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322路公交車上下來的時候,夜深一眼就看到了那個正站在小區門口的人。那人的感覺一向很敏銳,在夜深朝他看去的同時,他也朝著夜深這邊望了過來。兩人相視,夜深嫌麻煩似的歎了口氣,而那個人則是露出疑惑的目光,接著搖了搖頭,迎著夜深走了過去。
“啊,蘇琴!”謝淩依朝那人招了招手。
蘇琴懶洋洋地迴應一下,目光卻一直盯在夜深身上。這種目光讓夜深有了一種不祥的預感,他不由得想起幾個月前,在他“失蹤”數日後第一次和蘇琴相見時的情形。那是在他和大哥小妹見麵後的第三天,同樣是通過謝淩依,蘇琴把他約了出來,他們在高新分局附近的附中公園見麵。
那天夜深和謝淩依站在公園門口等待,謝淩依一直想要打聽他和蘇琴的兒時舊事,但夜深卻隻說和蘇琴是從小相識的朋友,除此以外一句都不再多提。謝淩依便噘嘴生起了悶氣,但這種狀況並沒有持續多久,因為一分鍾後,蘇琴就來到了馬路對麵。
“喂——這邊——!”
謝淩依搖晃著手臂高唿著,引得行人一陣側目。正在東張西望的蘇琴聽見她的喊聲,便看到了這邊等待著的兩人,於是滿臉笑容地走了過來。
揮舞著手臂的謝淩依並沒有注意到夜深愁眉苦臉的表情。
“早上好!”她打了個充滿精神的招唿,接著指指身旁的夜深,“聽說你們是很好的朋友?”
“啊,對啊。”蘇琴笑成了眯眯眼,“是好朋友,很好很好的朋友,是不是?來吧,好朋友,首先向你的臉,來重新介紹一下我的拳頭!”
一陣風朝著夜深掃了過去,但他早有準備,不動聲色地後退一步避開。
“恕我拒絕。”他說。
“那我要是堅持呢?”蘇琴又打出兩拳,均被夜深靈巧地閃躲掉了。不過這也是因為蘇琴並沒有用出全力,否則夜深早在第一下就被摜在地下了。
即便如此,他還是在幾秒鍾內就被蘇琴擒住,把胳膊扭到背後,在他的後背上狠狠敲打了幾下。蘇琴邊打便罵道:“讓你玩兒失蹤!讓你不跟我聯係!都這麽大人了,還特麽越來越沒譜了!反了你了是不是?!”
“大白天的警務工作人員在公共場合無故毆打無辜市民,這樣影響可不好。”夜深悶悶地說。
“嘿你還敢還嘴?!”
謝淩依歪著腦袋愣愣地望著這兩人,搞不懂他們之間的“友誼”到
底是怎麽一迴事。
不過蘇琴雖然暴力了點,在腦筋這方麵卻比大哥要遜色許多,夜深三言兩語就讓他釋然了。最後也隻是警告夜深不許再長時間不聯係惹人擔心,完全忘記了要問他為什麽要搞失蹤這些問題。
幾個月以來,他們偶爾也會一起吃頓飯,談天說地。不過“朋友多了路好走”這句話夜深向來是不信的,就比如現在,他覺得不管遇上誰都比遇上這麽個硬腦殼要好得多。
“小謝,老大說你來了就直接去現場,眼鏡他們都在那。”蘇琴沒有跟夜深說話,好似沒看見他一般,而是隔著老遠就開口對謝淩依下了指示。
“誒,現場?”謝淩依滿臉不情願,“我聽說去過的人有一半兒都吐出來了……他們現在打掃幹淨了沒啊?”
“你啊。”蘇琴有些頭疼地按了按自己的太陽穴,“別用‘打掃’這種詞嘛,對死者好歹尊重一些。安心好了,已經有專業人士處理過了,現在是最後去確認一遍有沒有什麽遺留的線索,快去。”
“我覺得‘處理’這個詞也好不到哪去。”
謝淩依嘟嘟囔囔地和蘇琴擦肩而過,夜深晃晃悠悠地想要跟過去,卻被蘇琴擋在了身前。這家夥也不說話,就是鼻孔朝天好像根本沒打算搭理夜深。可不管夜深要朝左還是朝右,他都會輕輕一步阻攔住他前進的方向。謝淩依走出幾步,迴頭看到這場景,呲著牙笑出了聲。看她的眼神,顯然是在說:怎麽樣,我早說你進不來的吧?
“好狗不擋道。”夜深說。
“幾天沒見你身上又皮癢了。”蘇琴“哼”了一聲,終於低下頭注視著他,“這是要去哪兒呀,夜二少爺?”
“天頤小區。”夜深照實迴答。
“不行。”蘇琴搖頭。
“我身為遠東公民,警察權力再大,隻要沒踏進你們的封鎖區,你們也管不到我吧?”夜深提出質疑。
“我不是作為警察攔著你,而是同樣作為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市民。”蘇琴特意在“遵紀守法”四個字上加重了語氣,“我跟你說,我可沒小謝那麽好騙。這幾個月以來你老是有意無意地窺探我們的辦案細章,我早就覺著不正常了。這個案件本身性質就十分惡劣,而且現在還處在未公開階段,之前有上麵新聞組的人,通過局長的關係來找我們想摸摸情況,都被我們給擋下了。你又算是哪根蔥啊?聽我一句,趁早迴頭,別跟這個案子扯上關係。你要真那麽想查案,早點聽夜叔叔的話
,跟我們一塊兒進警界不就好了?”
夜深有些煩悶地咬著牙。他沒有再求蘇琴“通融”一下,如果蘇琴是會通融的人,那他也不用背地裏管這家夥叫“硬腦殼”了。
不過,今天總算他的運氣不壞。就在他思索著要怎麽樣才能繞過這家夥混進小區裏的時候,“救星”就在這當兒登場了。
“喂,大哥!”夜深忽然朝著蘇琴背後喊道。
蘇琴迴過頭去。對於夜深的話他是不會懷疑的,這貨自從小時候給自己定了那個“不能說謊”的準則,十幾年來便一直遵守著,從未有一次打破規矩。果然,夜永咲正從巷口那邊大步流星地朝這邊走過來,他身旁還跟了一個個頭稍矮些的男子,這人蘇琴倒是不認識。
“阿深?”夜永咲看見了他們兩人,皺著眉頭朝這邊走過來,“你怎麽會在這兒?”
“老大,這小子想混進去。”蘇琴急忙說道,“八成又是想從咱們這兒套消息。”
“你要做什麽?”夜永咲警惕地看著弟弟,“這是真實的案件,你可不要隨便拿去當素材用。”
“我還不會沒品到那個地步。”夜深聳了聳肩,“不過我確實對這個案件很感興趣。天頤小區不可能整個都作為‘現場’被封鎖了吧?既然如此,我去裏麵溜達溜達也不算違反了什麽規矩吧?”
夜永咲抿起了嘴唇,看得出他在思索。這時旁邊那個男人搭話了:
“永咲,這位是……”
“哦!對了,昨天還說過要跟你介紹,這還真巧。這是我家二弟,夜深。阿深,這是我發小朋友,就跟你和蘇琴一樣,他叫路以真。”
蘇琴恍然大悟地“哦”了一聲。
路以真直勾勾地盯著夜深,目光中充滿了狐疑。蘇琴身上穿著警服,他隻道那是夜永咲的下屬,也就沒跟蘇琴打招唿。而麵前的這個男人,夜永咲的弟弟,聽剛才的說法,什麽什麽“素材”,難不成這人也跟我一樣,是個記者嗎?他可不希望簡如薇的死被作為什麽極具轟動效應的噱頭刊登在某某社交工具的彈窗上。不過有夜永咲約束,應該沒什麽問題吧?
與他相對,夜深當然也在打量著他。這男人的臉色蒼白,不知是原本就有的膚色,還是昨晚沒有休息好。夜深個人比較傾向於後者,畢竟他的眼眶上還帶著不甚明顯的黑眼圈呢。不過……大哥的朋友,來這裏做什麽?看他的樣子也不像個警察啊,否則剛剛大哥就不會這麽介紹了……
遲疑了幾秒,兩人還是同時伸出右手相握,這就算是認識了。
“你好,我是夜深。夜晚的夜,深淵的深。”
“哦,我叫路以真。”路以真努力擠出一個禮貌性的笑容,“道路的路,以為的以,真實的真……這麽一看,你跟你哥長得還真是很像。”
“很少有人會這麽說。”夜深笑著搖了搖頭。
蘇琴在旁邊看了半天,這會兒趁著他們結束自我介紹,趕緊抓住夜深的肩膀,對夜永咲說道:
“那,老大,這貨我就帶走了。”
“哎哎哎你著什麽急啊?”夜深想要掙脫,但蘇琴的雙手可比他的身體要有力得多,他隻好向夜永咲求助,“大哥,還是你說句話吧,你覺得我信不信得過?”
夜永咲並沒有猶豫很久,他看了看正在被蘇琴用力拖走的弟弟,又迴頭看了看跟在自己身旁的路以真,想了一想,輕輕笑著搖了搖頭:
“得了吧,帶一個也是帶,帶兩個也是帶。蘇琴放開他吧,我帶他們進去。”
“老大!”蘇琴叫了起來,“這不合適吧?你明知道他是進去——”
“我看著呢。”夜永咲打斷了他的話,“總比讓這小子再去玩失蹤好吧?讓他們跟著我,不要隨便做什麽出格的事,也不要多問,免得打擾我們查案。另外,現場是絕對不能進的,聽懂了嗎?”
其實如果條件允許,夜深真心希望能夠進到現場去看看,畢竟隻有案件真正發生的地方,才最容易找到有關“靈”的痕跡。但眼下,“不同意”這三個字他是無論如何都沒法說的。這已經是夜永咲最大限度的妥協了,他也得見好就收才行。當下便輕快地點點頭:“ok。”
路以真也點了點頭,他知道夜永咲剛才那些話不光是針對夜深說的。
早上在看到水菁的短信之後,他一度真的很想和水菁去見個麵,和她說說話,也傾聽她溫柔甜美的聲音。可事到臨頭他卻退縮了。當然不是還在記恨當年那件事,而是他覺得,這樣做有些對不起簡如薇。
真奇怪,他明知道自己對簡如薇的感情絕對不如對水菁深,可他還是會這麽覺得。好像去見水菁一麵,就成了對簡如薇的一種背叛。如果這世上真的有靈魂,那麽簡如薇泉下有知,她會不會傷心難過?想到她的個性,路以真認為這個問題還真是很難說。可是……
人類是擁有複雜感情的生物。慚愧,與愛戀,當這些情感相互碰撞
的時候,要做出抉擇並不是多麽簡單的事情。路以真也隻是個普通人,會有他的私欲,也有他的良心。他想來想去,最後隻想到了一個辦法。
對於簡如薇遇害這件事,他不能什麽都不做,隻是袖手旁觀,等待著夜永咲把一切查清,把答案放在盤子裏端到他麵前。他想要幫夜永咲找到那個答案,找到害死簡如薇的真兇。唯有這樣,他才算是對自己沒有付出真情的那個“前女友”有了一個交代,才能夠放下過去,和水菁開始新的人生。
但這樣真的就好了嗎?
路以真也如此問過自己。你說是要對她有一個交代,可她已經不在了,你哪怕做得再多,她也不可能感受到絲毫開心了。你真正想要交代的,其實是你自己吧?你拿她來當幌子,卻隻不過是為了減輕自己良心的負擔。你認為隻要這樣做了,就相當於還清了她過去的人情,對她再也沒有虧欠。隻有這樣,你才能夠心安理得地去重修舊好。難道不是麽?
這樣的自問自答讓路以真感到十分痛苦。可他沒有別的辦法,不管他怎麽想,最後還是隻有這一條路可走。
正如我們上麵所說,人類,是擁有私欲的生物。想要對自己好,想要讓自己的心裏好過一些,這樣的想法究竟有什麽錯呢?
所以路以真最終沒有給水菁撥去電話,而是打給了夜永咲,求他幫忙讓自己也參與案件的偵辦過程。夜永咲仿佛在一開始就明了他的想法,故而沒說幾句話就同意了。
而現在,他們站在天頤小區的入口處。夜永咲目不斜視,夜深饒有興趣地四下張望,蘇琴則是一直盯著夜深的後背,好像擔心他會圖謀不軌似的。
路以真自己呢?他的目光渙散,想要盡量控製著自己不去看一號樓,但越是這麽想,視線就越是不自覺地飄移過去。
簡如薇……
他在心中默默想著。
就當是我欠你的吧。
“啊,蘇琴!”謝淩依朝那人招了招手。
蘇琴懶洋洋地迴應一下,目光卻一直盯在夜深身上。這種目光讓夜深有了一種不祥的預感,他不由得想起幾個月前,在他“失蹤”數日後第一次和蘇琴相見時的情形。那是在他和大哥小妹見麵後的第三天,同樣是通過謝淩依,蘇琴把他約了出來,他們在高新分局附近的附中公園見麵。
那天夜深和謝淩依站在公園門口等待,謝淩依一直想要打聽他和蘇琴的兒時舊事,但夜深卻隻說和蘇琴是從小相識的朋友,除此以外一句都不再多提。謝淩依便噘嘴生起了悶氣,但這種狀況並沒有持續多久,因為一分鍾後,蘇琴就來到了馬路對麵。
“喂——這邊——!”
謝淩依搖晃著手臂高唿著,引得行人一陣側目。正在東張西望的蘇琴聽見她的喊聲,便看到了這邊等待著的兩人,於是滿臉笑容地走了過來。
揮舞著手臂的謝淩依並沒有注意到夜深愁眉苦臉的表情。
“早上好!”她打了個充滿精神的招唿,接著指指身旁的夜深,“聽說你們是很好的朋友?”
“啊,對啊。”蘇琴笑成了眯眯眼,“是好朋友,很好很好的朋友,是不是?來吧,好朋友,首先向你的臉,來重新介紹一下我的拳頭!”
一陣風朝著夜深掃了過去,但他早有準備,不動聲色地後退一步避開。
“恕我拒絕。”他說。
“那我要是堅持呢?”蘇琴又打出兩拳,均被夜深靈巧地閃躲掉了。不過這也是因為蘇琴並沒有用出全力,否則夜深早在第一下就被摜在地下了。
即便如此,他還是在幾秒鍾內就被蘇琴擒住,把胳膊扭到背後,在他的後背上狠狠敲打了幾下。蘇琴邊打便罵道:“讓你玩兒失蹤!讓你不跟我聯係!都這麽大人了,還特麽越來越沒譜了!反了你了是不是?!”
“大白天的警務工作人員在公共場合無故毆打無辜市民,這樣影響可不好。”夜深悶悶地說。
“嘿你還敢還嘴?!”
謝淩依歪著腦袋愣愣地望著這兩人,搞不懂他們之間的“友誼”到
底是怎麽一迴事。
不過蘇琴雖然暴力了點,在腦筋這方麵卻比大哥要遜色許多,夜深三言兩語就讓他釋然了。最後也隻是警告夜深不許再長時間不聯係惹人擔心,完全忘記了要問他為什麽要搞失蹤這些問題。
幾個月以來,他們偶爾也會一起吃頓飯,談天說地。不過“朋友多了路好走”這句話夜深向來是不信的,就比如現在,他覺得不管遇上誰都比遇上這麽個硬腦殼要好得多。
“小謝,老大說你來了就直接去現場,眼鏡他們都在那。”蘇琴沒有跟夜深說話,好似沒看見他一般,而是隔著老遠就開口對謝淩依下了指示。
“誒,現場?”謝淩依滿臉不情願,“我聽說去過的人有一半兒都吐出來了……他們現在打掃幹淨了沒啊?”
“你啊。”蘇琴有些頭疼地按了按自己的太陽穴,“別用‘打掃’這種詞嘛,對死者好歹尊重一些。安心好了,已經有專業人士處理過了,現在是最後去確認一遍有沒有什麽遺留的線索,快去。”
“我覺得‘處理’這個詞也好不到哪去。”
謝淩依嘟嘟囔囔地和蘇琴擦肩而過,夜深晃晃悠悠地想要跟過去,卻被蘇琴擋在了身前。這家夥也不說話,就是鼻孔朝天好像根本沒打算搭理夜深。可不管夜深要朝左還是朝右,他都會輕輕一步阻攔住他前進的方向。謝淩依走出幾步,迴頭看到這場景,呲著牙笑出了聲。看她的眼神,顯然是在說:怎麽樣,我早說你進不來的吧?
“好狗不擋道。”夜深說。
“幾天沒見你身上又皮癢了。”蘇琴“哼”了一聲,終於低下頭注視著他,“這是要去哪兒呀,夜二少爺?”
“天頤小區。”夜深照實迴答。
“不行。”蘇琴搖頭。
“我身為遠東公民,警察權力再大,隻要沒踏進你們的封鎖區,你們也管不到我吧?”夜深提出質疑。
“我不是作為警察攔著你,而是同樣作為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市民。”蘇琴特意在“遵紀守法”四個字上加重了語氣,“我跟你說,我可沒小謝那麽好騙。這幾個月以來你老是有意無意地窺探我們的辦案細章,我早就覺著不正常了。這個案件本身性質就十分惡劣,而且現在還處在未公開階段,之前有上麵新聞組的人,通過局長的關係來找我們想摸摸情況,都被我們給擋下了。你又算是哪根蔥啊?聽我一句,趁早迴頭,別跟這個案子扯上關係。你要真那麽想查案,早點聽夜叔叔的話
,跟我們一塊兒進警界不就好了?”
夜深有些煩悶地咬著牙。他沒有再求蘇琴“通融”一下,如果蘇琴是會通融的人,那他也不用背地裏管這家夥叫“硬腦殼”了。
不過,今天總算他的運氣不壞。就在他思索著要怎麽樣才能繞過這家夥混進小區裏的時候,“救星”就在這當兒登場了。
“喂,大哥!”夜深忽然朝著蘇琴背後喊道。
蘇琴迴過頭去。對於夜深的話他是不會懷疑的,這貨自從小時候給自己定了那個“不能說謊”的準則,十幾年來便一直遵守著,從未有一次打破規矩。果然,夜永咲正從巷口那邊大步流星地朝這邊走過來,他身旁還跟了一個個頭稍矮些的男子,這人蘇琴倒是不認識。
“阿深?”夜永咲看見了他們兩人,皺著眉頭朝這邊走過來,“你怎麽會在這兒?”
“老大,這小子想混進去。”蘇琴急忙說道,“八成又是想從咱們這兒套消息。”
“你要做什麽?”夜永咲警惕地看著弟弟,“這是真實的案件,你可不要隨便拿去當素材用。”
“我還不會沒品到那個地步。”夜深聳了聳肩,“不過我確實對這個案件很感興趣。天頤小區不可能整個都作為‘現場’被封鎖了吧?既然如此,我去裏麵溜達溜達也不算違反了什麽規矩吧?”
夜永咲抿起了嘴唇,看得出他在思索。這時旁邊那個男人搭話了:
“永咲,這位是……”
“哦!對了,昨天還說過要跟你介紹,這還真巧。這是我家二弟,夜深。阿深,這是我發小朋友,就跟你和蘇琴一樣,他叫路以真。”
蘇琴恍然大悟地“哦”了一聲。
路以真直勾勾地盯著夜深,目光中充滿了狐疑。蘇琴身上穿著警服,他隻道那是夜永咲的下屬,也就沒跟蘇琴打招唿。而麵前的這個男人,夜永咲的弟弟,聽剛才的說法,什麽什麽“素材”,難不成這人也跟我一樣,是個記者嗎?他可不希望簡如薇的死被作為什麽極具轟動效應的噱頭刊登在某某社交工具的彈窗上。不過有夜永咲約束,應該沒什麽問題吧?
與他相對,夜深當然也在打量著他。這男人的臉色蒼白,不知是原本就有的膚色,還是昨晚沒有休息好。夜深個人比較傾向於後者,畢竟他的眼眶上還帶著不甚明顯的黑眼圈呢。不過……大哥的朋友,來這裏做什麽?看他的樣子也不像個警察啊,否則剛剛大哥就不會這麽介紹了……
遲疑了幾秒,兩人還是同時伸出右手相握,這就算是認識了。
“你好,我是夜深。夜晚的夜,深淵的深。”
“哦,我叫路以真。”路以真努力擠出一個禮貌性的笑容,“道路的路,以為的以,真實的真……這麽一看,你跟你哥長得還真是很像。”
“很少有人會這麽說。”夜深笑著搖了搖頭。
蘇琴在旁邊看了半天,這會兒趁著他們結束自我介紹,趕緊抓住夜深的肩膀,對夜永咲說道:
“那,老大,這貨我就帶走了。”
“哎哎哎你著什麽急啊?”夜深想要掙脫,但蘇琴的雙手可比他的身體要有力得多,他隻好向夜永咲求助,“大哥,還是你說句話吧,你覺得我信不信得過?”
夜永咲並沒有猶豫很久,他看了看正在被蘇琴用力拖走的弟弟,又迴頭看了看跟在自己身旁的路以真,想了一想,輕輕笑著搖了搖頭:
“得了吧,帶一個也是帶,帶兩個也是帶。蘇琴放開他吧,我帶他們進去。”
“老大!”蘇琴叫了起來,“這不合適吧?你明知道他是進去——”
“我看著呢。”夜永咲打斷了他的話,“總比讓這小子再去玩失蹤好吧?讓他們跟著我,不要隨便做什麽出格的事,也不要多問,免得打擾我們查案。另外,現場是絕對不能進的,聽懂了嗎?”
其實如果條件允許,夜深真心希望能夠進到現場去看看,畢竟隻有案件真正發生的地方,才最容易找到有關“靈”的痕跡。但眼下,“不同意”這三個字他是無論如何都沒法說的。這已經是夜永咲最大限度的妥協了,他也得見好就收才行。當下便輕快地點點頭:“ok。”
路以真也點了點頭,他知道夜永咲剛才那些話不光是針對夜深說的。
早上在看到水菁的短信之後,他一度真的很想和水菁去見個麵,和她說說話,也傾聽她溫柔甜美的聲音。可事到臨頭他卻退縮了。當然不是還在記恨當年那件事,而是他覺得,這樣做有些對不起簡如薇。
真奇怪,他明知道自己對簡如薇的感情絕對不如對水菁深,可他還是會這麽覺得。好像去見水菁一麵,就成了對簡如薇的一種背叛。如果這世上真的有靈魂,那麽簡如薇泉下有知,她會不會傷心難過?想到她的個性,路以真認為這個問題還真是很難說。可是……
人類是擁有複雜感情的生物。慚愧,與愛戀,當這些情感相互碰撞
的時候,要做出抉擇並不是多麽簡單的事情。路以真也隻是個普通人,會有他的私欲,也有他的良心。他想來想去,最後隻想到了一個辦法。
對於簡如薇遇害這件事,他不能什麽都不做,隻是袖手旁觀,等待著夜永咲把一切查清,把答案放在盤子裏端到他麵前。他想要幫夜永咲找到那個答案,找到害死簡如薇的真兇。唯有這樣,他才算是對自己沒有付出真情的那個“前女友”有了一個交代,才能夠放下過去,和水菁開始新的人生。
但這樣真的就好了嗎?
路以真也如此問過自己。你說是要對她有一個交代,可她已經不在了,你哪怕做得再多,她也不可能感受到絲毫開心了。你真正想要交代的,其實是你自己吧?你拿她來當幌子,卻隻不過是為了減輕自己良心的負擔。你認為隻要這樣做了,就相當於還清了她過去的人情,對她再也沒有虧欠。隻有這樣,你才能夠心安理得地去重修舊好。難道不是麽?
這樣的自問自答讓路以真感到十分痛苦。可他沒有別的辦法,不管他怎麽想,最後還是隻有這一條路可走。
正如我們上麵所說,人類,是擁有私欲的生物。想要對自己好,想要讓自己的心裏好過一些,這樣的想法究竟有什麽錯呢?
所以路以真最終沒有給水菁撥去電話,而是打給了夜永咲,求他幫忙讓自己也參與案件的偵辦過程。夜永咲仿佛在一開始就明了他的想法,故而沒說幾句話就同意了。
而現在,他們站在天頤小區的入口處。夜永咲目不斜視,夜深饒有興趣地四下張望,蘇琴則是一直盯著夜深的後背,好像擔心他會圖謀不軌似的。
路以真自己呢?他的目光渙散,想要盡量控製著自己不去看一號樓,但越是這麽想,視線就越是不自覺地飄移過去。
簡如薇……
他在心中默默想著。
就當是我欠你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