分之五十,而且還在不斷地往香港跑……這樣下去,農村的土地誰種啊?哥哥說,你每天集合大隊的武裝民兵,給我不分晝夜,配合邊防警察大隊抓人,要見一個抓一個,見兩個抓一雙!不料,他的弟弟在當天晚上也跑到香港去了……你想啊,連基層的黨員幹部都往香港跑,群眾還有不跑的?不但新春的跑,新春周邊的市、縣、鄉,甚至外省的也往香港跑……因此,作為一名當時的邊防警察,私放個別群眾偷渡到香港,實在見怪不怪,習以為常。”
羅書記說:“既然見怪不怪、習以為常,那邊防警察總隊為什麽處理如此嚴重?”
馬局長說:“具體問題,要問劉洪春所長。他當時是南方邊防警察總隊政治部的保衛科長,也是朱偉濤放人事件的調查組長。他比誰都清楚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
報紙停止宣傳朱偉濤,是市委羅書記親自下的命令。
羅書記之所以停止宣傳朱偉濤,是因為他手中接到了一封投訴朱偉濤的信件。那封投訴信說,朱偉濤在南方邊防警察總隊新春縣大隊服役期間,曾在邊防執勤中私放一名女偷渡犯偷渡香港,被邊防警察總隊開除黨籍、開除軍籍,撤銷代理分隊長職務……這種人根本不是英雄,而是狗熊!
羅書記看完投訴信,毫不猶豫地下達指令:“一,新春市的所有宣傳機構,立即停止宣傳朱偉濤。二、請公安局立即派出調查人員,分別到邊防警察總隊和朱偉濤的家鄉調查核實,並向市委提交調查報告!”
羅書記親自下令,市委宣傳部哪敢怠慢?宣傳部立即召開緊急會議,要求《新春特區報》、《新春晚報》、新春市廣播電台、新春市電視台,從即日起,不再宣傳朱偉濤!已經發排的稿子要撤換,還在采訪的記者要撤迴,正在趕寫的稿件要作廢!
《新春特區報》的記者羅思泉百思不得其解。他問主持會議的宣傳部新聞科長周玉旗。說:“請問周科長,這不明不白的突然停止宣傳朱偉濤,總得給個理由吧?”
周玉旗說:“對不起,要宣傳朱偉濤的是市委,要停止宣傳朱偉濤的還是市委,我們這些搞具體宣傳工作的,一切要聽從市委的命令和指揮。”
羅思泉對周玉旗的解釋不太滿意。他說:“難怪外國同行總說咱們中國的新聞記者沒意思,想說的不敢說,想寫的不敢寫。而不想說的不想寫的東西,又非要你去幹……”
周玉旗說:“羅記者,別發牢騷啊……這是咱們中國的國情哪……”
羅思泉說:“周科長,我是最早宣傳朱偉濤的記者。如果朱偉濤有問題,是不是讓我為朱偉濤寫最後一篇稿子?而要寫好這篇稿子,是不是給我透露一點內幕?”
周玉旗說:“實在對不起,我這個新聞科長,實在無可奉告……一切都要等有關部門調查研究決定之後,才能告知各位記者。”
羅記者的提問,也實在難為周科長了。當時,別說這個新聞科長不知內情,就連市委的副書記、市政府的副市長也不知內情!
大家等待的,是公安局的調查結論!
幾天後,公安局的調查報告出來了。馬局長拿著《關於朱偉濤同誌有關問題的調查報告》,破天荒地帶著劉洪春,向市委羅書記、王市長作專題匯報。馬局長帶劉洪春去匯報的原因,一是怕自己在書記、市長麵前說不清楚,二是劉洪春曾經調查處理過朱偉濤的事情。說不清楚的問題,好讓劉洪春當場作補充。
羅書記說:“馬局長,匯報就不用原原本本念什麽調查報告了。你說,朱偉濤曾在邊防警察總隊受處分的事,到底是不是實事?”
馬局長說:“據調查,1979年秋天的一天晚上,朱偉濤在邊境站哨時,的確私放了一個名叫王冬梅的女偷渡犯去香港,邊防警察總隊為了教育部隊和其本人,開除了他的黨籍和軍籍,撤銷了他的代理分隊長職務……不過,據現在已改成新春市武警支隊的領導說,當時,邊防警察總隊對他的處分確實太重。按當時的情況和他所犯的錯誤,最多給個嚴重警告處分……”
王市長說:“我是新春市土生土長的人,對七十年代群眾偷渡香港的事情記憶猶新。當時,那是大批大批的群眾成群結隊的往香港跑啊……我們新春市,當時的人口是45萬人,但剩下的卻不足10萬人。而這剩下的10萬人啊,大都是跑不動的老弱病殘……我記得最清楚的一件事,有一個公社書記的弟弟在大隊當黨支部書記。一天,弟弟跑到公社對哥哥說,全大隊的人馬大概跑了百分之五十,而且還在不斷地往香港跑……這樣下去,農村的土地誰種啊?哥哥說,你每天集合大隊的武裝民兵,給我不分晝夜,配合邊防警察大隊抓人,要見一個抓一個,見兩個抓一雙!不料,他的弟弟在當天晚上也跑到香港去了……你想啊,連基層的黨員幹部都往香港跑,群眾還有不跑的?不但新春的跑,新春周邊的市、縣、鄉,甚至外省的也往香港跑……因此,作為一名當時的邊防警察,私放個別群眾偷渡到香港,實在見怪不怪,習以為常。”
羅書記說:“既然見怪不怪、習以為常,那邊防警察總隊為什麽處理如此嚴重?”
馬局長說:“具體問題,要問劉洪春所長。他當時是南方邊防警察總隊政治部的保衛科長,也是朱偉濤放人事件的調查組長。他比誰都清楚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