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炮政治要不得啊···”
心有餘悸的長出口氣,劉弘理智的放下將禦史大夫改造為中紀委的打算,轉而開啟下一個話題。
“今廷尉、少府出缺,朕不明於賢達,還請太傅教朕:今漢家,何人可當此二職?”
郎中令的事兒,劉弘已經和柴武達成了一致:明日早朝,柴武就將作為舉薦人,正式推舉令勉成為郎中令。
剩下兩個九卿人選,就需要劉弘慎重考慮了。
不同於郎中令的專職性,廷尉和少府,其職權範圍十分廣泛,其人選必須慎重考慮。
郎中令,可以理解為皇帝的武裝保鏢;衛尉可以看做是京城保衛部長;這兩個位置,即便劉弘任人唯親,派心腹草包上去占坑,其影響也不會太大——保鏢隊長和武裝部長,隻要對劉弘忠心即可。
而廷尉作為司法機構,其職權絲毫不亞於後世的第一法院;少府更是擔著初步調控市場的作用。
除了內史之外,少府和廷尉,是漢室最具專業性,同時也是最容易看出官員能力的位置。
奉常、宗正,劉弘可以讓劉不疑應付,衛尉可以讓蟲達在明麵兒上撐著,暗中準備讓秦牧接手;郎中令可以拉令勉過來占坑加鍍金。
但少府和廷尉,劉弘即便想讓人占坑,也必須要找專業能力優秀的人,才能勝任這兩個工作。
尤其是廷尉!
在原本的曆史上,文帝時的廷尉張釋之,幾乎憑借一己之力,為整個西漢的法製思想打下基調:法如是足以。
意思就是說:一個人犯沒犯罪,犯了什麽罪,應該受到什麽懲罰,都應該根據法律的規定處置,不能因為執法者的心情太好或太壞,而讓犯法者受罰過重或過輕。
這畫風,是不是很熟悉?
——這就是西元版本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如此先進,近乎於後世法製思想相媲美的理念,對文帝贏得天下人心,厘清吏治,最終開創文景盛世打下了堅實無比的法治基礎。
時人一句“張釋之為廷尉,天下無冤民”的評價,就足以道盡張釋之的成就。
與之鮮明對比的,就是張釋之的繼任者——張歐。
文帝駕崩後,為儲時被張釋之頻繁為難的景帝秋後算賬,將張釋之外放為淮南王相,任命張歐為廷尉。
史書對張歐的評價是‘治刑名學,然素性普成,不尚苛刻···’
刑名之學,是西漢時對法家學說的代稱;也就是說,張歐是法家出身的官員。
但作為一個司法官員,坐在西漢‘酷吏高產地’的廷尉,張歐卻得了個仁厚長者的名聲?
如果這還不能說明問題,那張歐的‘業績’無疑就更淺顯了——張歐為廷尉十數年,廷尉處死的死囚,沒超過五指之數!
難道是張歐能力太強,讓景帝朝的犯罪人數大幅下降,死囚的數量降低到了每兩年一人的地步?
實際情況是:張歐任廷尉之後,漢室犯罪率非但沒有下降,反而呈幾何式上升的趨勢陡增!
從景帝繼位後的前元元年(前156年)四月,景帝第一次大赦天下,到前元三年正月第二次大赦,接近兩年時間,積攢下來的罪犯人數約為一萬五千人左右。
而從前元三年一月,景帝朝第二次大赦,到前元四年夏天的第三次大赦,不過短短一年多,第三次大赦放出的犯人就猛增到了將近四萬人!
前後一對比,第三次大赦所釋放的罪犯人數劇增!
究其原因,則直指前元三年,景帝劉啟的一道任命:遷廷尉張釋之為淮南王相,故太子舍人張歐任廷尉!
乍一看,景帝此舉隻不過是在任命太子家令晁錯為內史之後,繼續往朝堂安插心腹班底,以執掌大權;但從結果來看,任命張歐為廷尉,或許是景帝急於推行削藩策,又別無他法的無奈之舉。
光從第三次大赦的人數就可以看出:張歐任廷尉一年,漢室犯罪率最起碼翻了個翻!
在‘忠厚長者’——廷尉張歐放任下,不知有多少罪惡滔天的死刑犯逍遙法外,搶在張歐簽字通過處決命令前,等來了一次又一次的大赦。
犯罪成本直接下降到‘蹲兩年大牢,等天子下一次大赦’的地步,漢室的治安大踏步向著開國初,那匪盜叢生的時代飛奔。
直到景帝發現業務能力出眾的趙禹之後,漢家廷尉才擺脫‘律政透明人’的標簽,逐漸恢複到張釋之任廷尉時的地位。
這,就是西漢廷尉的能量——對的人能做的多好,錯的人就能做得多爛!
這就使得,對胸懷大誌,立誌要做一番大事業的劉弘而言,廷尉的人選必須慎之又慎。
尤其是在現在,這個法治思想模糊,官員判案基本唯心,隻憑個人主觀情感以及民聲輿論而判罰的西漢初,劉弘需要一個合格的廷尉卿,為漢室豎立一個可持續發展,可長久沿用的法製綱略。
劉弘最簡單的選擇,其實就是在曆史上證明過自己的張釋之。
在曆史上,張釋之是在文帝陳平死後,也就是後年,才通過訾官的路子捐為騎郎,在宮中任勞任怨十年,最終得到袁盎的推薦,方得以正式出仕的。
而劉弘上一世沒做好功課,實在記不清張釋之是哪裏人了···
對於這個曆史名人,劉弘隻能祈禱自己的到來,沒有引發太大的蝴蝶效應,張釋之能在兩年後按照曆史軌跡,乖乖來長安,然後花錢買個騎郎的官位了···
現在,劉弘隻能先找個資曆夠老,能力夠強的人擔任廷尉卿,在張釋之成長為西漢‘法製思想奠基者’之前,撐一下廷尉的局麵。
吳公。
王陵給劉弘提供的人選,便是河南郡守,吳公。
乍一聽這陌生的人名,劉弘還沒反應過來,待等王陵說出那句‘河南守吳公,治平為天下第一,故與李斯同邑而嚐學事焉’,劉弘才反應過來——這不就是曆史上,賈誼的舉薦者嘛!
曆史上,也正是在文帝元年,廷尉出缺,文帝聽說河南郡守吳公乃法家出身,治法頗為公正,和秦相李斯還是老鄉,便召其入朝為廷尉。
吳公奉命入長安,順勢將自己做郡守時,給他提出許多好計策的青年才俊——賈誼,舉薦給了文帝!
淡笑著點點頭,與王陵就明日常朝的事達成默契,劉弘目送著王陵遠去的背影,不由暗自期待起來。
“賈長沙啊···”,
“可真是久仰大名!!!”
心有餘悸的長出口氣,劉弘理智的放下將禦史大夫改造為中紀委的打算,轉而開啟下一個話題。
“今廷尉、少府出缺,朕不明於賢達,還請太傅教朕:今漢家,何人可當此二職?”
郎中令的事兒,劉弘已經和柴武達成了一致:明日早朝,柴武就將作為舉薦人,正式推舉令勉成為郎中令。
剩下兩個九卿人選,就需要劉弘慎重考慮了。
不同於郎中令的專職性,廷尉和少府,其職權範圍十分廣泛,其人選必須慎重考慮。
郎中令,可以理解為皇帝的武裝保鏢;衛尉可以看做是京城保衛部長;這兩個位置,即便劉弘任人唯親,派心腹草包上去占坑,其影響也不會太大——保鏢隊長和武裝部長,隻要對劉弘忠心即可。
而廷尉作為司法機構,其職權絲毫不亞於後世的第一法院;少府更是擔著初步調控市場的作用。
除了內史之外,少府和廷尉,是漢室最具專業性,同時也是最容易看出官員能力的位置。
奉常、宗正,劉弘可以讓劉不疑應付,衛尉可以讓蟲達在明麵兒上撐著,暗中準備讓秦牧接手;郎中令可以拉令勉過來占坑加鍍金。
但少府和廷尉,劉弘即便想讓人占坑,也必須要找專業能力優秀的人,才能勝任這兩個工作。
尤其是廷尉!
在原本的曆史上,文帝時的廷尉張釋之,幾乎憑借一己之力,為整個西漢的法製思想打下基調:法如是足以。
意思就是說:一個人犯沒犯罪,犯了什麽罪,應該受到什麽懲罰,都應該根據法律的規定處置,不能因為執法者的心情太好或太壞,而讓犯法者受罰過重或過輕。
這畫風,是不是很熟悉?
——這就是西元版本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如此先進,近乎於後世法製思想相媲美的理念,對文帝贏得天下人心,厘清吏治,最終開創文景盛世打下了堅實無比的法治基礎。
時人一句“張釋之為廷尉,天下無冤民”的評價,就足以道盡張釋之的成就。
與之鮮明對比的,就是張釋之的繼任者——張歐。
文帝駕崩後,為儲時被張釋之頻繁為難的景帝秋後算賬,將張釋之外放為淮南王相,任命張歐為廷尉。
史書對張歐的評價是‘治刑名學,然素性普成,不尚苛刻···’
刑名之學,是西漢時對法家學說的代稱;也就是說,張歐是法家出身的官員。
但作為一個司法官員,坐在西漢‘酷吏高產地’的廷尉,張歐卻得了個仁厚長者的名聲?
如果這還不能說明問題,那張歐的‘業績’無疑就更淺顯了——張歐為廷尉十數年,廷尉處死的死囚,沒超過五指之數!
難道是張歐能力太強,讓景帝朝的犯罪人數大幅下降,死囚的數量降低到了每兩年一人的地步?
實際情況是:張歐任廷尉之後,漢室犯罪率非但沒有下降,反而呈幾何式上升的趨勢陡增!
從景帝繼位後的前元元年(前156年)四月,景帝第一次大赦天下,到前元三年正月第二次大赦,接近兩年時間,積攢下來的罪犯人數約為一萬五千人左右。
而從前元三年一月,景帝朝第二次大赦,到前元四年夏天的第三次大赦,不過短短一年多,第三次大赦放出的犯人就猛增到了將近四萬人!
前後一對比,第三次大赦所釋放的罪犯人數劇增!
究其原因,則直指前元三年,景帝劉啟的一道任命:遷廷尉張釋之為淮南王相,故太子舍人張歐任廷尉!
乍一看,景帝此舉隻不過是在任命太子家令晁錯為內史之後,繼續往朝堂安插心腹班底,以執掌大權;但從結果來看,任命張歐為廷尉,或許是景帝急於推行削藩策,又別無他法的無奈之舉。
光從第三次大赦的人數就可以看出:張歐任廷尉一年,漢室犯罪率最起碼翻了個翻!
在‘忠厚長者’——廷尉張歐放任下,不知有多少罪惡滔天的死刑犯逍遙法外,搶在張歐簽字通過處決命令前,等來了一次又一次的大赦。
犯罪成本直接下降到‘蹲兩年大牢,等天子下一次大赦’的地步,漢室的治安大踏步向著開國初,那匪盜叢生的時代飛奔。
直到景帝發現業務能力出眾的趙禹之後,漢家廷尉才擺脫‘律政透明人’的標簽,逐漸恢複到張釋之任廷尉時的地位。
這,就是西漢廷尉的能量——對的人能做的多好,錯的人就能做得多爛!
這就使得,對胸懷大誌,立誌要做一番大事業的劉弘而言,廷尉的人選必須慎之又慎。
尤其是在現在,這個法治思想模糊,官員判案基本唯心,隻憑個人主觀情感以及民聲輿論而判罰的西漢初,劉弘需要一個合格的廷尉卿,為漢室豎立一個可持續發展,可長久沿用的法製綱略。
劉弘最簡單的選擇,其實就是在曆史上證明過自己的張釋之。
在曆史上,張釋之是在文帝陳平死後,也就是後年,才通過訾官的路子捐為騎郎,在宮中任勞任怨十年,最終得到袁盎的推薦,方得以正式出仕的。
而劉弘上一世沒做好功課,實在記不清張釋之是哪裏人了···
對於這個曆史名人,劉弘隻能祈禱自己的到來,沒有引發太大的蝴蝶效應,張釋之能在兩年後按照曆史軌跡,乖乖來長安,然後花錢買個騎郎的官位了···
現在,劉弘隻能先找個資曆夠老,能力夠強的人擔任廷尉卿,在張釋之成長為西漢‘法製思想奠基者’之前,撐一下廷尉的局麵。
吳公。
王陵給劉弘提供的人選,便是河南郡守,吳公。
乍一聽這陌生的人名,劉弘還沒反應過來,待等王陵說出那句‘河南守吳公,治平為天下第一,故與李斯同邑而嚐學事焉’,劉弘才反應過來——這不就是曆史上,賈誼的舉薦者嘛!
曆史上,也正是在文帝元年,廷尉出缺,文帝聽說河南郡守吳公乃法家出身,治法頗為公正,和秦相李斯還是老鄉,便召其入朝為廷尉。
吳公奉命入長安,順勢將自己做郡守時,給他提出許多好計策的青年才俊——賈誼,舉薦給了文帝!
淡笑著點點頭,與王陵就明日常朝的事達成默契,劉弘目送著王陵遠去的背影,不由暗自期待起來。
“賈長沙啊···”,
“可真是久仰大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