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嬴政並不滿意。


    不滿意的原因,很可能是他對一切舊東西都嗤之以鼻。在嬴政看來,他的事業是開天辟地,前無古人的。製定名號,豈能一點想象力和創造性都沒有?


    必須發明創造,還得嬴政自己來。


    結果,是叫“皇帝”。


    這是一個複合詞。其中,皇是形容詞,是定語;帝是名詞,是主語。所以,皇帝也可以簡稱為“帝”。皇帝之國叫帝國,皇帝製度叫帝製,原因就在這裏。


    但,帝不是商代的稱號嗎?怎麽還可以用?


    因為帝的本義是“締造者”,這當然很對嬴政的心思和胃口。何況在商代,帝既指人主,又指天神。天神是上帝,人主是下帝。人神共用的稱號,嬴政當然喜歡。


    於是,他一筆圈中了“帝”字。


    其實殷商的元首,是稱帝也稱王的。比如被周武王滅了的那位,就既叫帝辛,又叫紂王。周天子則隻稱王,不稱帝。帝者天號,王者人稱。周人敬天,豈敢僭越?


    嬴政卻不管那一套,因為他實在不能再稱王。王,並非至尊之號。起先,大一點的酋長都可以稱王,是為部落王。後來,大一點的國君也可以稱王,是為諸侯王。就算曾經獨自稱王的周天子,也無法跟現在的嬴政相比。周王是“共主”,嬴政是“獨主”,一樣嗎?


    也隻能稱帝。但不能稱下帝,得叫皇帝。皇的本義是燦爛輝煌,皇帝即“皇皇大帝”,當然比下帝好。


    實際上皇帝一詞,古已有之。炎黃二帝中的黃帝,本來就叫皇帝,即“偉大的締造者”。後來“皇帝”多了,隻好把他的名稱改成“黃帝”,意思是“天下之中體現了黃土之德的偉大締造者”,或“中央大帝”。


    黃帝成了中央大帝後,其餘那些偉大締造者,便被安排到東西南北四方,分別為赤帝(火)、青帝(木)、黑帝(水)、白帝(金),與黃帝合為“五帝”。


    問題是,物以稀為貴。偉大締造者多到五個,便未免掉價。為了再設一個等級,隻好把“皇”這個形容詞當名詞用。“三皇五帝”的說法,就這樣被發明出來。18


    沒有證據表明,嬴政對這段曆史有過研究。也許當時的他,隻不過自認為“功高五帝”,又不好意思“比於三皇”,這才發明出介於二者之間的“皇帝”來。


    皇帝,即皇和帝,是皇也是帝。


    不過這樣一來,皇,也就永遠地由形容詞變成了名詞,甚至皇帝的代名詞。它的使用比“帝”還頻繁,比如皇家、皇族、皇室、皇宮、皇朝、皇位、皇袍、皇權。


    這大約是嬴政沒想到的。


    嬴政當然也想不到,他這個“始皇帝”隻傳到第二代,他的帝國就一命嗚唿。同樣意味深長的是,秦雖二世而亡,皇帝這個名詞卻延續了下來,沒有一個人主張更改。


    如此看來,嬴政的“一號文件”,豈非意義重大?


    當然。


    表麵上看,嬴政由秦王改稱皇帝,不過是滿足了自己的虛榮心——他需要有一個足以“稱成功,傳後世”的稱號,就像古羅馬的勝利者需要一座凱旋門。但如果事情就這麽簡單,則後世的開國之君,豈非也可以見樣學樣,把皇帝換成別的什麽頭銜?為什麽沒人改呢?


    因為沒有必要。


    那麽,嬴政的變更名號,就有必要嗎?


    很有必要。


    事實上,當秦王嬴政將韓、趙、魏、楚、燕、齊都收入囊中時,天下和秦便都變了。此前是邦國林立,現在是獨此一家。那麽,秦在“之一”的時候叫王國,“唯一”的時候難道還叫王國?顯然不能。


    那叫什麽?


    帝國。


    這當然是大變革。性質變了,稱號也得變。伯國的元首是伯,侯國的元首是侯,公國的元首是公,王國的元首是王。帝國的元首呢?當然得叫皇帝。


    因此,元首叫不叫皇帝,就看你要不要帝國。後來的漢、晉、隋、唐、宋、元、明、清,都堅持帝國製度,所以他們的元首都叫皇帝,誰都不會更改。


    皇帝與帝國,俱為一體。


    但,這樣一個現在看來理所當然的事,在始皇稱帝之初甚至之後,卻備受爭議。


    反封建


    爭議是一批守舊派挑起的。


    守舊派的代表人物是丞相王綰(讀如晚)。王綰他們倒不反對嬴政稱帝,卻反對將王國變成帝國。大約在他們看來,名號事小,國體事大。嬴政要管自己叫皇帝,隨他高興好了。但要把王國變成帝國,卻不能不爭。


    那麽,什麽是王國?什麽是帝國?帝國和王國又有什麽根本的不同?


    有兩種王國。一種是戰國式的,一種是西周式的。戰國式的王國(韓、趙、魏、楚、燕、齊、秦),是各自獨立的主權國家。這樣的王國製度,王綰他們也不會要。他們要的,其實是西周的國家製度,即“周製”。


    什麽是周製?


    一個王國,許多侯國。


    侯國跟王國是什麽關係?


    王國是侯國的宗主國,侯國是王國的分封國。也就是說,天下名義上是王國的,叫“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但在實際上,王國又把天下分封出去,分封給各個侯國,叫“裂土田而瓜分之”。


    分封的具體做法,是首先劃出一片領地,然後在邊境線上挖溝。挖出來的土堆在兩邊,然後在土堆上種樹。這個動作就叫封,也叫封疆、封土、封邦。


    那麽,為什麽不叫封國?


    因為邦和國不一樣。國是國都,即城市,邦則還要加上周邊農村。有邦有國,所以叫邦國,也叫邦。後來為了避漢高祖的名諱,改邦為國,才有了“國家”一詞。


    邦國也有兩種。如果是一個城市加周邊農村,就是“城市國家”。如果是中心城市加其他城市再加周邊農村,就是“領土國家”。人類最早的國家都是城市國家。變成領土國家,就說明他們已經發展壯大,今非昔比。


    實際上在西周初年,除周王國外,其他邦國都是城市國家。到春秋時期,許多小國也還是。但像晉、齊、楚這樣的大國,則都是領土國家。他們的疆域,也不是周天子當年之所封,當然這是後話。


    封邦之後,是建國。


    建國倒不是建立國都,而是指定國君。國君都是世襲的,始封之君則多半是周王的兄弟(如武王之弟為衛君)和子侄(如周公之子為魯君),然後是姻親(如齊國的薑太公)和功臣(如燕國的召公奭),以及同盟國、戰敗國和附庸國的首領(如楚、宋、陳、杞)。


    邦國的國君分為公侯伯子男。但這種爵位製度恐怕是後來才建立的,而且統稱皆為侯(蠻夷之君叫子),所以叫諸侯(諸多的侯)。他們的邦國,則叫侯國。


    王國與侯國,是君臣關係。但這種君臣關係,是名義上的。周天子隻要諸侯承認自己是“天下共主”,並象征性地承擔一定的義務(比如楚國的義務是進貢過濾用的茅草),對侯國的事務基本不聞不問。各國諸侯都是“獨立法人”,他們的邦國也“自負盈虧”。


    顯然,這其實是國家聯盟,或邦聯。但,邦聯各成員國是平等的,邦國各成員國則不平等。周君和周國至高無上,隻有他們能稱天子,能叫王國。


    這就是周製,也叫“邦國製度”。


    邦國製度的核心,是“封邦建國”,簡稱“封建”。


    這是一個動詞。王國與帝國,或邦國製度與帝國製度的區別,就在於是否要有這樣一個動作。


    王綰他們認為要。


    一號文件的問題解決後,王綰等人就向皇帝上書,請求封邦建國,立諸皇子為王。秦始皇將此提案交由群臣討論,上上下下竟是一片讚同。


    讚同也不奇怪。正如王綰他們所說,天下初定,人心不服。六國的殘餘勢力人還在,心不死,中央政府又“天高皇帝遠”,誰能保證不會動亂?靠得住的辦法,是仿效西周封建親戚,為新政權鎮住地頭蛇,築起防火牆。


    這是有道理的。故此議一出,“群臣皆以為便”。


    不過這樣一來,秦就到了十字街頭。因為一旦采納王綰等人的建議,就意味著迴到西周,迴到邦國製度。然而從商鞅變法開始,秦的所有努力,都是在改革甚至反叛那個製度。唯其如此,他們才能在激烈競爭中脫穎而出。如果重演西周故事,豈非“一夜迴到舊社會”?


    那麽,是延續周人建立的舊製度,還是堅持自己的新製度,甚至創建一個更新的製度?這對於剛剛稱帝的秦始皇來說,真可謂“生死抉擇”。


    好在有人反對。


    反對的人叫李斯。反對的理由及其得失,則成為後世爭論不休的大問題,我們將在後麵討論。重要的是,李斯的反對成功,因為秦始皇投了他讚成票。


    這是關鍵的一票。


    從此,封建的命被革掉了。以後的曆代王朝,雖然也封王封侯,卻是“封而不建”,王侯變成了榮譽稱號。新的王侯們對自己的封邑和封國沒有治權,更沒有主權,甚至連產權都沒有。中國社會,再也迴不到封建時代。


    迴不到封建社會和封建時代,究竟是好是壞,是福是禍,也許要到本中華史的第三十六卷才能迴答。現在的問題是,不要封建,要什麽?


    郡縣。


    在否決了王綰等人封建諸侯的建議後,始皇分天下為三十六郡,郡下設縣。郡的長官為郡守,縣的長官為縣令,都有副職和屬員。這,就是郡縣製。


    郡縣和封建,又有什麽不同?


    秦的郡縣製和周的封建製有一個共同特點:都是三級。周,是天下、國、家;秦,是天下、郡、縣。實際上秦的郡和縣,就是由周的國和家演變而來的,甚至是滅國為郡,滅家為縣。然而郡縣與國家,卻有天壤之別。


    周的國和家,是封建的結果。天子封建諸侯,是為國;諸侯封建大夫,是為家。家是大夫的,國是諸侯的。諸侯和大夫,是國和家的主人。他們不但有產權,而且有治權,因此是君主——諸侯是國君,大夫是家君。


    郡守和縣令,則不是主,而是仆。春秋戰國,他們是國君之仆;秦漢以後,他們是皇帝之仆。郡和縣,都不是他們家的,而是國君或皇帝的。他們之於郡縣,當然沒有產權,甚至沒有治權,隻有代理權。換句話說,他們是由國君或皇帝任命和派遣,代表元首管理郡縣的。


    因此,郡守和縣令沒有爵位,隻有職位。他們的職位也不像諸侯和大夫的爵位那樣可以世襲,反倒可以罷免和調動。也就是說,諸侯和大夫是國和家的當家人,郡守和縣令則隻是君權的代理人。


    這,就叫“官員代理”。


    官員代理,是因為“中央集權”。官在四方,權在中央。集權,就不能再封建,因為封建是分權製。因此,一旦全國為郡縣,邦國就必然變成帝國。至於那元首是叫國王還是皇帝,其實並不要緊。隻不過碰巧的是,嬴政的稱皇帝和定郡縣,竟剛好是同時進行的。


    秦,理所當然地成為帝國。


    變成了帝國的秦,海內為郡縣,法令由一統。躊躇滿誌的秦始皇,便開始了他的統一大業。


    一統天下


    統一是在始皇稱帝之後開始的。


    這話奇怪。此前,他不是已經把韓、趙、魏、楚、燕、齊跟秦並在了一起?這難道不是“統一中國”?


    當然不是。


    什麽是“統一”?統一是相對分裂而言的。比如晉變成了趙、魏、韓,就是分裂。如果重新變成晉,則是統一。東漢以後的西晉,也是。因為之前的東漢,是一個整體。變成魏、蜀、吳三國,是分裂。西晉,當然是統一。


    秦做的事情則不同。因為此前的周並不是統一國家(周帝國),而是國家聯盟(周天下)。邦聯各國,西周時期有獨立治權,春秋時期有半獨立主權,戰國時期有完全獨立主權。他們本來就是獨立的,怎麽能說是分裂?


    沒有分裂,就不存在統一。


    比如美國。最早構成美利堅合眾國的十三個states(現譯為州,其實應譯為邦),當初就是獨立的。他們在1776年宣布由colonies(殖民地)變成states時,便都有自己的憲法和法律,以及民選的“主權、自由和獨立”的政府,state之間也完全平等。請問,這能叫“分裂狀態”嗎?


    所以,他們最後成為一個國家,便隻能叫“聯合”,不能叫“統一”。他們的國名united states,也被準確地翻譯為“合眾國”,即“合眾邦而為國”。19


    因此,沒人會說“華盛頓統一了美國”。


    同樣,也不能說“秦始皇統一了中國”。


    那該怎麽說?


    兼並。


    秦兼天下,秦並天下,秦滅六國,都對。


    這其實也是古人的說法。中國人的古書在提到這段曆史時,都或者稱“並”,或者稱“兼”,或者稱“並兼”,沒有稱之為“統一”的。20


    不過兼並之後,原先邦國林立的“中國”,就變成了“一個國家”,而且是中央集權的。這時,統一的工作就不但合情合理合法,而且是可行的了。


    沒錯,天下一統,是帝國的需求。


    邦國不需要統一嗎?不需要。邦國的特點,是“三級所有,層層分權,各自為政,多元共存”。大家都是“之一”,沒有誰是“唯一”。如果要求統一,請問誰來統?


    所以,邦國隻求“同一”,不求“統一”。所謂“同一”,也隻是“認同”。比方說,都認同周天子是天下共主,華夏文明是先進文化,如此而已。


    求同就得存異。齊東“野語”,楚人“鴃舌”(鴃讀如決),吳人“斷發文身”,越人“徒跣不履”,並沒有人要求他們都改弦更張,改頭換麵,統一起來。


    這是春秋。到戰國,共主都沒了,大家都是獨立王國,更是誰都不買誰的賬。於是“田疇異晦,車塗異軌,律文異法,衣冠異製,言語異聲,文字異形”21,甚至出現了所謂“鳥書”和“蝌蚪文”——


    ◎鳥書,引自李學勤《東周與秦代文明》282頁。 ◎蝌蚪文,侯馬盟書摹本。


    貨幣也五花八門。簡略地說,大體上是周、趙、魏、韓通行布幣,燕和齊通行刀幣,楚通行銅貝和金幣,秦通行圜錢。而且,即便同為刀幣或布幣,形製和重量也不一樣,折算起來極為麻煩。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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